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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地税规费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9-05-28 14:34:3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做好地税规费工作的思考

做好地税规费工作的思考

全省地税规费机构于201*年9月成立,到今年9月满五周年。五年来,规费事业总体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费金征管机制体制基本理顺,积累了宝贵经验,做大了规费收入规模,收入规模从地税规费机构成立前的15亿元,扩大到201*年的57.59亿元,翻了近两番,五年累计入库规费收入188.62亿元,年均增长26%,占地税收入总规模的比重从201*年的7.52%上升到201*年的9.29%,五年时间提高了1.77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入库规费收入38.61亿元,同比增收9.89亿元,增长34.44%,比前5年的平均增长速度高出8.44个百分点,收入增长创历史新高,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增添了光彩,为巩固地税形象增添了活力,为全系统评先评优增添了机会,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增添了和谐。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地税事业实现整体跨越的重要时期,是规费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做好规费工作,一直是我思考的重大课题。一、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十二五”时期,规费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主要是规费的政策环境不会发生大的改变,规费工作仍将是地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税机关规范收费将是筹集社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规费意识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规费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地税规费队伍仍将是推动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我们积累了“构建体制抓队伍、理清思路抓发展、围绕中心抓收入、税费联动抓征管、部门协作抓配合、征纳和谐抓服务”的成功经验,这些基本经验来源于规费工作实践,并在实践中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必将对规费工作健康发展起到长远的指导作用。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收费政策仍然存在调整空间,不排除有扩大或缩小代收费项目的可能性;二是社保费由哪一家机构统一征收,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没有明确规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规范收费的要求越来越高,给规费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考验;四是部门期望与规费征收的矛盾继续存在。总体上讲,机遇大于挑战,关键要抓住机遇,而不要丧失机遇;要直面挑战,而不要回避挑战,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规费工作的条件和环境,赢得规费工作的主动权和发展空间,努力实现“规范收费、健康增长、服务大局、共建和谐”的目标.

二、切实提升规范管理水平。规范管理是做好规费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要政策统一,正确执法。坚持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坚持税费“同征同管同审”原则,坚持税费“一体化、一票制、一站式”管理,增强政策执行的客观性,不因工作复杂、困难多而人为地改变征收政策和流程,各地自行制定的规费征管办法和措施,凡与省局要求不符的,要对照省局要求予以纠正。二是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代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一律不接受“五费两金”以外代收费项目。三是要政通人和,防犯风险。随着民主法制的健全与完善,对从事规费工作的干部,要求越来越高,规费执法风险越来越大,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犯下致命的错误,给事业和个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各级规费部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依规做事、依法依规收费,善于保护事业的安全和个人的安定,安居乐业。三、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规费工作做得好,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要增加系统内的和谐因素。进一步提高全省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和全体税干对规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规费工作是履行社会责任和优化地税外部环境的需要,是为地税争光添彩的工作,要争取系统内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二是要增加系统外的和谐因素。要加强与财政、教育、宣传、社保、水利、工会、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相互信任的协调机制和体制,发挥费金主管部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部门优势,宣传规费政策的用途和效果,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三是要增加征纳之间的和谐因素。纳费人是规费工作的衣食父母,要牢固树立纳费人满意是我们的快乐、纳费人不满意是我们的失职的理念,要为纳费人提供尽可能多的优质服务,把纳费人当亲人,把纳费人放在心上,维护纳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增加规费队伍自身的和谐因素。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强队伍业务建设,适时举办规费干部业务培训班,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税干和专家学者授课,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从严,切实做到廉洁从费,勤政为民。

(湖南省地税局规费处处长龙小兰)

扩展阅读:关于规费征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规费征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地税部门在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同时,担负着价格调控基金、工会经费、水资源补偿费、民兵预备役训练统筹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规费的征收任务,经过全系统地税干部多年共同的努力,各项规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保民生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从201*年起全市地税部门代征的规费从过去分散管理改为集中归口管理,统一由规费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这就给规费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把规费征收溶于整个税收工作中,使收税与收费并轨,成为当前地税部门的紧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年至201*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累计组织规费收入18.3亿元,年均增长20%。201*年,全市规费收入达到了5.1亿元,占地税总收入比重的17%。今年1-7月,全市地税系统共征收各项规费1.8亿元。规费收入的连年增长,不仅大大减轻了财政的收支压力,保障了民生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市财力结构的优化。

201*年201*年各项规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年规费项目201*年201*年201*年完成数占计划完成数占计划完成数占计划完成数占计划水资源补偿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控基金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费民兵统筹费8099196%16930100%19201*03%19000103%36103%46100%371%104%100%200%625%100%5187826519739254925293201*100%461%100%100%231%100%123%588613861985120373530331983114%452%132%101%335%149%71%2483297%560349109%561239125%1796629175%427210%74059437326136林业建设基金347106%合计13309(其中:林业建设基金于201*年5月停征)

