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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气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9-05-28 15:35:1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开展煤气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山西一一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古交市建设管理局《关于转发太原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日安全大检查、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为契机,更深入的展开危化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结合集团公司正在进行的秋季及双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经公司安委办会议决定,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安全工作方针,深入查找煤气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留死角,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力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整,为实现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证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我集团公司成立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总经理担任,负责全面工作;督察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具体实施和督查;成员由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收集情况、督促整改、收集信息,对重点情况、重点部位进行综合分析定向检查。

三、目的

煤气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市建设局要求的检查内容制作检查表详细检查,具体如下: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情况;

2、煤气管道、设施的检查;3、培训中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防护用品发放与佩戴情况;5、安全设施完好情况;6、八大特殊作业制度实施情况;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维护与检验情况;四、实施时间和步骤

实施部署阶段:201*年10月1日至201*年11月30日。检查阶段:201*年11月15日前,具体组织实施安全大检查结果的整改。

复查阶段:201*年10月25日,由常务副总靳起珍带领各负责人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查。

五、检查形式

针对省市安监部门的检查结果的整改情况,采取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

六、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二)认真落实整改,不留死角,盯住重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从大局出发,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务求落实专项检查整治结果整改实效。

山西一一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安委会)

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顺安发“201*”7号签发人:林向阳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顺义区燃气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求,顺义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百日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要摸清燃气使用情况的底数,实现入户巡查率达到100%,对隐患部位逐一排查,无一遗漏,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达到零事故发生;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燃气

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企业、属地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居民及公服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居民及公服用户开展日常隐患自查,提高遇险自救的能力;规范公服用户尤其是餐饮业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打击燃气违法违规活动,规范市场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集中开展入户巡检工作。

入户巡检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及公服用户。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在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对201*年以前(含201*年)通气的户内老旧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巡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

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时,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对不符合规范安装、改装设备设施、装修密闭包封设备设施、使用土暖气、使用不合格燃气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

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出消隐建议。同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书面报请属地部门帮助协调和督促居民进行整改。(二)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户外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工作。

户外燃气设备设施检查重点包括:10年以上带网设施,自管户管网设施,液化气、煤气换天然气区域管网设施的运行状况。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基础台账,清晰掌握燃气设施的规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运行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责任等内容信息。对发现的漏气等即发性隐患,按应急预案流程进行处;完成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占压燃气设施、违章建设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老化和超期服役管线等隐患的登记造册工作,能够立即整改的给予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落实相关严密防范措施。力争在201*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燃气管网设施的普查、登记造册、隐患与风险防范等工作;对梳理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201*年底前分批次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重视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内业资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同时要对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到期未检、报警装是否运行正常、钢瓶是否合格、瓶库区是否整洁是否存在

火灾隐患、场站周边是否存在可燃物,气质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外业进行检查。

(三)各属地及各职能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和使用行动工作。

打击非法违法燃气行为重点查处对象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销售伪劣燃气器具,供应燃气气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规定的;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末按规定进行车辆、容器检验的;专用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限惩处,决不姑息;对可能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立即关停,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四)各行业、属地部门及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活动。

为使燃气安全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持久化,定于每月7日为燃气安全宣传日,持续开展燃气企业进社区等全区性燃气安全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做好燃气安全主题活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媒体、手机短信、社区宣

传栏等媒体载体的作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编制实用易懂、易引起市民重视的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宣传材料,企业入户巡检、入户查袭、居民购气时进行发放;将燃气安全宣传纳入街道(乡镇)、社区,以及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宣传工作,通过企业宣传、社区带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全面提高居民用户重视燃气安全使用的热情,鼓励居民用户主动与企业沟通燃气使用问题,形成供气企业与燃气用户安全互动。

(五)各部门充分利用百日行动契机,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机制。

各部门针对管理交叉和管理空白等体制问题,要理清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细化管理内容,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

建立属地长效检查机制。属地政府、街道办、企业、社区互动建立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社区派人参加,形成固定网络,将燃气安全检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于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工作;对于消防设施不合格由消防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

