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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2:07:3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开展20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

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直属分会,经贸公司工会:

为帮助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慰问重点、标准及方式(一)慰问重点

1.遭遇大病、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技术骨干中的困难家庭;3.内退、离退休困难职工;4.春节期间住院的职工。(二)慰问标准

1.困难救助:分别是300元、500元、1000元、201*元、3000元。

2.慰问品:标准为300元/户。(三)慰问方式

各级工会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登门看望慰问对象并发放困难救助金与慰问品。企业领导重点走访慰问部分困难职工。二、时间安排

“送温暖”活动时间安排在201*年12月28日至201*年2月18日期间,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年12月28日至201*年1月8日)召开20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工作部署会。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重点突出,公开透明”的原则与要求,做好所属困难人员摸底调查,并于201*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以部门工会、直属分会以及离退休管理处为单位,上报困难职工名单暨困难救助金申请,同时提出需要企业领导重点走访慰问的人员名单(格式见附表)。

第二阶段:(201*年1月8日至2月15日)召开综合平衡会,集中发放困难救助金与食品,组织开展具体走访慰问工作。

第三阶段:(201*年2月16日至18日)认真总结“送温暖”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后期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分工

1、工会办公室:负责“两节”期间“送温暖”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协调,筹备召开有关会议,统一发放困难救助金,陪同企业领导进行重点走访慰问。

2、各部门工会、直属分会与离退休管理处:负责摸底调查、汇总上报,组织开展具体走访慰问工作,陪同企业领导进行重点走访慰问。

3、医疗保险办公室(职工医院):负责春节期间仍住院医治人员的调查、统计与上报,陪同企业领导进行重点走访慰问。

附:《201*年“两节”走访慰问暨困难救助申请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1*年“两节”走访慰问暨困难救助申请表

部门工会/直属分会负责人签字:上报时间:年月日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工号合计拟申请申请人金额(元)简要申请理由是否重点走访备注说明:

1.“是否重点走访”是指需要企业领导重点走访的人员,各部门工会、直属分会上报名单后进行统一平衡与协调。

2.各部门工会、直属分会确定需要重点走访人员后,在相应栏目内划“√”。

3.纸制与电子版申请表请于201*年1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厂工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扩展阅读:关于20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的通知

关于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

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工会:

201*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全总、省总工会以及市总工会201*年元旦、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要求,公司工会决定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为主题的送温暖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协助公司党政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群体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帮助广大职工群众和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切实在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年12月下旬至201*年春节前。三、覆盖对象

201*年送温暖活动要做到“三个面向”: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

四、主要内容

全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全覆盖、不遗漏”。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工会组织要集中力量,深入基层,进一步了解摸清本单位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要查清造成生活困难的原因,在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对下列困难职工给以重点救助:

1、人均月生活费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5元)的职工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低保线的边缘家庭;

2、因患重病、遭遇突发事故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职工;3、生活有困难的劳模、复转军人、离退休职工。(二)继续做好“进万家门,暖万家心”的走访慰问活动。在本单位救助的基础上,请各直属工会每单位选出2名、退管中心30名、**公司30名,**公司40名,**公司工会选出40名特困职工,于201*年12月21日前上报公司工会女工部(权益保障部),公司工会将直接予以救助(各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必须录入全总困难职工帮扶系统,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并且要按照工发201*年[37号]文件的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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