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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1

时间:2019-05-28 12:08: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1

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改善民生,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推动我县扶贫解困工作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扶贫解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解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扶贫解困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为构建和谐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主要内容

扶贫解困工作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采取职能部门承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走访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级上报,确定帮扶对象。扶贫解困对象主要为城乡低保户、受灾户、贫困户、优抚对象和城内特困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在扶贫解困方式上,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活动,千方百计解决好贫困群体的生活难题。三、工作任务

(一)解决城乡困难户越冬取暖问题

1、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城乡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资金800万元。其中,农村200万元,补助8000户,每户250元标准;城镇600万元,补助1万人,人均600元标准。此项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

2、由总工会负责,县委督查室督办,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在两节期间对所帮扶的城镇“一帮一”户进行走访慰问,直接捐赠煤、玉米芯、玉米秸秆压缩块等取暖物资(每户按半吨煤标准),以帮助其解决越冬取暖问题。此项工作于201*年1月25日前完成。(二)解决极贫户口粮问题

1、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在“爱心超市”以口粮的形式,无偿救助城镇低保户中的极贫户,救助500人。

2、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160万元,用于购买救济口粮,救助农村受灾户、贫困户6000户,2万人。

(三)解决城乡特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由民政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大病救助资金34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解决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低收入人群及因病致贫户的医疗救助问题,救助农村400户、城镇200户;90万元用于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老党员、孤儿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救助3万人;50万元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双低”人群医疗救助保险费用,救助1万人。(四)解决贫困人口住房问题1、由建设局牵头,城工委配合,对上争取资金150万元,为1645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特困户和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困难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此项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2、由残联负责,对上争取资金45万元,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60户。(五)解决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问题

1、由妇联负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1.6万元,为所包扶的贫困女童发放助学资金,救助53人,每人每年300元标准。

2、由教育局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和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430万元。救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高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

3、由团县委负责,积极对上争取希望工程救助资金3.6万元,救助特困大、中、小学生,救助标准为大学生每人每年201*元、高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180元。4、由残联负责,对上争取资金1.7万元,资助残疾学生28人,并推荐11名残疾人到省残联体校学习。

(六)解决贫困户过春节问题

1、由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各界捐款,筹集捐款60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筹集的善款用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款标准:在职正、副处级干部每人200元,正、副科级干部每人100元,村党支部书记每人1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人60元,捐款人数以在职干部职工人数为准;单位捐赠1个工作日的办公经费(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国企、民企、私企、股份制企业)捐赠1日的净利润;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参考以上标准捐赠,多捐不限。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捐赠款交到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全部捐赠款存储到县慈善会专户。在“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中,招商办负责全县招商企业统计和对招商企业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商务局负责全县商贸企业统计和对商贸企业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工商局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数统计和对个休工商户捐赠工作进行督办;财政局、人事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统计,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核算生产和经营性企业1日的净利润;各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的人数统计和对本系统捐赠工作进行督办并负责送交捐赠款。

2、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县领导深入乡(镇)村、社会基层,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贫困党员和受灾农民党员

,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慰问本单位、本部门贫困党员活动,利用留成党费对全县部分贫困党员给予补助。

(七)解决贫困人口缺乏生产技能问题

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有培训愿望的城镇困难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利用再就业资金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课时计算,每人可给予补贴500至800元。2、由扶贫办负责,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组织种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30个贫困村,对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3000人以上,使每个贫困户家中都有一个种养业明白人。

3、由残联负责,免费送6名残疾人到市职业技术学校参加技能培训。四、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贫解困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典型事迹,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人士扶贫解困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核清救助底数。各乡镇、城工委要组织专人积极深入到村屯、社区,详细摸清本乡镇和各社区受灾户、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的底数,确定好被救助对象。(三)积极争取资金。组织部、总工会、民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保证资金按时到位,足额发放,确保扶贫解困工作顺畅开展。

(四)规范款物发放。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扶贫解困款物的发放工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工作不负责任、营私舞弊、截留款物等行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把扶贫解困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单位开展帮扶情况、帮

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办。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201*年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李德顺,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雪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侯兴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肖德厚同志担任,成员由纪检委、监察局、总工会、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妇联、团县委、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扶贫办、城工委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郑秀艳同志兼任。办公室统筹负责扶贫解困帮扶对象的确定,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的总结和反馈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切实把扶贫解困工作抓实落靠,确保扶贫物资及时发放到位。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难题。

