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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民宗局201*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10:57:04 网站:公文素材库

武侯区民宗局201*年工作总结

武侯区民宗局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宗局的帮助指导下,区民宗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宗教关系为着眼点,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宗教工作紧紧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民族宗教基础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利益,为我区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力度

年初,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门听取了民宗工作汇报,就年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将民族宗教工作以专项目标下发到各街道、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四大班子换届,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区长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积极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全年召开了三次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研究并解决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也给予了很好的保障。

二、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氛围。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是组织全区街道、社区、各宗教活动点开展了《宗教事物条例》、《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于5月下旬在武侯祠横街“民族用品一条街”开展了一次“送法律进商家”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对“民族用品一条街”的410户商家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三是于12月4日在簇桥广场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20多人次。

2、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创建活动,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氛围。

为进一步将我区社区民族工作引向深入,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6月份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武侯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标准》,指导各街道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目标,组织社区开展基础资料库建立、宣传教育、结对帮扶、文化交流等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3、加强网络、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针对今年以来的街道区划调整,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街道、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完善了“三级”工作网络,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均建立起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实现了民族工作的全覆盖,民族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工作触角延伸至家庭。二是选送了2名民宗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1名同志参加国家宗教局培训,加强了队伍建设。三是5月上旬召开了由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重点社区的相关领导和统战干部50多人参加的全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会。会上区委、市民宗局、市侨办领导和市委党校专家就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基层工作开展等方面以会代训,切实增强了民族宗教干部的民族宗教意识和业务能力。

4、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制作下发了《武侯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资料汇编》,其中总结归纳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八项常规制度”和“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五簿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基层日常工作的开展及基础资料的建立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二是深化“三办一校”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了与西藏成办、甘孜州成办、凉山州成办和西南民族大学等驻区单位的联系,形成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

5、积极探索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我们与政法委、综治办密切联系,以社区为依托,探索外来人口的管理“五化”工作模式,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积极构建城市和谐民族管理体系。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的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量化创建标准,在全区所有社区广泛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活动,有力的推进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11月底,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40个模范集体和60个模范个人进行隆重表彰。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召开表彰大会,将我区基层民族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加强了对5个基督教临时聚会点的规范化管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铁佛寺恢复重建工作的服务与管理,基本解决了铁佛寺在用地和工程报建等方面的问题。

7、快速排查纠纷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快速处理机制的作用,妥善处理了双楠蓝色海岸娱乐中心等10多起涉及少数民族同胞的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和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多次对武侯祠横街“民族用品一条街”开展了违规经营宗教用品的清理整顿活动,共计没收违规宗教用品201*多件,清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积极加强与区级有关单位、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防范和监控,切实做好抵御宗教渗透的工作。

8、调研信息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积极配合区政协,做好了省、市政协来我区调研城市民族工作的各项准备,我区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受到省政协副主席阿称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工作。1-9月,我局共计上报民族宗教信息30多条(篇),信息上报率、采用率均居全市民宗系统、统战系统前茅,其中《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一些宗教问题值得重视》、《“五化”模式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被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统战部采用,《武侯区制定为少数民族群众的“五送”活动意见》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采用。

三、特色工作

1、积极构建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新机制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更加完善。区委、区政府换届及区划重新调整后,对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开展了基层民族宗教干部的业务培训,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做到了人员配备齐全,制度严格上墙,基础资料完善。二是“三办一校”的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更加健全。三是排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卓有成效。今年妥善处理10余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和突发事件,涉及少数民族40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2、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1-10月,我区民族宗教类信息的上报、采用率居全市统战、民宗系统第一。其中有三篇信息分别被中央办公厅采用、中央统战部、市政府市委办公厅、市委统战部。

扩展阅读:民宗局201*年工作总结

大安市民宗局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我市实情,扎实开展宗教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极大地维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为我市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宗教工作情况

