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司法局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沈河区司法局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一、201*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加强管理,律师、公证工作两个效益良好
一是开展“服务管理年”和“公证质量年”活动。活动重点围绕面向社会,提高服务质量;面向区委、区政府,树立大局意识;面向律师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强化自身建设三个方面进行,收到较好成效。二是做好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注册工作。08年我区参加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35家,律师310人。公证处1家,公证员7人。三是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蚁力神养殖户稳定工作。安排35家律师事务所轮流参加区委书记大接访和“百日会战”活动。在处理蚁力神养殖户登记调查及返款具体操作等项工作中,我局安排10家律师事务所与我区的10家街道办事处对接,律师事务所做到了人员落实、时间落实、联系方式落实、反馈情况落实。在接待养殖户法律咨询、调解各种纠纷、协调各方面法律关系中,广大律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养殖户的好评,有效发挥了律师稳定社会、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区政府律师顾问团作用。08年我局安排10余名律师参与政府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二)以基层基础年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建立和完善区、街、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106个,人民调解员1432人。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457件,调处率99%,调解成功率98%。防自杀事件1件,防民转刑事件2件,防群体械斗(30人)1件。防群体上访(436人)17件,无因调解不力造成纠纷激化。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处理蚁力神事件工作,共有78个单位,919人参加,签定协议10265件。新北站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突出,荣获省优秀司法所;五里河街道调委会获省防激化一等奖;朱剪炉司法所长解刚同志获省防激化个人一等奖。在基础年建设中,一是结合基层基础年活动,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针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司法所办公室建设及司法所硬件建设三个方面情况,两次对全区十个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察。08年底前,全区十个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配齐,司法所所长任命完毕,各街道司法所建立了有关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各街道对司法所日常工作的办公经费都能给予保障,办公设备也都配备齐全。08年上报市局的新北站、五里河、滨河司法所,通过市局检查验收全部合格,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二是以“万人大调解”为载体,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奥运之年沈河区的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题,着力化解一批易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社会不安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减少新的民间纠纷产生,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指导各街道广泛开展了“万人大调解”启动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为居民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3000余册,全区共出宣传板报66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3次,受教育5000余人次。五里河街道成功地调处了金廊9-2工地施工噪音与附近居民产生的重大矛盾纠纷,防止了群体械斗和群体上访。三是开展“双联”活动,发挥律师参谋作用。制定“双联”工作计划,先后两次到10个律师所开展调研工作,征求对开展对接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司法所所长与律师所主任工作联谊会,促进了对接工作的进展。08年底前,全区10个司法所和10个律师所全部实现对接,建立了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滨河司法所对接工作扎实深入,律师积极协助司法所处理矛盾纠纷,处理解决信访事件,取得较好实效。四是认真抓好年检注册工作。注册法律服务所12个,法律服务工作者101人。开展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活动。区局统一制作执业公示制度,各法律服务所做到“五公示”。推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五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全区刑释解教156人,在押233人,在教66人。签订帮教协议书156份,帮教率100%。安置率98%,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201*年年初在主管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全区十个街道办事处,走访看望两劳释解特困人员,并送去生活用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两劳特困人员的家中。积极探索释解人员网上办公模式。通过特定软件,将部分释解人员的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后,上报市司法局。在此次活动中,我局提前完成市局交给的任务,受到市局的好评。(三)创新普法载体,促进依法治理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加大普法工作力度。08年5月,在五爱市场建成了由28块版面组成的长达150米的法制宣传文化长廊.并根据形式需要刊出了三期贴近百姓生活、图文并茂的普法内容。二是完善沈河普法网,发挥网络媒体作用。目前,网站已开设了司法行政、依法治理、律师天地、法律援助、基层在线、法制宣传、公证之窗等方面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沈河普法网的开通,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干部和百姓的法律需求,对各层次人员学法用法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各种信息的发布对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推进了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三是以“特殊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奥运法制宣传沈阳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日期间,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大型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大南街道还开展了送法进警营活动,为消防官兵送去法律书籍500册,并开展了法律咨询,受到了消防官兵的欢迎。四是征订普法宣传资料,下发到全区各普法部门及每家每户。为基层单位免费征订《普法宣传资料》,为全区居民免费发放《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32000册,做到了普法到家庭。(四)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法援工作不断深入
一年来,法援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500余人次、电话咨询700余人次,共受理案件60件(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39件、行政案件1件),结案率达90%以上,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法援中心积极通过非诉讼方式成功为沈河区政府挽回由政府垫付的农民工拖欠工资款共计72万元。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全国、省、市新闻媒体20多次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报道。一是建立了“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创建了集“区、街道、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该系统突出体现便民性、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的特点。该系统的应用在了解工作进度、衡量工作水平、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以及提供决策支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受到省司法厅的认可及推广,在省司法厅简报、省政府的网站和《中国法援》201*年11期上刊出。二是开展了“双百”活动,服务社区群众。在“双百”活动中,抓实九件实事,建立十项工作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朱剪炉街道府东社区的作法在市局召开“双百”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三是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法援中心把农民工维权工作与开展非诉讼案件相结合,成功为汪芳华等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款共计39万余元。我区共有两件法援案例被沈阳市司法局征集为201*年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并通过沈阳电视台举办的社会评选活动,将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法援案件评选为“沈阳市十大法援案例”。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联、沈阳电视台联合授予沈河区法援中心“沈阳市十大法援案件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律师奖。(五)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开展“双争”活动。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以潘作良为榜样,认真查找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三是抓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圆满完成。成立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党总支部,建立了同格律师事务所等6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个公证处党支部,并于9月11日召开了沈河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授牌暨开展“服务社会讲诚信、顾全大局讲政治”启动仪式。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魏春华、市委组织部一处处长王勤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12月29日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区委组织部介绍了我区律师行业党建经验,同格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进行了书面经验交流,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工作和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回顾201*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能力建设,始终把谋求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跨越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一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工作成果与实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班子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坚持和发扬这些宝贵的经验。
