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
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勉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勉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农村交通运输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创造更加安全畅通、高效便捷的出行环境,按照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
围绕顺利通过国家交通运输部干线公路管理养护大检查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建设与养管并重、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和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全面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状况,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二、工作重点
(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路面保洁。加强日常养护,对路面抛洒严重和污染路段进行集中清扫,及时清理路肩、水沟、边坡杂草、杂物,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容路貌良好。
2、绿化管护。对用于绿化美化的树木、花草加强管护修剪,缺失的及时进行补植;公路两侧行道树统一按1米的高度进行刷白,未绿化路段统一栽植与公路沿线环境相协调的行道树。
3、过村镇路段整治。及时清理过集镇公路两侧边沟盖板积砂、积土,清除绿化带、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杂物;对过村庄路段,在现有绿化平台或行道树外侧栽植灌木进行绿化隔离,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
4、平交道口治理。对公路沿线未经审批开设的平交道口,由交通、路政执法机构依法进行处置,补办许可审批手续,并督促责任人进行硬化,在道口设置警示桩、指示牌,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对于非经营性、容易带泥上路的平交道口,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砂砾、废油皮硬化处理,硬化长度为每侧50100米,厚度2025厘米。
5、违法建筑清理。对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拆除;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经相关部门批建、违反《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公路违法建筑管理档案。
6、非公路标志牌及加水、洗车站点清理。对未经审批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拆除,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加强加水、洗车站点管理,所有加水、洗车站点必须设置独立的排水沟,并硬化场地,杜绝加水车辆带泥带水上路和污水灌流。迎国检期间一律拆除加水、洗车、修理、餐馆等非公路标志标牌。
7、马路市场和乱堆乱放行为清理。对公路沿线马路市场进行清理,严禁占道经营、填埋公路水沟,以及在公路上违法堆放建筑材料和利用公路打粮晒草,确保公路安全畅通。8、桥涵等构造物管护。桥涵的帽石、栏杆、扶手保持完整无缺、顺直美观;所有桥梁桥面完整无损,排水通畅,桥面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涵洞纵坡平顺,水流畅通,无淤塞。(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1、全面加强治超工作。按照全省迎国检“大干100天”及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部署,全面开展公路治超专项整治活动。推行“源头有效监管、路面协同查处、收费站联动治超、盲区常态管理、站点规范建设”的治超工作模式,强化公路执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2、构建规范有效的源头监控机制。摸清超限装载源头,分类建立源头档案,做到信息资料详实、监控体系健全,监管责任明确、源头装载监管规范。认真落实“黑名单”和“一超四罚”治超制度,使源头治超工作有新突破。
3、严厉打击干线及绕行农村公路的超限车辆。通过与重点建设单位、重点企业签定治超协议,明确各路段路面治超的监管责任,加大路面治超的处罚力度。尤其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生产企业、重点运输单位施工车辆和运料车辆的跟踪监管。
4、完善治超盲区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以检测站为核心,收费站、卸货点、流动检测和路政巡查监管“四位一体”的区域治超网络,全县公路主干线、农村公路治超网络覆盖率达
90%以上。三、实施步骤
本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自201*年5月起到6月上旬结束,为期4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动员阶段(201*年5月1日10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路环境整治和治超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5月25日):集中利用15天时间,组织各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路环境整治和治超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26日6月10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和治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建立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综合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毛建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主任李钧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应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为县财政局、监察局、交通局、国土局、经贸局、水利局、文广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物价局、重点办、质监局、工商局、公路段、运管所、路政大队和各镇政府。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应正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自任务。
(二)明确职能分工。各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具体分工为:
1、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乡公路路面病害处置、新改建路段路肩硬化、平交口、桥涵、绿化管护等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开展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拒绝检查、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妨碍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县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公路控制区内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占用、建设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
4、县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占地,督促指导各镇做好公路用地等路产路权的恢复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县内砂石料场的集中清理整顿,规范砂石料场装载行为,对严重超载的砂石料场以及证照不全的砂石料场依法进行处理。
