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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8 11:40: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徽州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徽州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徽州区辖四镇三乡(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洽舍乡、富溪乡、杨村乡),共69个行政村,面积440.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万。徽州区在黄山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已被纳入黄山市主城区统一规划,是黄山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物流基地、环境优良的城市住区和休闲观光旅游的接待基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把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基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注重科学民主依法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由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促进城乡建设朝着更加规范、协调、快速的方向发展,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

一、完善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体制

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与实施,建立健全公平公正、透明民主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我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情实际,已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徽州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徽州区农民新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黄山市徽州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我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

二、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

城乡规划管理任务繁重,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门的队伍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我区各乡镇均成立了规划建设管理所,并充实专门人员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使规划管理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

有人管。

三、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我区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把城乡规划作为引导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引擎,大力促进规划管理向乡村延伸,高投入、高起点、全方位推进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建立开放的工作机制,广泛吸引省内外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参与,不断提高城市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水平;到08年底,除岩寺镇纳入城区总体规划编制外,其他六个乡镇均已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其中潜口镇和西溪南镇已完成总规修编工作)。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所有村庄均已全部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在总规层面实现了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

按照构建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的要求,我区自去年起已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控规和各专项规划,力争今年年底达到城区控规全覆盖,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市政工程管线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

四、狠抓村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以“百村千幢”保护利用工程为契机,加强对名镇、名村、古村落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培育西溪南市区服务型特色城镇、潜口旅游服务特色城镇、呈坎古徽文化游特色城镇建设,突出项目支撑,推进错位发展,按照“内涵丰富、功能配套、产业鲜明”的要求,全力推进特色镇建设,不断完善小城镇承载功能和经济实力。

五、进一步加大规划监察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违法建设是城市规划实施的最突出的问题,直接影响到

城市利益,关系到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加强规划巡察,变案后查处为案前遏制。坚持规划监察的日巡察、周检查、月巡视制度,对城区大街小巷全面布控,对在建工程跟踪督查,力争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监察执法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求,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两个方面的监督。即严格实行规划执法错案追究制,加强自我监督。实行规划执法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加大查处力度,敢于碰硬,严厉震慑违法建设行为。对违章建设活动,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给违法建设活动一丝可乘之机,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

六、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强化规划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随着城市规划“龙头”地位突显,城市的发展对规划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我区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方面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我们已基本形成以前台服务为龙头,后台服务为支撑的服务格局。按照依法行政,服务热情,程序简捷,办事高效,践诺守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建立限时办结和督办、催办和专人承办制度,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对项目单位进行主动服务。通过这些切实有效、实实在在的服务,为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提供一些帮助,使重点项目能够尽早开工、尽快建设、早日完工,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大发展。

扩展阅读:城市规划管理调研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调研报告

徽州区人民政府蒋秋宝

二九年五月

根据区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于4月29日30日,对全区七个乡镇及街道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两次分别在潜口镇、岩寺镇政府召开了座谈会,区规划分局、国土局、房管局、行政执法局、街道办等区直相关部门参加了调研座谈,并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通过两天的调研,我对基层的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对基层和群众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看法、想法有了更深的体会,促使我对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把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基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注重科学民主依法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由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促进城乡建设朝着更加规范、协调、快速的方向发展,城镇特色更加明显。

(一)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把城乡规划作为引导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引擎,大力促进规划管理向乡村延伸,全方位推进乡镇总体规

划、村庄规划编制。到目前为止,除岩寺镇纳入城区总体规划编制外,其他六个乡镇均已编制完成总体规划。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呈坎和唐模编制完成了古村落保护规划,十个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全部编制了村庄规划,在总规层面实现了规划管理“全覆盖”。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全社会的规划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二)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着眼于服务本地发展大局,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城乡覆盖的规划管理体系。近年来,围绕打造“两条环线、两个片区、两个工业区、两个功能区”任务,编制了过境线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徽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开展了徽州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潜口、蜀源、灵山、呈坎旅游环线概念性规划;完成一系列城区道路规划设计、潜口翼峰公园和过境线景观规划设计,组织审查了徽州文化园一水半街、金龙.山湖度假村、蓬达山庄等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规划在各项建设中的指导作用不断增强。

(三)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和完善了由市规划局和区政府联席审批、邀请专家参与的规划评审机制和园区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和设计方案审批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严格按规划实施。加强规划执法和巡查,对违章建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有效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规划宗旨进一步体现。城乡规划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为此,各地在规划编制、实施的过程中,围绕提高规划公共服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努力以规划的实施,改善人居条件,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在各项城市住宅小区、农村建房中,区规划部门和乡镇规划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规范,对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建设密度、采光、通风、道路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注重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公告制度,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提高城乡居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从上述基本情况看,近年来我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全社会规划意识进一步浓厚,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建设健康发展。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难点。

