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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9-05-28 11:13:09 网站:公文素材库

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响应,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

从税务机关方面看,一些税务干部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主要是由原来的监管者变为由纳税人和公众来监督,心里总有些失落感,认为税务公开削弱了自身权力,增加了工作难度,因而在行动上不积极,甚至消极应付;从纳税人方面看,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认为税务公开是税务机关的事,与已无关,是做表面文章,做不长,所以也不关心、不热心参与,成为推行政务公开的瓶颈。

(二)内容欠全面,缺失信息的质量

当前,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大都是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税收政策法规等事项,没有扩展到税务部门审批程序法律法规范畴,特别是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一些办法、规程等,只被税务部门作为执法的内部规定,从而使公开的范围不广、信息量不大。还有对一些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规定,没有事先的公示和征求意见,也使得这些政策因在实际中难以操作,而不得不修订或取消,造成税法的不严肃和基层税务工作的难度。

(三)形式较单一,缺有畅通的渠道

目前,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仍然沿袭传统的办法对外公开,多限于公告栏、税务公报、辅导会或通过报纸、电台等,公众没有选择权。虽然已有不少税务部门设立了网站,但有能力创办网页的都是市级以上的税务机关,分局以下的基本没有对外的网站,且因没有专人负责,信息更新慢。一些基层分局要想通过网络对辖区内的纳税人公开信息,只有借助地方政府或市局的网站,因需经过一定手续,信息公开往往滞后,使得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打折扣,也影响到政策的及时贯彻落实。

(四)标准不统一,缺欠规范的操作

现阶段,尽管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也制定了一些办法和规程,但是由于公开的内容、形式、期限等没有统一标准,致使有的信息多次重复公开而有的却没有或及时公开,如:同时涉及到国税、地税、财政、土地等多部门的事项,还有总局、省级、市级、分局等上下级税务机关对同样信息的重复公开。对同一信息,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公开的形式也不相同,有的在办税大厅公告栏中;有的在新闻媒体上;有的在网站里,让纳税人眼花缭乱,不仅浪费人力、物力,也给纳税人及时掌握信息带来了困难。

(五)机制未健全,缺少有效的监督

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基本上都成立了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但在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有的单位虽然成立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但实际上政务公开仍然是多头管理,职责界限模糊,各环节之间联系松散、配合不够,致使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显。另外,配套制度也跟进不够,如没有出台操作规

程、审核公示、考核评价制度等,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而责任追究,因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在实际中常常流于形式,有碍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进一步推进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让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公开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所有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己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已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内容,提高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是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清理内部文件,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的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形式,强化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等服务功能,基层单位还可利用板报、培训班、宣传册等来补充税务公开,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对重大信息,税务机关可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对有变动和新政策、规定等,可以定期用专栏、专版的形式在媒体上刊登,提高公开效应。三是依托电子平台。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都应建立专门的互联网站,配置专人负责,全力开发网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还可利用电子触摸屏、户内户外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进行公开。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得到切实保障。

(四)统一标准,加强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建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统一的税务公开工作标准,包括:内容上,凡本级税务机关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负责的工作信息,应有本级机关负责对外公开,只要涉及到有税务方面的多部门的公开信息也应由相应级次的税务机关负责。形式上,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和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应在《中国税务报》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开;省级税务机关出台的规定和工作信息应在省税务公报和省局网站上公开;市级以下的除应在本级《税务公告》和网站上公开外,还可根据信息的要求和涉及的对象,选择其它多种形式。这样每一级有每一级的公开标准和职责,既便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又可解决运行中的缺位和错位问题。

(五)健全机制,促进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一是要完善立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国家税务总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基本规程和监督激励机制等,指导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第二,省级税务机关应由国、地税两家联合成立税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来协调本省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出能够很好衔接的各项配套制度,保证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在实处。第三,市级税务机关应由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税务公开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提供,法规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信息部门负责内、外网的维护、发布和更新。第四,基层一线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和规定,指定专人实施本级的税务公开。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主要包括:(1)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2)公示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3)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税务公开工作水平。(4)考核和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中,严格考核兑现。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应承担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扩展阅读:当前基层地税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

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

周保卫

在新形势下,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更是加强廉正建设的有力举措。下面,本文就如何推进基层地税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高效、文明的地税新形象,谈一点肤浅的看法,仅供参考。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嘉鱼县地税局把“打造阳光地税,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政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征纳关系的重要措施紧抓不放,务实创新,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提升地税工作水平、展示地税形象、推动地税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工作思路较为清晰。通过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理念,形成了清晰统一的工作思路,较好地将工作目标进行了科学的定位,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的综合管理考核范围。同时。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策略,确立了“全面支撑地税业务、大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监控权力运行、提高管理透明度;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和纳税人”的政务公开目标,对政务公开考核范围、比重、责任、结果均逐一作了明确,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公开氛围较为浓厚。在具体工作中,通过积极宣传