(一)积极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

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百日会战暨全力以赴完成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监督和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三个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贯彻落实工作,我们积极向市领导汇报两次工作会议情况和省领导讲话精神,取得市领导的帮助与支持。及时有效地解决我们工作中的难题,使多年来围绕我们工作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召开佛教和基督教活动场所工作会议,会上将省里的文件精神深入传达,并将省里的文件加以复印,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手中,要求他们深入学习,领会文件内涵,并按照文件精神抓紧落实。

2、稳步推进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今年,省召开百日会战以后特别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做为重点,我局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会议上宣读了省和白城市的相关文件,下

发了《大安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大民宗字[201*]9号)文件,由试点转为全面铺开阶段,并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向以上三个已经完成的活动场所进行参照学习,取长补短,弥补不足。各宗教活动场所也都积极按照要求进行落实,现我市邻近市区和规模比较大的活动场所全部开设了银行账户,并按照要求健全了相关制度和人员。

3、积极落实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今年,落实宗教职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也是省里百日会战的中心工作。会后,我局积极按照省和白城市的要求,认真落实了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向市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们一是调查研究,摸清具体情况。围绕宗教教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我们利用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和电话联系访问等方法,掌握了基本情况。二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具体问题。我们积极向上汇报,由常务副市长张伟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市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以及几大宗教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实现了具体问题和政策的对接,相关难题被逐一破解。通过我局的帮助和他们个人的争取将8名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负责人纳入了社保,将7名负责人纳入了低保,将9名负责人纳入了医保,将5名负责人纳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

4、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按照百日会战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并多次电话联系沟通相关宗教教职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将我市的宗教教职人员详细信息按照省里要求全部上报完成。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201*年,我局坚持以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以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为中心点,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1、依法管理,努力为各宗教场所服务。

今年,在做好常规服务同时,我局全程协助联系省、市有关部门,办理宗教活动审批手续,成功举办了大安市万山佛堂开光法会庆典、德善佛堂20周年庆典和安广护国寺大雄宝殿、天王殿、万佛殿三大殿奠基庆典活动,活动期间在我局的牵头下,积极联系公安、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为三大庆典活动的秩序维护、交通保障提供了大力的支持。会议期间我们还积极帮助邀请省市的相关领导参加并讲话,为庆典活动的圆满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我们还积极为长虹基督教堂连接大供热事宜协调建设和供热部门,但因大供热连接教堂成本较高,此项事宜被延迟。因城市规划布局,我市市区内的安北街基督教处在拆迁区域,经我局积极联系沟通,在安北街北站路地段为其重建了一座占地面积270平方米,附属楼面积160平方米的新楼。此后,还积极协调省和白城市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了宗教活动场所重建的相关审批手续。今年,在个人的努力和我局的帮助下,我市基督教又新增了一名牧师和一位长老,这也是我们基督教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2、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合谐宗教活动场所。

我市十分重视“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在前几年开展的和谐宗教场所基础上,我们今年进一步开展了此项工作。为扎实开展好“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我局借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期间,明确创建活动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

时期内全市宗教工作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其要上下共同努力,为我市和谐发展,为“平安大安”的创建和大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我局会同国保大队还接待了一伙自称是祟山少林寺的武僧来大安进行卖艺表演。经调查核实,该伙卖艺人员为河南省平顶山市附近的一伙村民,化妆成僧人模样进行卖艺表演和出售自制膏药赚钱。因人员数量之多,引起了市里的重视,经市政治委刘书记牵头,召开市委610办公室、民宗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执法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会议,专题研究此事。经研究,由市610办公室主任刘永波会同相关部门领导召见了该伙村民的几位带头人,对其进行规劝谈话,劝其离开大安到其它地方进行卖艺表演,最后这伙僧人也都同意了,在当天就离开了大安市。

在高考期间,安北街一所基督教活动点内的几位信教人员在考场周边散发传单,进行传教。我局会同国保大队将其带到我局办公室,对发放传单的三位信徒进行规劝谈话,并对该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严重的警告批评。

3、深入检查,依法治理“三种组织”活动。

今年,省、白城市和我市相继出台了防范和打击治理“三种组织”专项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向市领导汇报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大安市宗教领域防范和打击境外宗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实施方案》(大民宗字201*5号)文件,并深入到各街道和农村各乡镇调查“三种组织”情况,通过近一个多月的调查疏理,我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发现的一些宗教活动场所有少量的净空法师

