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乡财税所201*年工作总结
新华乡财税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所工作在县财政局、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乡财政运行情况良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一)、重点工作。
1、执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报帐、记帐及时,核算准确,运行良好。
2、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安全高效运行,全部落实。
3、严肃财经纪律,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4、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报表及时。
5、及时审核、发放乡职工工资。规范、准确、有序、高效、快捷。
6、全体所干部都能积极参加组织的业务培训。
7、及时报送预决算和县局要求的各类报表。报送及时,无差错。
8、加强干部管理。有考勤记录,无旷工等现象。(二)、共性工作。
1、全体人员能及时参加集中学习。2、所内外环境卫生始终保持良好。3、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无差错。4、及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情况。5、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一)存在问题
自201*年运行“一折统、一册明”至今,我乡山区有部分农户整户搬迁到时外地,所承包土地如何流转、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如何发放,急需相关部门出台办法
(二)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与各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便于财税所更好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加强“乡财县管”,管好各项财政资金,使财政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服务于我乡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
3、认真做好20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4、进一步加强“一折统、一册明”管理,及时更新农户基础信息,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资金审核,不折不扣将各类补贴发放到户。
5、做好县局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和日常工作。
新华乡财税所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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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财税所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镇财税所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我镇的财税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止12月底完成财政收入1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1.6%,其中:税收收入148万元,非税收入43万元;财政支出4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8.4%。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正常,保证了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工作
近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局各股室的业务指导下,我所全体人员努力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同时在记帐的过程中,坚持原则,每一步都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坚持做到“理账零毛病、理事零失误、理财零差错”,把全镇的账务工作管理的规范有序。
(一)组织财税收入,拓宽税源渠道,增加财税收入
1、为保证财政收入计划的顺利完成,我们将全年的收入任务分解到各月份,进行细化、量化,止目前,已完成税收收入148万元。使我镇的财税收入得到了大幅提高。
2、协助税务部门,加大了对红石崖、魏楼等农家宾馆的税收管理力度,使每一个农家宾馆都纳入税收管理范围,为我镇的税收收入增加了新的税源。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确保资金合理利用。1、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我们严格按照支出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保工资,保办公,保证镇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2、在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响应上级号召,配合中心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今年以来,我所积极响应局党组的号召,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顺利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交予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1、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工作中,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下,及时逐村逐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面积和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全乡享受种粮补贴的农户6520户,享受种粮补贴的面积是33975.40亩,补贴金额共计3308864.3元,其中:粮食直补标准是19元/亩,金额是645532.69元,综合直补标准是78.39元,金额是2663331.61元。为了让种粮农民尽快拿到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款,我们放弃节假日,分村排日,进村入户,把粮补“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得到了上级的一致好评。
2、为了使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应享受的农户手中,我所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下乡的工作,及时用微机录入每个应享受政策补贴农户的信息,并把农户信息及时上报到县财政局。止目前,我镇享受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农户已有642户,资金216861.19元,享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农户已有13户,资金16922.4元。
3、我所积极配合镇政府收取窑场的打捆收费资金,及组织各村收取新农合款等各项款项。
4、在非税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上,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范围,做到应收尽收,不留余地。
5、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使用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规定,我所严把关,坚决杜绝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严禁截留、挪用、拖延兑现奖补资金,让有限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二、工作建议
加大收入力度,确保一般预算收入平稳增长。1、我镇的纳税大户,我们要为其提供一切有利的发展环境;2、加强餐饮业税收管理,及时发现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3、对全镇范围内的砖厂重新普查和核定税负,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对砖厂进行打捆收税;4、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为做好财政工作,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我们建议严格执行“零户统管”,继续执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按照规定实行“会审会签”,严格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财政政策和法规的支出,坚决制止,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
岈山镇财税所201*年12月15日述职报告
岈山镇财税所所长王新辉
