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评奖评优中的问题和建议
论大学评奖评优中的问题和建议
撰稿人:杨应明
201*年11月28日摘要:本文分析了高校大学生评优评奖的评定办法及存在的问题,结合一些个人的观点,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提高大学生的主观公平感,使我校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更客观更公平。
关键词:公平;大学生;评优评奖;建议;方法。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首先会将自己所得到的结果与自己的努力进行比较,然后再将自己所得与付出与其他人的所得与付出比较,如果二者不相等时人们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当人们主观感觉到不公平时,工作积极性和个人努力程度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不管哪个领域,只要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就会或多或少的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在高校的评奖评优过程中,如果评比的过程相对比较客观和公正,就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工作的积极性;相反,只会使学生失去信任并消极怠工,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学生评优评奖问题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一、问题产生的方面
评奖评优工作是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得重要手段,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它与学生在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紧密结合,既可以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可以为学校、家长、社会提供了评价学生在校发展和综合素质发展现状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产生,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入党推优、优秀学生党员等的评比缺乏具体直观的指标,各种标准显得空泛,因此一般多采用与成绩挂钩、班级或其他方式的推荐、辅导员直接确定等推选方式,评选方式形同虚设。
2、对学生日常的监督不到位,不能准确的收集到学生的日常表现,仅仅依靠各班班长的口头汇报,待到实际参评往往由于缺乏一手的数据对学生进行相关的考核,所能凭借的只是学生个人的总结和班级同学的相互评估,而这些往往都是不准确的,主观性比较大。
3、在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因为某些执行老师或传达学院精神的学生干部存在着照顾或偏袒等思想,对个别学生或受评集体给予特殊的照顾,导致一些学生的严重不满。
4、部分获奖或获得其他荣誉的学生在获奖或获得荣誉前后表现的反差太大,个别的甚至是不思进取,沦为负面的典型,如在得到某项荣誉之后就不再担任学生干部为其他同学服务。这些行为举止已经严重的损害了这些荣誉的可贵性,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学校或学院一般是只有在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是才会采取惩罚性的处理措施,然而,我们制定相关的制度并不是为了惩罚别人,而是为了其能够正确的发展与成长,惩罚并不是最终的目的。
二、目前我院采用的评优评奖的评定办法及存在的问题
1、目前许多高校将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作为评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推荐保研等内容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评分对大学生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表现都做了定量的考核,涉及面比较广而宽,如果能够真正客观公平的做到这一点,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在我院并没有采用这种从何测评的方法,而是采用年级分配再在班级分配名额的办法,最后由班级提名推荐等方法来进行评定。这种指标分配是指学校将评优评奖名额按照各学院人数为比率的方式下放到各个学院,各个学院再根据班级人数确定各班名额。显而易见,这种指标分配法是不科学的,人数少的班级不一定优秀的学生就少,即使是相同人数的两个或三个班级,优秀的学生数量也不一定相同,指标分配相同可能造成不够优秀的同学得到荣誉或奖励,而优秀的同学却没有得到荣誉或奖励,这使学生感到不够公平。
2、其次是班级提名推荐,所谓班级提名推荐是指在评选过程中由参评人员上台展示后再进行班级投票评选的方法,这种方法看似很民主和“公平、公开、公正”,但也不是完全客观的。有的同学性格开朗,善于表达,人缘好,票多自然被评选;而有的同学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和同学关系一般,即使优秀也不被大家投票。例如,评选“三好学生”一名,而班里符合要求的有十多名,这十多名同学上台展示比较,班级同学一般会倾向于支持和自己关系好的同学,人缘成为被评选的一个重要因素,同学们的主观看法影响着评优评奖的公平性。
3、再者就是老师推荐,评优评奖工作中一般都会预留机动名额,综合考虑权益所用。有些老师会严格按照要求推选符合要求的学生干部或是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更好地鼓励优秀学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而有些老师可能受其他因素影响,推荐和老师关系比较密切的同学,或是推选不符合要求的特殊学生参评,如果老师推荐的学生本身比较优秀,同学们也不会有所争议,但是如果不够优秀的同学却被老师推荐,而且整个评选流程不公开不透明,学生便会认为这就是暗箱操作,认为评优评奖不公平性。
4、最后是对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倾向性,例如在同等条件下有限考虑学生干部,而且还是主要的学生干部例如班长、年级助理等,但是对于积极工作的和不积极工作的同样职位的学生干部都拥有相同的倾斜待遇以及不是主要学生干部及时积极工作也不能得到倾斜待遇等,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使学生感到不公平。并且,对学生干部加分的政策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容易是学生片面的追求学生工作而失去了作为一名学生的本职义务。例如,在评选奖学金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加权平均成绩达到多少分以上和综合测评在班里居前百分之几,有些成绩特别优异的同学由于参加课外活动少,不担任学生干部,奖励分很少,综合测评不是名列前茅,有可能不在所要求的综测范围内,这些学生就没有机会参评奖学金,奖学金本来奖的应该是“学”,但是这些不合理的制度忽视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成绩,使学生内心感到不够公平,学习积极性降低。二、提高高校大学生评优评奖公平性的几点建议
