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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19-05-28 12:21: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质量管理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学习心得

应公司学习文件建议,我***项目部于201*年12月05、06日两天晚上,组织学习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通过学习,了解了目前施工质量的现状,提高了质量管理的技能,对今后的学习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建筑施工质量和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的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和建材生产企业也随之大量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地区和企业对建筑施工质量未能进行有效的管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和危害,也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行业自身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质量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二是建筑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质量意识存在问题,有的企业为投标而取得认证,有的甚至花钱买证,这样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根本落实不到位;三是涉及标准问题,建筑施工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

面对这些复杂的质量问题,作为施工单位我们树立了“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目标,从施工第一线开始,严把质量关,做好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做好质量检查整改的相关资料,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成效、有资料。通过学习,我们对施工质量管理有了更很入全面的了解,施工中的过程检查有了更强的针对性,施工中更注重细节监督、资料备案,施工结束注重总结归纳,使质量管理技能在工作学习中不断得到提升。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学习过程记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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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学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得到了不少前辈和同行的指导,受益匪浅,顺利通过了201*年10月26日的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本文仅就个人的学习体会和同行们交流,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前辈和同行批评指正。

一、《规范》的产生背景

作为以制造业为基础的标准,ISO9000族标准“机油味”太重,又由于其脱胎于西方的管理学说,在管理语言、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上和国内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特点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全国建筑企业2万6千多张认证证书里面,贯标和企业实际管理“两张皮”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推动建设企业全面、深入贯彻ISO9000族标准,建设部曾先后出台了两版《建筑企业贯彻GB/T19000-ISO9000标准实施细则》,201*年7月又发布了《GB/T19000-201*质量管理体系专业应用指南建设工程施工》。201*年10月23日以建设部第725号公告的形式发布了GB/50430-201*《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1*年3月1日实施。颁布《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企业行为,提高建设企业贯标的有效性,提升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准确理解《规范》的“本土化、行业化”特点

《规范》在内容上全面涵盖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在条文结构安排,语言表述上,结合施工行业的管理特点,与我国施工行业现行的管理模式保持一致,“本土化、行业化”的特点很突出。

“本土化”概言之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特色,也就是政府监督、社会评价、企业约束相结合。《规范》作为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标准,适用于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含分包企业),可以作为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和思路,既是认证的依据,也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把握“本土化”的特点必须注意《规范》在管理语言上的特点。例如:质量管理活动与ISO9000标准里“活动”的关系。《规范》的术语“2.0.1质量管理活动”说的是“为完成质量管理要求而实施的行动”,笔者认为这种表述,和ISO9000标准里的“过程”应该是一致的。质量管理制度与程序的关系。《规范》的术语“2.0.2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应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步骤、方法、职责”,这和ISO9000标准的“程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具体而言,《规范》有16处明确了需要建立的制度。分别是:3.2.4(《规范》条款号,下同)质量目标管理制度;3.5.1文件管理制度;3.5.3记录管理制度;5.1.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2.3员工绩效考核制度;6.1.1施工机具管理制度;7.1.1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8.1.1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9.1.1分包管理制度;10.1.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1.1施工质量检查制度;11.3.1试验、检测管理制度;11.4.1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1.4.4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2.1.1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13.1.2

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改进制度。但是《规范》明示的16个制度,还有值得

商榷之处,16个制度没有都明确5W1H的要求。

“行业化”既体现在条文结构安排,语言表述上结合施工行业的管理特点,突出了过程方法和PDCA思想,与我国施工行业现行的管理模式保持一致,还体现在《规范》在ISO9001标准上又提出了诸多进一步的要求。例如:

对于工程资料包括的内容及归档要求。《规范》10.5.5条款指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规范》11.3.3条款指出“施工企业应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进行策划,并按规定加以实施。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归档的工程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即符合GB/T50328-2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对于施工机具的技术和安全管理要求。《规范》6.3.1条款明确“施工企业对施工机具的使用、技术和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于合同管理。《规范》7.3条款针对交底要求(如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款支付、结算等),拓展和延伸了ISO9001的要求。

对于分包方管理。《规范》9.3.1明确需“验证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设备和设施。”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方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主要材料(包括水泥、钢材、混凝土),主要设备(包括起重、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机加工设备等),主要设施(包括脚手架、模板、吊篮和其他重要的临时设施等)进行验证。

对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章明确了施工的准备、开工、技术交底、样板引路、施工日记、竣工验收等行业特有的要求。

对于检测设备管理的要求。《规范》11.5与ISO9001的7.6比较,增加了对采购和租赁的要求;对设备使用、管理人员要进行培训等。

对于记录的要求。例如《规范》提出的图纸接受、发放记录;监督检查记录;材料、发放记录;施工过程记录等,也是拓展和延伸了ISO9001的要求。

对于交底的要求。《规范》的9.3.1规定“施工企业应在分包项目实施前对从事分包的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审核批准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或服务方案,并据此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10.2.2明确“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接收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10.4.3要求“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将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向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确定交底的层次和阶段以及相应的职责、内容、方式。”