201*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作风建设上,存在工作不细,作风不深入、作风散漫、自律性不强等现象;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和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服务的范围还需拓展;还有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不到位,发生当事人投诉现象。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认真加以解决。二、201*年工作打算201*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抵御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一是大力实施“深耕沈河”战略,圆满完成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我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求我们进一步发挥好化解社会矛盾等各项职能;三是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市民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因此,我们要按照区委“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抓稳定”工作大局,立足本职,提供服务,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20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深耕沈河”战略,以服务沈河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以抓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提高干部队伍的两个素质,保证司法行政任务的圆满完成;以争创“四个一流”为目标,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努力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要紧紧围绕区委“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大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为我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律师工作。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组织调整一批优秀律师组成政府律师顾问团,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依法行政、招商引资、拆迁安置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好“百家律师事务所联系百个社区”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为基层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律师参与社会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的指导、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依法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公证工作。积极引导公证业务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拆迁安置等活动,并免费为农民工、特困户提供办证法律帮助;做好房产权公证工作。提高办证质量,为拉动房地产市场,刺激公众消费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公证宣传工作。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公证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转变公证服务方式,使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走进千家万户,走到群众身边。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充分发挥各法援工作部(站)的专业领域服务优势,建立横向协作的长效机制,从而健全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横向网络功能,上半年将正式为我区9个法律援助工作部和10个法援工作站挂牌,使各法援工作部(站)的法援工作与法援中心协调、同步地开展。积极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向多元化、专业化、全方位方向发展。实行网上审批。要继续创新服务方式和便民举措,利用政府内网实行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审查、批准、指派工作,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完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区法援中心将在现有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数据信息,增加系统功能,以适应网上审批的需要。
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确保法援案件突破100件。法援中心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精神,做到“应援尽援”,适度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扩大对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范围,同时为适龄老年人发放“免费法律援助联网卡”,继续开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农民工法律维权机制。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依托电视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特别要以沈阳市法律援助开展十周年为契机,策划大型法律援助纪念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整顿调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加强社区一级的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物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五有”、“四落实”标准推进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四落实”标准的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达到总数的90%;二是广泛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紧紧围绕稳定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针对当前多发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以及企业改制等民间矛盾纠纷,制定活动方案,强化督查考评,力争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9%以上,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改革。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仲裁的有机结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方式妥善解决。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调处能力;探索和深化建立各种专门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调解队伍的新组织形式,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活力。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在新一轮机构“三定”中,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落实经费保障标准,使区司法局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落实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区司法局与街道对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的工作体制。在解决司法所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职级待遇、装备设施等问题上要有新的突破。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按照6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年内争取7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标准。五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按照统一司法所工作标识、办公用房布局、工作制度、文书档案的要求,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年内争取6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一次以司法行政信息平台报表、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内容为主的业务培训。六是继续抓好建立健全司法所与律师对接工作制度,通过开展社区聘请律师,在社区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现场调处纠纷等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进一步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年检注册工作,积极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年内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保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稳定,保证基层法律服务沿着健康轨道发展。