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气象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进展
凤阳县气象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
进展汇报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开展气象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气人函201*116号)以及《安徽省气象局关于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气办发201*31号)、《关于开展气象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气人函201*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凤阳县气象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发展工作,年初在全省气象局长会议上将此项工作列为201*年度重点任务之一予以部署,并确定在凤阳县开展气象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省局于波局长亲自过问,于波局长、刘月成巡视员在试点工作期间率相关职能处室和滁州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凤阳县调研指导。
201*年2月28日,凤阳县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会议认为,要按照省气象局的总体部署,继续加大基层气象机构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机构向乡镇级延伸,全面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将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2、政策支持3月8日,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关于凤阳县乡镇气象灾害防御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政办201*12号)。
通知指出,根据《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201*29号)文件要求,县政府从今年起,将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通知要求各乡镇参照考核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3、制定方案
4月份,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方案确定,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资源整合的方式,在各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立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由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发文,并统一制作标牌和制度流程牌;将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分解延伸到各管理所,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和办事规程;使用“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建设资金为管理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管理所的工作职责如下:
⑴协助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做好本乡镇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助县局建设、管理本乡镇气象设施;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县局报告;协助县局做好本乡镇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和资质管理;依法保护区域气象站探测环境。
⑵协助县局组织管理本乡镇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
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协助县局开展本乡镇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协助县局开展防雷产品市场监管;配合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加强对当地防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⑶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配合县局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在上级指导下,开展本乡镇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联动;配合县局对乡村综合(气象)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考核管理;协助县局管理本乡镇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协助县局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⑷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开展试点
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于5月8日下文成立乡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并先期选择临淮关镇做试点。6月30日,临淮关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正式挂牌,制度流程牌和相关设备全部安装到位。临淮关镇财政所所长兼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所长,办公地点设在便民服务大厅。大厅设有“三农”服务自助终端、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防雷检测流程图、防雷图审流程图、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宣传牌、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工作职责制度牌等。
二、工作成效
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以实施201*年“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建设为契机,建立依托广大农技人员的“融入式、精细化”为农服务新机制。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的合作,持续做
好农用天气预报,指导农民趋利避害。5月22日,已于县农技推广中心正式签署《关于加强农用天气预报工作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加强协作、互动:一是建立县级农情会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农情与灾情联合调查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四是建立农业气象适宜性指标库;五是建立农业专家知识库。参加协议签字仪式的代表认为,农业生产与气象条件紧密相关,加强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农用天气预报工作,有利于切实提高面向生产一线的农业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
优质气象服务赢得了各级领导对气象事业改革发展的支持。临淮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临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主动请求在该镇成立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我们紧紧抓住机会,完成该镇示范点建设,并将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临淮关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自挂牌成立以来,按照其工作职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累计接受各种气象灾害防御咨询服务63人次,内容涉及农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防雷安全管理、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等;通过大厅服务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发放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983份;向群众散发滁州市气象局编印的防雷减灾简报565份;为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提供防雷图审线索3件,并积极为县局防雷检测技术人员在该镇区域内开展工作提供协助与支持。
8月15日,省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刘月成到凤阳县临淮关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调研指导,省局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和滁州市、凤阳县气象部门领导陪同调研。刘月成一行查看
了该管理所的硬、软件设施,仔细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要求重点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农村边远地区防雷安全管理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刘月成一行与该镇党委书记刘洪智举行了会谈,共话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刘洪智表示,全力配合气象管理机构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感谢气象部门在为农服务中做出的不懈努力。
