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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协调办201*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9-05-28 14:16: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高速公路协调办201*年工作要点

高速公路协调办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是高速公路建设决胜年,随着工程建设纵深推进,建设协调服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施工环境,确保宜蓉高速公路201*年建设目标全面实现,结合峡江实际,现制定峡江201*年协调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州指挥部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支持服务宜蓉高速公路建设”的要求,以维护沿线群众合法权益和施工企业良好建设环境为出发点,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点,努力创造优良和谐建设环境,促进宜蓉高速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实现。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工程建设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建设环境。

(二)加强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制止沿线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行为。二是打击盗窃、诈骗、哄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恶意阻工、侵权伤民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开展综合执法,加大督办检查质量、安全、防汛、维稳等工作。

(三)做好新增临时用地、主线扩征土地及房屋、杆线迁建协调工作,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四)配合督办完成水系、道路恢复工作,着力减少工程建设对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影响。

(五)做好通道养护协调等工作,切实维护通(便)道通行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六)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七)做好延伸神农溪连接线的项目争取;配合协调峡江连接线路面工程的开工建设。

(八)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征迁资金,确保征迁资金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执行宜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及时兑付征迁补偿资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三是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征迁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九)加强信息沟通,抓好宣传报道。一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情况,积极主动争取领导支持;二是继续坚持协调工作例会制度;三是与新闻媒体联手,多形式多渠道报道建设中的新风新貌。

三、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实行县牵头、乡(镇)负责、村为基础的三级协调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主抓、部门配合、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明确县干部包乡镇、乡领导包村组、一般干部包农户,一包到底的包包责任

制;四是继续推行整体工作有计划,阶段工作有方案,具体工作有责任人的管理工作机制;五是继续坚持公安、法院、协调办与项目管理单位定期会商工作制度。

峡江县宜蓉高速公路协调办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扩展阅读:201*年国家农发办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年工作要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年“三农”工作部署,201*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基础工作,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为实现粮食“八连增”和农民收入“八连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一)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其他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的支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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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更加注重对主产区的支持,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产品和木本粮油等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其他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各地区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2020年)》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

(二)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兴农田水利等要求,明确除生态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地区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各地区积极利用中央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建设,加强抗旱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同时,继续在切块分配给各地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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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部水源条件。

(三)认真做好利用金融资本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工作。为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决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不足的难题,加大信贷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年拟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吉林、广东、甘肃、宁夏等5省(区)农垦企业开展全额贴息撬动银行贷款支持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试点。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生态脆弱的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的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积极支持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将生态综合治理与发展当地的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生态治理的综合效益。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五)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积极扶持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了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0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60%以上资金要用于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项目中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资金比例要达到35%以上。

(六)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种养。以发展壮大区域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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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主要采取财政补助形式,重点扶持示范带动能力强、在工商部门注册、组织结构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生产组织程度和生产效益。20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补助资金60%以上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科学确定财政补助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深入研究不同扶持对象、不同建设内容财政补助项目的立项条件,完善项目立项标准。

(七)大力支持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力度等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一方面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农民发展蔬菜生产提供基础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天津和环京津地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蔬菜应急保障能力,缓解蔬菜供求偏紧、价格上扬引发的矛盾。

三、加强沟通协作,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八)加大部门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木本油料的扶持力度,加大良种繁育投入力度。启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内蒙古、辽宁纳入治理范围,继续推进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新型合作示范、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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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项目。加强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灌区建立节约用水、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确保改造后的中型灌区长期发挥效益。

(九)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的行业技术优势,做好投资和政策等衔接工作,探索建立部门项目和地方项目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农业部门合作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巩固和完善联合布置部门项目申报、计划编报、联合批复计划等工作,加快计划批复,督促地方加快部门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强化部门项目管理培训。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积极参与部门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部门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十)加强和规范部门项目管理。修订完善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在部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参与有关部门完善“十二五”部门项目规划,尽早印发指导各地区工作。认真落实部门项目申报指南、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不断强化部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部门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择优立项。进一步做好部门项目计划汇总分析、统计等基础工作。