发动,组织业务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平台等公开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了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宣传造势,给社会和公众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共识,让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公开氛围。

(三)公开内容较为丰富。对外,通过办税服务大厅这一场所,严格坚持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政务公开原则,最大限度地将一些国家最新的税收法规、岗位职责、办税程序、收费标准、纳税定额、违章处罚、服务标准、办税时限、工作纪律、权利义务、欠缴税费(基金)、涉税案件查处、减免税审批、社会监督等其他必须公开的事项向社会和纳税人进行了对外公开。对内,涉及到财务管理及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管理、其他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也相应做到了及时公开。

(四)形式载体相对多样。通过面向社会和纳税人,在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上不断更新,对外,设立了政务公开栏,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印发了税收宣传资料。还利用网络技术公布地税机关网站地址、公开咨询服务热线、举报电话号码、群众举报信箱;对系统内部采取了电子公文、发布最新通知或最新消息等、书面材料、内部网站公示、会议纪要、会议通报、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公开形式。

(五)公开力度相对较大。当前,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凡是与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相关的敏感事项均做到了及时公开。特别是在行政审批方面,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执行了减免税政策、要求和标准,及时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经营

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各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一些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处理税收的违法违规案件,也提前一个月将被查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等等。

(六)技术支撑相对较高。一方面,通过加大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相继淘汰了一大批落后的信息化装备,初步实现了微机和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另一方面,注重信息人才、软件建设的引入,建立了具有“网上办公”和“网上办税”两大功能的“给力”系统,统一了电子政务平台,初步形成了地税与工商、国税、房产、土地、人社、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在人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之间实行了联网操作,推进了信息公开共享等等,形成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体系。

二、面临主要困难

目前,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尽管呈现出了可喜的发展势头,但纵观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急需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政务公开作为行政行为的延续,部分领导干部及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有关文件不学习,不了解、不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认为政务没有什么需要公开,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好确定,尤其是基层地税部门认为行政上垂直管理,业务上依法办事,工作职能单一,只要带好队伍,完成任务就行了,公开不公开无所谓,导致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效果不好。

(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两权”监督的重点,也是广大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和焦点,更是基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的重点。但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政务公开有所戒备,担心在单位内外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担

心削弱领导班子权威和领导威望,害怕暴露征纳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以下内容公开有难度: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的公开;领导干部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执行廉政准则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公开;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公开;人财物管理及公务消费等情况公开。往往从稳定和安定团结上考虑,政务公开有时“避重就轻”、“蜻蜓点水”,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三)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就目前来看,基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主要是对外即纳税人公开和对内即职工公开。税收核定、征纳、减免、退税等是纳税人最为普遍关心的核心问题,通过公开使广大纳税人和群众对地方税收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更加体现税收公平合理的原则,而大多数地税机关对上述内容只在办税大厅公示和内部流转,更没有在纳税人密集地和互联网(类似“中国嘉鱼网”、“嘉鱼热线”)上发布相关信息,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职工的权责利尤其是福利待遇、公务员考评、干部的选拔任用大多是事后公示而对其过程往往一代而过,最终成了干部反映的焦点。

(四)公开机制不够健全。政务公开必须配备必要的协调和办事机构,对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效果等全面负责。在基层地税系统内,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办公室或监察考评科,除对各项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外,对内容的真实性审查无从下手,难以独立承担审核的重任,导致公开的内容缺乏全面性、真实性、针对性、实效性,透明度不高;公开的内容缺少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性内容;公开的程序不严格,随意性大。

(五)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地税系统属于垂直管理部门,业务上主要是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定,受

上级主管局和当地政府双重领导,具有一定的行业特点。特别是内部行政管理,与地方上其他部门比,可能特殊性更大。地方政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般要求对非涉密信息“普遍予以公开”。这样,导致基层地税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出现两种困惑:一是将上级机关已经公开,随时可以查阅的资料再公开一次,造成重复劳动,浪费资源;二是原来定位于本系统范围内公开的内容必须对社会公开,如福利奖金发放等,这些信息的公开,短时间内可能引起公众误会,对地税工作造成被动。

(六)公开的效果不够明显。县级地税部门是纳税人和系统干部反映最集中、矛盾最突出的基层单位,矛盾在基层反映、最终也要在基层得到解决。就目前情况看,由于在政务公开中只注重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而对公开所取得的效果和要达到的目的不明确,不能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对外公开是否取得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并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配合,从而推动税收政策的落实和征纳关系的协调;通过对外对内的政务公开发现问题并得以妥善解决,而不是对公开后发现和反映的问题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依然我行我素,只会使问题越压越深,矛盾越积越大。不但达不到政务公开的目的,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直接影响征纳关系和内部稳定。

