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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时间:2019-05-28 11:47: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是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免疫规划工作存在问题,落实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卫生人员工作技能和工作积极性,规范和促进我省免疫规划工作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指导各地有效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工作,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河南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

一、督导目的

(一)建立完善各级督导机制,使督导工作纳入免疫规划常规工作内容。

(二)评估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免疫规划整体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改进工作,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深入现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督促指导,促进发展。

三、督导方式和内容。(一)综合督导

对免疫规划的整体工作或多项工作开展的督导,如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免疫服务和免疫规划实施、疫苗使用管理、冷链建设与管理、安全注射、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接种质量、接种率等。

(二)专项督导

针对某一具体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督导,如AFP监测、麻疹监测与控制、免疫服务及免疫接种实施、安全注射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免疫、相关指令性工作任务等。

(三)临时督导

在督导计划以外,因特殊需要而临时开展的督导,如在冷链运转时,对所涉及区域的免疫规划现场督导。

四、督导频次

免疫规划工作中,既要注重综合督导,以了解免疫规划工作整体进展,又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根据情况安排临时督导,使各种督导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各级单位应遵循如下督导频次。

(一)综合督导

省级每年对市级单位至少进行1次督导,覆盖率达100%;市级每年对县级单位至少进行2次督导,覆盖率达100%;县级每年对乡级单位至少进行2次督导,覆盖率达100%;乡级每年对村级至少进行4次督导,覆盖率达100%。(二)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要根据工作重点和相对薄弱的工作环节等,有计划地适时开展。

五、督导方法(一)制订督导计划

每次督导实施前,要科学制订督导计划,内容主要包括:1、目的:具体描述本次督导活动的预期产出。2、内容:督导活动的主要内容、步骤与方法。

3、时间与地点:督导活动的日程安排、被督导单位和人员的选择。

4、督导人员:督导人员的组成、职责与分工。5、其它,包括经费、交通等。(二)收集信息

采用与相关人员座谈、核查工作记录、资料查阅、现场查看专业人员实际操作以及与其它人员访谈(包括群众)等方法收集信息。

(三)发现、解决问题

深入分析信息,研究讨论督导发现的情况,汇总意见,找出主要问题,剖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

(四)及时采取措施

在可能的条件下,应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因条件限制等不能立即解决问题,应与被督导单位的人员共同研究决定何时开始实施、如何实施,并评价实施效果。

六、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充分认识免疫规划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免疫规划总体工作目标和当地实际情况,将督导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计划重要部分纳入目标管理。要认真制定督导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合理安排督导人员、时间、内容和进度,将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督导的作用。

(二)落实督导反馈制度和督导工作逐级上报制度

1、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要加强与被督导单位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示范效应,改进工作,逐步形成逐级开展督导、注重督导时效,切实发挥督导作用的氛围。

2、现场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应撰写督导报告(见附件),客观、准确地向被督导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督导结果。督导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与安排,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等。反馈应客观具体地指出被督导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分析根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使被督导单位明确目标,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改进工作。督导报告应一式两份,督导单位和被督导单位各一份,并注明督导时间,督导人员和负责人签名等。

3、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汇总督导意见,形成督导总结,逐级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掌握全省(市、县)的督导工作执行情况以及督导质量和免疫规划工作现状。同时各地可根据督导实际情况,将督导结果予以通报。

(三)督促整改落实

督导结束后,被督导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限期整改,并向督导单位报告整改措施和结果。督导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督导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免疫规划现场督导报告表

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报告

被督导单位:督导日期:年月日督导主要内容:疫苗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资料管理□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免疫规划培训、督导、考核与评价□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控制□组织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完成期限:督导人员签字年月日

6

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扩展阅读: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是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免疫规划工作存在问题,落实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卫生人员工作技能和工作积极性,规范和促进我省免疫规划工作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指导各地有效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工作,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河南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河南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

一、督导目的

(一)建立完善各级督导机制,使督导工作纳入免疫规划常规工作内容。

(二)评估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免疫规划整体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改进工作,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深入现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督促指导,促进发展。

三、督导方式和内容。(一)综合督导

对免疫规划的整体工作或多项工作开展的督导,如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免疫服务和免疫规划实施、疫苗使用管理、冷链建设与管理、安全注射、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接种质量、接种率等。

(二)专项督导

针对某一具体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督导,如AFP监测、麻疹监测与控制、免疫服务及免疫接种实施、安全注射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免疫、相关指令性工作任务等。

(三)临时督导

在督导计划以外,因特殊需要而临时开展的督导,如在冷链运转时,对所涉及区域的免疫规划现场督导。

四、督导频次

免疫规划工作中,既要注重综合督导,以了解免疫规划工作整体进展,又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根据情况安排临时督导,使各种督导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各级单位应遵循如下督导频次。

(一)综合督导

省级每年对市级单位至少进行1次督导,覆盖率达100%;市级每年对县级单位至少进行2次督导,覆盖率达100%;县级每年对乡级单位至少进行2次督导,覆盖率达100%;乡级每年对村级至少进行4次督导,覆盖率达100%。(二)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要根据工作重点和相对薄弱的工作环节等,有计划地适时开展。

五、督导方法(一)制订督导计划

每次督导实施前,要科学制订督导计划,内容主要包括:1、目的:具体描述本次督导活动的预期产出。2、内容:督导活动的主要内容、步骤与方法。

3、时间与地点:督导活动的日程安排、被督导单位和人员的选择。

4、督导人员:督导人员的组成、职责与分工。5、其它,包括经费、交通等。(二)收集信息

采用与相关人员座谈、核查工作记录、资料查阅、现场查看专业人员实际操作以及与其它人员访谈(包括群众)等方法收集信息。

(三)发现、解决问题

深入分析信息,研究讨论督导发现的情况,汇总意见,找出主要问题,剖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

(四)及时采取措施

在可能的条件下,应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因条件限制等不能立即解决问题,应与被督导单位的人员共同研究决定何时开始实施、如何实施,并评价实施效果。

六、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充分认识免疫规划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免疫规划总体工作目标和当地实际情况,将督导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计划重要部分纳入目标管理。要认真制定督导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合理安排督导人员、时间、内容和进度,将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督导的作用。

(二)落实督导反馈制度和督导工作逐级上报制度

1、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要加强与被督导单位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示范效应,改进工作,逐步形成逐级开展督导、注重督导时效,切实发挥督导作用的氛围。

2、现场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应撰写督导报告(见附件),客观、准确地向被督导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督导结果。督导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与安排,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等。反馈应客观具体地指出被督导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分析根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使被督导单位明确目标,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改进工作。督导报告应一式两份,督导单位和被督导单位各一份,并注明督导时间,督导人员和负责人签名等。

3、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汇总督导意见,形成督导总结,逐级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掌握全省(市、县)的督导工作执行情况以及督导质量和免疫规划工作现状。同时各地可根据督导实际情况,将督导结果予以通报。

(三)督促整改落实

督导结束后,被督导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限期整改,并向督导单位报告整改措施和结果。督导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督导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免疫规划现场督导报告表

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报告

被督导单位:督导日期:年月日督导主要内容:疫苗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资料管理□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免疫规划培训、督导、考核与评价□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控制□组织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完成期限:督导人员签字年月日

6

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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