(十一)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全部招标采购工作,督促地方做好项目扫尾工作,完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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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提款报账工作。编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竣工报告,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继续实施好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外资项目年度审计工作。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工作,配合亚洲开发银行做好项目评估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实施;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

(十二)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起草前期准备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解决农业综合开发立法滞后问题,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拟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框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做好《条例》起草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尽快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修改、制订配套制度办法。根据新修改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及时修改开发县管理办法、项目评估办法、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加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制订土地治理项目管理费使用补充规定、综合检查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的制度办法。编辑出版《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汇编》。

(十四)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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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完善两类项目结合机制。适当扩大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建后补”试点。继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地方先行投入”试点,促进地方落实财政配套资金。调查了解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密切相关的其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继续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为平台,统筹使用支农资金的机制。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扶持方式。

五、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十五)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快利用外资有关前期工作步伐。落实地方财政配套保障办法,督促各地区在财政预算中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

(十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分配工作,根据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按照“综合因素法”科学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突出体现奖优罚劣。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努力加快20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和县级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1*年预算编制工作,科学测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需求,努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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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增加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提前下达20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及部门项目资金指标。同时,做好提前通知地方201*年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督促地方逐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并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编报工作,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地方做好到期有偿资金清理和回收工作,确保有偿资金按期足额回收。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的规定,做好到期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工作。

(十七)强化项目管理。抓紧完善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评审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两类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在评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专家库建设,充实完善项目评审专家队伍。认真组织做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和配套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及新增开发县的评审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进一步加强评审抽查工作,对问题多的省份加大抽查比例,对问题少的省份减少抽查比例。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大力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主动吸收项目区群众参加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将工程管护放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拍卖、租赁、承包和业主负责制等有效形式,明确已建成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十八)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研究改进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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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数据来源科学可靠。探索对统计结果进行监测验证,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督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加强对基层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填列统计数据情况的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审核汇总统计报表,提交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加强统计工作质量考评,引导和督促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更加注重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九)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适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扩展升级的需要,及时组织升级后的信息系统运行测试和软硬件安装,开展信息系统培训,督促地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启用工作,落实有关费用,组建系统运行环境,切实做好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信息系统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继续完成项目库管理系统和整合财务软件、强化资金管理子系统功能等工作,最终实现对资金和项目全程监控监管。

(二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消三年一次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综合检查。重点检查201*年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情况、以及201*年和201*年两次综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主动邀请财政部驻各地区专员办和继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形式开展检查。抓好检查培训,努力提高检查人员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开展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地方先行投入”试点等的专项检查。配合审计署做好20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工作质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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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将考评结果纳入资金分配综合因素,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监管的作用,切实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六、加强政策研究,扩大宣传影响

(二十一)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改印发“十二五”工作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有关要求,及早启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抓紧修改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工作安排意见》。在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将《规划》和《意见》提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十二五”工作,部署各地区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国家规划落到实处。

(二十二)加强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定期分析“三农”形势的制度,采取召开形势分析会议、请地方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农村形势的分析研究,结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汇总起草形势分析材料。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发展食用油料、发展种业、发展畜牧业和林业等农业政策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为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奠定基础,为更好地做好新时期的“三农”工作服务。

(二十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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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意见。总结膜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情况。按照“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订土地治理项目不同区域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研究,提出完善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思路和建议。开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调研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开展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监管工作调研,提出加强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和研究,提高调查研究质量,认真写出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十四)扩大宣传影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把握好宣传时机,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在中央和地方重要媒体的宣传。积极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主动通过“财政信息专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重要工作动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汇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积极争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参观考察,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网络宣传快捷方便的优势,大力推进财政部门户网站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常态机制,及时更新网站上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继续抓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编辑、发行工作,充分发挥杂志的宣传作用。加强对地方宣传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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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重点开展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综合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等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继续举办财政改革与发展、农业宏观政策等系列讲座。组织开展“农发青年下基层调研”活动,关心和促进青年干部成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

(二十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按政策制度办事,严格遵守资金分配和项目立项程序,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始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同时,按照新修改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重新开展权力梳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十七)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记回良玉副总理“服务农民要有感情、开展工作要有热情、开拓创新要有激情、献身事业要有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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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嘱托,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虚心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农发工作者,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奋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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