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角线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居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现制定我居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居民自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居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实现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能够发挥居民参与和监督作用,保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和经常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正常运行。
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内容完备,动作有效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机制。在每年召开的居民代表大会上,居民听取居委会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安排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讨论、修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合同;审议计划生育合同执行情况,落实奖励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讨论决定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对计划生育户的优生、优待、优惠办法等。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机制。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居规民约的执行组织人员,负责居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利用人口学校、人口理论、橱窗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理、生殖卫生、避孕节育知识等;定期开展生殖卫生保健服务;及时送避孕药具上门;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各项帮扶工作。(3)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和评议机制。
在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的同时,推选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计划生育工作监事会,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监督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居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居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居委会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办事,是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等。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是民主监督和评议的有效形式,要做到“四公开”:一是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居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二是全居年度符合生育条件夫妻名单和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情况等公开;三是独生子女优待、奖励落实情况,计生贫困户帮扶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等情况公开;四是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的细则公开。
四、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几个关系。(1)处理好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居民自治章程等居规民约,居委会与居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在内容上,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并做到既要约民,又要约官,在章程制度及合同面前一律平等,同时,居民与居委会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具体,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管理群众有明确标准;在制定的程序上,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处理好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居民委员会与计划生育重点户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平等,不仅要明确居民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更要尊重居民享受的权利,针对居民的需求,明确居委会应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体现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宗旨。同时,强调居民违约责任,更要强调居委会及其成员的违约责任。
(3)处理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关系,居计划生育协会是居委会领导下的计划生育群众组织,是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居计划生育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帮助居委会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又要代表广大育龄群众监督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学习,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居工作人员将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习用民主的手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真正办好自己的事情;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学会用说服教育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说服教育,不搞强迫命令,切实把群众不理解、不了解的事情讲清楚,宣传到位,把党和国家的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角线社区居委会
扩展阅读:十字街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四龙路街道十字街社区居民自治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委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的工作要求,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氛围和提升群众社区生活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居民自治工作水平。
目标任务:党的执政基础巩固、自治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管理规范有序、社区服务丰富多样、社区文化特色鲜明、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广大居民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坚持重心下移,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
三、主要内容
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
制为目标,完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民主自治制度,不断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通过设立居民议事协调会、楼栋长等形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等工作。
㈠健全居民自治组织体系
强化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以社区工作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
1.确保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后,及时申请成立社区居委会,在此之前应由相邻社区居委会代管。
2.理顺社区各类组织的工作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通过领导和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工作,把握居民自治的正确方向;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社区管理和服务具体工作落实中,不断深化居民自治;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居民自治的重要补充。
3.筑牢居民自治组织基础。完善社区党的组织。社区在册党员超过50名的,建立社区党总支;50名以下的,建立社区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学习,便于开展活动,便于教育管理”的原则,以20人左右建立楼宇党支部。健全居民
