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构为重点,以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突破。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件,调解成功225件,调解成功率达93.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开发区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迅速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开发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委领导任副组长,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并专门安排了两间2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做到各项制度和挂牌及时上墙。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也都相应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在工作上与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相互协调配合。各项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开发区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有利于及时快捷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调解人员
为避免当事人申诉无门,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由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原则,负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同时,开发区还聘请社区(村组)信息员,及时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保证了信息的灵敏、畅通,确保了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三、组织参加调解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6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举办了群众综治业务知识培训班,同时还结合开发区实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以会代训、现场调解纠纷等各种形式对村级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四、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提高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公信力,开发区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体联动机制,每月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分流解决;对特别重大的矛盾纠纷,由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坚持一个漏斗原则,统一口径,组织实施。同时,为顺利推进大调解工作,开发区还与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完善机制,兑现奖惩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制,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或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下一步“大调解”工作的打算
一是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要认真履行大调解工作职责,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调处数据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等各项制度,及时把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采取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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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调处,措施得力
针对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我们在调处过程中分门别类,分类指导,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成功调处和化解。
一是对家庭邻里矛盾纠纷,采取人性化调解原则。针对继承、赡养、宅基、土地、经济、婚姻等家庭邻里纠纷,我们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经过镇、村、组干部的多方说教,以构建和谐、以人为本为理念进行人性化调解。如卅铺村李津、李满两兄弟因遗产继承而引起矛盾纠纷,镇司法所和卅铺村调委会在调解过程中,以法律为依据,多次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该矛盾得以化解。
二是对群体性、政策性的矛盾纠纷,采取政策性化解原则。对于群体性、政策性的矛盾纠纷,多数是因为政策处理不到位,或是在工作中有失误而造成的上访性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上访案件、恶性治安案件和民转刑案件。针对这类矛盾纠纷,我们在搞好稳控前提下,主要采取政策性化解进行处理。如十五里铺村杨湾群众与庆城东王塬群众因道路而引发群体矛盾纠纷,镇司法所与派出所及时介入,召开杨湾群众大会,在向群众讲明利害关系,安抚群众情绪的同时,积极联系县交通局,以解决问题为先,使占地群众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杨湾群众最终撤离现场,矛盾得到化解。百步寺村十几名群众上访反映土地征用款未按规定兑现,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村督促村组按要求足额兑付了款项后,群众息访,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是对因不懂法、不守法而引起的非正常上访案件,采取宣传、教育、疏导的办法进行劝解。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其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达到息访、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四是对无理取闹、闹访缠访甚至有过激行为的案件,坚决予以惩处和打击,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
幸福乡201*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乡围绕“平安港闸”建设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全面铺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北翼新城”创设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乡继续加大在企事业、行业、区域性组织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调解组织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乡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1个,其中建立乡镇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今年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4起,调处154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153起,调处成功率达99.35%。