三、主要工作对策

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基层地税系统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对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做好政务公开,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理念。推进依法行

政、政务公开、服务于纳税人,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及取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纳税人是相互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因此,要始终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公开、在公开中服务的理念。从根本上认识到通过政务公开对加强公正执法、推进事务管理的作用和意义,要敢于发现自身的缺陷、敢于让纳税人和广大职工挑剔自身的不足,让各项工作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努力打造“阳光地税”,促进和谐发展。

(二)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考评机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关键在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落实“两权”监督的重中之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由相关单位组织、协调、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内外监督,在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的同时,发挥聘请的社会监督员作用,请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文明执法、廉洁办税”进行监督和投诉,引导纳税人依法维权;制订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明确落实具体事物责任人和管理考核责任人,对制订的公开内容、程序、形式等应公开而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按考核制度追究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现象发生。

(三)搭建信息平台,拓展公开渠道。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要借助信息网络技术这一平台,对内,积极推进税“误”公开,每月及时对税费核心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的错误信息,在局域网上公布一次,切实增强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对外,在互联网上

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尤其是在局部网络(类似“中国嘉鱼网”、“嘉鱼热线”)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设立部门职能、税收政策、纳税人信息、税收核定、政策减免、行风建设、局长信箱、网上举报、意见建议等栏目。还可以通过手机这一便捷的通讯工具,设立短信子平台,主要用于发布信息量比较小的,日常性的通知、纳税提醒、税法速递等信息,分期把地税机关近期的工作动态、工作要求、税法宣传、政策解读等纳税人关注的内容发送到纳税人手机上,免费享受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种涉税资讯,打造“掌上地税”。

(四)突出政务公开重点,真正让群众满意。“对外公开办税、对内公开办事”是政务公开的整体思路,通过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有力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基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的重点应抓住以下几点:

一是推进个体税收公开,杜绝“人情税”、“关系税”。各种主客观原因决定在管理个体税收核定上难以做到一碗水端平,如何使各类纳税人在一个公平的环境里平等竞争,只有公开纳税人的纳税状况,接受群众监督,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人情税”。通过对个体户是否达到起征点、税收核定额度、停歇业是否真实、系统干部家属或亲戚缴税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开,使纳税人互相监督,达到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

二是推进办税评价公开,防范“涉税风险”。当前,基层地税部门要建立纳税评估、纳税人办税质量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地帮助纳税人减少和防范涉税风险,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征纳和谐。一方面,要通过强化纳税评估工作,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种评估试点为重点,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工作

规程,强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加强信息比对,拓宽第三方信息获取渠道,找准征管薄弱环节,共同发挥监控作用,掌握异常税收变动情况,督促税收管理员正确行使职权,让纳税人客观评价税收管理员履职情况。另一方面,要通过对纳税人办税质量定期进行评价,让纳税人了解其办税质量,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改正错误,督促办税人员提高办税质量。以评价促进纳税人规范财务核算,以评价促进纳税人申报信息准确,以评价促进办税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办税水平。

三是推进人事管理公开,避免“闲言碎语”。人事工作比较敏感,稍有不慎就会招来闲话,影响干群关系,降低领导班子威信。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表优、推荐典型、干部工资晋级、复退军人安置、落实上级关于职工待遇政策等方面要坚决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公开一切程序、过程和结果,最大限度地打消干部职工的疑虑。

四是推进财务管理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财务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职工最关心的敏感话题。因此,要根据财务工作自身特点,结合工作要求,对系统年度经费预决算、职工福利待遇、机关和基层公用经费等情况通过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范围予以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经费的开支审批和大宗物品采购坚持“集体议事、集中决策”;在招待费管理上,原则上一律在内部食堂就餐,制订定额标准,细化招待对象,通过按月公布招待费用让干部知晓招待的对象及标准,杜绝不廉行为。通过网络平台对车辆的使用、出勤、加油及维修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最大限度降低税务行政成本。

(五)纠建并举,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要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通过个体核定征收公开、涉税举报互通等情况公开、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面对事实,敢于纠正错误,对不合理的定税进行调整、假停歇业进行处罚、偷税进行打击,化解征纳双方矛盾,排除不稳定因素;把政务公开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通过政务公开促进作风转变,有效地杜绝干部的赌博风、内部说情风,“人情税、关系税”得到遏制,干部的节俭意识得到增强,公务成本得以降低,使“公开得民心、公开出效益”,通过政务公开,增进理解支持和协调配合,逐步形成一心一意干事业,同心同德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嘉鱼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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