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分队执法检查计划
水政监察分队执法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开展全河道防洪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新水政监【201*】2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年河道行洪安全,促进全河道依法管理,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水政监察分队计划于4月24至25日组织水政监察分队全体监察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全流域河道、防洪专项执法检查,具体检查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4日对流域水库上游河道进行检查。4月25日对流域水库下游河道进行检查。二、检查内容(一)防洪管理方面
1、河道设障及违章建筑的消除情况;2、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的审查情况;
3、在防洪区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情况;
(二)河道内建设管理方面
1、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情况;
2、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期的检查及竣工验
收情况;
3、对填堵、占用或拆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审批情况;
4、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协调工作;(三)河道采砂管理
检查在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堆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物,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水资源等审批及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情况。
头屯河流域水政监察分队
201*年4月28日
扩展阅读:市水政监察支队20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市水政监察支队20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
划201*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支队围绕工作目标,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水政监察、水利规费征收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
一、20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齐抓共管,水行政执法管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宣传教育有新意。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开展宣传活动的要求,3月22日,市水利局在《襄阳日报》专版刊登人大副主任常全华《贯彻实施新《水保法》打造生态文明新襄阳》、市政府副市长李跃华《抢抓历史机遇实现襄阳水利新突破》、局长邹洪成《落实四项制度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署名纪念文章,并在机关大门口设置彩虹门、制做宣传展板、散发水法规宣传资料,此次宣传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市直引丹、三道河、河道局组织人员把水法规宣传与开展工作结合,深入灌区、深入乡镇、深入农村广泛宣传水法规和相关水利政策。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扎实开展“三万”活动,深入南漳武镇刘家河村,宣传水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捐助活动,深受农民欢迎。二是专项执法检查有成效。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年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安排部署,抽调执法人员230余人,组成
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对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共市县两级共查处各类水事案件67起,为保障全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打下了基础。今年市水政监察支队共查处水事案件97起,结案93起,促进了水行政执法和水利收费工作的开展。201*年底,村民张某在市区汉江贾洲河段高速公路桥下游河滩地挖基建房,总建筑面积达400平方米。市局先后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清障令》,6月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张某已对主体框架进行了拆除,恢复滩地原状。同时依法对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擅自实施洲滩整治工程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处理。三是水政监察暨水利规费工作受表彰。今年5月省水政监察总队冯贤华总队长一行对襄阳市201*年度水政监察暨水利规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8月市水利局被省水利厅授予201*年度水政监察工作和水利规费考核工作“优秀单位”,襄阳市在大会上就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做专题发言。四是涉水进企检查及自由裁量权工作获肯定。6月30日,市政府检查督办组对我局开展规范进企业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检查组对我局落实进企业执法检查执行情况和涉水自由给予充分肯定。五是依法行政工作受重视。6月21日,市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局党委全体成员、市直樊城、襄城、高新和二级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及水政监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李绵奎书记通报了全市严格依法行政工作
会议精神,邹局长出席并讲话,他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市直水利系统严格依法行政存在的不足,从六个方面就严格依法行政进行了具体强化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
(二)强化措施,水利规费征收取得新突破。截止12月10日,市水政监察支队共征收水利规费990万元。其中征收防汛费200万元(省委托代收67万元、自收防汛费127万元);征收水资源费770万元。一是多方宣传规费征收政策。不仅在襄阳日报上刊登征收防汛费的通告,而且通过水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水利规费征收政策。二是明确征收任务目标。市水政监察支队根据多年的水利规费征收实际情况,把水利规费征收任务分解到每个收费小组,落实位到工作人员,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年终有考核,奖惩是结果。三是强化规费征收措施。年初做好各缴费单位防汛费、水资源费的征收核定,然后下发水利规费征收通知书;同时开展电话落实催收,上门组织征收,个别单位依法征收等措施,仅水资源费预计比去年多征收近百万元。
(三)创新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取得新突破。一是汉江采砂规划修编已完成。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对《汉江中下游采砂规划报告(襄阳段)》提出修改意见,为我市开展汉江采砂管理提供了充分法律根据。二是水环境综合整治有进展。市支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市区汉江水环境保护工作年
度实施方案,上报市汉江办。同时在河道采砂管理、汉江渔业管理、河道堤防整治、水源地水质监测等方面加强管理,效果明显,受到市人大、市政府的肯定。三是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获表彰。根据省水利厅和市政府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以水利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监察、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专班,于3月底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同时做好采砂管理目标考核迎检工作,对照目标考核标准,认真从落实责任制、行政许可与征收、可采区现场监管、禁采期和禁采区管理、日常巡查、船舶监管等方面工作进行收集总结,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省政府确定襄阳市为201*年度全省河道采砂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四是汉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有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汉江水环境、景观建设的要求,市水利局于4月份就河道采砂工作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并制定了《取缔汉江市区段采砂船、采砂场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按照要求,汉江市区段兴隆等6个采区、67条采砂船、92个砂场整体迁移,目前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各县(市)区出动执法船艇、车辆730车(船)次,执法人员2455人次,查获违法采(运)砂船85艘次,拆除或没收违法采砂机具37台(套),打击了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规范了河道采砂秩序。
二、201*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第二十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契机,安排宣传资金,制订周密宣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重点抓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市水利局安排的学习活动,通过自学、培训、考核等措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提高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塑造良好执法形象,不断适应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三)强化执法应急预案编制。组织专人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不同水域和堤防、水库、泵站、渠道等水利工程设施的不同特性,针对可能出现危害水环境和水利工程设施的诸多违法行为,编制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动灵活、有效解决的应急处理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工作,保证预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出现意外,及时启动执法应急预案,确保水环境和水工程安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四)强化水行政执法。继续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现水事案件查处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转变,保证水事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行政复议胜诉率100%。
(五)强化水利规费征收。201*年市直计划征收水利规费2700万元。其中水资源费2500万元,省委托代收1800万元,自收700万元;防汛费200万元。
(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做好汉江城区段采砂场的取缔、转移、安置工作,打击各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确保完成整治目标。同时精心筹划做好河道采砂许可拍卖做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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