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乡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乡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乡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乡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乡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乡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四簿两表”,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乡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未结纠纷督办、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紧急信息随时专报、排查调处工作的“五个不放过”、“四定”等工作制度。各村根据乡调处中心的要求,针对各自的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幸福村、花桥村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今年3月,我乡调处中心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刊登在3月17日的《江南时报》上,对同类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乡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旧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针对本区域征地、城镇改造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实行乡领导分片,干部挂村(社区)的办法,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加强排查、掌握信息,及时化解,实现了征(拆迁)量上升,上访量下降的目标。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对接工作,促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广“十户调解员”试点工作。我乡以村、社区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十户调解员”制度。今年,我乡以幸福家苑为试点,针对改小区为新建小区,外来购房入住人员多等实际情况,以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小事不出社区”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完善“十户调解员”工作机制,通过“十户调解员”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化解矛盾,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范”,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有力促进社区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我乡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三、存在问题
我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领导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的力度不够;调解工作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调解经费的落实还不够到位,特别是调解员的误工补贴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四、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港闸。一要健全人民调解培训长效机制。着手建
立调解工作学习培训基地,在基地设立学习活动室,调解案例图片展,调解知识阅览室、模拟调解室、模拟法庭,定期组织调解员参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二要深化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要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对接机制。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深入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沟通协作,逐步构筑大调解网络;四要继续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全面铺开在企业、学校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调解组织工作,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
201*年底以来,江西省宁都县组建了310个工作组、动员了1872名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送
政策、深入群众送温暖、深入实际送服务,认真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据初步统计,活动中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3起,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多起。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始终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放在全县工作的大局中去考虑,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没有矛盾化解,就没有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理念,把“三送”活动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工作中每名干部结对帮扶20户农户,精心调查摸底,详实撰写《民情日记》,记录突出矛盾纠纷,然后通过帮思想、帮资金、帮技术,不断理顺群众的情绪,化解群众的忧愁,改善群众的生活,解决矛盾难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此期间,县委、县政府筹集了100万元,每个机关单位筹集3000-10000元,每名干部捐出一部分钱,设立专项帮扶资金,发放农村困难群众。
(二)强化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实行工作组组长责任制。工作组组长对所驻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负包案责任,对每一起矛盾纠纷,由工作组包掌握信息、包思想教育、包调处化解、包息诉息访,逐一明确措施要求,推进逐案化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矛盾不调处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二是实行责任查究制。发生重大涉稳问题而工作组未排查发现的,发生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越级非正常上访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工作组相关人员责任,对矛盾纠纷不化解或者回避敷衍应付的,实行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建立矛盾化解专项督查督办制。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维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工作组矛盾化解的进度进行巡查,做到每周一督办,每月一排名,每季一讲评。(三)强化调处措施,着力增强化解实效。紧紧抓住矛盾化解的关键环节,做好调处工作。一是抓好排查。各工作组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以及社会矛盾、治安问题、信访积案突出的重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清理,真实了解当前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最突出矛盾,了解可能引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二是抓好化解。针对排查清理出来的矛盾和问题,逐一分析梳理,逐一化解处理,调处了一批矛盾纠纷、处理了一批信访积案、消除了一些涉稳隐患。如梅江镇曾某因丈夫在山东省荣城市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者逃逸得不到赔偿;长胜镇揭辉民因房产纠纷,打了三次“官司”,历经
数十次调解都不成功。工作组掌握情况后,耐心细致宣讲政策,真心实意解决难题,与乡镇有关部门协同作战,不懈努力,最终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书。
