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卷内文件目录
社区矫正卷内目录(正卷)
序类号别12345管卷宗目录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起诉书判决书结案登记表法院文件名称移送(制作)单位司法所司法所司法局6制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7缓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8刑责令书9人社区矫正宣告书10员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11121314暂于监外执行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检察院监所科、派出所移交回执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暂于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其他相关材料、奖惩情况、心理档案
社区矫正卷内目录(正卷)
序类号别123起诉书判决书结案登记表文件名称移送(制作)单位假4释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5人假释裁定书员6罪犯出狱鉴定表78910111213其他相关材料、奖惩情况、心理档案社区矫正卷内目录(副卷)
序号123456789卷宗目录文件名称页号备注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宣告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矫正方案、分类管理审批表日常管理记录月度、季度考核年度考核10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记录表11社区服刑人员汇报记录12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13监督人情况反馈记录表14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申请审批表15谈话笔录16思想汇报17期满个人总结18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19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20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21解除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报到情况通知单、检察院、派出所移交回执社区矫正卷内目录(台账类)
序号1234上级文件组织机构、本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大事记、管理制度文件名称页号备注集体学习到课情况记载、集体教育情况记载、教案、学习资料5外出请销假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6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社区矫正志愿者花名册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月)矫正工作情况信息统计表(季度)社区服刑人员解矫登记表7培训资料、图片资料、其他资料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通知
古蔺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
为规范全县社区矫正文书格式,加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局根据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制定社区矫正文书格式,自201*年2月施行,现将《社区矫正文书格式》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社区矫正文书格式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古蔺县
社区矫正档案
建档单位:矫正对象姓名:档案编号:建档日期:矫正类别:家庭住址:矫正起止时间:
-1-
卷内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日期页号备注注:按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入档,空白表格不入档。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四川省市(州)镇、乡、街道司法所编号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曾用名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联系电话职务关押监狱名称判决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字号矫正类别出生地健康状况照片家庭地址原工作单位或职业法院判决日期司法所收到监狱或法院文书、材料时间罪名到司法所报到时间刑期时间剥权时间起:止:起:止:矫正起:期限止: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主要社会关系监护人联系方式责任人职务填表人:审核人:年月日
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管制)
四川省市(州)镇、乡、街道司法所编号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曾用名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出生地健康状况起:止:照片家庭地址原工作单位或职业判决确定日期罪名到司法所报到时间联系电话职务司法所收到法院文书、材料时间判决地法院判决书字号刑期起:时间止:矫正类别矫正期限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主要社会关系监护人联系方式责任人职务填表人:审核人:年月日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假释)
四川省市(州)镇、乡、街道司法所编号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曾用名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出生地健康状况照片家庭地址原工作单位或职业法院裁定日期联系电话职务关押监狱名称判决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字号司法所收到监狱或法院文书、材料时间罪名刑期时间假释期限起:止:起:止:矫正类别矫正起:期限止:到司法所报到时间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关系联系方式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主要社会关系监护人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年月日
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四川省市(州)镇、乡、街道司法所编号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曾用名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出生地健康状况联系电话照片家庭地址原工作单位或职业职务监狱(看守所)决定关押监狱(看守所)暂予监外执行日期名称司法所收到监狱(看守所)或法院文书、材料时间罪名刑期时间起:止:矫正类别判决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字号矫正期限到司法所报到时间起:止: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主要社会关系监护人联系方式责任人职务填表人:审核人:年月日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适用缓刑)
四川省市(州)镇、乡、街道编号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曾用名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出生地健康状况联系电话照片家庭地址原工作单位或职业判决确定日期职务司法所收到法院文书、材料时间罪名到司法所报到时间判决结果刑期时间起:止:起:止:判决地法院判决书字号矫正类别矫正期限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主要社会关系监护人联系方式责任人职务填表人:审核人:年月日
社区矫正告知书
一、社区矫正是一项针对非监禁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活动。二、社区矫正对象应在刑事判决生效或裁定、决定作出后7日内,或出监(所)之日起7日内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开具的证明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
三、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四、社区矫正对象对人民法院判处财产刑(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的,应当积极履行,财产刑履行完毕的,可适当予以减刑。
五、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
(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二)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的罪犯还必须遵守四(四)之规定;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四)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活动;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6、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被宣告缓刑、被决定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和被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或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依法及时收监。
自愿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本人自接到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后,保证做到:
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2、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3、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4、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7、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保证人:
年月日
[本保证书一式四份,审批机关、派出所、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
社区矫正工作监护协议书
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司法所
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由达到法定责任年
龄,具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或所在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居委会担任)
社区矫正对象:
司法所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于年
月日接收社会服刑人员在本社区实施社区矫正。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矫正质量,本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及社区矫正对象签订如下协议:司法所责任:
1、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个案矫正;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四川省有关社区矫正规定,以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矫正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评定,定期访谈,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
3、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就业培训、就业指导以及落实社会保障等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责任:
1、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2、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参加学习,参加公益劳动;
3、及时反映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主动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1、接受司法所管理;
2、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的监督、帮助和管理;3、遵守法律法规。
此协议一式三份,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社区矫正对象各持一份。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社区矫正对象(签字或手印):年月日
