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集团节能降耗工作汇报材料
神火集团节能降耗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神火集团在商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企业为主旨,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定不移的走煤电铝一体化发展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公司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节能降能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完善生产工艺控制,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显著
神火集团大力推行绿色开采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及增加原煤洗选能力,利用矿井水实现了选煤厂闭路循环工艺。自备电厂和电解铝厂通过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控制,降低自用电率和提高电流效率,节电效果明显。07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完成万元产值综合能耗2.35吨标煤,比去年2.46吨标煤下降了4.5%;实现煤炭资源采区回采率91%,煤炭入选率70%;电厂自用电率从8.99%下降到8.7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8%;吨铝综合交流电耗14634Kwh,同比下降了36KWh,年节约用电720万度;矿井水综合利用率20%,煤矸石利用率70%,粉煤灰利用率50%。
(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
集团公司现有煤炭生产能力423万吨,按照国家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公司在煤炭洗选上加大投入,煤炭洗选能力从180万吨增加到300万吨,完善了煤炭产品结构,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在铝冶炼方面大力推广应用电解铝液直接铸扎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铝加工生产技术,先后建成了铝合金大直径铸锭、电工圆铝杆、A356方棒、工业圆棒等项目,初步实现集团产业链的延伸,为企业创造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节约了铝锭因二次溶铸所需的电耗。(三)依靠科技进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年来,集团公司依靠科技进步,共实施技术革新、科技创新近百项,其中神火集团梁北矿在全国双突矿井中首次成功使用了5.5M大采高支架,创新了国内厚煤层及高瓦斯矿井一次采全高的技术工艺,实现了厚煤层一次采全高技术的新突破,开“双突”矿井全国采煤新方法之先河,被河南理工大学称之为“采煤方法的一次革命”,获省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集团生产矿井回采率达到72.5%,高于全国矿井平均回采率40%以上,采区回采率平均达91%,高于国家规定标准11%以上,采面回采率达99%以上,仅此一项,一年就多回收煤炭资源达68万吨,创经济效益1.5亿元。
电解铝厂“200KA、350KA满负荷开、停电解槽技术”被攻破,实现了全电流不停电开、停槽,开创了同行业技术领域的先河。阳极钢爪保护环成功应用,有效地延长了阳极使用周期,节约了生产成本。在电解槽的大修上,通过更改防渗料、改进大修工艺、优化大修程序等,将大修槽的周期缩短了18天,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电厂1#135MW发电机组成功启动实施了“退油燃煤”法,降低了机组启动需消耗的大量柴油,为国内同类型机组首创。(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了资源充分有效利用集团公司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降耗工作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前后实施了多个重点建设项目。
1、大力发展煤矸石、煤泥等劣质燃料发电技术。通过对135MW循环流化床环保示范电站的建设和不断完善,现已达到2*135MW生产能力。一年来,机组燃烧煤矸石、煤泥等劣质燃料达120万吨,使煤矸石、煤泥等有效利用率达到了70%。
2、废物利用,建成粉煤灰制砖项目。利用粉煤灰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材产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节能减排、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代替粘土砖的环保项目。集团公司大力开发废物利用项目,201*年7月1亿块粉煤灰砖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建成投产,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消化粉煤灰及灰渣15万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采煤塌陷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由于多年的煤炭开采,形成了大量的塌陷区,利用煤矸石及粉煤灰填充复垦造田,是节约资源、恢复生态的有效措施。一年来,集团公司对塌陷区投入达3000多万元,完成土地复垦近1000亩。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一)加强组织领导
随着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省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集团公司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积极部署节能减排具体工作,并要求各下属单位建立健全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组,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节能减排指标负总责。同时把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三)建全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制度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政策和制度,按照企业发展规划,以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为目的,把公司“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按年度逐一分解、逐一落实。公司以计划形式下达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四)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在已有规章制度基础上,建立能源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能源的利用工作;建立能源检测检查办法,对水、电、风、汽等能源实行量化管理,完善能源统计制度,逐步实现能源节约和生产调度的有机协调,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整体优化。(五)完善企业科技管理制度和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立足中、长期发展目标,以技术中心建设为核心,形成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运行体系和机制。把开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核心技术研究放到优先地位,鼓励进行节能、节水、节电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建立有效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三、“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点
