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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时间:2019-05-28 14:34: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规费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提高规费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规费管理工作争先创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二、考核方法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评出全市地税规费管理工作质量一、二、三等奖,同时根据考核得分和信息、收入分析、其他规费征管等各方面工作情况评出若干单项先进单位,一并予以通报表彰,并向省局推荐本地区若干单项先进单位和规费管理工作质量综合先进单位3个。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规费收入(共5分)

1、社会保险费。完成本统筹地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得3分。每一费种未完成预算,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收入。各费种完成年初计划的,得2分。每个费种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缴费登记(共15分)

1、五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登记率(已办理缴费登记的企业/应办理缴费登记的企业的比例)均达到90%的,得10分;每个费种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各费种每提高2个百分点加0.5分。因新办企业缴费登记未与税务登记同步、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非正常户认定和信息交换不及时、缴费登记注销和注销清算程序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多征、少征、错征和虚增欠费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2、五费同步征缴扩面。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企业缴费登记户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登记户数差异率均在±10%以内的,得5分,每个费种差异率超出±10%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年度内落实五费同步扩面措施,按工作成效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

(三)征收管理(共35分)

1、统筹区内所有企业缴费单位各费种均实行自行申报制度的,得5分;部分费种未实行自行申报或存在企业应缴费额按社保核定数直接扣缴的,不得分。所有缴费单位均实行自行申报制度的,加1分。

2、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企业缴费基数的,得5分;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基数或由社保部门核定基数的,不得分。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夯实缴费基数,考核年度内落实夯实基数措施,按工作成效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

3、五项社会保险费申报率均达到90%的,得7分;每个费种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各费种每提高2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加分最高加5分。

4、考核年度企业零申报户数在缴费登记户数20%(以养老保险零申报数作为统计依据,按月计算按年平均)以内的,得5分;超过20%每增加五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均达到95%的,得3分;每个费种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6、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优惠政策落实减免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的,得5分。未按规定条件、程序减免,被行政执法检查发现或被举报投诉后核实的,不得分。申请材料不齐全而同意减免或呈报上级审批的,每发现一户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切实推动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水平,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利,得5分。

(四)收入分析(共20分)

1、社会保险费征管情况分析报告。各被考核单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社会保险费征管情况月度分析报告和季度分析报告的,得15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扣2分,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收入分析报告内容被省局收入分析或征管情况通报采用的,每项加5分。

2、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收入情况分析和预测报告。各被考核单位分别在7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前报送半年度、全年度收入分析和预测报告的,得5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扣1分,质量不高酌情扣1-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五)调研信息(共25分)

1、规费工作信息报送。各被考核单位每年上报有关规费工作的信息5篇以上的,得15分。少报一篇扣3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规费管理工作信息被当地政府信息、当地新闻媒体、《浙江地税信息》或《参阅信息》采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加5分;被全省性新闻媒体、省政府或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信息采用的,每篇加2分,最高加4分;被全国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加3分,最高加6分。工作信息被当地党政领导或省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分;被省级党政领导或总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加5分。

2、规费工作调研报告。各被考核单位每年上报调研报告1篇以上的,得10分;未报送不得分,质量不高酌情扣3-5分。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报送的调研文章被《浙江地税信息调研与建议》、《浙江税务》、《浙江财税与会计》采用或在其他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以及所提意见或建议被省局采纳的,每篇或每项加2分,最高加4分;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报送的调研文章被国家税务总局调研类刊物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以及所提意见或建议被国家税务总局采纳的,每篇或每项加3分,最高加6分。调研报告被当地党政领导或省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分,被省级党政领导或总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加5分。

(六)综合管理(加分项目)

1、报表报送(本项考核在省局直接生成报表后取消)。各被考核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五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月报表、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年报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情况统计表的,得1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扣2分,表内数据未按要求填报、错填一处或逻辑关系错一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各被考核单位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规费宣传,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详细宣传规费政策制度、征管措施以及地税部门征收规费的成效等等。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的酌情加1-5分;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5分,没有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的扣2分,宣传工作质量不高的酌情扣1-3分。

3、规费管理工作措施得到省、市局领导肯定、在全市、全市地税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或在全市、全省推广的,每项加5分;得到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肯定、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每项加10分。

4、积极开展缴费评估、检查工作,落实费源管理、欠费管理等工作措施,推行参保个人实名申报或建立参保个人数据库,成效良好或管理制度有创新的,酌情加分,最高加10分。

5、上级税务机关布置的要求定期或一次性报送的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或质量不高的,酌情扣1-5分。

五、考评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应按照本考核办法,做好规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工作。