八是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区要建立两个过渡性安置点,安置释解人员;完善与监狱、劳教所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年内组团到一模范监狱进行联合帮教;落实帮教措施和责任,组织对释解人员进行排查,明确重点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三年内释解人员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三)、积极推进“五五”普法,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一是抓好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要抓好各层面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典型,并大力进行宣传推广,为明年“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二是抓好普法阵地建设,在完善五爱市场百米法制宣传文化长廊的基础上,加强基层普法专栏建设,力争每个社区都建有一块全区统一的法制宣传板,大力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知识。要会同区党校,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效能。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办居民法律业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网、“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继续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强化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常用法律知识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完成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转变执法执业理念、提高执法执业能力、改进执法执业作风,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二是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牢把握首要政治任务,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三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出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司法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四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科学理论,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大局、责任、法律意识,完善知识结构,推动工作的开展。五是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在律师党员中进一步开展“服务群众讲诚信、顾全大局讲政治”活动,在“七一”前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六是要抓好全员培训。要创新培训方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同志们,20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让我们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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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司法局201*年工作总结暨20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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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鹤山区司法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全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山做出了积极贡献,不断把司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201*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开展多项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队伍建设
为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走向深入,真正落实中政委颁布的“四条禁令”,使我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切实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组织全局干警开展了“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在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并成立了相应的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教育整顿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按各方案进行了集中教育。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从而有效地规范了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约束和避免我局干警发生不良行为,为切实转变作风、建造一支为民服务的规范化司法行政队伍提供了保障。
(二)全力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辖区全民法律素质根据我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多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继续在全区开展“一抓四进”活动。积极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为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和辖区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年是鹤山区大项目建设年,随着各个大项目在我区的相继落成,将有力的拉动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保障大项目的有序进行,成了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我们将“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项目建设”列入工作要点计划之中。我局围绕辖区棚户区、沉陷区改造等全区重点工作,有计划的多次组织由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队,深入到各个有改造工地的社区和周边村,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疑问解答、散发宣传单、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党中央对棚户区及沉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及其重要意义等进行了宣传,使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通过多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有效防止群众拒迁、强迁、强拆、强装、强卸等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区未发生一起因改造工作而引发的上访和聚众闹事事件发生,使我区棚户区、沉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截止目前,鹤山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宣传车24辆(次),展出板面179块,设立咨询台35个,发放宣传单4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7.3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6月2日,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鹤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区57个依法治区工作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区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了“鹤山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动员会”。5日至10日区督导组对全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6月20日,顺利迎接市督导组对我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督导组对我区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三)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调解工作,预防矛盾激化
一是预防纠纷激化,及时开展人民调解。我局坚持每个月一次和重要节日、敏感时期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特别是“双节”、“三夏”、“奥运”期间,组织人员深入居民区和田间地头对全区进行多次大规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及时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可行措施进行疏导化解,既预防了各种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政府的形象,促进了辖区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根据年初计划,4月份和9月份我局组织举办了两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企业代表、乡(办)、村(居)等民调委员会的400余名人民调解员,主要培训了人民调解工作原则、性质、职能、方式方法和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有力的推进了全区信访稳定和社会和谐。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共参与调解民间纠纷208起,调成203起,调成率达98%,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刑事案件,预防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切实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四)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进一步净化我区法律服务市场,我局于4月份对辖区内各法律服务行业、人员进行了一次清查。活动中对一些规模不大、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的服务所进行了整改;对一些素质不高、办案责任心不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清退。