(一)规划编制投入不足,规划编制滞后,影响和制约了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目前除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受编制经费制约,规划编制普遍存在着深度不够、覆盖面不广、质量不高等问题,相关建设缺乏规划依据,规划体系尚不够完备。一是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小。仅编制了过境线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徽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区近期建设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老城区改造的居住小区、商业街区、保护街区和工业园区控规)尚未编制,城市各项建设特别是土地储备和出让、转让建设用地、农民

建房等没有规划依据。二是城市专项规划缺乏。目前城区仅编制了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环卫、供电、道路、绿化等专项规划均未编制,城市建设缺乏规划指导,造成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如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给水、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只是宏观的确定了大体走向和位,并未确定具体的管网位、管径、埋深等,导致城市地下管线在建设时位不确定、互相冲突、反复破路等现象。三是乡村规划指导性不强,虽然乡镇、新农村示范村均编制了总体规划或新农村建设规划,但由于经费投入有限,有的设计单位未对规划设计的基础条件和将来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深入研究,造成规划不能有效实施、指导性不强的状况。有些新农村示范村的规划,只注重新房整齐划一,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同时大多数村庄还没有编制新农村规划,农村建设仍然存在着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不能满足发展要求。城乡规划管理任务繁重,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门的队伍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但从我区实际情况看,规划管理普遍存在“无机构、无编制、无专业人员”的状况。一是乡镇规划管理职能缺乏。受机构编制不足影响,虽然因工作需要区政府要求各乡镇临时成立了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但不是正式机构,从事这项工作的大多是兼职人员、转行的半专业人员,政策理论、专业水平不高,且人员变动性大。在目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都很繁重的情况下,乡镇难以保障足够的精力、人力、财力实施规划管理,给规划

在基层的落实带来很大难度。二是规划分局人员力量薄弱。201*年成立了区规划分局,正科级建制,但现在只有一名副局长,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乡镇规划管理工作)。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规划分局长年处于人手不足、疲于应付的工作状态,平时主要忙于各项临时性交办的任务,难以抽出时间深入钻研,规划水平难以提高。

(三)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不够。我区城市总体规划自徽州区成立以来,已经修编了3次,总体较客观地反映了城市发展的现状,也对城市未来发展作出比较科学合理的预测,各乡镇也编制了总体规划;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1996年制定的,且尚未完成新一轮修编,期限过长,虽然在加强土地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对城乡建设发展的预期不足,建设用地和预留地不够。《土地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又急需发展,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造成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存在不协调之处,制约了城市建设的发展速度。

(四)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不能得到保障。由于受到土地指标和乡村规划编制滞后、缺乏规划指导等因素的影响,全区所有乡镇的农民建房均受到限制。一是岩寺城区农民住房问题突出。由于控规未编,老城区、城中村农民建房改造缺

乏审批依据,导致一些急需建房和改造危房的居民无法建房,影响了正常生活。二是城乡结合部和镇所在地农民建房管理不够规范。近年来,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区政府同意部分乡镇规划建设了一些农民新村。但农民新村相关管理规定未能很好落实,致使一些非农居民因其价格低廉、以各种名义入住农民新村,一些急需住房的农民反而无法得到实惠,影响了农民新村的社会效益。加之住房审批停止,一些农户因生活需要擅自违规建房、占用耕地建房,给管理带来困难。三是历史名镇、村的农民建房问题比较突出。呈坎、唐模等受保护规划制约,核心保护区新改建房屋一律禁止,许多农房建设老旧,存在不少危房,但无法改建。

(五)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存在管理推诿扯皮现象。城乡建设涉及很多部门,且各个部门的职责互相联系、互相交织,但各部门之间未能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络机制,规划管理的效率不高。一是集体土地范围内建房办证问题。由于规划宣传、互相之间工作联系不够,一些单位和群众对城市规划区范围不明确。比如岩寺镇范围内一些村的居民在办理房产证时,无法提供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为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也不清楚,导致无法办理房产登记。二是企业办证问题。由于土地指标有限,一些企业无法按时办理土地手续,导致规划许可证不能发放,建设程序不完备。有的企业甚至工程竣工后手续仍然不齐全,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办理房产登记,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三是行