建立自管户检查机制。对于自管户,由管理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供气单位提供技术等方面支持,属地要对自管户进行监管。

建立公服用户检查机制。对于燃气公服用户,由供气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抽查,各职能部门配合。

建立燃气企业新增用户审核备案机制。供气企业在对新增公服用户提供供气服务前,要上报供气方案,建立供气单位公服用户档案,通过接入审核,掌握用气单位是否符合三证要求,调控总体气源分配。

建立工作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燃气供应企业、行业部门、职能部门等单位要确定百日行动主要负责人及专门联系人员,形成工作团队,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将百日行动相关信息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百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4日至5月13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此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单位特点,制定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检查和整改阶段。5月14日至6月30日,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开展对各自辖区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对各辖区内燃气供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依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开展相关执法查处工作。

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阶段中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工作,超出职责范围的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检查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各百日行动成员单位于检查记录及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消除,不留遗症,并于7月29日前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区长赵贵恒副组长:区市政管委主任李国新区安监局局长高士虎-7-

5月31日前将各自各相关单位针对百

执行副组长:区市政管委副主任赵志齐

区安监局副局长申志勇

成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燃气办

办公室主任:赵志齐(兼)81492857

联系人:赵宇鹏韩旭8149285781492869成员单位:区宣传部、区文明办、共青团、区住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委、区教委、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外事旅游局、区工商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大队、区体育局、区消防支队、区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各经济功能开发区、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

同时,由区安监局、市政市容委共同牵头,区工商分局、质监局、消防支队、城管大队参加,组成区联合执法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单位进行相关查处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对本企业燃气设施及服务范围内燃气用户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业人员到居民家中检查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老化软管进行更换,告知居民灶具等设施是否需进行维修更换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各职能

部门对使用燃气的公服用户进行检查宣传工作;与社区、属地建立联动机制,设立社区服务站;对居民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各燃气企业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并立即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列出整改方案。

(二)各属地镇、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组织对辖区内公服单位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上报‘无证无照’燃气经营商贩和安全隐患;对违规使用燃气的公服用户及隐患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如遇特殊情况解决不了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区燃气公司做好入户检查及宣传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燃气企业的检查执法工作;组织安排辖区内安全宣传工作。

负责对‘自管户’小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区燃气公司建立联席机制,建立‘自管户’管理台账,对不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及安监局。

(三)各职能部门职责

区住建委:按照分管行业牵头对在施工地单位依法依规使用液化气情况逐一现场核查,主要检查钢瓶使用情况,辅助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

开工前必须掌握地下管线详细资料,并在施工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外事旅游局:负责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处违规采用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对餐饮企业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处违规采用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发现违规使用瓶组压缩天然气的,组织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城管大队、消防支队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教委: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文委:负责对图书馆、网吧等本行业内各单位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对体育场馆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托老所、养老院、精神病院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安监局及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统筹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协调各单位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做好信息汇总及报送;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于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由安监局牵头进行查处。市政市容委负责对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入户巡检、设施普查和消隐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属地、其他行业等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及宣传材料编制工作;负责与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彻底打击外埠非法燃气企业。

区质监局:负责指导属地镇政府、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对液化气钢瓶、设施设备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充装不合格钢瓶的企业进行查处。

区工商局:负责检查燃气经营主体的主体资格,配合查处燃气无照经营、非法经营行为,并做好相关工商执法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对违规运送液化气钢瓶等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立即查处;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城管大队:积极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各功能区,依法对燃气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无照经营、走街串村游商依法进行查处。

区消防支队:负责指导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各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消防方面的检查工作,负责对违规违法的燃气设施建设用房和消防设施不合格的进行查处。

区公安交通支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区宣传部: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幕等手段开展宣传工作。

区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负责动员相关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管行业成立隐患联合查处小组,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联合执法小组进行查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区隐患联合执法小组由安监局、市政市容委共同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各行其责,杜绝部门随行走过场,对隐患现象必须出具意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我区稳定的大事,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要将安全第一落实到实处,落实到每个街道、乡镇和百姓中;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完成好本部门工作任务,加强信息

