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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时间:2019-05-28 13:22:4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关于做好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总结与回顾过去的一个学年中我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学风建设、综合素质培养工作,表彰一批在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树立典型,营造氛围,我院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于近期全面展开。结合实际情况,学院今年对相关评优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完善,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作为本次评定工作的依据,请各系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将评定的新精神、新内容向广大学生做好宣讲解释工作。

二、评选时间、对象及内容

(一)评选时间:10月12日10月27日。

(二)评选对象:201*级、201*级学生及班级,学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年级委、班委学生干部。(三)评选内容: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奖”、“优良学风班”。

四、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奖励办法,学生学年课程成绩学分绩应在75分以上方能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在满足学年课程成绩学分绩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取年级(专业)学生数的10%。其中:(一)特等奖学金没有名额限制,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95分以上、单科均达80分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学生数的前5%;(二)一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2%,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85分及以上;(三)二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3%,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80分及以上;(四)三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5%,要求学年课程学分绩75分及以上。

(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合计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8%,其中“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年级(专业)学生数的1%,三好学生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中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奖”的评选比例合计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6%。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其综合测评成绩应在70分及以上。院团委、院学生会、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各系年级委评选比例分别为30%,不占用各系指标;A类学生社团评选比例为15%,不占用各系指标;该年度经审核合格的B类学生社团评选比例为5%,不占用各系指标。

(四)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各学院(系)班级数的20%(逢小数点进一)。

四、评选程序

(一)今年评定工作分以下阶段。

1、学生自评。学生自评阶段应在10月16日前完成,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加分项目应能提供充分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各系审核。各系审核阶段应在10月18日前完成,辅导员认真核对学生的测评成绩;

3、综合成绩公示。各系将所有参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示3天,各系公示于20日完成,公示结束后,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电子版数据上报学工部;

4、奖学金评定。各系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各项评优工作,评优工作要求在20日前结束,并将评优结果公示3天。

5、上报评优结果。各系于25日前上报本系评优结果。

(二)所有奖项均需由个人或集体自行申报,个人申报须填写附件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申请表》,集体申报须填写附件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三)各系进行汇总审核,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9日上午前上报评奖、评优材料,同时打包发送电子文档邮箱13667793533@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班评奖、评优材料”。需上报材料包括:《201*201*学年学生评优申请表》《201*201*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金额为:一等奖:每学年1200元、二等奖:每学年600元、三等奖:每学年300元。

五、相关说明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素质测评加分、智力素质测评分和能力素质测评加分三个单项构成,其中智力素质测评分以学生学年学分绩计;思想素质测评加分和能力素质测评加分最高均为5分,单项累计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两项合计加分最高分为10分。具体操作办法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三)请各系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对评定项目的准入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等要严格要求,对学分绩、加分项目等内容按要求在学院内进行明细公示;对可能出现的学生异议做好解释工作,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四)《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第六条志愿者活动加分项,本次评优工作中不参与加分。

(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将记入学生学年鉴定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作为学年鉴定表附件材料进行存档。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二○一一年十月201*201*学年学生评优申请表

申报奖项(荣誉称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政治面貌联系方式性别综合测评成绩现任职务学号体育成绩学年获得何种奖励申报理由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签名(盖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1、基层单位指申报个人所在年级2、本表一式一份,学工部盖章后,存学生档案系部审核意见学院审批意见备注201*201*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填报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集体名称集体简介系部推荐意见学院审批意见先进事迹(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201*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0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做好今年的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对象及内容

评选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28日;

评选对象为201*级、201*级、201*级本科生及班级;

评选内容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各单位评优评奖请遵照以下文件执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桂电学[201*]3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桂电学[201*]4号)。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学生学年学分绩应在75分以上,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高至低取年级(专业)学生数的30%,低于30%的按照符合评奖条件的实际学生数评定。其中一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2%,二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8%,三等奖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20%。续读学生不参与学生总数的计算。

应用型本科专业学生及国际学院项目学生评选比例同上,其中201*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学年计算;201*级和201*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仅计算上一学期学分绩。

2、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合计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15%;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称号不能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年级(专业)学生数的6%,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应在75分以上。

3、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各学院班级数的20%。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评审小组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对评选项目的准入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等要严格要求,对学分绩、加分项目等内容按要求在学院内进行明细公示;对可能出现的学生异议做好解释工作,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2、全体学生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将记入学生学年鉴定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可作为学年鉴定表附件材料进行存档。

3、由校团委等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经候选人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若该候选人符合本单位评审条件,将由学校向候选人所在学院追加相应指标,若不符合本单位评审条件,则取消该生的候选资格。

4、今年评奖工作分学生自评与学院审核两个阶段。学生自评阶段,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加分项目应能提供充分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学院审核阶段,请各学院辅导员认真核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审核候选人资格。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用学院内答辩评选的方式进行。学院审核汇总的评选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五、材料报送

各院请于9月28日上报评优评奖材料,包括:《201*-20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注明学院学生类型)、《学生奖励名单汇总表》(附件3)、《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4)。

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电子文档通过ERP系统提交。

附件:

1、201*201*学年各院评奖评优参考指标2、201*20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3、201*201*学年学生奖励名单汇总表4、201*201*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学生工作处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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