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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部职称评审

时间:2019-05-28 11:53:30 网站:公文素材库

河北人事部职称评审

河北省职称评定条件

人事部职称评审种类

一:经济统计工程四个系列

1、经济类:经济师(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2、工程类: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分类:造价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

A、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B、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C、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

D、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化工工程师、E、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F、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等。G、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H、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高级报考条件:70年以前出生、一寸彩照6张、职称证复印件3份、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3份

中级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以上。77年以前出生、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3份

初级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3份、学历证复印件3张一、经济系列职称基本条件1、经济员

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以上。2、助理经济师

(1)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经济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经济工作;(2)能进行经营核算。3、经济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

职称满4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2年;

(3)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能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较好地总结经营活动经验,并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

二、会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1、会计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毕业后即从事财会工作;(2)基本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2、助理会计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8年、6年,且取得会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财会工作;(2)具备财会业务基本知识;

(3)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胜任一般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会计师(1)

初中、高中、中专(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2)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大专以下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

(3)熟悉掌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能熟练运用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财务工作经验较丰富,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4)能解答和处理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较复杂的问题,具有指导会计初级职称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三、统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1、统计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统计工作;(2)掌握一般统计专业知识和统计方法。2、助理统计师(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统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统计工作;(2)有理论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3)能对统计工作进行调整和分析,能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法,能写出一般的统计调查报告。3、统计师(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非本专业中专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达到上述要求;(2)取得助理统计师职称大专以下学历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3)较系统地掌握统计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4)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强,能够拟订有关统计调查方案,能很好地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及专业论文。四、工程系列职称基本条件1、技术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助理工程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大专(非本专业)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3)具备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3、工程师

(1)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12年、8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2周年以上;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3)会识图、会预算、会设计;(4)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比较突出;

(5)专业理论知识全面,能撰写出质量较高的专业论文。五、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基本条件1、技术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技术工作分别满3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上述工作;

(2)具有本专业的基本技术知识。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能力。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8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满4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助理兽医师)满2年;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业务理论知识比较全面、扎实,能撰写出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3)能正确运用业务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总结工作经验,能研究分析技术问题,能处理技术难题,能承担技术咨询;(4)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六、卫生系列职称基本条件1、医(药、护、技)士

(1)中专(本专业)毕业即从事本专业工作;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经县以上卫生部门或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合格,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6年、4年;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获得相当中专水平的医药护技专业合格证书(结业证)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2)了解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知识;

(3)具有一般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辅助工作。2、医(药、护、技)师

(1)本科毕业即从事本专业工作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医(药、护、技)士职称4周年;获得大专水平的本专业的专业合格证(结业证)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非本专业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6年、8年、12年,取得医(药、护、技)士职称满4周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取得中医士职称满4年;(2)熟悉专业理论知识;

(3)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承担正常业务工作;(4)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药师。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技师)

(1)本科毕业后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满3年;专科、非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8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分别满3年、5年;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

本专业工作分别满9年、12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满5年;职后取得本专业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3年、3年、4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满5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取得中医师5周年。(2)获得执业医师、药师资格;

(3)掌握专业基础理论,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先进技术,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4)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工作经验,熟练地进行专业技

术操作,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人员的业务;(5)有较好的工作成绩、有一定社会效益、胜任授课工作。

(6)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益好。一、经济系列职称1、经济员2、助理经济师3、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职称1、会计员2、助理会计师3、会计师

三、统计系列职称1、统计员2、助理统计师3、统计师

四、工程系列职称1、技术员2、助理工程师3、工程师

五、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1、技术员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六、卫生系列职称

1、医(药、护、技)士2、医(药、护、技)师

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技师)

(教育.经济.管理.医学.计算机.文学.社科类)核心期刊

,国家级,省级期刊,大学学报征稿,职称论文写作指导,快速发表!投稿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1.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2.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二、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级职称评定。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1*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职称英语考试。各地的要求不一样,请具体参考本地的条件

三、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专业分类

201*年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201*年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经济师专业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三、申报材料清单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3)字数不少于3000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4)字数不少于1500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扩展阅读:河北省职称评定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目录

教学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6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实验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6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7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8号………………………………………………

科学研究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2号……………………………………………………

卫生(含中医)、医药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4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3号……………………………………

工程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正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6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机电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1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水电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2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2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炭(矿山)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2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2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制药(医疗器械)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1*]24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石油化工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2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26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1*]2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机械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3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水产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3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轻工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3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35…………………………………………………

农业、畜牧(兽医)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技术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1*]3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畜牧(畜医)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39号…………………………………………………