沟通,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不漏查。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执法检查、消隐整改、宣传教育、技术改造等各个领域,每个领域都需要开展大量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业务研究,狠抓安全精细化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中,要加大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要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依靠街道、乡镇政府,通过各类媒体载体、燃气企业和社区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和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使用的重视程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激发居民参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及以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使用氛围。

(五)信息报送及抽查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内容展开全面普查,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一周检查情况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二)。报送内容要有检查数量、出动人数、车辆、整改情况、图片等信息。区联合执法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进行抽查。

附件一:目前我已区备案燃气企业情况附件二:百日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参考资料一:对燃气经营单位检查要求参考资料二:对公服用户检查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要求:在百日行动期间,各类表格、信息、照片、台账电子版等均发送至百日行动专用邮箱:bairixingdong@163.com;纸质(盖章)版本发送至传真:81492857

(联系人:赵宇鹏韩旭;办公电话:81492857、81492869;移动电话:13811093187、13522941811;邮箱:bairixingdong@163.com)

主题词:燃气△隐患排查△安全方案

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一:

我区已备案燃气企业分布情况

1.北京市顺义区燃气公司(仁和地区平各庄现代厂南)

2.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仁和地区杜各庄村东)3.北京市仁和利群气体有限公司(仁和镇陶家坟村南)

4.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气公司第一换气站(仁和地区双兴南区6号楼北侧)5.北京市嘉泰同蕾液化石油气站(仁和地区杨家营村委会南100米)6.北京市顺忠和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仁和地区平各庄村西侧)

7.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东方太阳城供气站(河南村王家场村(太阳城一期A区社区服务中心))8.北京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公司(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大龙路2号)9.北京市益顺民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牛山环岛西侧100米处)10.北京德意民液化石油气站(牛栏山镇牛富路26号)

11.北京市珠宝路液化气站(牛栏山镇先进村委会东北侧200米)

12.北京世纪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牛山供气站(牛栏山镇藤艺路北侧开发区内牛汇北五街)

13.北京天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镇政府南)14.北京市顺畅娜液化石油气站(张镇后王会村西)

15.北京市顺义新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法信地区西海洪村)16.北京市塘帆液化石油气站(大孙各庄镇西辛庄村)17.北京保健源液化气站(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18.北京石园液化石油气站(木林镇大韩庄村委会201*米)19.北京朝傲液化气供应站(李遂镇李庄村委会东侧500米)20.北京万民乐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彩镇柳行村西)

21.北京顺义万源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彩镇南彩村委会东侧100米)22.北京顺德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彩镇河北村)23.北京市万利顺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潮白河东俸伯村西)24.北京市世纪云飞液化石油气站(杨镇地区田家营村南)25.北京市沙岭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北京市杨镇地区沙岭村南)26.北京利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杨镇顺平路北侧)27.北京鑫源液化气站(杨镇于庄村)

28.北京绿源达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杨镇站(杨镇顺鑫佳宇小区西南)

29.北京双阳佳乐燃气有限公司(杨镇地区双阳南区)30.北京正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北小营镇西吾吉村南)

31.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水色时光站(北小营镇水色时光别墅区)32.北京市板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赵全营镇河庄营道口东)33.北京后桑园液化气站(赵全营镇后桑园村)

34.北京全营鑫顺液化气站(赵全营忻州营村北1000米)35.北京家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北务镇郭家务村)

36.北京市中燃兴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北务镇马庄村木燕路南3号)37.北京市中燃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北务镇马庄村木燕路南2号)38.北京万隆兴达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李桥镇后桥村)

39.中油翔科科技有限公司顺义燃气分公司(李桥镇半壁店村西(樱花园三区))40.北京荣升达源燃气有限公司顺义站(李桥镇樱花园三区)41.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馨港庄园供气站(李桥镇馨港庄园)42.北京佳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高丽营镇二村西)