1.公平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与个人的主观判断、个人所持有的公平标准、成绩的评定等都有关系。而且公平还包括一种主观感受,每个人对公平的理解不同,某个人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在其他人看来可能是公平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只有相对的公平。部分大学生对问题的看法还不够全面和客观,平时老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沟通,正确引导学生进行比较,以相对公平的客观认识和判断来看待问题。
2.收集各项考评信息
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测评评,区别对待,同时,在明确规则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收集学生上课情况、考勤情况、寝室卫生情况、是否积极配合班级工作情况、是否积极配合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等各方面的资料并定期汇总、公示、存档,根据这些材料进行使测评工作更客观更公正,使学生主观感觉到评优评奖整个过程的真实、可信和公平。3.建立评优评奖监督制度学校或学院应设立相应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对评优评奖过程进行监督,监督机构成员应公平、公正地地对待每一次评优评奖,落到实处,对于弄虚作假现象提出批评并严格惩罚,甚至收回所得荣誉。同时,班级在评优评奖过程中,班与班之间和班级成员之间要互相监督,共同参与,班级提名推荐的名单上要有至少班级成员的80%签名确认,拒绝由班长或其他学生干部口头汇报等其他汇报方式,一旦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学生的主观公平感。4.整个评优评奖过程必须公开透明
学院在接到学校有关评优评奖文件的通知后,应及时将评定内容、评定流程等内容全方位地公示,并通过班会形式面对面地通知到每位同学,信息公开透明,便于每位同学了解评选信息,参评机会平等。在各班级进行评选的过程中,班级会议或是评选会议的整个评选流程都要公开透明,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班级各成员应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流程和要求评选,评选结果确定后报辅导员审批后公示,如果有质疑反馈应及时了解事情缘由并处理,减少学生的不公平感。
5、评选规则和方法下达给班级的过程要透明,进行详细的公示,便于参评学生和集体能够了解到基本的情况,从源头上减少暗箱操作的机会,也有助于学生内部自评时有章可依。对执行评比的学生干部要做好监督工作,防止监守自盗的现象发生。
6、评奖评优工作经常被学生诟病的是暗箱操作。一般是负责该工作的老师或传达学院精神的学生干部一权谋私。一般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会预留部分名额,综合考虑以做权宜之用,有的学生干部也利用和老师的关系较好而独占名额。负责的老师或学生干部有事考虑到鼓励学生干部或某方面比较突出的学生或则是受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从而对一些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个体予以适当的照顾。着在一定情况下是情有可原的,但毕竟是违背了规则,而真正让学生诟病的是因为评定的规则不到位,评定的流程不透明。三、评奖评优的评选的建议方法
1)如果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的班级本学年的全部课程以及授课老师均一致的话,可以合办按照专业进行综合评比,这样更能促进班级与班级之间学习上的竞争,有利于年级成绩的全面提高。因为如果把名额分到各个班,有部分学生会为了自身利益着想就会用一些不好的方式方法来使自己能够获得名额。
2)班级自评采用自我推荐的形式,先有班长发布所有在硬性规定条件内适合参评的名单,再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写出自己能够获得这一荣誉的理由。想全班公布后再由班委会根据班级考勤表和班级报表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提交学院。2)在同专业合班评比的过程中,由于是初期运行,学院可以预留部分名额【但是需要向全院的学生统一说明】。以为假设同一个专业有三个半,其中一个班的整体成绩比其他两个班差很多,在同专业内进行合班评比的话几乎拿不到任何名额,这是就可以用预留的名额进行协商。但在评选规则正式运行后,就绝对不能够预留名额。
3)在评比的过程中,候选人的人数应该大于最终的名额数。最终名额的确定采用学生干部与辅导员共同讨论的方式确定【参评人员不参加会议,以免因为不好意思驳人家面子而有失公平】,由年级学生干部对候选人进行互评,跨班互评以及辅导员参评。所有参评过程全部统一纸质记录,不记名,拒绝单独口头评价。最终所有人完成互评后,再一起口头互评,决定最终名额。
4)获得荣誉的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严格自律、积极进取,无愧于所获荣誉,但也有极少部分人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躺在荣誉旁边不思进取,甚至堕落。因此制定荣誉收回制度的难度虽然很大,但是却是必要的。另外还得配备相应的定期考核制度,这对大部分表现优异的进步学生没有任何的负面影响,但对于个别消极的学生则能起到警示和鞭策的作用,这也是学院对获得荣誉学生的关心和保护,也是表达学校对荣誉的重视的方式,也有利于学生对荣誉的理解与珍惜。
5)在规则明确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详细的收集学生课堂考勤、课堂表现、寝室纪律、寝室卫生、活动参加的积极性等各方面的因素。就拿宿舍卫生这一块来说,基本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从来不打扫寝室卫生,完全依赖室友。建立涉及到每个学生的日常信息收集系统,这项工作就有赖于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到位。各项表现结果的汇总应当定时公布与存档。唯有如此,在最终的工作中才能掌握着一手的详细的资料,使评比更加的全面客观。
扩展阅读:大学里的评奖评优
河北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和评优的实施办法
校字【201*】101号一奖学金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学金的名称: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
金、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指导思想: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的
建设,鼓励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等级设置、比例、标准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
的31%,其中:
一等奖10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3%;二等奖5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300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18%。