扩展阅读:201*1201塔丰工会“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实施方案

塔丰农场(经营所)工会“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县“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塔河县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科学、规范、有效、顺利地开展好“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结合塔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帮助困难群众脱贫和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自主创业为重点,通过在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教育上助学等多种措施,切实帮助困难职工摆脱困境。使被帮扶的家庭实现创业愿望、就学愿望和就业愿望,家庭收入得到显著提高、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不断促进我县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的帮扶,使被帮扶的困难职工实现创业愿望、就学愿望、就业愿望,并且有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创业项目和经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年)30%。年度脱贫计划《实施细则》规定,脱贫标准为被帮扶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0%以上,我区测算为高于家庭月人均337.5元以上。以被帮扶对象总量为基数,计划年度脱贫率要达到20%以上,明显好转率达到20%以上,继续帮扶率,即家庭人均收入仍不足最低生活保障线30%的,要低于60%。如果我区低保线进行调整,我们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帮扶主体和对象(一)帮扶主体: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的说明及要求》,明确帮扶主体。实施帮扶的主体为县(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各企事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准确统计出党支部数和班子成员数并登记造册,党总支

统计出机关支部数和党总支、机关支部班子成员数。以便集中力量,科学对接(对接时应有相片)。此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名单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5月20日前上报县工会帮扶中心。

(二)帮扶对象:确定帮扶对象。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全区城镇职工中,家庭人均收入不足最低生活保障线上30%的,即292.5元以下(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家庭人均225元),且具有劳动能力、有就(创)业愿望的人员。由基层单位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在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党政主要领导认可,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要严格执行标准,做到既不遗漏,也不随意扩大范围。及时建立帮扶对象登记表册,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此登记表书面(加盖公章)、困难职工201*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单(要有县劳动部门工资审批章)、没有工资单的出具工资折复印件和电子版于5月20日前上报县工会帮扶中心。

(三)帮扶数量:以单位所属党支部的数量确定帮扶对象数量。本间位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25元,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有就(创)业和脱贫致富愿望的,确定为帮扶对象。

四、帮扶要求、措施方法及制度建设(一)基本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的重要意义。帮助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脱贫解困,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结对子帮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抓紧抓实,使之卓有成效开展。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帮扶解困纳入到工作日程,建立帮扶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建立档案,按要求做好帮扶基础工作。

2、突出正面教育和引导。党组织要加强舆论宣传号召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干部和各界人士,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出钱、出力、出主意,扶持特困职工尽早走出困境。要做到扶贫先扶志,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引导被帮扶对象自立自强。引导特困职工克服无所作为、悲观失望的情绪,帮助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思想,鼓励他们自食其力,自我解困,树立依靠勤奋劳动、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

典型。要抓住致困的主要矛盾,研究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决不能将帮助扶持变成单纯的生活救济。加强学习交流,充分利用我县帮扶办《帮扶简报》平台,争取本单位在县简报刊发的报道每年3篇以上。报道信息力争向上级帮扶办推荐,并在地区级《帮扶简报》刊发,借助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3、强化对“一帮一”工程的领导。党组织、场工会要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按制定的工作方案,选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政治素质较好、有市场意识、有技能特长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帮扶人、联系人,保证结对子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工会也要积极工作,开展好帮扶工作,要定期向县“一帮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4、干部到联系户开展活动要以个人行为为主。帮扶对象遇到困难时,帮扶干部本人应该给予一定的资助,但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一些政策性较强和特殊的问题,可以通过单位协调解决。

5、迅速对接,确定扶贫方向。共同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单位帮扶机构要协调帮扶领导与帮扶对象,根据他们的特长确定扶贫项目。帮扶重点要集中在支持创业上,做到跟踪问效。对接程序中,帮扶对象一经确定,由县帮扶办负责,向承担帮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被帮扶对象基础资料,包括帮扶对象登记表、帮扶纪实档案、初步指导性意见等,帮扶单位和个人要做到对被帮扶对象的情况了如指掌,并且主动地搞好对接,满腔热忱地接待好被帮扶对象。

(二)主要帮扶措施

1、通过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教育上助学等方法,帮助创业困难人员,帮助年老体弱困难人员缓解生活困难程度,提高生活质量。通过帮企与帮户、开发式与救济性相结合的扶贫方式,努力使受帮扶的特困职工在三年内基本脱贫。