-13-
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协议书
司法所名称:司法所矫正对象姓名:
一、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区矫正义务。二、矫正对象要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者完成各项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每月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按要求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和相关活动,并进行自我总结,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司法所应针对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现实表现、心理特征和矫正期限,制定矫正方案。
四、司法所对矫正对象遇有特殊的问题或困难时,应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排忧解难。
司法所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社区矫正对象(签字):
年月日
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一、社区矫正志愿者志愿参与社区的矫正帮教工作,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帮教关系。帮教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内容:①保持与帮教对象沟通思想、联系情况,每月至少1次;②参与对帮教对象的行政、司法奖惩和矫正期满的评议;③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反馈帮教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④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社区服刑人员的月(年)度考核建议。
三、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定期与社区矫正志愿者沟通信息,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帮教。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
年月日
(此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各方各执一份)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姓名现居住地个人简历主要犯罪事实性别工作单位出生日期罪名刑期户籍地矫正日期家庭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矫正措施责任人:司法所所长:年月日说明:此表由矫正责任人负责填写。
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记录
乡镇(街道)司法所教育时间教育地点教育主题授课者学习教育内容记录矫正对象参加情况备注应到时间请假实到时间旷课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记录
(年月日)
乡镇(街道)司法所劳动地点矫正对象参加情况劳动任务应到时间实到时间组织者请假无故未到参加活动具体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相关活动记录
(年月日)
乡镇(街道)司法所活动地点矫正对象参加情况活动任务应到时间实到时间组织者请假无故未到参加活动具体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谈话教育笔录
谈话对象性别罪名刑期矫正期限监护类别谈话地点谈话时间参加人员记录人:
谈话内容
说明:每季度对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一次。监护类别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种。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
我是,因,自愿接受社区矫正,现将我以来的思想情况汇报如下:
社区矫正监护反馈应对记录表
年月日监护人(单位)矫正对象姓名罪名性别刑期监护类别住址矫正期限反馈情况应对措施司法所长签字:年月日备注说明:此表由矫正责任人填写。-22-
社区矫正对象评议鉴定表
年月矫正住监护性别对象址类别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改造情况:认罪服法情况遵守矫正纪律情况:自我鉴定参加学习教育情况:参加公益劳动情况:参加相关活动情况:其他方面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
评议会综合鉴定矫正工作责任人意见签字:年月日乡级矫正工作办公室意见签字(盖公章):年月日乡级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签字(盖公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为社区矫正对象半年总结鉴定用表。前半部分由矫正对象填写,后半部分分别由矫正责任人、司法所所长、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填写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
姓名矫正类别奖惩情况性别出生年月起:矫正起止时间止:责任人(签名):年月日责任人鉴定司法所鉴定派出所鉴定司法所长(签名):派出所长(签名):(司法所盖章)年月日(派出所盖章)年月日街道(乡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名):(公章)年月日县(市、区)司法局审核意见司法局局长(签名):(司法局盖章)年月日县(市、区)公安局审核意见公安局局长(签名):(公安局盖章)年月日县(市、区)社区矫正组长(签名):(公章)年月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注
四川省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有关社区矫正工作规定,矫正对象于年月日在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接受社区矫正。现矫正期已满,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社区矫正。
特此宣告
司法所(公章)
宣告人(签名):年月日
矫正对象(签名):年月日
治安处罚建议书
()字第号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现住,因触犯刑法,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附加,刑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社区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对象违法事由(可加附页详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公安机关对矫正对象予以治安处罚。
此致
派出所
司法所(公章)年月日
暂于监外执行矫正对象收监建议书
()字第号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现住,因触犯刑法,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附加,刑期:。依照法律规定,于年月日决定暂于监外执行。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社区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对象违法事由(可加附页详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或原关押机关)对矫正对象予以收监。
此致
派出所
司法所(公章)年月日
行政奖励通知书
(存根)()字第号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因矫正对象,在中的良好表现,经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批准,决定给予奖励。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已于年月日通知本人。经办人:
行政奖励通知书
()字第号
:你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的良好表现,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批准,决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如对该奖励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行政奖励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司法所提出复核申请。
司法所(公章)年月日
警告处分通知书
(存根)()字第号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矫正对象,因,违反了规定,经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批准,决定给予警告处分。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已于年月日通知本人。经办人:
警告处分通知书
()字第号
:你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违反了规定,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批准,决定","p":{撤消假释建议书
()字第号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现住,因触犯刑法,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附加,刑期:。于年月日由人民法院以()字第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社区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对象违法事由(可加附页详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矫正对象撤消假释。
此致
派出所
司法所(公章)年月日
撤消缓刑建议书
()字第号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现住,因触犯刑法,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附加,刑期:,缓刑考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社区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对象违法事由(可加附页详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川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矫正对象撤消缓刑。
此致
派出所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矫正对象档案移交通知书
(存根)()字第号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矫正类别。接受矫正时间:,矫正终止时间:。原居住地,迁居原因:,迁居地。迁居批准机关,迁出时间。
移交档案内容:1;2;3;4;……
档案发往县(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矫正对象档案移交通知书
()字第号
县(市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矫正类别。于年月日因,从我县(市区)迁居你处。现将其矫正档案移交你单位,请做好接收工作。
移交档案内容(可加附页详尽):
1;2;3;4;5;……
请收到档案后将回执发往我单位。
我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
司法所(公章)年月日
矫正对象死亡通知书
(存根)()字第号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居住地址。罪名。于年月日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该矫正对象矫正对象因,于年月日时死亡。
特通知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经办人:
矫正对象死亡通知书
()字第号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居住地址。罪名。于年月日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该矫正对象矫正对象因,于年月日时死亡。
特此通知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矫正对象脱管通知书
(存根)()字第号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现住。罪名,刑期,刑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为:。该矫正对象于年月日脱管。
特通知派出所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经办人:
矫正对象脱管通知书
()字第号派出所:
矫正对象,男(女),出生年月,族,现住。罪名,刑期,刑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为:。该矫正对象于年月日脱管。
特此通知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对象台账
编号执行文号-36-
姓名罪名执行方式起止日期决定机关原服刑执行机关场所居住地是否到联系电话期E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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