第五条贫困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校贫困总人
数的35%(贫困生的比例掌握在学生总数的25%),其中:一等奖7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5%;二等奖5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10%;三等奖300元/学年,占贫困生总人数的20%。
第六条单项奖学金比例和标准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根据有关协议确定。
第三章评定条件、评定时间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时间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九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普通学生,连续学习一学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1.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评课程的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3.本科生三年级下半学期须通过四级英语考试;4.当年没有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注:对不符合条件1者只能获“学习优秀奖”,学习优秀奖奖金额度为同级奖学金额度减100元。对不符合条件2、3、4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第十条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2.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3.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勤俭节约;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5.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6.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必
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
第十一条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
1.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的科技和学科竞赛获奖者,科学探究获得一定成果
的集体、个人;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3.精神文明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或有突出事迹者;4.教育改革奖:提出的改革方案、建设被采纳或推广者;5.素质教育单项竞赛奖及相关奖项。
第十二条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的条件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评定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要求在次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评审完毕;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协议评定。
第四章评定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评定程序:
1.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进行
公示;
2.各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3.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处领取各项奖学金。
第十五条评定方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采取以班为单位,
按应评名额,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专项奖学金由提供奖学金者和学生处组织评定。
注:1.毕业班不在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该年度奖学金
用于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文明离校奖,奖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毕业活动费用。
2.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
二学生评优的实施方法
第十六条关于优秀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比例:优秀三好学生占参评学生的5%。
2.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线路和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三好学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在综合测评的前20%以内。第十七条关于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比例: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15%。
2.评选标准:品学兼优,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前40%产生。第十八条关于先进班集体的评选1.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集体的15%。
2.参评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有理论学习小组;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当学年班内无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卫生不达标宿舍;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
3.评选程序:校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组织联评,省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校级评优的基础上由学院将参评材料报学生处进行联评,最后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奖学金同步进行。
第二十条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只授予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的奖励额度为200
元。
第二十一条本奖学金及评优办法自201*201*学年开始执行,原《河北科技大学本专科
普通学生奖学金和评优的实施办法》(校字[201*]17号)同时废止,解释权在学生处。
附件:
1.2.3.