201*年以来,在县财政局党组和各股室的业务指导下,以及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镇村干部职工的热情支持和帮助下,我所财税干部职工团结一致,上下一心,积极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我镇的财税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止12月底完成财政收入1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1.6%,其中:税收收入148万元,非税收入43万元;财政支出4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8.4%。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正常,保证了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我认为担任财税所所长一职是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因而我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为更好完成各项财税工作,全所工作人员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系统地学习了各项财税、财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修养。工作中,坚决履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财税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法规、政策,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
二、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积极完成财税收入
为了完成镇级财税任务,我们积极协调国、地税及有关部门,采取分工负责,任务到人,分阶段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界限和任务标准,同时又注重集中性突击阶段,形成一种有分有合,合中有分,分中有合的良好局面。这样在一年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主观能动性,也加强了整体工作能力,提高了战斗力。如:在石料厂打捆收费期间,针对各石料厂业主对石料厂打捆收费有抵触情绪的情况,我带领全所人员深入到各石料厂宣传税收政策,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好全面细致的汇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协调下,与有关业务所站共同配合,使我镇的打捆收费工作顺得完成。
三、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财政支出,努力加强财政基础工作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我所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合理的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在支出管理方面,狠下一番功夫,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报告执行,推行零帐户管理,建章立制,科学理财,合理用财,实行会审会签审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办公经费的增长,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我所为了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对乡财政存在入帐、报帐不及时的问题,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我们以不变应万变,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做到理帐零毛病、理事零失误、理财零差错,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将自已的发票及时入帐,坚持日清月结,及时报表,并对不合规定的票据进行了查验和更正,从而使我乡的财政基础工作和帐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积极服务“三农”,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一年来,为了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稳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把党的温暖送到每家每户,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首先,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工作中,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下,及时逐村逐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面积和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全镇享受种粮补贴的农户6520户,享受种粮补贴的面积是33975.40亩,补贴金额共计3308864.3元,其中:粮食直补标准是19元/亩,金额是645532.69元,综合直补标准是78.39元,金额是2663331.61元。为了让种粮农民尽快拿到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款,我们放弃节假日,我所及时对这些数字进行核对并公示七天。及时分村排日,进村入户,把粮补“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得到了上级的一致好评。第二,为了使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应享受的农户手中,我所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下乡的工作,及时用微机录入每个应享受政策补贴农户的信息,并把农户信息及时上报到县财政局。止目前,我镇享受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农户已有642户,资金216861.19元,享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农户已有13户,资金16922.4元。在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上,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使用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规定,我所严把关,坚决杜绝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严禁截留、挪用、拖延兑现奖补资金,让有限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在这些工作中我所及时准确地把各项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了每家每户,从而实现了“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五、积极参与,完成政府中心工作
在搞好财税工作的同时,我所立足全镇经济发展大局,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积极参与政府的包村、包路、计划生育、农业生产、小城镇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中去,并出色地完成了镇党委、政府所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一年来,我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协调争取财政补贴支农项目,为改善我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六、以身作则,加强财税廉政建设
作为一名财税所所长,无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在生活中,我能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坚持原则,服从为天职,用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时时自重、自醒、自警、自律。一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在收入征管方面,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依率计征,依法理财,从不乱开口子和随意缓收。在支出方面,能够严格按《预算法》办事,严格遵循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从不乱拨任何一笔款,预算开支安排事先与领导商量,分清孰轻孰重,总体安排一次到位,不乱表态,尽力当好参谋。二是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财政是管钱的部门,但我始终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由于某种原因我带头约束自己,且制定了廉政规范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各种制度,因此,全体同志们都能自觉遵守,加之我乡财政管理非常规范,所以一年来我所未曾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以上是我一年来工作、学习中的几点做法和体会,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自身能力的限制,决策能力有待提高,往往是思考的多,实施的少,取得的成效少;二是组织协调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有时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收入征管还没有完全做到应收尽收,财政监督管理涵盖的范围还比较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进一步提高自身定位,进一步严格要求,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更好地为群众搞好服务,为机关搞好服务,为领导做好参谋,为经济发展护好航,对得起党委、政府和领导的信任,对得起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用自身的努力为我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感谢领导和同志们一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述职人:王新辉2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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