财经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4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1*]4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1*]4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1*]4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9号…………………………………………

文化、艺术类及其他

关于印发《河北省出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4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艺术专业编剧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4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艺术专业导演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4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艺术专业作曲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4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5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档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1*]6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翻译专业译审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75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69号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1*年1月1日起执行。201*年8月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1*]4号《河北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6月22日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教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须对本学科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资格5年以上。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二)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其中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教师还需担任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或系统讲授一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一年以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多篇(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获省(部)级上述奖项、河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课主讲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河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人员(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至少主持(排名第一)一项或主要参加(前三名)两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三大检索论文3篇(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二)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15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副教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正常晋升教授所要求的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证书为准),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证书为准);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证书为准);

(三)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并取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

河北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协助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获得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至少主持一项(排名第一)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2篇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

(二)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的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8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正常晋升副教授所要求的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一等奖的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证书为准);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以证书为准);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奖一等奖的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证书为准);

(三)至少主持一项(排名第一)省自然基金课题或承担省重点工程项目,并取得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登记的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鉴定证书为准)。

河北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4号

评定标准:讲师须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善于表达,课堂讲授效果良好;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教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外语教师考第二外语),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

(二)全过程地承担过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参加过科研工作或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一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二)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1作者),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发表或为三大检索论文;

(二)参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国家统编的高校教材,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1作者)。

河北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5号

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和国内外发展现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等专项课题研究;有较强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科技开发项目研究的能力,取得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本学科教育、教学有较大价值的成果,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能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创造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9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栈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

(二)完成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三百课时以上;党校、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平均每学年总课时数二百四十节以上;兼任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三)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或参与制定教学文件9主持教学研究或开设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修课或知识讲座;

(四)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三次以上(含示范课、观摩课)。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讲师资格后,在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良好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三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三万字以上,以注明作者撰写章节为准,出版社出具证明无效),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四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四)班级管理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素质有明显提高,树立起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9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五)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

(六)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或市(厅)级一、二等奖。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或译著1部(第1作者);

(二)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编著者),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

(三)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四)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并在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独立完成)。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三等奖(前二名)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二篇以上,或出版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一部。

河北省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5号

评定标准:讲师须对本学科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中幸教育及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独立开设一门以上专业或基础课程,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理讲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科技、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助理讲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掌握一门外语,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知识并能在工作中熟练应用,按规定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专任教师授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不少于二百八十课时;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二)参加科技开发、教研活动,承担或参加科技开发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三)每年至少一次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如实习、设计、社会调查)或指导学耸课外活动、学生基本功训练;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在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良好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二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二万字以

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三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四)参与科技开发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通过,取得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奖励;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含合著,独立完成不少于2万字);(二)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第1作者)或2篇(第2作者);

(三)在公开发行的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第1作者2篇)。河北省高级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6号

评定标准:高级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实验课题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教材;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学校从事实验专业技术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6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两门实验课教学工作;

(二)对难度较大的实验能进行有效地指导,妥善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对精密仪器与大型设备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三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指导书、参考资料四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四)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

(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三)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及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实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取得实验师资格二年以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长特别奖(前七名)。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七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省级社会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论文四篇以上,著作一部以上);

(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获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河北省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6号

评定标准:实验师须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有熟练的实验技能和技巧,能独立设计实验项目,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取得一定价值的技术成果;掌握实验教学规律,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实验教学效果良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有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人才的能力;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学校从事实验专业技术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岗位职责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专(高中)毕业,且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承担并较好地完成一门实验课教学工作;

(二)对学生较复杂的实验进行有效地指导,较好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三)对一般性实验仪器、设备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四)全程参加过实验室建设工作,科学地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二年以上优秀;(二)独立设计过实验课项目并被采纳,效果良好;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四)参加的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方面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

(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三)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0号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1*年1月1日起执行。201*年8月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1*]7号《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6月22日印发

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均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以来,一直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其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四十天,市级七十天,县级一百天;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主讲一次培训课或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教师;(二)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以上优胜(优秀)奖(以证书为准);

(三)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县(区)的平均水平(以证明为准);

(四)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教研员、电教教师所开展的教研活动和电化教学改革成绩突出,成为当地教研、电化教学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二)在市以上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为第一作者)或提交县级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评优课、教学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河北省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7号

评定标准:中学一级教师应具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基本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勇于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从教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一百节;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本学科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能够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电教教师能够承担县以上分开课;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所提高,培优转差取得一定成绩;教学在地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会考或毕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比较好;

(二)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成绩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教学效果好。

(三)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电化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协助编写电教培训教材和培训电教教师取得一定成绩。(四)校级领导在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业绩(政绩)等方面,经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8号