沈阳市近年来一直注重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一是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建立解决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建立了服务群众的大平台。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的项目决策,全部纳入风险评估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沈阳模式,把两级信访大厅建成“接待受理、直接调处、协调督办、责任查究”为一体的综合型办事机构。四是建立健全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当事人的沟通很重要,只有与当事人建立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工作开展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另外,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也尤为重要,庄河市的以老带新“一帮一”活动使新的调解员迅速熟悉调解流程,快速地适应调解工作,对调解员队伍的壮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信访部门合署办公;在村屯、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群众利益诉求信箱;开通了群众利益诉求公开电话“96715”服务热线。鞍山市在铁东区试点建
以接待日为突破口,通过零距离接待群众,把化解居民群众的矛盾作为保稳定、促和谐、助发展的动力。为做好“接待日”工作,提出了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人员、定方式的“五定要求”。人大代表安新朝与政协委员林波在“接待日”中了解到一家饭店排风噪音扰民,当即会同区环保局与该饭店协商更换了新的设备,使居民因此而产生多年的积怨得到化解。
在盖州市,涉及动迁、拆迁补偿引起的各类社会矛盾,由于坚持采取“五个在先”工作原则,有效消除了各类治安隐患,确保了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领导干部分片包镇深入到基层,到群众家中、施工工地,同群众座谈及时捕捉涉访信息和化解带有苗头的信访案件。坚持每月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涉及工程扰民、损害群众利益和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的重点和疑难事件进行共同研究、探讨,探讨解决难题的办法。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逐步完善了由综治牵头,民政、司法、武装、信访、公安等相互协调、配合、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较好地完成了“矛盾纠纷化解年”预期工作目标。为了能提高矛盾纠纷发现的及时率,太平区首先是建立覆盖全区各街(镇)信息员队伍;其次是重排查,通过定期排查和针对重点地区排查,提高了超前预见能力,及时发现苗头,掌握发展动态,使许多矛盾纠纷被控制在了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铁岭市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中,采取了全面落实矛盾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原则。上半年铁岭市各类矛盾化解率达到了96%,矛盾89%化解在县级以下。铁岭市还在各县(市)区建立了信访大厅、乡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村(社区)妇女儿童服务站、法律中心户、企业综治工作站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接待登记、联调联处、信访代理、督查督办、定期走访等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来访有接待、有受理、有调解、有回音,切实发挥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工作站)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同时各县(市)区成立了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维护
企业合法权益、环境保护、婚姻家庭6个专业矛盾化解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牵头,确保发生矛盾有人管、有人负责、不推诿。
完善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对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老百姓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级认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切实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
点评人:铁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夏宝珍
全市各级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农业、水利、卫生等涉及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部门,都精心组织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全力配合,积极参与,加大了案件督办力度,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3、建立信访案件化解“三会”制度。一是会谈,掌握信访问题。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针对涉及的信访问题,要与信访当事人见面谈话,了解其家庭情况、生活环境、个人素质等状况和信访诉求、事实和理由,承办领导和人员要放下架子,用平等身份与信访人“聊天”,交心谈心,掌握信访人心理活动情况,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要与信访人亲属、朋友谈话,侧面了解信访人上防动机、心理状态,分析掌握信访人的真实想法和需求。要与信访人住所地基层组织和涉案部门谈话,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全面掌握信访事实和理由是否真实客观,信访诉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动员相关部门从不同角度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为化解重点疑难案件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会商,研究信访工作。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季度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和来访情况,审查信访案件处理结果;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对突出信访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落实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包案领导及专项工作。县信访局每月召开一次包案会议,按照一件信访问题、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化解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对当月接访和排查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进行交办,研究确定包案领导和办结时限。同时,向县信访联席会议上报特别突出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情况。县信访局每周召开一次信访会议,梳理、分析、研判本周来信来访情况,对突出信访问题研究初步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辖区信访形势;研究信访问题处理方案、落实化解责任,检查督促个案化解情况,解决化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一时难以化解结案,信访人情绪激动或存在过激行为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稳控措施。三是会结,化解信访案件。针对不同信访案件情况,因案施策,以不同形式进行化解,促使信访人停访息诉。对案情复杂、涉及部门多、难于化解的重点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个案分析会,分析研究信访问题,查明信访发生原因,找准症结,制定切实有效的化解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化解“骨头案”。对涉及村务公开、公益事业、大部分群众利益、群体性利益等信访问题,通过基层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让群众充分发表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诚心、诚恳、诚信地对待群众,沟通情感、交流思想,将党委政府意图与广大群众利益最大限度统一起来,化解信访问题。对思想偏激,存在心里障碍的信访人,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有关人员、信访人亲属朋友召开思想教育会,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解释和说明,对信访人进行教育和疏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理顺信访人思绪,解开信访人心结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化解的信访问题,由包案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制定化解措施解决信访难题。