“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继续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加大投入力度,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方面完成以下建设项目。(一)塌陷区环境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公司仍要积极贯彻“采掘平衡、采迁平衡、采垦平衡”的方针,把土地塌陷复垦造田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企业的重点工程、效益工程来抓,计划复垦土地3500亩,利用矸石、灰渣等铺设道路及修筑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等,实现以废治废,治理污染,恢复生态。
(二)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矿井水资源的利用是“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作,矿井水循环利用潜力巨大。集团公司计划对矿井水回收处理后,利用输送管道,广泛用于矿井生产、洗煤、自备电厂发电及铝厂冷却等工业生产及生活用水,从而达到节约新水的目的。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m3/d,包括矿井水处理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矿井废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年节约新水530万m3,最终实现矿井水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在瓦斯突出矿井,建设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如在禹州矿区(泉店矿、梁北矿)建设煤层气地面开发和利用的示范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在1500KW(3×500KW)地面瓦斯发电站一座,以提高瓦斯抽出率、浓度及瓦斯利用率。到201*年,煤矿瓦斯利用量达100万立方米以上。
(四)135MW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电站机组脱硫项目。集团135MW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电站,开辟了一条合理利用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劣质煤的有效途径,该电站平均每年可消耗劣质煤140万吨,相当于节约优质原煤50万吨,即节约标准煤37.4万吨,节能效果明显。按照省政府对未被列入关停的各类燃煤机组必须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的要求,计划将135MW煤矸石发电机组配套循环流化床锅炉于201*年底前全面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整个脱硫装置采用智能控制系统,NID干法循环脱硫技术。项目建成后,每年每台锅炉可减少排放SO21740吨。
(五)电厂粉煤灰制砖项目。201*年下半年,集团将加大投入,继续完善该项目的后续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制砖1亿块的产能,年利用粉煤灰15万吨。到“十一五”末,通过新上粉煤灰砖及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建材项目,形成年生产粉煤灰蒸压标砖5亿块及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能力,把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全部转化为新型建材。
(六)2×55MW发电机组节能改造项目。根据国家逐步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产业政策,以及鼓励有能力的小火电机组可以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或煤矸石、城市垃圾、秸秆等综合利用机组的发展机遇,集团公司在201*年下半年,对2×55MW发电机组2台220T/h粉煤灰锅炉进行改造,成为以煤矸石、煤泥、洗中煤为燃料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将机组改造成为工业热电联供机组。项目改造完成后,节约商品原煤45万吨,折标煤34.66万吨,综合利用当地煤矸石和煤泥71.201万吨/年,发电煤耗将由原来的415g/Kwh降到390g/Kwh,年可减排SO2156吨,CO263000吨。生产的蒸汽大部分用于企业粉煤灰制砖、高密度纤维板等项目,电厂废水全部闭环运行用于砖厂,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七)中、高密度板项目。该项目为工业热电联产配套项目,配合2×55MW发电机组热电联产节能改造,计划建设20万m3/年中、高密度板及5万m3/年胶合板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利用电厂蒸汽50t/h。
(八)优化电解槽生产工艺。集团公司通过兼并重组、新建等方式,已具有200KA、290KA、350KA等多种电解槽型,“十一五”期间,公司要不断加强电解槽生产工艺控制,完善不同槽型的工艺技术条件,提高电流效率,降低综合交流电耗,达到高效生产的目的。
(九)工艺装备节能改造。立足现有设备,加速淘汰和改造落后的工艺装备,改造效率偏低设备,促进工艺装备结构优化,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如电解铝用空压机目前满负荷运行效率仅50%左右,通过变频改造技术,满足不同时段压缩空气的需求,达到节能目的。在煤炭生产方面,通过对矿井排水、提升运输、通风、压风系统进行优化,对全矿机电设备采用先进的变频技术,达到系统节能的目的。
扩展阅读:阿拉善盟节能工作汇报材料
阿拉善盟节能工作汇报材料
阿拉善盟经济委员会201*年9月9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阿拉善盟201*年18月份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8月末,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7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耗能源262万吨标准煤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64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1%,降幅高于全年降低6.88%的目标要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67%。
(一)全面部署了201*年节能工作
一是年初行署以《关于印发201*年全盟工业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三旗一区分解下达了201*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全面部署了三旗一区的节能工作。
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节能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我盟《节能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
(二)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对于201*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7家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三旗一区分别督促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的编制。目前,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的重点耗能企业已全面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对年耗能10万吨至18万吨的三户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认真监督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项目的实施,确保节能目标的完成。
(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目前瑞镁联公司锰系合金项目、兰太氯酸钠项目、松塔公司的水泥项目和锋威硅业工业硅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已通过了自治区经委评审;另有两家耗能量在3000吨以下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按照管理权限将由我盟进行评审。
