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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9-05-28 12:48:06 网站:公文素材库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调研报告

***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生殖健康问题是乡镇工作的一大难题,在工作中,我就如何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工作进行了初步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关我乡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我乡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处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也是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点人群。能否做好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直接影响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乡党委、乡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特别是我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计生委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管理流动人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并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加大了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组建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引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革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大指导、培训和督办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确保法定的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落实,不断满足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已经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管理和服务的不到位,我乡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约占违法生育总量的5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留守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面临重重困难。二、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管理、轻服务现象比较普遍。为了控制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出台了不少硬性管理措施,强调管理多,提供服务少。异地设站孕检收费情况依然存在,没有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发放《婚育证明》和上门服务。要求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年4次孕检并寄回孕检报告单,对违反规定者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惩罚措施。这些现象和做法不仅增加了我乡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求不相适应。

2.免费享有计划生育服务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一是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经费难以落实,外地环孕检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我乡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难以获得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

3.我乡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令人堪忧。我乡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问题不仅影响到他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而且直接影响出生人口素质和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一是受经费限制,流动人口享有的生殖健康体检等服务项目很少,我乡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之居住条件简陋、卫生环境恶劣,妇科病发病率高。二是我乡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率。三是大多数流动人口受到城市开放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传统道德观念的约束力减弱,发生非婚性行为的占有一定的比例。但由于流动人口对性病艾滋病知识了解甚少,自我防护意识薄弱,我乡流动人口有可能成为性病艾滋病感染的重点人群和传染性疾病由城市向农村传播的主要渠道,对人口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4,我乡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比例大,管理成本高、效果差。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比例高,已成为各地计划生育工作难点之一,一部分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是由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未提供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意外妊娠后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的。但也有一部分以超生为目的的“超生游击队”。同时,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加之部分流动人口有意超生甚至恶意规避处罚,使得违法生育的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政执法难,工作成本高、效率低、负面影响大,已成为基层反映较集中的突出问题。我乡流动人口居无定所、流动性大,在现居住地没有可征收的资产,收到征收通知后,征收对象就一跑了之。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法制滞后,亟待制度创新。各主要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导致流动人口管理政出多门,相互冲突,不仅弱化了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难度,而且也导致流动人口进城务工经商不仅要适应城市的就业生活环境,还要应对诸多不相协调的法律和规定,其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6.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缺乏有效的信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为当前记载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的惟一载体,本应成为跨地区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凭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初步解决了两地信息沟通时效性差和手段落后的问题,但由于各地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和采集的原始数据不准确,使得有近一半的信息得不到流出地的及时反馈,并且在反馈的信息中有40%左右的为“查无此人”的无效信息,使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难以落到实处。

三、对策建议

我认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难、问题多,虽然与我乡流动人口数量大、分布广、流动频繁、人员组成复杂等因素有密切联系,但从深层次分析,不能将问题归结流动人口自身的问题,而是现有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模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服务能力不能适应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新情况。为此,我提出下述建议:

1.完善健全相关体制。建议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和服务职能,分清责任,协调配合,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完善管理机制和网络,延伸管理和服务。以村为单位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资源共享、职责明确的村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按照以人为本、方便群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目标健全我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创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部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非政府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增强政府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3.加强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提高我乡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利用计生办的技术服务网络优势和服务特点,对我乡流动人口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殖健康宣传培训,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我乡流动人口的权利义务,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和预防性病的科普常识,增强我乡流动人口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我乡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保障我乡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健康快乐的生产和生活。

扩展阅读: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尤其是农村流向城市、流向异地的人口越来越多。根据调查统计,截至8月底全县共有流入人口8299人,流出人口52249人;流入育龄人口2645人,已婚育龄妇女1498人,重点管理对象546人;流出育龄人口33249人,已婚育龄妇女13614人,重点管理对象7266人。人口的大量流动,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一方面,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了非农收入,生活变得富裕了,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民在外出务工经商的过程中眼界开阔了,知识增长了,思想进步了,促进了生育观念的转变,整体上有利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同时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使计划生育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成为我县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从近年来的人口抽样调查情况看,我县的流动人口,特别是外出人口,已经成为重婚姘居、非婚生育、违法生育的主要群体,占到了所有违法生育的80%以上。其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流出人口应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只是配合流入地管理,因而放松了对流出人口的经常性管理,即便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也只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二是少数计生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满足于应付了事,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只是大概了解,不愿进村入户详细了解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使得流动人口底子不清,有的甚至漏管,给计生工作留下隐患。三是就全国范围而言,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未能形成一盘棋,有的地区抓的紧,有的地区抓的松,致使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造成困难。四是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够。一方面经常性的宣传少了,在宣传中往往是采取突击活动集中宣传一下,并且在宣传内容上都是强调依法办事的多,而宣传硬性规定的少。另一方面,乡镇等基层干部上门入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少了,往往是带着任务而上门,群众有怨言。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县已落实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均未延伸到流入人口中。其主要原因是我县财政收入低,按照各项法定优惠政策,即便是对本县人口也难以全面兑现,更谈不上流动人口。3、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其原因:一是对相关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实行同安排、同考核、同奖罚的措施,多数部门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应付了事,综合治理工作形不成合力。二是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各行其是“一证先行、无证否办”的规定基本得不到落实。三是各相关部门对信息手段利用不充分,沟通协调不通畅,加之各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全面,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4、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其原因:一是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居所不固定,造成查证属实难、送达难。二是流动人口多数来自偏远山区,生活困难,即使作出了征收决定,也难以兑现。三是实施依法行政以来,多数基层干部求稳怕乱,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三、建议与对策

1、强化领导,建立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县委、政府要与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协作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定期通报分析工作情况,实行城乡联动,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奖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人抓、有责任。

2、转变观念,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要积极上门为流动人口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咨询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持证率。二是要抓好对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的服务。凡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定期享受免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回原地接受服务,防止计划外生育。三是要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并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自觉模范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3、坚持实行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一是要抓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工作。在流动人口外出前,动员其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办理婚育证明,与流出重点对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督促其每季度寄回一份合格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为流入地抓好源头管理。二是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为流动人口户籍地提交高质量的信息,及时反馈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有关情况,并与流出地互相交流,共同管理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是要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整顿工作,及时发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治理。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要因势利导,将各项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动人口中,使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成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的长效机制。

5、加大对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力度。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舆论的方法多管齐下,由党政、计生、司法、监察、民政、工商、房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履行执法职责,明确界定处罚,保正处罚到位,形成计划生育执法网络,多管齐下,重管重罚,使对象逃不了处罚,使违法生育者畏惧害怕,感到耻辱,合法生育的受到尊重,感到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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