评定标准:小学高级教师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及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教以来一直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教研员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一百节;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教研员每年承担一次县以上公开课,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五)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有一项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研究会组织的论文、教案优质课等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学科专业研究会组织的教学研究竞赛活动中获奖。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主动的发展,尤其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所教幼儿情绪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知识,教学中既能使学生学会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能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较好完成《河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显著,进行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一定成果,指导当地学科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

(五)校级领导在管理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以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为准)。

七、论文、论著条件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并在市级以上刊物上正式发表。

冀职改办字[201*]71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1*年1月1日起执行。201*年8月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1*]9号《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6月22日印发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一)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将先进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的专业发展,效果良好;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学术交流,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习教学经验,能够熟练地担任生产实习教学和工艺学理论教学工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并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学术交流,并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三)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从事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或行政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且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并通过进修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高级讲师:1、系统地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完成相关的全部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指导中级及以下教师的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具备所任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操作水平。

(二)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熟练地讲授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课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主持本专业的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指导一、二级实习教师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4、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所任工种的操作能力达到技师水平(已开展技师评定的工种)。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或市(厅)级一、二等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全省教学教研活动或技术比赛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教材、教学参考书中,独立撰写二万字以上;或主编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三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四)积极开发新产品,经济效益显著(年创利税二十万元以上,为主要完成人);

(五)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中3年以上优秀(师生近5年评教结果,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合著不少于3万字,并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申报高级讲师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4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3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年以上,具备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二)获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三)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教研活动或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名次;或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组织的教研活动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以上名次;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3次优秀,且近3年师生评教连续优秀(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五)创新性教研教改工作成果获省(部)肯定(有文件证明),并在全国或全省推广。

(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一)技工学校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从事教学和指导实验工作的能力,有一定水平的教科研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够承担教材编写和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等。具有指导下级教师的水平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能够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能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生产实习教学指导能力,对教学设备能正确使用和维修;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以及承担教材编写和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的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具有指导下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水平能力,能运用电化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二、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讲师资格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讲师:1、独立完成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2、承担一定的教研教改工作或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3、指导助理讲师、教员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备所任工种的中级工以上操作水平。(二)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独立完成本专业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2、承担一定的生产实习教研教改、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任务或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

3、能够指导二、三级实习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4、具备所任专业高级工操作水平。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三等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教学教研活动或技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参与编写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或编写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二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四)在产教结合中,积极开发新产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五)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二年以上优秀(近5年师生评教结果),教学效果较好(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包括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以上。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10号

评定标准:自然科学研究员须精通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是本学科某一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熟悉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前沿,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选定开创性的研究课题的能力;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在确定研究思路、制定研究方案、解决技术关键、撰写研究报告、组织联合攻关上都起到主持人的作用;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获得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开发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出版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论文,形成学科优势,在同行中有较高声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第一主持人);(二)指导中级以上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效果或指导博士研究生。

六、业绩成果条件

(一)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前五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第一作者);(二)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三)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并获得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副研究员资格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经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

(二)获得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一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发明专利二项(发明人);

(四)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学术上提出创见性的理论,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以公开发表,为国内外同行广泛引用(第一完成人,五位同行研究员书面评价)。

河北省自然科学副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10号

评定标准:副研究员须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学术积累和科研经验,是本学科的学术骨干;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能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独立组织和指导课题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提出有效的途径,解决较复杂的学术技术问题,在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中起到骨干作用;取得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获得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开发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出版学术专著或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第一主持人)或主研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前三名,以课题结项证书为准);

(二)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或指导硕士研究生。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前七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五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四)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以课题鉴定证书和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在课题研究中,本人负责的技术工作有较大技术创新(以课题鉴定材料为准);

(五)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二)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获得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规定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经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

(二)获得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六名、三等奖前四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并得到实施。

(四)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河北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10号

评定标准:助理研究员须具有系统的基础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操作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动态,熟悉科研工作全过程,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提出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在实施过程中能独立解决有关的学术技术问题;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中的子课题,起到独挡一面的作用,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广科技成果、应用实验技术的过程中,做出较显著的成绩;能较好地发挥高级研究人员助手作用,研究工作成绩良好;能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有指导初级科技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主研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二项以上(前五名,以课题鉴定证书为准)或主持科技开发项目一项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科技成果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课题研究中,本人承担的技术工作有一定技术创新(以课题鉴定材料为准);

(三)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发明人或设计人)。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二)在市级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河北省农业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1*]11号

评定标准:农业科学研究员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学科某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学科国内外的研究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农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解决科研工作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研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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