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安监局监察大队20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高新区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二○一一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区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局领导和市监察支队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围绕今年全局工作重点,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大力查处生产企业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监察大队严格执行《201*年监管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上半年以来,大队共检查企业107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33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1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78条,督促整改隐患262条。通过严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明确到人,积极整改不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完善企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厉查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针对监察行动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监察大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执法不手软,今年上半年监察大队重点加强了日常监察,加大了处罚力度,分别对违章作业和整改不到位的月星国际建材城京北公司项目部、月星
国际建材城牛建集团一分公司项目部、鑫盛建筑公司第十项目部、福建省南安市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第七分公司、科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6.5万元。
3、针对不同季节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监察大队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我区31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了隐患排查。“两会”期间对来购福超市、福隆超市、万博大市场、艺海国际商务酒店等8家商场、市场、饭店、网吧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安全和消防检查。“五一”期间对华耐家居建材城、长江建材城以及6家规模以上工矿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4、针对不同行业组织了专项整治活动。4月份开展了建材行业的专项检查,共检查3家混凝土搅拌站、2家砖厂、1家水泥厂。5月份重点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建筑施工单位18家,并对其中5家严重违章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积极配合上级工作,确保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1、配合市监察支队对大唐热电张家口公司、玉晶食品等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2、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落实局里安排的“安全生产月”标语、宣传资料等发放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月大检查工作。
三、配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根据区安委会制定的《高新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配合国土、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危险品等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检查企业15家,发现隐患16处,均已基本整改到位。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生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和规范了安全生产管理秩序。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题,积极向企业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及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要求企业提高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点的监控力度和巡查频次,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大队将继续履行好安全监察职责,按照《201*年监管执法监察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帮助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完成全区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安监局201*年半年工作总结
海安监字[201*]号签发:汪孟桓
关于上报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区政府:
现将我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查收。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安监局的直接指导下,我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夯实安全基础,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现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01*年1-6月,全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80起,死亡8人,经济损失287476元。
其中:1.城市火灾71起,无死亡,经济损失280876元,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上升14.28%,经济损失下降32.65%;2.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7人,经济损失6600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4.3%,死亡持平,经济损失下降82%;3.安监部门日常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发生生产责任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上升100%。另外,锅炉管特、民航、铁路、农机、职业卫生等行业未发生事故,整体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周密部署,重新修订了考评细则,及时分解上级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提请政府于今年4月20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与相关单位、镇办、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安排部署201*年安全生产工作。
3、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各阶段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方法,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上半年召开两次安委会会议。
(二)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广泛开展安全大检查
我局根据特定时期,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文件,1-6月以安委办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好“五一”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关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以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依托,定期提请政府组织由四大班子领导带队的安监、公安、质监、交通等部门联合检查,并建立季
度安委会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
区政府组织经信、消防等9个部门召开挂牌督办工作会议,专项落实此项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现正在落实中。
目前,我区有4家企业(其中3家危化企业、1家煤矿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上进行联网,各企业每月上报一次隐患排查情况,在信息网上填报检查各企业是所发现的事故隐患等相关内容。截止6月末,共填报10条事故隐患。
(三)认真做好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确保生产经营安全1、煤炭企业。对2家煤矿严格按照安全巡查制度,派驻驻矿监察人员,加强对煤矿的日常监察,专家会诊3次,质量标准化2次,查出隐患68条,下达整改指令1份49条,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使该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全面强化《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制定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巡查制度:危险化学品行业每季度巡查一次,烟花爆竹旺季每日巡查一次,淡季每季度一次。
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67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列为重大危险源有9个,截止目前,查出隐患22条,及时进行
了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我局确定海地区201*年三级达标企业8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申报中。
3、非煤矿山。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非煤矿山复工前验收制度,要求季节性生产的20家矿山企业必须经过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开工生产。对20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隐患11条,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
4、道路交通。结合海地区实际,积极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工作,尤其是在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中,交警大队共查处高速公路超速交通违法行为4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3起;公路超速交通违法行为26起,超员违法行为7起;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行为19起,摩托车违法行为43起。据统计,201*年至今,刑事拘留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员9人,其中无证8人,交通肇事逃逸1人。此外,我局积极参与配合交警进行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敦促危险路段增设了警示标志,加强监控,专人值守,保障道路畅通。
5.建筑施工现场。根据海区的实际情况,今年重点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建设行为。我局与建筑主管部门主动沟通联合发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摸清底数,不留死角。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40个,查出隐患3个,下达整改1份,现已整改完毕。同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报告,通报给建设主管部门。
6、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6月份与商务、旅游、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次,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76家,下达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隐患15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采取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督促整改。
7、职业危害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出台后,我局积极组织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危害工作的分工,职能及责任。印发了《海拉尔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我区职业危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在海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工作。现已完成包括建材、机械、轻工、化工、非煤矿山、玻璃等行业共41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申报工作。
(四)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我局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上半年共编发工作信息27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共举办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199人。同时,要求企业全面加强职工三级教育,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使广大生产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重点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以安委办名义下发文件,督促海区各行业、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完善。二是对消防大队、石油公司等应急工作部门、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对应急工作队伍、设备保障、政府救援资金企业事故预防、预警机制情况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
上半年,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处罚企业1家,真正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了实处。
(六)加强创先争优、党建、纠风、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安监新形象
我局以理论联系实际,用创先争优指导行动。以创建学习
型党组织建设为主,以建设“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学习促工作,以学习促提高。党支部书记始终负起责任第一人的职责,年初制定学习安排,坚持每周五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我局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提高。
自201*-201*年连续5年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年获海区直属工委授予“学习型党组织”。
三、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综观201*年上半年,尽管做了不少工作,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监局监管的范围广,单位人员少,更缺少专业人员。二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和经营单位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逐级弱化的现象,导致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明晰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安全责任,确保各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企业自我防范能力,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做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隐患排查。一是要重点对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日常安全生产管
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检查,以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自我管理、自觉彻底消除隐患。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使企业负责人与所有从业人员,事事不忘安全,时刻牢记安全。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服务,让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企业的每个人心中。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深入基层,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查找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应急预案等工作,供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服务,在服务中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打造安监服务品牌。
(三)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
要整合宣传培训资源,创新宣传培训方法,加大投入,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力争对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
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继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安全志愿者队伍,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在全区营造起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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