对信访人生产生活确实存在困难,一时又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救助会,开展救助帮扶,给予信访人必要的物资帮助、资金救助、生产帮扶和思想开导,体现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促使信访人勤劳致富,息诉罢访。对复杂、疑难、特别突出的信访案件,由信访事项涉及的乡镇、主管部门召开信访听证会,提出化解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搭建公民与党委政府平等对话、多方参与的平台,为信访人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满足信访人感情宣泄的心理需求,公开信访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信访事项处理程序,让信访人和群众亲历信访事项处理过程,支持、理解处理结果,体会党委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确保做到案结事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以“干部问事、群众说事、民主议事、限期办事、定期评事”为主要内容的民情恳谈会,收集社情民意,广泛征求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并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能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作出公开承诺,限期解决。对“民情恳谈会”上所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在下次民情恳谈会上及时向群众反馈,形成“征求、恳谈、解决、反馈”的格局,使“民情恳谈会”不仅成为社情民意的“传声筒”和架起党群间的“连心桥”,而且能够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找到破解信访难题的“金钥匙”。“三会”制度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分析、研究、研判辖区信访形势提出了要求,同时以化解为核心,丰富和规范了化解办法,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化解。尤其是自201*年以来,在全国开展的涉法涉诉“清积”活动中,全县政法机关严格按照“三会”制度开展工作,涉及师宗的3件进京访和11件到省、市访积案全部得到了化解,化解率达100%位居全市前列。
尽管我们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征地、医患等引发社会矛盾的因素依然存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等涉及群体利益产生的纠纷,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对此,我们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抓小、抓早、抓苗头、抓信息,重排查、力调处,维护辑庆稳定,为辑庆人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具体而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性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深入基层、细排查、勤预防,提早消除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广大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减少由于工作失误引起的纠纷。二是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巩固和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网点,及时了解本地的矛盾纠纷发展动向。根据所得信息,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一些重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我们将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推行大调解格局。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各村(居)委、各单位在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信息上的汇合,形成一盘棋的大调解格局。
港闸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01*年度一季度工作汇报
201*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
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北京举办奥运会的喜庆之年。我们认为:做好今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一至三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509起,受理调处总数为440起,调处成功420起,调处成功率为95.5%,直调二十起,其中由人民调解室调结十三起,调处中心调结七起。我们注意加强了信息宣传报导,在港闸区政府网站上港闸要闻录用12篇,港闸报道录用5篇,部门动态录用38篇。全区无因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发生,也无群体性械斗及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了港闸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我们注意发挥调处中心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筑牢“第一道防线”。主动及时的调解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基础工作上:抓好大调解工作重点工作。首先以做优势品牌为目标。在“三优”上下功夫,优化运作、优化机制、优化制度,实现大调解工作水平的新提升。其次以做实绩效为关键。重点的抓区大调解分流督办疑难复杂纠纷调处、抓好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抓好对接纠纷调处,特别要抓好与110对接涉及土地使用权和婚姻家庭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纠纷调处,并加强与检察院检调对接,即将普遍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与法院的诉调对接与人民法院一起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大调解工作业绩新提升。今年2月20日,港闸区调处中心驻法院工作室揭牌成立。港闸区调处中心驻法院工作室的设立是港闸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深化诉调对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工作水平,不断创新特色,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探索。这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的衔接,有效整合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这也是港闸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新时期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创新机制,也是为民办实事的一个新举措。驻法院工作室成立一个月以来共接受由法院转来的矛盾纠纷16件,其中已调解成功化解了9件,还有三件由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退回法院,目前尚有4件矛盾纠纷正在调处之中。