6、县交警大队:依法开展路面执法,配合做好超限超载、逃避检测、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清理在公路上乱堆乱放、摆摊设点等行为;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7、县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占道经营摊点、无照经营场所、洗车加水站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8、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绿化及中小修工程,为公路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和材料。
9、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省级农村交通运输示范县创建成果。
10、各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环境整治和治超工作;负责辖区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过村镇路段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路肩硬化,环境整治等有效措施,确保达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的目标;负责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垃圾等,保证辖区路容路貌整洁,公路环境卫生彻底改善;明确垃圾倾倒点,彻底解决乱堆、乱放、乱倒的问题;各镇要固定落实一名路政协管员,各村要落实一名路政联络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配合县交通、路政等部门做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广泛宣传发动。围绕本次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知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治超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严格督促检查。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交通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总体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扩展阅读:公路治超任重道远一稿
公路治超任重道远
关于我市公路治理超限超载情况调查
一、近年来我市公路治超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年,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7185公里,其中,国省干线公路696公里,90%以上为一级公路,农村公路为6489公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从201*年起全面启动了公路治超工作,成立了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了《常州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相继建成了6个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由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动,在我市辖区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年来,全市公路部门共检测车辆47343台次,查处超限车辆17703台次,要求转运卸载货物83030吨,公路治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保护了公路,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目前,我市6个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主要设置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具体地点是:312国道190K+500M(武进牛塘)、232省道60K+300M(武进横山桥)、232省道(338省道)40K+900M(新北春江)、240省道5K+950M(金坛岸头)、340省道125K+350M(金坛朱林)和104国道1233K+700M(溧阳石街头)。
为巩固和扩大公路治超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公路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市公路部门针对税费改革和二级公路收费站撤站后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出现反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容队伍,加大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的
工作力度,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路面专项治理和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治超查处工作,较好地遏制了恶意超限超载反弹势头,保障了我市辖区内公路完好畅通。
二、当前我市公路治超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
1、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超限运输在普通干线公路出现反弹的势头。今年2月28日,我省全面取消境内131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我市剑湖收费站、溧阳收费站、昆仑收费站、金坛收费站(镇广点)也随之撤除。作为此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一部分,二级公路收费取消以后,我省境内绝大部分二级公路实现了无障碍通行,区域经济也被盘活。然而,一些原来走高速公路的重型货车为节省通行费用而大规模改走二级公路,特别是从今年3月1日起,我省调整提高了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的超限超载标准,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恶意超限超载成本,客观上导致了撤站后普通干线公路超限运输反弹。例如,我市溧阳境内104国道属二级公路,且与宁杭高速平行走向,104国道江苏境内绝大部分二级公路收费站已经撤除(包括我市的溧阳收费站),全线实现了无障碍通行,导致大量超限超载车辆从宁杭高速涌向104国道,给原来脆弱的二级公路增加了隐患,道路损害严重,通行安全系数有所下降,给我市公路治超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
2、受利益驱动,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不到位,干线公路遭到严重破坏。砂石、矿石是恶意超限超载运输的主要货物,而砂场、矿山是重要源头。239省道是我市境内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它贯穿于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市和溧阳市,全长116公里。近几年来,在上级的
大力支持下,我市公路部门花巨资对这条省道进行了改造,路况质量和路容路貌有了较大提升,但由于受利益驱动,大量的矿石、建材超限超载运输给公路路面造成极大损坏,特别是溧阳周城至社诸段和上黄至昆仑转盘段路面破坏尤为严重,车辙最深达18厘米,安全通行隐患倍增,公路部门不得不在201*年11月投资3000余万元进行抢修改造。上述二路段沿线密布采石场、轧石厂和水泥厂,其中溧阳金峰水泥厂和溧阳特种水泥厂两家水泥生产企业原材料运输主要是依靠239省道,且矿石运输量巨大(溧阳金峰水泥厂日消耗矿石50000吨,溧阳特种水泥厂日消耗矿石7000吨),大量的超限超载车辆尤其是当地非法改装农用车昼夜往返于矿山和水泥厂之间,导致道路破坏严重。去年溧阳周城至社诸段大修后投入运行还不到半年,又出现车辙、拥包等路面病害,并伴有恶化趋势。为了这些超限超载的矿石运输车,我市公路部门已想过好多办法,对矿石运输的超限超载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手段一改原先扣车、罚款等常规手段,采取蹲守主要路口,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上主干线等办法,目的是想引起矿山企业和矿石用料企业的重视,共同对矿石运输车辆进行管理,结果事与愿违,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只重路面执法,而忽略源头治理和配套措施是治超收效不显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解决经济利益驱动问题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没有实施综合治理。