目前,我区律师事务所和各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267件(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起);代理非诉讼事务11件;担任法律顾问23家;代写法律文书49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千余人次;为企业、群众避免经济损失1470余万元。李红军和阎炜律师担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法律顾问,积极履行其顾问职责,为区领导及各局委提供法律咨询24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五)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使他们走上新生之路,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局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厂矿企事业单位、家庭和社会力量等因素,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巩固和扩大帮教成果。在建立健全帮教网络,完善各种工作制度的同时,本着“帮教一个,放心一个,自立一个”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推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展;
新接收两劳回归人员28名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通过接茬帮教,这28名人员人心稳定,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目前27名人员已就业,另1名也在司法局帮助下正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201*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工作,6月份对全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6月20日顺利通过市督导组对我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中期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
2、争取上级资金,目前,我局积极争得省、市财政支持,将中央政法专款31万元列入计划,于10月份拨付到位,用以更新司法局的办公机具;另外又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了街道司法所建设国债资金项目,中山司法所、中山北司法所、鹤山街司法所、新华司法所建设项目,拨付资金共计23.2万元;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到位2万元。三项资金共计56.2万元。3、两劳安置帮教,新接收两劳回归人员28名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通过接茬帮教,这28名人员人心稳定,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4、信访工作,业务内信访案件为零。(七)、年内取得荣誉1、单位
区司法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01*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单位(鹤司[201*]18号)
区司法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年度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鹤司[201*]17号);
区司法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区司法局被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20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鹤山政法[201*]7号);
鹤壁集乡司法所被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鹤司[201*]18号);中山北司法所、新华法律服务所分别被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先进单位;2、个人
王春宪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年度党综合考评先进个人(鹤山文[201*]2号);王春宪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个人三等功;黄鹤兵于元月6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授予全省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马亚军被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01*年度先进工作者(鹤司[201*]18号)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年度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工作者”(鹤司[201*]17号);
刘成国被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01*年度先进工作者(鹤司[201*]18号);二、存在问题
1、人员短缺:第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员少,每所只有一人,第二没有法律援助专业人员(上级要求);
2、经费短缺:第一是普法宣传经费少,第二是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不足。第三两劳安置帮教办公经费,按要求应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或拔付专项经费。三、201*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落实区委、区政府“十一五”规划,认真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重点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培训学习,典型引路,争先创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长足发展,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确保争先创优活动成效显著,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二)工作计划
1、以“一抓四进”为载体,举行6-8次“法律进社区”和“送法下乡”活动,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法律素质;举办1-2期公务员法制讲座,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观念。
2、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201*年创建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3、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回归一个、帮教一个,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65%。
4、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率100%,调成率达94%以上,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举办民调员培训班2期。5、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律师所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努力”;争取九矿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国债资金5.8万元。
6、继续当好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为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7、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贫、弱、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司法公正。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四条禁令,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和督查事项。9、继续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三)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2、律师所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
3、努力争取九矿广场办事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国债资金5.8万元;争取法律援助资金2.5-3万元。
4、继续当好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按照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工作格局,与各成员单位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各种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充分发挥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
2、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发挥依法治区工作示范点、民主法治村的示范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3、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有效解决影响、制约基层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建设和管理水平,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4、帮教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格局,实施“六到位”的帮教工作措施,制定目标考核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5、积极发挥“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作用,巩固“第一道防线”。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树立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单位、个人,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
6、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司法为民的观念,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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