学生综合测评方法学生德育素质标准奖励分及扣分标准
附件1:
学生综合测评方法
一、综合测评的总体构成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其中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70%,体育素质占10%。
二、综合测评的记分方法1.德育素质的记分方法
(1)德育素质的测评内容分为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修养、劳动卫生、遵纪守法、社会实践等六个评价因素,每个评价因素分为四个评价等级,即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六个评价因素的权重相同,各占1/6。
(2)将每个学生的评价等级分别累加,即ΣA、ΣB、ΣC、ΣD。(3)分别计算出学生评价、学生干部评价(即评价小组评价)及辅导员评价的分数,以学生评价分数计算为例:
SA=ΣA/N,SB=ΣB/N,SC=ΣC/N,SD=ΣD/NN为参加评价的学生人数。
则学生评价得分=SA×100+SB×80+SC×60+SD×40学生干部评价分数的计算方法同上。辅导员的评价分数由辅导员直接给出。
(4)参加测评人员权重的确定为:学生评价分占50%,学生干部评价分占40%,
辅导员评价占10%。(5)德育素质分=(学生评价分×50%+学生干部评价分×40%+辅导员评价分×10%)×20%2.智育素质的记分方法:
智育素质分=(考试课总分数×70%+考察课总分数×30%)/(考试课门数×70%+考察课门数×30%)×70%注:*不及格课程的成绩以原始考试成绩为准
*不论何种原因的缓考(考研除外),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一律按60分计。因考研而缓考的,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数分别按95、85、75、65、45分计。
3.体育素质分的记分方法按照冀教体19921号文件精神执行,计算出体育
成绩乘以10%即为体育素质分。
4.综合测评分=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奖励分-扣分
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标准
一、政治表现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主动靠近党团组织,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活动不迟到、早退。C:有一定的政治上进心,能参加政治活动,但有时缺席。D:经常不参加政治活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
二、学习态度
A学习目的明确,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很有主动性,作业认真,知识面广且扎实。B:学习目的比较明确,能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好学。C:学习比较认真,能按时完成作业。
D:学习动力不足,作业不认真,有时抄袭作业,又迟到旷课现象。
三、道德修养
A: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做文明行为执行者和倡导者。
B:文明礼貌,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忠诚老实。C:讲文明礼貌,能团结到多数同学,无损人利己行为。
D:缺乏文明礼貌行为,团结同学不广泛,生活不节俭,道德修养较差。
四、劳动卫生
A: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正确的劳动观念,模范遵守教室、宿舍的卫生制度并勇于同不良的卫生习惯作斗争。
B: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卫生值日,劳动态度较好。C:基本上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能参加集体劳动和卫生值日,但有时缺勤。
D:缺乏卫生习惯,经常不参加劳动和卫生值日,违反卫生公约,宿舍卫生不达标。
五、遵纪守法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法制、法规,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地同违法犯罪和违反校规校级的行为作斗争。
B: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级,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没有违规行为。C:有一定的法制观念,能遵纪守法,但不注意小节。D:法律观念淡薄,有违反校规校级行为。
六、社会实践
A: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能写出较好的社会实践总结、论文、体会等,并获得某一级别的奖励。
B: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写出社会实践总结论文、体会等。C:按要求基本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但不太热心,只为应付。D:没有按规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参加了但表现较差。
奖励分及扣分标准
奖励分的标准
1,干部的奖励分:对在职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任人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考
核。并依据干部等级进行奖励。A:干部等级:
一级: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班长,团支书。
二级:校、院学生会正、副部长,艺术团正、负团长,校广播台正、副台长,班委。团总支、团支部委员。B奖励标准:
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一级干部奖励分为01.5分,二级干部为01.2分。注:上述考核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各部门两周内和学生干部所在院协商确定干部的奖励准则,并将考核结果送学生所在院。对身兼多职的,只取一个最高分。2,文体、科技活动奖励分:
名次12345678破纪录省级1.51.41.31.21.00.80.60.41.5市级1.00.90.80.70.50.40.30.21.0校级0.50.450.40.350.250.20.150.10.5
注:破纪录不在加名次分,集体项目获奖的奖励分按上述标准折半。荣获国家级奖励,其奖励分参照省级奖励上浮0.2分。3,被评为省级文明宿舍,奖励宿舍长1分,其他成员每人奖励0.6分;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
奖励该宿舍的宿舍长0.8分,其他宿舍成员奖励0.3分;被评为校级先进宿舍,奖励宿舍长0.4分,其他成员每人奖励0.1分。4,受校级以上通报表扬者奖励0.5分。
5,注:综合评分加上奖励分后。名次最多只能跨越五人(含五人)。
扣分标准
每年宿舍不达标没人口0.3分受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受警告处分每次扣0.6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0.8分受记过处分每次口语1.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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