(四)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精神,逐步延伸产业链、扩大深加工,增大高附加值、低耗能产品的比重,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优化工业结构,力争在单位产品能耗微增或不增的情况下,产品附加值大幅度提高,使工业增加值能耗有较显著的下降。
巩固了201*年淘汰落后产能成果,加大了对水泥行业的综合治理,通过对水泥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建设粉磨站等举措,促使水泥行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百建水泥140万吨/年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已经于5月底完成;草原等三家水泥生产企业已全部改为粉磨站;松塔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已通过自治区经委的评审。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庆华循环经济工业园和中盐吉盐化集团兰太化工园循环经济试点的示范作用,带动了全盟循环经济的发展。庆华煤化、太西煤焦化、百建水泥三家第二批清洁生产企业已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正全面组织实施清洁生产项目。
(六)大力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根据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组织宣传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节能财政奖励资金项目,201*年共组织上报项目7项。同时,认真督促落实201*年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计划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庆华集团20万吨/年甲醇项目、粉煤灰制砖项目和太西煤集团富余煤气发电项目已经投入生产。
(七)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力度于6月5日举办了201*年节能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了以“依法节能,全民行动”为主题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活动主要以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为主线,大力宣传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资源环境的忧患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全民节约能源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面临的形势
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1--8月份,预计全盟第二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工业所占比重达到71%以上,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近10个百分点。从工业内部结构来看,我盟主要支柱产业均为原材料加工型产业,能耗较高,盐化工、煤化工和冶金工业实现产值占全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达到92%,工业企业节能降耗任务艰巨。
从前八个月重点耗能行业能耗情况分析,我盟主要耗能行业集中在铁合金、电石、焦炭和纯碱,共消耗能源175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8%左右。
前八个月能耗的主要增长点在中盐吉盐化集团20万吨PVC等项目的投产和铁合金、电石产量的大幅增长,中盐吉盐化集团20万吨PVC项目年新增耗能量60万吨标准煤;泰升公司25万吨锰铁项目年新增耗能量30万吨标准煤;今年18月份生产铁合金19万吨,同比增长17%,生产电石6.8万吨,同比增长36%,产量增长部分增加耗能10万吨标准煤。
今年后四个月能耗的主要增长点在乌斯太2×30万千瓦电厂的投产,预计年增加能源消费量60万吨标准煤。
目前已开工建设和正在做前期工作的项目相当一部分将会成为全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的主要增长点,如庆华集团100万吨熔融还原铁、中盐吉盐化集团30万吨氯酸钠扩建项目、瑞钢联公司锰系合金项目、锋威硅业公司高纯工业硅项目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任务十分艰巨,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与各地区、各企业加快发展工业经济的愿望协调困难。
2、工业内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先进生产技术、改造现有生产工艺、降低能耗水平与企业认识水平、管理能力和资金投入矛盾突出,现有企业节能潜力难以发挥。
3、节能工作机构、工作队伍不落实。目前盟、旗经济委(局)和重点耗能企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盟级节能监测中心已于201*年12月经盟编委会议研究明确了“五定”方案,但一直到目前人员、设备的配备都没有解决,盟级节能监测中心仍未真正成立起来,导致全盟节能工作开展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设备,与日趋严峻的节能形势和工作需求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按照《阿拉善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参照自治区对各盟市的考核处理意见,建议由盟统计局尽快核定三旗一区20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通报。盟委组织部要按照规定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三旗一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地方领导干部不能参与年度评奖和授予荣誉称号,暂停核准和审批新建高耗能项目。未完成目标的地区在通报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要向盟行署做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将201*年耗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落实到盟行署领导的工作中,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标煤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的监察。由盟行署督察室牵头,按月督察三旗一区人民政府节能工作情况。
(二)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结构节能,通过发展能耗低、贡献大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高水平方向发展,实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产业结构,从根本上优化我盟产业结构。继续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加大产业延伸力度,积极引导产业招商引资方向,把招商引资的重点放在耗能低、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产业上来,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切实提高准入水平。除保证国家的能源需要外,全盟不再发展能耗高、附加值低、未就地进行深加工的初级高耗能工业品,尤其是电石项目(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项目、小兰炭等初级产品项目。
(三)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利用全盟丰富的风、光资源,积极发展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余热利用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改变过度依赖传统能源的状况。