自治组织。以楼栋为单位通过居民自荐或推荐组建楼栋居民自治小组,并在楼栋长中选举产生10名和1名社区干部组成居民议事协调会,居民议事协调会设置1会长、1名副会长,会长由社区书记担任,副会长在居民议事协调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需佩戴“社区协调员”袖标。逐步形成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楼栋居民自治小组等居民自治体系,进一步夯实社区居民自治基础。
“楼栋长”的产生由各社区根据本管辖区域由居民自荐或推荐产生,每栋楼推选产生1名楼栋长,优先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中考虑推荐。要热爱社区、热爱本院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符合居民群众的意愿,服务意识强,威信高,有化解社会矛盾、安全监督、应急管理、为居民办实事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楼栋长是本楼栋的政策文件宣传员、民情信息报告员、邻里关系协调员、安全卫生维护员、社区服务监督员。建立楼栋居民自治工作本、民情走访本、事务处理反馈本制度。做到“八必报”:公共设施损坏必报、背街小巷不洁必报、发现新增孕妇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病重住院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有不安全隐患必报、有不稳定因素必报;社区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社区工作者要落实每日巡查制、民情通报制、每周例会制、一口受理制、评议考核奖励制度等。
居民议事协调会要求坚决接受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
会的领导,是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授权的社区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自治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负责督促本院落“楼栋长”积极开展自治工作;向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建议建言,向居民通报各类督办事件解决情况;制定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公益建设、设施管护等自治公约,公约采取“一事一约”的办法,用公约所形成的“公共权力”来约束居民行为,达到自己管理自己的效果。民情议事会由社区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实际临时召开。
㈡积极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
1.在街道层面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按照全面准入、依法进入的原则,凡拟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等项目交给社区的,除党章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社区组织承担的以外,均实行准入制度,由街道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允许进入社区的事项,应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经费保障。
2.深化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以社区财务公开、社区重大事项公开公示为突破点,加强社区事务公开栏建设,明确社区居务公开的范围、载体、程序、监督措施,逐步实现社区事务全面、全过程公开。
3.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以健全居民议事会为重点,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商议、决
策;积极探索民情恳谈、社情发布会、社区议事厅等有效形式,鼓励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民主管理实践。
4.完善社区入户走访和基础资料管理制度。以《社区民情日志》为载体,完善和规范“两访四账”(两访:走访居民、走访社会单位;四账:居民管理台账、社会单位管理台账、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台账、社区管理总台账)管理制度,并制定监督考评办法。
㈢积极探索社区民主参与的有效途径
从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努力化解社区内各种不和谐的因素,积极指导和鼓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结合本社区实际,创造性地拓展社区居民参与的新途径,完善社区民主参与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
1.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以楼栋长为主体,以社区社情民意接待室为载体,组织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作为接待员,收集社情民意,确保群众反映问题随时有人接待受理;以社区QQ群等为载体,建立“虚拟”社情民意接待室,通过信息网络接受咨询、收集意见。同时,建立健全民意收集、限时办理、全程监督、及时反馈等工作制度,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反馈”。
2.构建居民组织化参与机制。以各类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根据居民的群体特征、兴
趣爱好,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建章立制,在规范的组织运行中,形成居民的有序化参与格局,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监督本社区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把居民的个体行动转化为集体行动,将居民的潜在热情转化为现实行为。
四、时间安排
㈠动员部署(201*年4月30日至5月10日)。成立街道、社区管理创新工作机构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落实工作任务,逐级分解量化工作目标,层层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
㈡宣传发动(201*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以及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围绕组建居民议事会,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方面开展宣传,使试点的社区居民家喻户晓。
㈢建立自治构架(20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组建民情代表议事会,自荐和推荐产生“楼栋长”,成员名单在居民小区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向社区党支部实名反映情况,畅通渠道,公示电话;
㈣启动实施(201*年5月30日开始)。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正式试运行。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居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公开信、宣传橱窗等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居民自治的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加强对居民自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社区工作推进的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实效。各社区要通过开展居民自治实现“五个抓好”的目标,即抓好社区居民自治水平提高,实现工作提效;抓好社区服务内涵深化,实现服务提质;抓好社区文化活动延伸,实现联动共享;抓好硬(软)件建设,实现建设提速;抓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实现保障扩容。
㈡突出分类指导。推进居民自治工作既要在体制、机制上整体推进,又要紧密结合不同类型社区的实际,搞好分类指导,从细节着手,在精细、实效、特色上下功夫,创造性开展工作。
㈢落实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杠杆作用,最大限度调动街道主管站所人员、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推进目标管理。
附件:四龙路街道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四龙路街道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街道党委书记
张玉珀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朝俊街道党委副书记
成员:寇琴艳邹瑛王巨勇肖俊慧曾艳阳颜宗强张宁许承燕刘浩坤关小燕赵颖张永德李国梅刘洁雯牛述霞高菊玲高爱福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城管所所长
街道民政所副所长街道计生站站长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街道党政办主任街道劳保所所长街道社区事务所所长街道安监站站长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建设路社区书记、主任十字街社区书记、主任四龙路社区书记、主任大型区社区书记、主任向阳村社区书记、主任友好路社区书记、主任
8牛冬梅矿山路社区书记、主任高文兴红卫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张宁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等日常工作。由邹瑛兼任督查组组长,负责指导、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总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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