理解《规范》应特别注意,《规范》只是提供了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和思路,只规定了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不同类型的施工企业,由于工程产品的不同,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因此“专业化”的特点是由国家现行有关不同工程产品的标准、规范来体现的。

三、理解《规范》需把握住遵法原则

作为ISO9001标准在中国的本土化应用,《规范》的条文多处体现了遵法原则。针对审核员考试,CCAI也给出培训考核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要求。因此理解《规范》的条文,必须依据遵法原则,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范》中的体现和要求。针对《规范》条文,个人的理解是重点要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相关要求。

有些法律法规的条款是需要重点关注。例如:《建筑法》:第3、7、12、15、18、19、21、24、25、26、27、28、29、32、35、38、54、55、56、58、59、60、61、62、74、75条。《招标投标法》:第5、17、18、26、27、30、31、32、33条。《合同法》第十六章,及第5、10、13、25、32、34、44、56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4、7、10、11、14、16、17、18、19、21、25、26、27、28、29、30、31、32、37、39、40、43、44、52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7、9、10、14、15、16、17、19、21、23、24、25、26、35、36、37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6、27、42、43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年):第5、6、7、8、9、10、11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第1.2/2/3.1/5.1/5.2/5.3/6.1/6.2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3、4、5、6、17、22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5、36、38、40、42、47条。《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4、24、29条。《建设监理规范》:工程变更、工程计量、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第5.2.8/5.3/5.4/6条。《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4部分图纸、第7.3/7.4条。《建设工程文件管理规范》:术语----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第3.01/3.02/3.03/3.04/3.05/4.2.7/4.2.8/6.01/6.0.2/6.0.3/6.0.4/6.0.5/7/7.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14、15、19条等。

《规范》条文里有5处明文提到了“依法”:

6.2.3“施工企业应依法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对施工机具质量及服务的要求”。施工机具是指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等,其来源包括施工企业自有、外部租赁和分包方提供等。这里的“依法”指的是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此外涉及到需要人员资质的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1985)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第17条明确规定“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7.1.2“施工企业应依法进行工程项目投标及签约活动,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

7.2.2“施工企业应通过评审在确认具备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能力后,依法进行投标及签约,并保存评审、投标和签约的相关记录。”这里的依法,指的是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招标施工招标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要求。例如《建筑法》第27条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对招投标的过程给出了详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272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第278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无效包括口头约定等)”。

9.2.1“施工企业应按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标准和评价办法,根据所需分包内容的要求,经评价依法选择合适的分包方,并保存评价和选择分包方的记录。”

9.2.2“施工企业应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依法订立分包合同。”这里明确了施工企业必须按《建筑法》、《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开展工程分包活动,禁止违法分包及转包。此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第6条规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我国在建设行业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作业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因此针对劳务分包,如果涉及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还必须按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1985)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的规定执行。

四、系统把握《规范》条款之间的联系

《规范》从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质量行为的角度,即“大质量”的概念出发,全面覆盖企业的所有质量管理活动。领会《规范》不能仅仅局限于条文的理解,更应把握标准条款之间的联系。限于篇幅,以下列举数例加以说明。

《规范》第三章是对施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第3.1.1-3.1.3条款明确了按“过程方法”的管理方法和“PDCA”的管理思路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步骤。应把握与该章内容相关联的条款的关系。3.1.3“施工企业应检查、分析、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具体的实施条款为3.4.3及第11、12、13章内容。

11.2.1是3.3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也是10.2条款质量策划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施工质量检查进行策划,包括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人员、时机、方法和记录是施工企业的重要活动。如果这项工作的内容不充分,将直接影响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实施效果,甚至造成由于检验策划不到位而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3.4条款的具体应用要求体现在12.1.1,12.2.2,12.2.6等条款上。12.1.1是对各项条款实施效果的验证和评估。12.2.2既是3.4条款的具体应用要求,也是10.5条款的跟进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活动如果不根据本条文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则很有可能出现对施工现场实物和管理质量的失控,甚至出现致命的工程质量缺陷。12.2.6要求收集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满意信息,并明确这些信息收集的职责、渠道、方式及利用这些信息的方法将有效地提升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再如,3.4.3“施工企业应评审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具体由13.2条款实施。

3.5条款的具体实施性要求体现在10.5.5,11.2.2,11.3.3,12.2.5等条款上。如10.5.5条款指出施工记录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才能满足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追溯性要求和质量改进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信息的需求。11.2.2是3.5条款在施工质量检查与评价中的具体实施要求。没有完善的质量检查记录势必形成检验结果处理的重大遗漏,同时也会违反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11.3.3本条文是3.5文件管理的具体实施要求。如果工程资料的形成没有与工程进度同步,则可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信息缺失,甚至导致工程质量事故。