三、存在问题
凤阳县气象局承担多项试点任务,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需克服困难,正确处理综合改革发展与做好常规工作的关系,寓加强气象管理于气象服务之中,努力使气象管理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更受欢迎。
四、意见建议
建议上级继续加强对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发展工作的调研指导,并在为农服务项目、人才、技术上继续予以支持。希望政策法规、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机构在配套政策、岗位技能培训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多给予指导帮助。
凤阳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扩展阅读: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气象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地市级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皖气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合肥市气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机构(单位)调整1.调整后的市局内设机构为①办公室增挂计划财务科牌子。②业务科技科增挂政策法规科牌子。③人事教育科增挂监察审计室牌子。2.调整后的直属事业单位为
①合肥市气象台增挂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牌子。
②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增挂合肥市防雷中心、合肥市气象影视中心牌子。③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
④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增挂合肥市国家农业气象试验站牌子。3、县气象局
①肥东县气象局增挂肥东县防雷减灾局、肥东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肥东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牌子。
②肥西县气象局增挂肥西县防雷减灾局、肥西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肥西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牌子。
③长丰县气象局增挂长丰县防雷减灾局、长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长丰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牌子。市局、县局不设股级机构。
二、调整后的机构(单位)主要职责与人员编制
合肥市气象系统总编制核定为65名。其中:市局机关15名,市局事业总编制26名,县局事业总编制24名。1.内设机构主要职责①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负责市局公章、合同章的管理;负责市局部门工作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市局局务会议、全局性会议的文秘、纪要工作;负责市局行政管理、办文、办会、文印、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局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外事、宣传、综合目标管理和档案(文件、财务、基建、精神文明和综合档案、大事记等)管理;负责市局总结、报告、计划、规划、规章制度等全局性材料的拟草;负责市局计划财务、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综合统计、劳动年报工作;负责市局人员津补贴、工资(福利等)核发和公积金、社保管理,以及报销单据的审核;负责市局后勤保障、车辆、采购、固定资产、安全保卫、文明创建、党建、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
②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市局依法行政公章管理;承担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和气象科研、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研技术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培训推广;负责市、县局业务综合目标协调、业务报表审核、业务档案管理,对气象业务、业务制度、技术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预报、气象服务、气象监测、计算机网络、通讯保障、技术装备保障、现代化建设、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轨道工作和组织管理;负责合肥市依法行政、气象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政策法规研究、宏观协调与指导和气象环境的保护等工作。③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
协助管理市局党组、党组纪检组公章;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协助市局党组开展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公示、任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干部队伍、科技人才的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合肥市气象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科技带头人、中青年科技骨干、基层台站青年骨干的选拔申报;负责市局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评审、申报、聘用;负责市局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合肥市局人员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调整、变动,人事档案管理和人力资源的采集、维护和管理;负责市局编制外人员劳动用工、人才租赁、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纪检、党风廉政、监察审计、案件审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收入申报等工作。2、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①合肥市气象台(人影办)
承担市级天气轨道、气候轨道相关业务;承担雷电轨道中的预警、预报业务;承担其它轨道天气预报技术支持、开发研究工作;负责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服务;承担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负责合肥市气象决策服务工作,对突发性、关键性、灾害性天气组织联防预警;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承担本地区气象灾情的收集上报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气象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的气象服务工作。开展合肥地区气候灾害调查和气候对当地国民经济影响评价以及对上级气候业务产品的解释应用。协助业务科技科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技术指导。②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影视中心)
负责合肥市施放气球资质、施放气球活动和防雷检测、图纸审核行政审批;负责合肥市气球管理、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负责合肥市影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科技服务的经营与管理;负责合肥市雷电业务轨道和科技服务与产业的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合肥市气象技术应用项目开发、研究、推广、应用。负责对所属县局科技服务的政策研究、宏观协调。承担合肥市气象影视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以气象业务和现代化传播媒体为依托,开发气象服务传播技术,加工制作气象电视宣传和气象信息服务产品。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指导。③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的发展规划;负责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业务系统的运行和建设、维护和业务技术开发,技术业务指导,信息员培训工作;承担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的采集、加工、编辑、服务;承担公众气象服务所需天气预报产品农网平台发布;负责合肥农网的网页制作开发、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内容、数据备份,做好网络维护、升级换代等工作。负责合肥市局计算机设备维护、保障和网络安全,防范病毒侵入、不健康内容的传播;建设合肥市、县气象业务通信网。协助业务科技科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技术指导。④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农试站)
负责合肥市区地面、辐射、酸雨、GPS/MET探测;负责合肥市区布设三维闪电定位仪进行雷电探测,利用风廓线雷达对大气风场进行连续监测,运用移动式探空系统开展应急探空等观测;承担合肥地区的基本气象资料的观测存储等。承担合肥地区农业气象、城市生态观测,开展合肥地区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等。协助业务科技科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技术指导。3.人员编制数及领导、非领导职数
