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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考核嘎查村社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1:48:06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度考核嘎查村社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嘎查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干部201*年度实绩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巴镇党委,管理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乌拉盖管理区嘎查村、社区班子及“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1*年度嘎查村、社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目标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对象及内容(一)考核时间

201*年12月20日201*年1月10日。(二)考核对象

管理区巴音胡硕镇嘎查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三)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嘎查村、社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创新情况等;

2、领导干部:完成承担的领导班子实绩目标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二、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12月20日12月23日)管理区党委组织部成立考核指导组,拟定考核方案,下发考核通知,协调指导承担评价任务的管理区直属科局以及巴镇党委、政府对嘎查村、社区进行实绩评价,收集汇总各方评价结果。镇党委成立考核工作组,及时通知各嘎查村、社区,认真撰写“两委”班子工作总结并填写“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登记表、班子主要成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民生工作与社会事业、农牧业等工作实绩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述职测评(12月23日12月31日)1、嘎查村、社区级评议:

(1)述职述廉。在镇考核组主持下,嘎查村和社区分别召开由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在嘎查村(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的述职大会,嘎查村(社区)“两委”正职进行述职。

(2)回答问题。参加评议人员在听取述职情况后,向被评议对象提问,被评议对象当场作答。(3)民主测评。镇考核组组织发放民主测评票,由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4)个别谈话。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以及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个别谈话。原则上考核组谈话人员不少于2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5)调查核实。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定性。

2、镇机关评议:

(1)民意调查。在镇机关内部召开民意调查大会,对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两委”正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填好后当场收回。

(2)实绩打分。采取询问相关科室负责人、核实有关数据等形式,对嘎查村、社区班子及干部的日常工作实绩进行打分。

(三)评价量分(201*年1月3日1月6日)考核组按《管理区嘎查村、社区班子及“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出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对嘎查村、社区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合格”班子: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无明显改变的;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对嘎查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嘎查村、社区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嘎查村、社区正常工作秩序的;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嘎查村、社区“两委”主要干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四)确定等次(201*年1月6日1月10日)考核指导组、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汇总情况,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巴镇党委接到考核通知后,要抓紧时间成立考核组,对所属嘎查村领导班子及干部按照考核程序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和嘎查村、社区班子述职报告及考核情况务于201*年12月31日前报送管理区党委组织部。

(三)承担考核任务的管理区直属科局可依据日常掌握情况及年底统计数据独立进行评分,也可以会同巴镇党委、政府联合进行评分。联合评分以承担考核任务的直属单位评分为主(评分表附后)。直属科局评分表务于201*年12月25日前报管理区党委组织部。

附1、嘎查村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分标准附2、社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分标准

附3、嘎查村(社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登记表附4、嘎查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登

记表

附6、嘎查村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附7、社区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附8、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民主测评表附9、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直属科局评

分表

乌拉盖管理区党委组织部201*年12月19日

扩展阅读:201*年度嘎查考核方案(4)

上海庙镇201*年度各嘎查村、站所、

干部职工实绩考核方案

(讨论稿)

为做好201*年度各嘎查村、站所、干部职工实绩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在201*年度考核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办法,通过科学简便的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各嘎查村、站所、干部职工工作实绩,为党委、政府对各嘎查村、站所、干部职工实施升降奖惩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各嘎查村、站所、干部职工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及20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时间

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在6月20日和12月20前完成。不定期考核根据全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考核监控。

四、嘎查村实绩考核办法

嘎查村考核采取“一述两评一考核”的办法进行,即先由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然后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嘎查村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最后镇党委、政府根据年初目标责任书和其它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分值和考评方式

201*年度嘎查村实绩考核总分设100分,其中目标分

分,民主测评30分,领导班子评价20分,创新工作1分,目标责任书中未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考核4分,信息报道5分。具体项目分值与考核方式如下:

1.目标与责任(40分)2.民主测评(30分)

组织嘎查村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嘎查村班子进行测评,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党员和群众代表总数的80%以上。