201*年201*年规费收入情况表

各项规费收入60000500004000030000201*0100000各项规费收入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

二、规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地税部门设置规费机构已经多年,规费征管工作已经成为地税部门的重要日常工作,但是仍有少部分同志对规费征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把规费置于从属次要位置,认为地税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收税,规费管理的好坏无关大局;有的认为规费征管是地税部门的份外之职,我们只要尽好代征义务就可以了。尤其是在基层税务机关,规费的征管建设投入较小,相对重视力度较低,同时缺乏相关的征管机构,规费的组织工作比较零乱,规费征管工作仅以完成任务情况作为唯一评价指标,缺乏制约性和推动效力。

(二)支持体系不完善。一是社会支持力度不够。对外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较小,难以形成社会效用,仍有不少人将规费与“乱收费”混为一谈,存在消极抵触和怠慢情绪。二是部门配合不畅。与工会、残联等单位沟通不好,信息没有共享,传递不快,工作难以及时到位。三是政策支持体系不足。法规刚性不够,有些法规内容规定不明确,在现实工作中操作性不强,对欠费企业实行保全、强制执行难度大。

(三)规费立法层次低。迄今为止,我们征收的各项规费都还没有专门的立法,目前规费征管的依据主要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层次较低,导致我们在具体征管过程中依法征收的依据和手段刚性不足,拒缴、少缴或故意拖欠规费现象时有发生,缺乏明确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手段,有的

征收主体与处罚主体严重脱节,难以执行到位,从而影响规费征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比如目前按照《工会经费代征代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权限设定在各级工会组织,而税务机关只有建议处罚权,导致违反规定拒缴或少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企业不能得到应有处罚。有的规费法规性文件规定不详细不明确,操作起来存在很多疑虑。如:《山西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办法》中涉及的征收标准问题,《办法》规定“工商企业和个体户按当年的流转税总额的1%缴纳”,“流转税总额”是指当年实际“应交”,还是当年“已交”的流转税总额等等这些规定模糊、不明确。

(四)规费征管软件滞后。目前,日趋完善的征管软件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稳步推进,而规费的征管工作仍处于传统征管模式,没有统一的规费征管软件,税务机关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受到限制,规费征管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费征管软件,票证种类多,包括手工票及电脑票,存在先开票后征费,导致漏征、少征、延期入库费款的现象。考核评价更是无从谈起,规费的征管工作比较被动。

(五)规费征管难度大。规费是直接为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收入,其《条例》和征管办法的出台,往往由政府制定,多数企业认为是为工会、残联等部门筹集资金,不情愿为其缴纳,征管难度很大。同时,规费计费依据、应纳费额计算、票据使用等工作比较复杂。比如:工会经费的计算、规定很多,有的上缴一半,

有的全部上缴,不同企业类别不同,有的上缴中央,有的上缴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费依据的计算既复杂又不严密,又有扣除项目,也有工资总额的对比和平均工资总额的计算,还有应安置残疾人数和实际安置残疾人数的计算核实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更复杂,如:向个体户征收工会经费,计算琐碎、额度也小,导致工作量增大。

三、对策思考

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既有规费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到位、不配套的原因,也有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也不否认人为随意性因素的影响;既有长期以来规费管理上遗留下的问题,也有对规费管理规律研究不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紧转变观念,重新定位。目前,规费收入在地税部门总收入中比重很大,地税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的大局。因而必须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征缴理念,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着眼,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加快税费同征同管步伐。要充分利用税收征管软件,把所有规费纳入税收征管系统,要求统一和规范各项规费征缴业务流程,实现规费征收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的网络、统一的平

台进行操作,在征收大厅设立缴费服务窗口,实行登记审核、申报开票、征收划转、统计对账、数据传递等“一条龙”服务,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缴费服务。做好缴费登记信息、费款入库情况与相关部门实施联网,保障征管信息同步共享和整合利用,实现规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

(三)加强规费干部队伍的征管能力。规费征管工作政策性强,协调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重视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熟、廉洁自律的规费征管干部队伍。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学习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追求。要做好规费工作,掌握新的知识、新的理论,就必须加强学习。其次是加大规费征管力度。通过摸清费源底数,加强重点费源的跟踪监管,严格申报制度和依法收费,依法处罚,严格征管程序,加大催报催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扩面清查,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大规费稽查力度。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取信于民;规范选案、稽查、受理、执行程序,严格执法,该收的收,该罚的罚。

(四)加大立法进程。国家应加快规费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以系统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规费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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