3、打击恶意超限超载,加强源头治理,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超限超载之所以“久治不愈”和一些地方政府的保护也不无关系。地方政府为“保增长、扩内需”,优化招商投资环境,往往对治超工作进行行政干预,为投资企业超限超载运输打招呼,而部分企业也打着投资的旗子,肆意超限超载运输,这给公路治超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再者,治超相关部门一旦在配合协作的力度上出现松动,“超限超载”犹如顽症,存在很大的反复性。201*年正是交通部等七部委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第一年,七部委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通过全面整治车辆非法改装、加强路面执法、统一超限超载标准等多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治超效果。事实上,公路治超行动迫切需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机制,光靠交通公路部门单打独斗已被事实证明效果不佳。只有通过加强与公安等其他部门的联动执法,将联合执法向源头管理延伸,综合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才能作到既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又让车主得到合理回报,既保护了公路,维护了路权,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交通环境。
三、建议及对策
1、加强宣传沟通,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营造氛围。新形势下的公路治超工作必然坚持以宣传为先导。就目前而言,还有相当一部分车主、司机对治超政策和措施持观望态度,诸如“治超就是一阵风”、“不超限不赚钱”、“治超就是罚款”、“法不责众”等类似错误认识还难以彻底消除。在这样一个转折时期,我们必须清楚地向社会传达四个信息:第一,治超工作将是政府一项长期工作;第二,靠超限赚取利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偿失;第三,治超工作将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行严格的卸载措施;第四,治超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的宣传工作都必须体现和落实上述四项立场,以培养社会对治超工作的正确预期,消除社会的错误认识,破除部分车主恶意进行超限超载的侥幸心理。具体措施可以在公路沿线主要节点和矿石、水泥及其他建材运输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或标语,向过往车主司
机发放宣传材料,制作治超相关政策录音带,出动宣传车沿线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进行有关政策的系列宣传和报道。可以重点采取上门走访、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宣传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分析超限超载与运价的关系,签定合法装载协议书等形式,加强与企业、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培养货物企业和货源企业自觉自愿合法装载运的正确意识。通过宣传,使广大车主、企业和社会各界从理解治超逐渐转变为关注治超、支持治超。
2、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把好源头装载关口。一是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装载源头综合整治机制。地方交通部门要发挥治超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推动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同时要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治理措施和管理模式,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以县(区)政府为主体,交通、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装载源头政府综合治理机制。二是要确定治理重点,强化监管措施。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对于公路沿线的小型采石场、轧石厂和物流企业,凡未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对于合法的小而分散的采石场、轧石厂要相对集中,运输矿石、砂石可采用输送带形式,把矿石料从基地直接传送到加工地,既减少了路面运输带来的危害,又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与企业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督促落实源头企业的相关责任,确保源头装载符合规定,对于核实违法装载的源头企业给予高额度的经济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质,通过严格
的装载措施,把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结合起来,鼓励装载源头企业自觉抵制车辆超限超载。三是要加强对非法改装农用车整顿管理,对现有的非法改装农用车,劝其自行恢复原状,对劝阻不听的运输者,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方可上路运营。正常改装的,要求安装车厢封闭装置,杜绝“抛洒滴漏”现象。
3、交通、公安联动,强化路面执法,重锤砸向恶意超限超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路主体责任,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联合执法,以路面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公路治超工作。交通部门要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科学检测、严格卸载;公安部门要保证足够的警力指挥货运车辆依法进行科学检测,对于冲关、逃逸、拒检车辆和恶意闹事车主要坚决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安全。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矿石场等装载源头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同时,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技术措施,按照路面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部门联合治理与区域联动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治超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导向作用。要科学设置治超检测站(点),打破干、支线管理界限,将重要农村公路路面纳入干线公路路面治超网络,联动治理。
建设是发展,治超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治超能够保畅通,治超能够正路风,治超能够保平安,治超能够保护来之不易的
公路建设成果,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OO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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