理解《规范》第四章,除了要清楚为避免纵向和横向工作部门指令的矛盾,矩阵式组织结构有三种运行模式,还要理解本章条文之间的联系。如4.3.3条款与4.3.2结合使用。其中4.3.2针对专职质量管理的部门和岗位,而4.3.3则针对相关的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其核心目的是在条款4.2.1和4.2.2的基础上使企业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设置质量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并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规范》第五章讲人力资源管理,其中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是对ISO9001中6.2条款的发展。例如5.2.3“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频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理解本章的重点是:人力资源制度覆盖的内容;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角度、层次和期限;任职条件所包含的内容;质量管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绩效考核制度包含的内容;识别培训需求所需的方面;培训的类型;了解人力资源规划流程。其中的人员持证上岗和能力要求,在第9、10、11、12章中均有体现,如其中的11.1.1,11.2.1,11.5.1,11.5.5,12.2.3等条文。还需注意特种人员的要求(GB5306-1985)和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对持证上岗人员证在复审时间上的区别。

《规范》第六章对施工机具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施工机具指的是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等,包括自有、租赁和分包方提供等。第八章设备管理指的是建筑物功能要求所需的构成建筑物实体组成部分的设备。理解第六章,同样需要把握条款之间的联系。如:6.1.1对施工企业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制度提出了基本要求,与第三章、第四章直接相关,是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的具体实施。6.2.2是6.2条款中的重要控制环节,是10.4施工准备的实施性条款。施工机具供应方的评价选择一般是在施工准备过程中实施的。6.2.4是检查性条款,是10.4施工准备的具体体现,与9.3关系密切,是8.3.1和9.3.1的平行条款。6.3.1作为实施性条款,是10.4和10.5的具体运行,与第9章的关系也十分紧密。

对《规范》第七章理解,必须认识到7.2.2投标及签约是对ISO9001中7.2条款的继承。7.3条款针对交底要求(如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款支付、结算等),拓展和延伸了ISO9001的要求。如7.3.1“施工企业应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掌握合同的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具体是由9.3.1,10.2.2,10.4.3等来实施的。7.3.2里造成合同变更的原因多,设计变更造成的变更应与10.3.1区分清楚。再如7.3.3“施工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和记录,并用于质量改进”,是9.3.3条款在分包过程中的实施。8.2.4和8.2.5条款和第七章的关系紧密。此外,针对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也需要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几种模式,如D+B模式,EPC模式,BOT模式,Partnering模式等增加了解。对《规范》第十章的理解,首先需把握本章条款之间的关系。如10.2章节,10.2.1是第4、5章的应用条款,10.2.2是10.2章节的基础,也是实施10.3,10.4,10.5的基本条件。10.2.3是10.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中规定的内容要考虑完善、相互协调。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结合项目的特点而有所侧重。10.2.4是10.2.3的延续,必须符合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再如对于10.5章节,需把握其中各个条款之间的联系。

此外,还需把握此章内容与《规范》其他章节对应条款之间的联系。例如,10.2的实现和落实体现在10.4.3和10.5.1条款上,而11.2.3,11.3.1,11.3.也是10.2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10.4和10.5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体现在8.4.3,8.4.4,8.5.1,8.5.2,9.2.1,9.2.2等条文上。

此外,《规范》当中有10处明示策划的要求,如何理解这些策划的关系,限于篇幅,不作赘述。

五、对《规范》的几点商榷之处

通过学习《规范》,可以发现它按施工企业组织生产过程编写,体现PDCA模式,对ISO9001有了不少的继承和发展,长处还是很明显的。但是也存在些值得商榷之处。笔者不才,在此提出几点商榷之处,权作抛砖引玉。

1.术语欠缺。《规范》给出了5个术语,这5个术语与ISO9001的术语还是有些差异。《规范》没有提出引用ISO9000的术语,但是正文里面却大量引用了ISO9000的术语,对于通过ISO9001的施工企业,执行起《规范》,还是会有些疑惑。同时一些重要的术语欠缺,例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绩效考核,施工设计,施工准备等,未做出说明。

2.内容重复。例如每章的一般规定和后续要求之间,行文应越简略越好。涉及组织机构和职责,前后章节之间都有重复。

3.制度方面的规定不够规范。例如,《规范》里明示的16项制度,有的规定了5W1H(WHY、WHAT、WHO、HOW、WHEN、WHERE),而有些却未作规定,如3.2.4质量目标管理制度,11.4.4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还有4.1.1“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是否需要建立类似于“企业职责权限规定”这样的制度;4.2.2“施工企业应在各管理层次中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部门或岗位,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是否需要建立质量责任制等。此外,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只要企业编制的制度能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名称,例如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等。

4.大质量概念的应用方面。按卓越绩效模式观点,企业经营已经从追求生产效率和数量到追求质量,从追求产品(包括服务)质量(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维修性/经济性/时间性)到过程质量(实物质量/成本/周期时间/环保/安全),再到经营质量和相关方(股东、顾客、员工、供应商、社会)满意质量进行演进。《规范》虽然是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执行《规范》的同时,又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管理创新,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这方面的条文可再适当增加些。

撰稿:世标认证/WSF福州分公司审核员王振宇

责任编辑: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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