(二)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的考核自评情况(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考核得分情况上报市局规费处。

六、本办法自201*年考核年度开始执行。《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台地税规发〔201*〕4号)同时失效。

附件:台州市地税规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扩展阅读:地税规费业务工作研讨会

地税业务工作研讨会

一、201*年收入分析与预测。

201*年前九个月规费收入增长较快。截至九月底社保费收入54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8%,其中养老保险331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8%,医疗保险收入155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09%,失业保险收入3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3%,工伤保险收入14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95%,生育保险收入7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7%。预计全年社保费收入将达到7.27亿,比上年同期增长17.45%。截至九月底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收入4998万元,能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收入计划。九月份,完成了今年的残保金征收工作,共入库1088万元。

二、三季度规费主要工作。

1、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前、征中及征后各项工作。征前首先确定了残保金的征收标准,其次做好用人单位用工人数的确定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核减应征数;征中做好残保金应征数的导入TF201*的工作,以及一户通扣款工作;征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误征残保金进行审核退库,对关闭、注销单位的残保金应征数进行核销。2、做好201*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的总结和报表汇总工作。201*年度社保费应结算为4001户,实际结算3817户,结算率为95.4%。在结算的单位中补缴社保费546万元,退社保费24.万元。同时我们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力争在201*年度结算时解决。

3、做好与社保联网的准备及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硬件的采购安装及联网,后续的软件开发和应用也在根据业务的需求正逐步开展。

4、做好自谋职业者社保费由地税直接征收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目前地税直接征收的方案和业务流程已经基本确定,涉及的各个环节也正在完善中,预计十一月能实现地税直接征收自谋职业社保费。

5、做好部分企业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工作。我们对符合条件的62户企业201*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减免审批和退库工作。这些企业都为高新技术企业、农业农头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受灾企业、安置残疾人企业。合计减免金额209万元。

三、四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税保联网工作。通过联网要切实解决目前社保费征缴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方便地税、社保及时准确掌握信息,使社保费征缴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做好自谋职业者社保费地税直接征缴工作。根据省局的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3、做好201*年各项工作的准备工作。201*年度社保费结算工作,我们打算201*年度的结算将采用TF201*中的社保费结算模块,以方便日后的汇总统计;201*年底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期限降至,201*年将采用怎样的方式方法征收,目前还是个未知数,我们将密切关注动向,并做好201*年征收的准备工作。

四、201*年规费管理工作思路

201*年,全县地税规费管理工作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地税中心工作,坚持“重基础、破难题、求创新”工作要求,继续深化规费征管改革,巩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成果,规范征管程序,完善制度办法,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夯实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五费合征”工作机制。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自行申报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异常申报、零申报的审核。

2、加强缴费基数管理,逐步夯实缴费基数。加强费源管理,强化社保费收入分析、预测工作。掌握和了解社会保险费费源分布情况,摸清有效费源和重点费源,建立重点费源大户档案,随时掌握其费源变化情况。加强各费种的增减因素分析、费种收入与相关税种收入之间的关系分析,各行业费负及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同时结合税收征管、稽查以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积极开展缴费评估、检查,加大对企业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参保率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费源真实。

3、加强欠费管理,建立、完善欠费催报催交、欠费公告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清欠力度。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数据统一。结合省局数据“大集中”工程,整合社保费征管业务需求。积极推进部门信息联网,突破社保费征管中的技术瓶颈,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劳动保障、税务、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打下基础,提高社会保险征管质量和效率。

5、积极探索个人缴费的征缴方式改革。全面推进自谋职业者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积极开展企业缴费职工个人实名申报试点,逐步建立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数据库。

(二)、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工作。

1、201*年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实行的第二年,认真分析预测201*年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增减因素,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加强养老保险费率研究,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工作。

3、积极应对缴费比例下调带来的减收影响,做好测算分析,跟踪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政策效果,确保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三)、继续做好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残保金等其他规费的征管工作。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做好201*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审核、审批、上报工作,做好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政策到期后的相关工作衔接;

2、做好新费种开征政策的宣传辅导、贯彻执行工作;3、继续加强与残联的联系和配合,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确保残保金收入稳步增长。

(四)、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利用各种形式、渠道宣传规费征收政策;抓住当前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的有利时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进一步深化规费征管改革、完善征管体制,促进社保制度完善。

(五)、加强部门协作,促进规费事业发展。

1、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社保等部门联系,进一步推进建立地税、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增强部门工作合力。

2、加强与残联等的联系,完善残保金征收体系。(六)、不断加强规费征管队伍建设。

加强自身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费管理干部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积极参与、实践财税文化建设,为缴费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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