合肥市气象局机关总编制15名。其中:市局领导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
(1)市局内设机构编制数及领导、非领导职数
市局内设机构编制11名。领导职数:正科级4名(含科级纪检监察审计员1名)、副科级1名。非领导职数: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①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编制数5名(其中:办公室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名,计划财务事业编制人员2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
②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编制数5名(依照公务员管理)。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③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编制数3名(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设科长1名,科级纪检(监察审计)员1名。(2)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
合肥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总编制数26名(含计划财务科事业编制人员2名),科级职数:正科4名,副科3名。
①合肥市气象台编制数6名。设台长1名,副台长1名。②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编制5名。设中心主任1名。③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编制数2名。设中心主任1名。④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编制数11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4、县气象局全市县级(县局)事业单位总编制数24名。科级职数:局长(正科)3名,副局长(副科)3名。现任专职书记、纪检员其原职级待遇不变(不占科级干部职数)。
(1)肥东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方案》执行。编制数8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
(2)肥西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方案》执行。编制数8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
(3)长丰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方案》执行。编制数8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4)由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
①由肥东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2个。经肥东县政府批准成立,由肥东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为:肥东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和肥东县防雷减灾局。②由肥西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2个。分别经肥西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肥西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为:肥西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和肥西县防雷减灾局。
③由长丰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2个。经长丰县政府批准成立,由长丰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为:长丰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和长丰县防雷减灾局。三、上岗条件和办法1.上岗条件
(1)机关内设机构人员上岗条件
①热爱气象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②一般要求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计划财务科除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③熟悉本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或后勤、计划财务、业务科技、政策法规、人事教育、监察审计等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④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依法行政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⑤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岗,除符合机关内设机构人员上岗条件外,副科级领导岗位一般要求现任副科职务或在科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人员。正科级领导岗一般要求现任正科职务或在副科岗位任职时间3年以上人员。(2)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上岗条件
①热爱气象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②一般应具有大气科学(气象、应用气象)、计算机、通讯网络、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5年以上有关业务工作经历。
③熟悉本岗位工作,熟悉气象预报或大气探测、农业气象、气象服务、农网、影视、科研开发与应用等气象业务和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规定、办法。或具有较强的依法行政、气球管理、防雷管理、科技服务管理、市场开拓、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上岗条件为:具备事业单位人员上岗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正科级领导岗要求具备事业单位人员上岗条件,和现聘任正科职务或副科岗任职时间3年以上人员。2、上岗办法(1)科级领导岗
①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岗:对符合岗位条件,现任副科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原职级不变)。
②局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对符合岗位条件,现聘任副科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原职级不变)。
③县局科级领导岗:对符合岗位条件,现聘任县局副局长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原职级不变)。(2)干部选拔
根据工作需要,有新提拔干部或转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进行。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9月25日前完成市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双向选择,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择优确定市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9月27日前市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人员正式到岗工作。9月28日前县局人员正式到岗工作。
附件:1.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表2.合肥市气象局科级干部双向选择表
3.省局党组《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业务技术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合肥市气象局
机构编制调整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表
机构或部门名称人员编制数科级领导职数正科副科非领导职数市局领导4办公室(计划财务科)3+2事业11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5111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32合肥市气象台(人影办)611合肥市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影视中心)51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21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农试站)1112肥东县气象局811肥西县气象局811长丰县气象局811合计15+501172合肥市气象局总编制数65名。其中:公务员管理15名(市局领导4名,内设机构人员11名),局直事业编制26名(含计划财务2名),三县局总编制24名。市局机关科级领导职数:正科4名,含纪检(监察或审计)员1名,副科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局直事业单位正科4名,副科3名。肥东、肥西、长丰县气象局设局长(正科)各1名、副局长(副科)各1名。现任专职书记、纪检员待遇不变。备注
合肥市气象局科级干部双向选择表
姓名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务机关局直出生年月职称岗位设置性别学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合肥市气象台(人影办)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影视中心)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农试站)单位申报职位(按意向顺序填写)意向1:意向2:市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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