3.领导班子评价(20分)

组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填写无记名测评表,根据测评结果赋分。

4.创新工作(1分)

指嘎查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进取、锐意改革,在年内完成以前从未开展过的新工作,通过开展创新工作,能够更好地完成本职任务,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功能。要求各嘎查村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凡达到或超过以上标准要求的计满分。未开展的不计分。

5.目标责任书中未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考核(4分)根据全镇重点工作,镇考核办不定期对嘎查村目标责任书中未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6.信息报道(5分)

各嘎查村每年在《今日鄂前旗》、鄂前旗电视台、鄂前旗信息中心、《鄂前旗组工通讯》以及旗以上宣传媒介播发信息或新闻稿件不少于2篇。以发稿单位回函或报纸正式版面为准(2分)。各嘎查村从3月分起每月向镇党政办公室提供一篇以上有价值、高质量的信息。(3分)

(二)考核奖惩

根据实绩考核结果,确定嘎查村干部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称职,80-84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优秀的嘎查村干部,年末予以奖励:考核两年不称职的嘎查村,嘎查村支部书记和委员会主任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罢免,相应待遇自然解除。

五、镇各站所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

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计划生育指导站、城镇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城镇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牧业服务中心、禁牧办公室、人口转移办公室、动物防疫检疫站、司法所、长城花园社区、布拉格社区、上海庙社区。

(二)考核方式

镇各站所、社区考核采取职能职责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考核、党政领导班子评价考核、本站所工作人员管理考核、承包嘎查村工作考核、信息报道六个部分进行。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职能职责目标考核30分,民主评议20分,党政领导班子评价20分,本站所工作人员管理工作10分,承包嘎查村工作10分,信息报道10分。

1.职能职责目标考核(30分)

考核办根据各站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考核目标,各站所年初工作安排以及镇党委政府本年度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听取各站所全年工作总结报告的基础上,采取查看有关活动资料、记录、台帐和实地察看、调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各站所职能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各站所职能职责发挥情况的考评,要把握大局、把握总体趋势,并按工作任务完成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按总分的100%、90%、70%、50%赋分。各站所充分发挥本部门工作职能,为全镇经济建

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进步做出艰苦努力并取得显著成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任目标以及本部门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职能职责发挥的好,领导和基层以及服务对象满意的应确定为“突出”;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付由本部门承担的目标有一条未完成的应确定为“一般”;两者之间的确定为“比较突出”;职能职责目标完成较差,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职能作用发挥较差,领导和基层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确定为“较差”。

对镇各站所职能职责的考核还应把握以下原则和方法。一是在被考核单位上级业务部门没有下达责任目标的情况下,应按该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和年初工作安排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进行考核;二是对各站所职能职责目标考核时,应对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目标逐项查看验收,并登记好《查看资料记录》。

2.民主评议(20分)

采取集中填写无记名测评表的形式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包括:镇党政领导、全镇干部、外来投资者、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根据测评结果赋分。

3.领导班子评价(20分)

组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填写无记名测评表,根据测评结果赋分。

4.本站所工作人员管理工作(10分)

根据本站所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赋分,本站所如有一名工作人员全年累计旷工达到10日以上或集体劳动旷工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扣除部门5分。

5.承包嘎查村工作(10分)

根据镇党委、政府对嘎查村年底的考核结果赋分。所承包的嘎查村实绩考核突出的得满分,实绩考核比较突出的得8分,实

绩考核一般的得5分,实绩差的不得分。

6.信息报道(10分)

各部门每周向党政办公室提供1篇以上有价值、高质量的信息。每少完成一篇扣0.2分,扣经费200元。

(三)考核奖惩

各站所考核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评为满意;考核结果在70-89分的,评为基本满意;考核在70以下的评为不满意。对评为满意的站所,进行表彰奖励,其负责人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对评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站所,要端正态度,结合考核结果和群众反映进行整改。站所负责人实行诫免,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检查。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站所的负责人将予以免职;垂直管理的站所由镇党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调换。

