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汇报8。25
巨野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汇报
(201*年8月24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各级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尤其是对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更是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从严落实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杜绝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全县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在每次的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安排当前重点工作的时候,都要将安全生产当作一项重点,要求抓紧抓好。鄄城8.9窑厂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县在10日召开县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了省、市领导就此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并就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做出了部署。县安委会在将市政府《关于鄄城县箕山镇一非法建设窑体发生事故的通报》向全县各镇区办、相关部门、非煤矿山企业印发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的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了由18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包镇区办检查组,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中,安监、国土等部门及各镇
区办都是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明确目标,严格责任
在企业层面,严格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督促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部落实到位。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名员工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直接与工资挂钩,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安全事故的,按情节轻重,扣发工资。在政府及部门层面,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包镇区办制度和镇区办、部门负责人包企业制度,确保每个非煤矿山企业都有具体分包部门工作人员监管。凡是因监管不力,导致隐患排查留死角、隐患治理留后患,甚致发生事故的,直接追究相关镇区办、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及具体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方式,治理隐患
为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率,在充分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引导企业实行三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他人亡羊我补牢”的教育模式,着力推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员工报告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员工查隐患、治隐患的积极性,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员化、常态化。每位员工发现隐患可以直接报告企业安全科,安全科每月评选一次,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重
要性分五个级别,据此对举报隐患的员工进行50-500元不等的奖励。二是车间预分析及自查体系。车间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预分析会议,充分发挥车间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的优势,对本车间内部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预分析,提高隐患治理的针对性。三是公司层面的督办体系。对于职工、车间和部门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分管领导组织人员专门督办,限时整改。同时,定期收集、整理、通报其他地方同类企业发生的事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员工学习,用别人的事故教训警示自已的队伍,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位置前移,强化监管
针对核桃园采石厂风险较大,事故危害性较重的情形,对核桃园40家采石厂由核桃园镇政府组织40名工作人员包点监控。监控人员每天一早一晚两次到包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在查出重大隐患时,包点监控人员驻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起进行隐患治理期间的监控,严防隐患治理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打非治违,强化执法
为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实际情况,先后组织100余人次,开展了四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0余项,查出非法生产企业45家。先后于4月份、7月份从公安、安监、工商、
国土、供电等部门抽出56人组成打非专项工作组,对个别关而未停、死灰复燃的企业进行彻底治理。活动中,对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实行了遣散工作人员及断电处理,并分别予以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从而有效打击了非煤矿山企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了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这次检查反馈的意见,积极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从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扩展阅读:1至5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赫章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
201*年1至5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站):
为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1月份以来,我局根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毕署办发电[201*]5号)、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与毕节地区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毕地工能委明电[201*]1号)、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毕地工能明电[201*]4号)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20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号)、赫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赫章县201*年第一季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赫安办[201*]3号)、赫办发〔201*〕5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切实认真抓好1至5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非煤矿山184个,其中铁矿9个、铅锌矿11个,探矿权企业54个,露天采石场110个。我县非煤矿山多数规模都很小,特别是露天采石场,基本上都是年产石料5万吨以下的小采石场,在27个乡镇分布。非煤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生产规模小,生产水平低、安全投入少、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二、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识。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履行“一
岗双责”。召开局安全生产办公会,加强学习和讨论,积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问题。
(二)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好各节日期间等各时段安全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根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毕署办发电[201*]5号)、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20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号)、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与毕节地区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毕地工能委明电[201*]1号)精神,一是认真制定了《赫章县乡镇企业局20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赫乡企字[201*]1号)、《赫章县乡镇企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赫乡企字[201*]2号)。二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廖满奎任副组长,相关乡(镇)企业管理站负责人,局办公室主任周丽、技术推广站站长徐芬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切实按照方案,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三是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实地,对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积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2、加强“打非”督查。
一是加强对“打非”现场检查。201*年1月7日检查金源公司探矿地点(珠市乡雷打洞、观音山一带)的非法采矿、非法取土洗选矿石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进行汇报。二是加强对“乡镇”督促。认真履行县人民政府“第三督查组”对妈姑、水塘、珠市3个乡(镇)安全生产情况的督查责任,并就“打非”工作与乡镇进行交流、探讨,相互交换工作意见或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所遇困难,积极参与对“打非”的打击工作。
3、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赫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赫章县201*年第一季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赫安办[201*]3号)精神,我局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实地,对松林、兴发、水塘、城关、野马川、古达、威奢等7个乡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一步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消号”的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安全生产。
