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化科通知
关于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局、直属分局、市稽查支队:
为了全面总结20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谋划明年工作,现将上报监管工作总结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全面总结20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亮点,数据准确,实事求是。
二、在认真分析监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明年的工作思路、主要措施、任务目标,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工作总结请于201*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德州市局保化科。邮箱:dzyjbh@163.com。
德州市局保化科
201*年12月13日
齐河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一店一档”为契机,突出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同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全县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42家,生活美容单位14家,其中既经营保健食品又经营化妆品单位26家,全县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多集中在城区。
(一)201*年监管工作重点与亮点
截至目前为止,共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培训会议6场,培训相关人员人;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例,电子档案47例,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例,电子档案26例;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签订责任书份。
一、与稽查工作相结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201*年上半年,我局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与药品稽查工作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稽查工作开展到哪里,调查摸底工作就进行到哪里;
二、积极开展内外培训工作。对内,召开保健食品化妆
品监管业务培训,培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对外,201*年8月日,召开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工作会议,真是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制定
对我县4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所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在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违规标识的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及宣称医疗作用或暗示疗效的化妆品销售。
四、有序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一店一档”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的通知》,分批分类对经营企业进行培训,是全市最早建立电子档案和截至目前为止建立电子档案数量最多的县局。
(二)201*年监管工作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应对新职能,履行新职责,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二、监督检查未能全面覆盖全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乡镇经营企业未开展监督检查。
(三)201*年监管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一店一档”工作。实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100%建档;
二、及早规划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与餐饮服务、药品监管相结合,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至少普查一遍;
三、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整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打击虚假宣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
肃查处。
四、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作用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祛斑、育发、染发等功效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进行检查。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扩展阅读:保化科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新doc
同意。201*-11-10
陶局:请审阅。
汪红201*.11.10
保化科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10月保化科正式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深入调查,摸清家底。保化科成立后,面临着对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象的数量、分布、规模不清,生产经营状况不清以及企业底数不清的复杂局面。及时印发了《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自食药监发201*51号),要求各区县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开展大规模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进行认真统计。保化科对个区县的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建立电子档案,全面解掌握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做到家底清楚。
二、积极开展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现状,保化科克服了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积极与市场监管科衔接,与市场科的同志一起,利用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的机会,首先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的现状进行了调研。掌握了我市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的监管提供了决策参考。
三、开展保化品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夸大宣传等活动印发了《自贡市20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了《自贡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关于停止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检查、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等专项整治。同时,还加强了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省局保化处对我市唯一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四川九大索贝日化有限责任公司卫生许可证延续进行了现场核查。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全面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进一步规范了生产行为。
四、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日、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月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后,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职能的第一年,为切实履行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保障水平,营造幸福自贡”为主线,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能,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贡献。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监管责任落实率、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
(二)群众举报保健食品、化妆品案件查处率达100%;(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分别达100%。
(四)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分别达100%,承诺书签订率分别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落实权责一致的监管机制
为提高监管覆盖率,避免重复监督,减少监管空白,提高行政效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分级管理的体制下,明晰市、区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待《保健食品监管条例》正式出台后,探索建立顺畅的许可与监管无缝衔接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许可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许可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动态掌握全市许可状况,实现动态实时监控。四是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监管岗位责任制,将许可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建立运转协调的内部管理机制
待《保健食品监管条例》正是出台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保健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信息管理、监管统计、相关审批(包括审核、备案)办事指南、违法行为处罚、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查处等制度,推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建立点面结合的监督机制
按照正式出台后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监管范围内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范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包括:保健食品许可情况、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二是建立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落实产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台账;三是签订《承诺书》,落实经w{"Error":{"code":"8","Message":"badrequest","LogId":"373203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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