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综合治理总结
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年上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泸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领导下,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并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集中精力“抓创新、求拓展、建机制、促深化”,以开展国卫迎复审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为营造全市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我局今年上半年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全市工商干部始终发扬市局党组提出的“勇挑重担,敢当主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的红盾精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市场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提升了治理成果。㈠做到“三个强化”,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国卫迎复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继续由党政一把手任“泸州市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和“泸州市工商局国家卫生城市迎检指挥部”指挥长,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并调整充实了指挥部成员。全市工商系统从市局、区县局到基层工商所实行三级联动,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基础。
二是强化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今年我局制定和完善了《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0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联系市场责任制的通知》《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方案》、《20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五次复审工作推进计划》、《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联系市场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卫迎复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卫标准强化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等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市场环境治理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全市工商系统依托市场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页、简报、宣传车、发放资料、宣传栏、标语、制作音像短片等宣传手段,扎实开展“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卫生评议活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同时,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栏目,及时传递、办理治理工作事宜。积极组织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员、通讯员踊跃向各级新闻媒体报送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突出成效、新的举措、好的经验和做法等信息。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在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栏目中挂出信息34条,我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栏采用27条,被省工商局城乡环境整治简报采用11条/篇,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3条,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30余条,我局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形成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治理活动的良好氛围。㈡突出“三个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卫生秩序。辖区工商所与市场开办者签定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和消费者投诉等承担相应的第一责任。指导市场业主与经营户签定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市场业主组建保洁队伍,清除卫生死角,做到全天候保洁,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卫生。二是以市场监管执法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在各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将责任具体到人,采取“5+2”的错时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等举措,坚持做到市场不散、人员不撤,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治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不法行为,在市场内严格实行划行归市、划线定位,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及时查处市场内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积极按上级要求做好流通领域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张乱贴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三是以城乡风貌整治为重点,全力治理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按照《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城镇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内容,重点治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广告不规范、乱象等问题。
㈢坚持“三个结合”,全面推进城乡整治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相结合。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抓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7个区县工商局也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细化了实施方案,协助经商局制定并实施了农贸市场的一场一案,进一步巩固已创建的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成果。特别是三区工商局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五次复审为契机,狠抓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治理改造市场374个次,完成升级改造市场34个,正在升级改造市场33个,改造地面53836平方米,改造摊位1896个,改造排水4959米,改造活禽宰杀间81间。
二是坚持与国卫迎复审工作相结合。市局与三区工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国卫金牌的工作要求,针对今年年初省爱卫办初检指出的涉及工商部门的主要问题,采取市局科室包保联系市场、牺牲休息时间等非常举措,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集贸市场分解指标及检查评分标准》,认真排查城区26个农贸市场及市场内每个摊位、每名经营户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场业主和经营户逐一整改,狠抓落实。6月2日,泸州市通过了省国卫复审检查团国家卫生城市第五次复审检查,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检查组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我市国卫迎复审工作的一大亮点。6月7日9日,我局的国卫迎复审工作得到市委书记朱以庄、市长刘国强、市委常委喻双、市委常委陈雁、副市长张显富等领导的批示肯定,三区工商局的国卫迎复审工作也得到当地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坚持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全市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再次清理了商品交易市场的基本情况,全面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今年上半年已有60个市场开展了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现了对业主及市场内经营户的动态科学监管。㈣健全“六项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完善捆绑考核机制。在继续推行市局领导及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对口联系各县区工商局的同时,采取市局机关包保联系市场的方式,实行与所联系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国卫迎复审工作“捆绑”考核,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不断增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为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已投入近100万元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我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坚持定期考评和通报,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落实统筹协调机制。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正确处理好牵头与各司其职的关系,掌握工作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合力。今年我局向市政府书面报告2次,向市级相关部门函告5次,各区县局也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去文去函。
五是构建投诉受理机制。继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投诉受理处置制度,市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把治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继续推行《泸州市工商局城乡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被曝光责任追究办法》,今年还制定了《泸州市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督查工作制度》,成立了暗访工作组,实行市局暗访组,三区工商局分管副局长,三区工商局监察室主任、市场股长,城区工商所所长四级督查,深入到各区县工商局的重点市场对治理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收效较好。
由于措施得力,全市农贸市场“脏、乱、差、臭”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受到社会各界肯定。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市场整治4222个次,出动执法车辆7411台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1832人次,检查经营户92178户次,清理违规经营行为15960起,取缔无照经营户2649户,规范亮照经营17371户,规范乱摆乱放摊点40683处,取缔冒口经营9847户,规范占道经营20253起,清除市场内“牛皮癣”4938处,没收违法广告1937张、非法印制小宣传单6400张,查处印刷品违法广告293户,治理乱张乱贴等户外广告1047处,协助市场业主除“四害”430场次,督促市场业主投放灭鼠药732公斤,工商部门投放灭鼠药430公斤,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10914份,新增保洁人员160人,清除卫生死角3417处,督促市场业主清运垃圾6010吨,拆除违章搭建棚架2946平方米,撤除违章雨棚2516平方米,冲洗农贸市场298次,疏通排水沟4988平方米。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㈠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不彻底。部分农贸市场在升级改造工作中,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造成升级改造结束后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㈡市场环境治理专项工作经费不足。市场升级改造资金不到位,部分市场开办者由于市场收益少支出大,市场开办者处于亏损状态,大多不愿主动投入资金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因部分市场的经营户门市已出售,为市场统一升级改造工作带来不便。
㈢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不落实。在实际的市场管理工作中履行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缺位”现象严重,对市场的商品准入、经营秩序、车辆停放、卫生保洁、物业管理等管理不力。也有许多市场内的门市已出售给个人,造成很难统一管理。
㈣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场环境治理中的配合力度不够,市场内外治理不同步。㈤市场环境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科学的长效监管机制。
㈥市民的卫生习惯和意识有待提高,在市场内随地乱扔、乱倒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全市工商系统将继续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市场环境治理,不断强化责任、创新方法,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营造全市清洁、整齐、优美、规范的城乡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㈠切实有效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抓好“五个规范”,即市场管理服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食品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等“五个规范”,切实规范市场秩序。㈡提高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市场环境秩序井然。继续巩固去年以来市场环境治理成果,防止“回弹反潮”,深入推进“建设优美城乡市场”专项行动和“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小三乱”工作;采取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等措施,全面开展“建设优美城乡市场”专项行动;抓重点,以点带面。抓难点,攻坚克难。抓弱点,主动跟进;做到“五个到位”,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宣传到位;突出“两个重点”,即重点落实集贸市场的管理责任,重点解决集贸市场脏、乱、差、臭,确保市场环境秩序井然。
㈣积极宣传动员,营造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投身“建设优美城乡市场”专项行动。
㈤大胆创新,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加强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稳定有效的横向合作机制、及时可靠的信息通报机制、坚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提升城乡市场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严格督导机制,特别是严格的问责制,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治标”向“治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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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立足“三化建设”,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监管到位、监督有力、规范有序,有效解决集贸市场交易环境差等突出问题,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二、立足“四个结合”,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坚持与效能建设相结合;坚持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坚持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相结合。实现各类市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三、立足“四个机制”,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严格督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将工商文化建设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工作。
四、立足“五个规范”,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场服务设施规范,着力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场及商品经营者行为规范,着力强化市场及场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重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制度规范,保证监管职能落实到位;户外广告店名管理规范,重点整治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加大对市区各类市场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等措施,依法维护好流通环节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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