4、认真抓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按照县委政府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的安排部署,拟订了20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或实施方案,制定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树立警钟长鸣,长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棵弦。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实地,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存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尘以及高空电压、电焊、气焊等作业场所的乡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生产安全。
5、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毕地工能明电[201*]4号)及赫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6、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督促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1至5月,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108家/次,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11条,已经整改308条,整改率99.5%。其中,下执法文书13份,督促检查隐患企业13家/处,
排查出一般隐患81条,已经整改78条,整改率99%,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等,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我县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安全状况差。
小矿山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非煤矿山特别是小矿山安全基础差、安全投入少、技术含量低、办矿标准低、管理水平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变。(二)多数非煤矿山企业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企业还在凭其经验从事安全管理,没有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开采的要求,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三)许多探矿井和采石场,安全生产水平低。具体表现在安全生产投入不够、安全设施滞后、安全整体水平偏低、安全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力。多数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只注重效益,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安全措施不扎实,隐患整改不及时,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滞后。
(五)大多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等的文化素质偏低,知识结构良莠不齐,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知识欠缺,大多是凭经验来管理。认识不到许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理念,尤其是从业人员对安全知识还很欠缺。
(六)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不从心。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安全监管人员工作量大、风险大、危险大、责任大,监管人员无激励保障机制,监管的同志普遍感到工作被动,压力大,任务繁重,忙于应付,疲于奔命;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少、技术薄弱、装备
落后等等,一定程度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如履薄冰。
(七)部门机构改革的影响下,各非煤矿山企业都预期监管部门是否改变,一定程度上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淘汰、关闭规模小、浪费资源的矿山。加大矿
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进度,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组、合并。改变小而差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深化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
制度,整顿关闭违法和非法的非煤矿山,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开展地压、水害、地下矿井火灾等灾害的专项治理。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突出对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失稳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推进其他尾矿库安装监控装备。鼓励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非煤矿山;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非煤矿山,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进行联合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型非煤矿山采矿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1.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素质,基本形成适应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步建立
健全县、乡两级非煤矿山安全监察机构,配备监察人员和装备。加强县、乡两级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过程出现的漏洞。大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2.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有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执法队伍,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招考采矿、地质等工程师和具有大专以上安全工程技术等人员(6至9名),充实非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三)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大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制定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明确隐患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落实治理费用,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四)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加强对矿山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五)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多层次的安全培训,重点抓好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强对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强化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工作,严格持证上岗,使持证率达到100%。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快县非煤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六)推行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由企业自主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并在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制定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开展必要的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开展。建设一批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本质安全型企业,非煤矿山基础管理工作明显加强,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局面得到有效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选择在城关镇、白果镇、水塘乡、兴发乡、珠市乡、雉街乡、妈姑镇、野马川镇等有代表性的非煤矿山企业,建设本质安全型示范企业,引导非煤矿山加快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01*年,建成本质安全型示范企业10个以上。(七)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
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八)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投入
非煤矿山企业要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有利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与管理政策。
(九)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本质安全。
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一是要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矿山企业是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其做到“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处理。二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在现在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考核,使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针对绝大多数矿山专业人员缺乏的实际,要舍得花钱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专业安全管理人才,安全生产工作肯定抓得不好,可能引发大的安全事故,其损失数额也许会大大超过引进专业安全管理人才所花费的钱。四是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十)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尾矿库安全管理办法》和《贵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加大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矿业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资源整合。关闭取缔无证开采、严重超层越界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督促企业关闭停用的尾矿库。在用尾矿库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停用尾矿库实施闭库,达到闭库要求。
(十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依法监管能力,努力
提高执法监督水平。我局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必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法规、规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停止火工产品和电的供应,并加重处罚;企业写出可行的整改报告,经审核,方可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对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隐患排查能力的企业,停止火工产品和电的供应,直至依法关闭。切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目的。
赫章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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