我们区、乡镇、街办两级调解中心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巡回排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做到:1、在时间上保证:街道调解中心坚持每半月一次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并实行特殊时期集中排查。2、在责任上保证: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纠纷要落实专人负责调处,尽力化解。3、在效果上保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按“五定”要求,强化督办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在工作中,我们以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为目标,努力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关注民生,减少纷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大调解工作的首要职责。根据现阶段矛盾纠纷大多数为民生问题引发的特点,要把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水平。要以强化队伍建设、网络建设、对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实大调解品牌。在队伍建设上,培养壮大调解队伍,推动调解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组建大调解义务信息员队伍,如秦灶街道:要求每个村民小组聘请2名信息员,及时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动向,及时反馈信息,以便各级调解组织及时调处,力求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进一步强化街道大调处中心建设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村(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建设上,各村要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以全面推进“夕阳红”调解工
作室建设为抓手,选聘一批威信高、能力强的老干部、老党员从事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积极探索和创新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的大调解机制。在对接机制上,全面深化公调、诉调、检调对接,努力在调解方式、法律效力、管理制度的对接上抓创新、求实效,由单一调解向综合调解延伸,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能得到有效化解。积极同法院联系,要求他们将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的法庭审理直接放到社区,使一起案例能够教育一大批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集中调处新机制,对村(居)一些疑难的矛盾纠纷,不但要发挥好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更要集中大调解工作一线同志的聪明才智,在调解重大民事纠纷时实行联合调处,协同调解,这样既发挥了大调解的组织优势,又增加了相互学习的机会、更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公正调处。积极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全面开展“优秀调处工作站”评比活动和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恶性案件、无越级上访的“三无”村(居)评先活动。同时,强化绩效考核,发挥好纠纷排查机制作用,进一步增强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如:作为打造南通北翼新城核心板块的唐闸镇街道,由于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拆迁、安置量占全区的60%以上,由此而引发的诸如被征土地补偿、劳动力安置、房产分割、赡养等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拆迁农民入住安置房后,在居住环境,卫生习惯,相邻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生活水平上与拆迁前比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由此造成部分拆迁失地农民的情绪极不稳定,一旦有涉及其利益的矛盾发生,这些人心中的积怨会像山洪一样爆发出来,而诱发新的矛盾,甚至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治安事件。可以说今天的唐闸是处在“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时期。为此唐闸街道调处中心在拆迁农民集中居住的怡园北村开展规范化大调解工作,以此达到一般纠纷不出楼,重大纠纷不出社区的目的,重点开展如下工作:1、以“968890”求助电话为平台,及时向居民提供在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项求助,尤其是法律援助。2、创建规范化调解室(工作站)。3、建立一支懂法律、精业务、懂调解、肯吃苦的调解员队伍。人员组成以各栋楼为单位,一楼一人。
工作中,我们注意抓好区调处中心直接调处矛盾纠纷。如:今年3月18日上午,区调处中心负责人赵萍同志等人驱车来到越江新村居委会亲自参与一起纠纷的调解。该村28幢的一对老人都因原配偶病故,于1988年重新组合成立新家庭,丈夫徐某于今年3月16日8时20分因病去世,妻子葛某与其三个继女因财产继承发生纠纷,由于双方意见不一,分歧较大,导致徐某的遗体裹在被子里迟迟得不到处理。葛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来到港闸区调处中心反映情况,要求调解处理。区调处中心陆炳龙副主任在了解到该纠纷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试图停尸闹事事件,如不及时处置,将会酿成大事情,于是区调处中心即刻与永兴街办调处中心联系,约请永兴街办调处中心孙德明主任及越江新村党支部陈忠民书记及时赶赴停尸闹事现场,展开了说服教育工作直至深夜。第二天,区调处中心负责人赵萍同志又与葛某长继女徐某住所地的通州市调处中心联系,他们派来了兴仁镇徐庄村分管调解的葛主任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为了及时,有效的化解这起纠纷,区调处中心负责人赵萍等人放弃了中午吃饭和休息的时间,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尽快地妥善处理死者的遗体,这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家庭的和睦。看到区调处中心、港闸开发区、越江居委会等同志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为了自己的家庭风波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而疲于奔波,双方当事人均有所感动,最终争议双方各退一步,达成继承分割协议,从而圆满地化解了这起纠纷。
在工作中,我们还高度重视群访、集访纠纷的化解工作。如:201*年2月19日上午9时许,天生港镇街道大调解中心曹主任接到天生港派出所民警打来的公调对接现场求助电话。三明时装有限公司突发一起集体性劳资纠纷,60余名辞职职工因情绪激动已封堵了企业的办公大楼和厂门,严重影响企业正常办公秩序,另外有上百名不明真相的正在工作的职工也出现了辞职的想法,事态正在进一步扩大。天生港街道大调解中心曹主任接到电话后立