2、帮扶措施要体现以人为本,因人施策的原则;多层次帮扶、立体帮扶的原则。

3、帮困先扶项。要教育引导困难职工树立自强自力的思想,鼓励自食其力,自我解困。切实关心和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创业致富、劳动致富,脱贫致富,鼓励困难人员自主创

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走就业和创业脱贫解困之路。单位要有真情、有感情、有热情做好这项工作。帮扶重点要集中在支持创业和保障就业生活上,引导困难人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业或其它形式创业等,要做到跟踪问效,让困难人员以靠创业和就业走出贫困,奔向富裕。

4、做好基础调查。“入户走访”是全面深入了解掌握贫困原因和愿望的最基本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帮扶对象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心,提供政策支持,共同研究制定适合帮扶对象特点的帮扶措施。要了解帮扶对象社会保障状况,检查督促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从根本上保障全面夯实脱贫致富的政策基础。

5、广泛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送健康、送文化等活动,启动实施培训、助学、助医、创业、就业等扶贫项目。以“手拉手,送温暖”、“爱心捐助”、“扶贫助学”等方式,帮助困难职工群众走出困境和实现创业致富。在“两节”及重大节假日期间,搞好送温暖活动。开辟各种渠道,掌握招聘信息,为就业困难的帮扶对象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联系安排技能培训,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和就业上岗。

6、.基层帮扶办也要积极探索,设立建立互助互济专项资金,建立“项目化运作、社会化认捐”“一帮一”工程新模式,努力实现“一帮一”工程帮扶互助资金管理制度化、社会化,帮助解决帮扶对象救助急需,帮扶之需。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落实现有社会保障优惠政策及助学、医疗救助等。积极协调落实创业贷款。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写实制度。单位帮扶办要做好帮扶活动全程写实工作,记录帮扶主体入户查访、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心理疏导、送温暖活动、协调落实政策等活动情况,及时整理留存有关文字或影像资料(帮扶活动中应有照片)。

2、汇报制度。基层帮扶办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向县帮扶办呈报专题工作报告(同时上报电子版)。遇有特殊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做专门汇报。

3、会议制度。县帮扶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本级帮扶办的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前段工作,研究部署工作推进落实。

4、推进制度。帮扶办一定要充分把握帮扶工作全局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向领导小组提出推进意见和建议,适时选择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以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把帮扶工作纳入到全县“家庭致富工程”目标管理和“创建星级职工之家”活动之中。

5、完善资料档案

(1)统计登记。建立规范的帮扶主体、帮扶对象登记簿,每半年上报一次帮扶情况统计表(单位务于5月30日前和12月1日前上报帮扶情况统计表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帮扶档案。建立一户一本帮扶档案,主要有登记表、帮扶活动纪实等内容。主本存在帮扶主体单位,副本存在县帮扶办和帮扶对象所在地帮扶办。

(3)资料积累。各单位要注意文件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装帧、保存,特别要重视体现帮扶活动过程、帮扶成果及帮扶前后变化的第一手影(音)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文档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漏档、丢档的现象发生。

五、考核验收

1、基层自检:根据地区帮扶考核标准,每年1l月份开始,县帮扶办将对全县各单位的帮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定“家庭致富工程”档次和向上级推荐表彰帮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我单位也要在此期间,对本单位帮扶工作进行年度自检。

2、困难职工脱贫致富的标准:我省《实施细则》规定,脱贫标准为被帮扶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0%以上,我区测算为高于家庭月人均337.5元以上。以被帮扶对象总量为基数,计划年度脱贫率要达到20%以上,明显好转率达到20%以上,继续帮扶率,即家庭人均收入仍不足最低生活保障线30%的,要低于60%。如果我区低保线进行调整,我们按最新标准执行。三年帮扶期满,困难群众和职工生活仍未达到脱贫解困标准的,不得自行解除帮扶关系,继续实施帮扶,直至达到脱贫标准,经达标验收后,方可解除帮扶关系。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特成立塔丰农场(经营所)“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国书记马占成场长(所长)副组长赵月莉工会主席姚金峰副所长刘锁柱副所长

成员

高军满林发王伟司世龙窦宝清

副所长

党办主任、综治办主任财务股长后勤股长营林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赵月莉兼任,领导小组对“一帮一”工程负全责,办公室设在本单位工会,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督办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记实和各项会议记录。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将领导基层职工,认真全面开展好工作,认真对待对新情况新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本着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实施好本方案。满怀深情地把困难职工的疾苦放在心上,不遗余力的把困难职工的事情办好,把帮扶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塔丰经营所

20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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