政执法存在困难。由于对规划控制区范围不明确,对一些城乡结合部、社区、重点村内的违章建设执法依据不足。

(六)规划的透明度、宣传力度、公众参与度不够。规划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广大群众对规划的内容及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较低,少数乡镇和部门对规划的公共政策性、严肃性、战略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只是建设规划部门和建管人员的事。规划公示、听证面不广,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决策的渠道不宽。

三、对策与建议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是政府合理配资源、调控经济发展、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发展。为此,要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一)重点突出,抓住市总规修编及三条高铁建设契机,加快完善规划体系。本着高起点、高要求的原则,紧抓外部机遇,加快建立健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村规划分级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分明、覆盖全区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总规修编要更科学,把握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分析市总规修编和三条高铁建设对我区今后发展将产生的深远影响,主动融入黄山市城市建设格局,按照打造现代新型城市的要求,树立大规划、大建设理念,坚持科学、审慎、严谨的态度,扎实

做好徽州区总体规划的修编,把徽州区在全市城镇建设格局中的区位优势充分体现出来,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二是控规、专项规划、城市重要节点设计工作要加强。要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尽快开展老城区控规编制,为老城区改造开发和解决建房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加快编制城区道路、工程管线、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为各项工程建设提供具体指导。注重提高规划编制的层次,对城市重要节点开展城市设计,打造一批主题公园、标志建筑、街头小品、景观长廊等设施,提升城市的内涵。三是中心村、沿路、沿河村庄的规划要稳步拓展。要以完成市级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为基础,进一步拓展村庄规划编制的范围,突出“一村一品”,尽快开展中心村、沿205国道、慈张线、丰乐河流域等重点地段村庄的规划编制,推进农村建设的全面规范化。

(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一要扩大规划透明度。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在市区两级联席审批的基础上,建立区级规划联席会议审议制度,对各乡镇的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以及主要国省道、高速公路、旅游公路两侧的建设项目,成立由各有关部门、乡镇组成的联席审批会议,集思广益,提高建设的科学性。注重扩大规划公众参与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接受监督,增强规划实施的效果。二

要加强规划宣传。把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规划宣传的力度和深度,深入乡村、社区、城乡结合部、行政边界,采取悬挂横幅、街头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城乡规划知识,加大《城乡规划法》、《土地法》及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民新村管理办法》的宣传,向群众公示介绍全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控规、专项规划,增进全社会对规划知识的掌握,了解全区相关规划成果,为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要扩大公众参与度。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和重要项目的规划方案,通过宣传栏或建设场地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市民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举行听证会,让群众了解规划、尊重规划、执行规划、监督规划。

(三)提高办事效率,简便程序,完善规划管理机制。一是规划编制要互相衔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统一协调,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管理的龙头和依据,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控作用。当前重点要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准确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因素和自身发展需要,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留足未来建设用地和预留地,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有效衔接,促进城乡建设持续发展。二是部门联系要

更加紧密。在农村住房、企业办理房产登记、行政执法中,规划、国土、行政执法等部门之间要建立紧密的联系通道,简化工作程序,重造工作流程。在项目建设中,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从放线到竣工全程进行跟踪监察,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施工,共同实施好城乡规划管理,形成层层把关、程序规范、联动高效的规划管理合力。

(四)农民建房合理需求应予以重视。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变“一刀切”管理模式,尽快解决农民建房困难问题。一要分类解决农民建房问题。对呈坎、唐模等历史文化保护核心区在严格控制农民建房的前提下,对确需建房的,由乡镇选址建设农民新村进行转移,困难户、五保户可逐步向敬老院转移或另行安;乡镇所在地的村、中心村可以适当建设农民新村,不具备建新村的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地、老宅基地安排农民建房。城乡结合部,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以规划为指导,适当安排建设农民新村,促进集约节约用地。二要在加紧编制完成岩寺老城区控规的基础上,适当安排城区居民危房改造。以规划为指导,对一些房屋因年久失修面临坍塌危险的旧危房应允许按原风貌改建。三要加强农民新村管理。严格落实农民新村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入住人员资格审查,杜绝非农居民进入农民新村。以培育新型农民为目标,加强对农民新村综合环境的管理,转变农民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变,提高

城镇化水平。

(五)加强乡镇机构建设,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一要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建议区编委尽快研究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每个乡至少安排专职人员1名,镇2名,真正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组织化、制度化、长效化。二要加强人员培训。每年由区建设、规划、国土、执法局等部门分别或联合组织12次培训活动,加强对乡镇从事规划管理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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