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与派出所民警组成临时调处小组,向港闸区大调解中心和开发区党工委做了情况汇报并拿出了调处预案。根据现场的人数众多、场面混乱的实际情况,调处小组决定先平息职工的情绪,防止事态的扩大。经过数小时的现场劝说和开导,职工的激动情绪得到了有效缓解。经查,双方的矛盾主要在于这些辞职工人共62名,分别来自安徽、河南及如皋等地区,这些人多数都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同意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们以工资低为由决定辞职,要求立即结算工资并发放,另外还有20多名安徽籍职工提出单位还有200元家属安慰金没由发放,要求补发。而厂方则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工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并双方达成一致才能离职。如职工突然辞职,由此对公司生产带来的损失是要赔偿的。至于200元家属慰问金是发给下一年度在公司工作的职工的,他们现在要求辞职慰问金当然就没有了。通过数小时的艰苦调解,双方分歧一直教大,不能达成共识。王某、李某等职工代表情绪激动,带领一部分人冲进办公大楼,要求找企业老总讨说法;一部分人围堵厂门;还有部分人冲进配电间去拉闸门,矛盾再次激化。曹主任见此情形一个箭步冲到楼梯口,大声说道,有矛盾我们可以坐下来谈,王某你要是有意见可以提,但你要是带头闹事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混乱的场面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调解小组连夜将带头闹事的工人家属找来。从晚上6时至20日上午9时,通过几轮数十小时对当事人进行细致耐心的法律政策宣传和充分解读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终于使闹事工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事情的严重性。使得要求辞职的62名职工放弃了原来的要求和闹事的念头并依法解除了他们的事实合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持观望态度的数百名职工的劳动合同,使他们安心回到各自的岗位继续工作。最终通过调解小组连续不断的二十几个小时的努力,在21日上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一季度,我们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调处中心实行电子化办公管理,区调处中心受理科受理了社会矛盾纠纷后,需要分流到各乡镇调处中心,即通过网络邮箱分流到各乡镇调处中心。具体办法是以《港闸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分流指派通知单》、《社会矛盾纠纷接处接访登记表》的形式下发。然后各乡镇调处中心在纠纷办理结束后,以《另外,区调处中心在两会召开期间,按照区委的要求,参与信访接待的值班工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努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分流调处结果反馈表》的形式反馈上报。我们要求各乡镇调处中心要保证每个工作日定人定岗上网查收信息,确保通知、公文等当天接收,及时办理。通过实行无纸化办公以来,我们感到电子化公文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办法,它的实施使区调处中心各项工作能够快速、高效的完成。
回顾两个月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区级调处中心硬件建设滞后。就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辖区内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腾飞方面而言,目前我区调处中心的工作已跻身全市第一方阵。但与市政法委、市大调解指导委关于《加强县(市)区调处中心自身建设》的要求相对照以及和兄弟县(市)区调处中心相比较,我区调处中心的硬件建设明显滞后。主要存在办公用房紧张、电脑网络保障等硬件设备的缺乏,直接影响到工作的开展,予以重视、尽快解决,是当前的燃眉之急。
我们知道:大调解工作是一种高度实现群众自治的纠纷解决机制,对化解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赶到了十分重要作用。当前社会热点、难点很多,矛盾纠纷数量激增,而且原因和内容多样复杂,引发了很多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具有群体性、易激化等特点,给大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今后的工作设想和打算是:
1、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做大做强做优大调解品牌。在条件成熟的村建立和推广“夕阳红调解室”;进一步落实“转调对接”工作站;搞好村居与警务室有效的“公调对接”工作;巩固和发展大中型企业调处工作站的网络建设。
2、进一步丰富大调解内涵,不断拓展大调解外延。完善“四大对接”工作机制,全方位调解,把触角延伸到最大限度;建立健全区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调处中心(工作站)的管理考核力度。修改《港闸区各乡(街道)大调解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调处中心矛盾纠纷的调处、指导、督查督办工作。4、进一步加强调处中心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大调解实效。在全区调解员中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使他们真正做到依法调解,依德调解,公平、公正,有效地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我们深深的感到: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和社会的发展,我们面临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将迎来新的挑战。为此,我们要强化落实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坚定信心,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全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筑好第一道防线,为港闸的全面腾飞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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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
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1*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1*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1*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稳,苏仙区
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措施。为切实抓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县委、县政府强化了三个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矛盾纠纷排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XX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和县机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制。对全县排出来的47个问题,由县级领导逐个包案化解,包案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县委、县政府把矛盾纠纷排化解工作纳入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对领导
四、实施责任追究。根据县委制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各乡镇和各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门,对辖区内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重大安全隐患按“五个一”要求实行包案负责,对涉及全县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点人员包案由县委常委和有关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案,对工作不细、劝阻不力、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件的包案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洪市、曲兰、大安、演陂等有关乡镇在充分调动脱产干部排查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的骨干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由定期性改变为长期性工作,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上规范化轨道。XX镇把每月的10日至15日为矛盾纠纷排查阶段,15日定为矛盾纠纷汇总日,包村干部和村委会以村为单位向镇党委集中汇报,并收集整理,建立本月矛盾纠纷调处台帐,15日至20日为集中调处阶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由相关领导出面做好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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