六、机关干部职工实绩考核(一)考核范围

机关干部(不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发60%工资长期请假的干部)。

(二)考核方式和分值

采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评价、考勤、学习、信息报道、工作任务与其他要求四部分考核。考核分值100分,其中民主评议30分,领导班子评价10分,学习、考勤、信息报道35分、工作任务25分。1.民主评议(30分)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测评结果赋分。2.领导班子评价(10分)组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填写无记名测评表,根据测评结果赋分。

3.学习、信息报道(15分)(1)学习占10分(全年完成一次30分钟以上的授课2分;2万字以上自学读书笔记2分;6000字以上的集中学习记录2分;半年和年终各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4分;)(2)信息占5分,每位干部职工全年在旗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一篇新闻稿件,以发稿单位回函和报纸以正式版面为准(1分);每个干部职工从3月份起每周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上报一条高质量信息(4分),每少完成一篇扣0.1分。

4、工作任务与其他要求(25分)

(1)每个干部全年深入所联系的农牧民家中不少于5次,未完成任务者,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2分的分值;

(2)每个干部帮助所联系的2户农牧民实现就业,未完成任务者,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1分的分值;

(3)完成自己承担的本职工作,未完成任务者,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2分的分值;

(4)完成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完成任务者,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1分的分值;

(5)及时办理农牧民群众的各项事务,发现未及时办理一次,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1分的分值。

(6)休牧期每位干部所承包户被市以上督查组发现偷牧、抢牧1次或旗督查组发现3次不得分,镇督查组发现1次扣1分。

(7)保持办公室和办公桌卫生清洁,发现一次脏乱差者,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1分的分值;

(8)禁止上班期间玩游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1分的分值;

(9)干部职工离开办公室之后要保持通讯畅通。

七、请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在三天以内的必须先经所在站所负责人同意后,向部门分管领导和考核分管领导请假,请假在三天以上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请假条报考核办公室备案。

(二)集体劳动、学习、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请假条报考核办公室备案。

(三)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因公出差、下乡人员不能参加集体劳动、学习、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提前告知考核办。

(四)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因公出差、下乡要向所在站所负责人说明,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在站所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考核办公室给予说明。

八、考勤制度(20分)

(一)干部职工实行每天按时签到制度;

(二)周一上午上班时间原则上按正常上班时间运行,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10点前签到也可。周五下午原则上按正常下班时间运行,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16点后可以下班;

(三)无故旷工一次,扣发工资130元,年终考核扣除1分的分值;(集体劳动无故旷工一次年终考核分值2分)

(四)干部职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年终考核扣除0.2分的分值,迟到或早退5次合一天旷工(计划生育指导站、社区的工作人员扣发工资100元,年终考核扣除0.4分);

(五)全年请事假10天扣1分,请事假10天以上20天以内扣5分;(六)全年请事假累计达到20天以上二个月以下者或病假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者,扣发全年工资的15%,并且考勤不打分和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或先进;

(七)除因公致伤残外,一年内累计事假在二个月以上或病假三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年工资的25%,并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八)集体劳动、会议、学习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实行考勤签到制。要求参加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签到。未签到者,以旷工论处。(请假人员除外)

九、考核奖惩(一)根据考核结果,干部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称职,80-84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优秀的干部,年末予以奖励;对一年不称职的干部,谈话诫勉;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干部,待岗、限期调离。(二)镇政府拿出3-5万元分为三个等次奖励在征地、企业协调、铁路公路建设、禁牧休牧、发展生态型效益型农业和生态恢复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同时按照奖励的等次奖励相应的分值3分、2分、1分。

(三)每个干部每年资助1名贫困户或贫困学生的年终考核奖励2分的分值。

十、考核方法

考核办对干部职工经常不定期的进行督查核实。由各分管领导监督,镇考核督查办公室牵头实施,各站所积极予以配合,每月向领导班子反馈一次考核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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