的书籍和少量光碟等,采取依法没收全部书籍和光碟等,并对其提出了警告批评。对发现的一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我们会同国保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并将该活动点的20多位信教群众规劝到附近的正规基督教活动点,对自封传道人的进行依法劝戒和警告批评等。

4、依法监督检查,合理布局活动场所。

我们依照有关宗教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管理制度,使我市宗教场所内部管理形成完整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

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上,严格审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今年按照省和白城市清理整顿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市国保大队,通过详细的调查摸底,我市共有私设聚会点5处。今年我局会同国保大队已对一处进行取缔。剩余4处我局拟将进行报批,现前期手续正在准备之中。

5、协助宗教界与弱势群体开展帮扶活动。为了更好地关怀、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在我局的牵头下,我市的宗教活动场所都组织一些宗教界人士,本着发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慰问看望孤寡病残老人及信教群众中的弱势群体。今年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慰问活动共计折合人民币达3万余元。

二、民族工作情况

(一)严格按照省会和文件精神,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1、周密部署,大力开展“两比一创”活动。

一是大力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参与热情。省会后,我们积极重视“两比一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大安通讯等新闻

媒体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并深入到少数民族乡走街入户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和激发起我市少数民族的干部群众参与此项创建活动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精心部署,认真实施。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着力培育几个模范典型社区、村屯,通过以典型引路的方法,带动争创民族和谐村屯、民族和谐学校,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一步延伸到基层,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效能。

2、切实围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突出抓好示范点工作。年初以来,按照文件要求,考虑到我市回族群众大多居住在长虹社区,我们推荐了大安市长虹社区为团结进步示范点。试点中,我们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围绕“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认真抓好示范点建设。通过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为来社区办事的少数民族群众讲解先进事例等,广泛宣传各民族居民和睦相处、友好互助的生动事例和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文明单位、近邻和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在全社区形成回族与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关心、互相支持的良好风气。通过开设服务平台、信访窗口等形式,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有困难的回族群众提供就业、助学、低保、医疗等服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深入落实“百村万户”致富工程。

按照省民委“百村万户”致富工程实施方案和白城市文件要求,今年我们确定了大安市新艾里蒙古族乡民兴村作为重点村。并会同当地党委和政府积极谋划,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总体部署,着力培养当地发展烤烟种植业;围绕中低产田改造,着力发展水田产业;围绕发展奶牛、狐貉养殖等为主的养殖产业,着

力发展优良纯种白头萨福克羊养殖培育产业。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协调市交通局帮助其将多年来一直连接两个村的土路修建成水泥路,协调市扶贫办帮助其落实打井15眼,真正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二)大力开展城市民族工作。1、深入开展清真食品的监管工作。

按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民族团结,我们将清真食品网点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的管理。一是大力宣传清真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二是要求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经过我们备案,领取清真标识后方可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三是禁止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在其字号、招牌、食品名称和包装上标有“清真”字样或清真含义的标志符号。四是以方便广大回族群众的原则,在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设立经营专柜10个,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场2个。五是每年都不定期会同市工商局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回族群众的切身利益。

2、认真开展对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发放肉良补贴和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调查工作。

今年,我们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向市领导汇报,协调市物价局启动价格调节基金2万元,发放对象在低保户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因大病、重残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发放金额也由140元提高

到每户180元。每年我们都按照省里文件要求,对我市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调查。

(三)积极开展了民族情创业活动。

按照省和白城市文件精神,我市大力实施开展了民族情创业带动活动。我们一是积极向市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我们积极扶持企业,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与民贸民品企业沟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用最优惠的政策、最贴心的服务、最实惠的扶持引导更多企业帮助民族创业。二是开展多种培训。通过与劳动就业部门的沟通合作,联合为少数民族群众举办创业培训班,使他们转变创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并加强对少数民族创业工作指导和服务,确保了此项工程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努力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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