43.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公司丽喜花园压缩天然气站(高丽营镇丽喜花园对面)44.北京世纪大地燃气有限公司万万树站(高丽营镇万万树别墅区)

45.北京市东马液化气有限公司(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北)

46.北京大龙裕祥花园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后沙峪地区裕祥花园1号楼南侧平房)47.北京市顺义新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第二分站(后沙峪火神营村北)48.北京同顺同兴液化气站(后沙峪镇沙峪村)

49.北京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

附件二:

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各燃气供应企业)

填报单位:上报时间:201*年月日检查出动人数时间出动车辆检查外管网(公里)检查情况简述需说明我区天然气管网铺设情况:户外巡检,包括高、中、低压管线长度、检查重点、调压站、箱数量,阀门井数量,检查总量及已完成检查量百分比;户内巡检,说明已通天然气小区总数、总户数,已完成户内巡检百分比,更换软管等户内维修工作量情况;另附顺义区天然气外管网详细情况说明,已通天然气小区、户数等情况详细说明。检查阀门井检查户内(个)(小区、户)备注填报人:联系电话:

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情况汇总表

(属地镇、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

填报单位:上报时间:201*年月日检查时间出动人数出动车辆检查单位存在隐患整改数量数量(家)数量(个)(个)备注隐患治理情况简述需说明存在隐患单位名称(营业执照)、隐患种类、处理形式、处理结果、另附照片。填报人:联系电话:

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各行业、职能单位)

填报单位:上报时间:201*年月日检查检查单位存在隐患下发整改整改数量出动人数出动车辆时间数量(个)数量(个)通知(份)(个)备注隐患治理情况简述需说明存在隐患单位名称(营业执照)、隐患种类、处理形式、处理结果、另附照片。填报人:联系电话:

参考资料一:

对燃气经营单位检查要求

内业方面:

主要检查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安全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证书、事故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外业方面:

主要针对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到期未检、报警装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私自串气行为、钢瓶是否合格、瓶库区是否整洁没有火灾隐患等进行检查。

15公斤以下钢瓶必须每4年检验一次;50公斤钢瓶必须每3年检验一次;超过使用期15年的任何钢瓶一律报废。凡是已检测的钢瓶,阀门下都有明显检测标志,并注明下次检测日期。

参考资料二:

对公服用户检查要求

一、使用液化石油气单位1.制度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切实可行的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预案;设定专(兼)职安全员并接受过专业培训(供气企业可代培)

2.场所要求:

瓶装液化气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和通风不良场所;高层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气间并应符合《高层聘用建设防火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3.气瓶间建筑要求:

使用液化气场所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50kg钢瓶×2),应设立独立的气瓶间,气瓶间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GB50016201*的要求;气瓶间的高度不应低于2.2m,应设立下通风百叶窗2个;气瓶间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它地下构筑物。

4.安全间距要求:

气瓶间内气瓶的总容积小于1m的(50kg钢瓶×8瓶),可设在建筑物(住宅、重要建筑物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内;总容积在1m至2m之间的,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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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民用建筑8m,距重要公共建筑15m,距道路5m;总容积在2m至4m之间的,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30m,距民用建筑10m,距重要公共建筑20m,距道路5m。

5.气瓶间防火要求:

应配备8kg的干粉灭火器2个以上;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电气设备需使用防爆型,照明开关要安装在室外。

执行文件:

DB11/T450201*《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单位1.建设与供气要求

应具备燃气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的设计;应具有建筑企业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应与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压缩天然气生产与销售)的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

2.防火间距要求

瓶组压缩天然气放场所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25m,民用建筑、热水炉18m,重要公共建筑30m,道路10m(主)、5m(次);放散管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25m,民用建筑、热水炉18m,重要公共建筑30m,道路10m(主)、5m(次);调压装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25m,民用建筑、热水炉12m,重要公共建筑24m,道路10m(主)、5m(次);

执行文件

京政容字[201*]405号《关于对公共服务用户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GB201*820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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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气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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