(四)全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制度。对全盟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和扩建)节能评估报告进行评价和审查,凡单位能耗大于全区或全盟能耗平均水平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核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未进行节能审核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得审批、备案、核准,不得批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由节能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内容进行单项验收,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五)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依法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切实降低单位能耗水平。突出抓好氯碱、电石、铁合金、焦炭、水泥、煤炭等重点耗能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7户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引导重点耗能企业按照能源审计报告、节能降耗总体规划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对兰太实业、阿拉木斯和百灵公司继续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快报制度,及时了解企业能源消耗、用能效率、节能效益、节能措施等情况。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节能降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和“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对国家产业政策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要按期淘汰,有条件的要提前关停,对未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积极响应淘汰落后产能规定、主动提前关停拆除的,给予适当奖励。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认真做好淘汰钢铁、建材、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工作。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期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依法停发(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向其供电;财政部门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核定、拆除和验收工作的,及时划拨补偿资金。
(七)对电石铁合金产量实行严格限产。继续执行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限产计划,盟统计局按月公布三旗一区电石、铁合金产量,凡超出限产计划的地区,对其领导实行“问责制”,对超出限产的企业停止供电,对该地区高耗能项目限批,明年扣减相应的限产计划,每超产1吨,明年扣减2吨。从201*年开始,逐年按20%减少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产量计划。从201*年9月份起认真执行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用电价格每度加价0.07元政策,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电石、铁合金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水平。
(八)建立节能统计会商工作制度。由盟统计局召集盟发改委、盟经委对全盟节能降耗及能源消费情况进行通报、交流,预测节能形势。盟统计局、盟发改委和盟经委要形成每月一次的会商工作制度,对重点用能地区、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的产业发展情况、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度,分析节能降耗指标完成进程和趋势,提出积极有效的建设,由盟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把节能情况及时报送盟行署。
(九)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盐化工业要利用目前良好的发展条件和基础,加大资源整合重组力度,推广纯碱生产余热利用技术,以氯碱及其深加工为重点,形成以PVC为龙头产品的盐化工产业集群和PVC后加工基地。冶金行业要建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推广密闭式电石炉等技术,实现环保达标排放和废弃物变资源的合理转换;建材行业要以节能、节地、节水、节约矿产资源、环保和提高产品标准为重点,推广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推广发展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的新型墙材;煤化工业要加大煤炭资源的整合力度,建设现代化煤矿,实现高产高效,开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新产品,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作为民用燃料、化工原料和发电燃料,提高资源开采率和综合利用率。电力行业要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光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改变过渡依赖传统能源的状况。
(十)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努力建设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工业经济体系。在企业层面,以中盐吉盐化集团和庆华集团为重点,开展企业的生态工业试点,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化,实现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在区域层面,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实现区域内部的中循环。充分发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庆华循环经济园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吉盐化集团兰太化工园的带动作用,认真总结经验,推广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产业层面,以盐化、煤化和冶金工业为重点,通过产品的关联渗透,促进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依存度越来越紧密,产业之间互为基础、互为条件,形成共生关系,实现产业之间的大循环。
(十一)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优惠政策。推进全盟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层气、煤矸石、焦炉煤气、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发展。
(十二)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全盟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排放有毒有害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做好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培训工作,对具备一定清洁生产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拓宽清洁生产领域。
(十三)完善节能激励引导政策。认真落实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对节能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等投入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支持。建立节能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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