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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经验(终稿)

时间:2019-05-28 15:57: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经验(终稿)

城乡联动建管结合创建优美环境

中共通河县委员会通河县人民政府

我县地处龙江腹地,北倚兴安岭,南临松花江,依山傍水的优越环境,催生出通河建设“兴安岭下绿洲,松花江畔明珠”的发展定位。近年来,特别是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启动后,作为“三优”文明城市示范县的创建单位,我们把创建优美环境提升到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战略高度,实行城乡联动、建管结合,强力推进。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城”、“哈尔滨市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县”和“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先进县”。

一、名片式规划

根据依山傍水的独特自然优势,把地域特色彰显的生态文明作为通河县的一张绿色名片,按照打造生态城市和生态村镇的理念,统筹城乡建设的各项规划和设计。我们先后聘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等国内一流的专业团队,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景观设计规划》、《生态旅游大县建设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新农村试点村规划》等重点建设规划。这些规划都突出了山水

园林式的个性风貌和宜居宜业型的地域特色,如规划总长10公里的沿江风景带,总面积60万平方米的城区十大公园,总长8公里的2条引水入城工程以及铧子山省级森林公园、乌龙国家级森林公园、二龙潭湿地公园等五大生态景区和7个生态乡镇、30个园林村。按照这些规划建设,既使通河的发展蓝图准确定格,又使创建优美环境自然生成。

二、多项式建设

结合实施民生工程,创建优美环境,多元化、多层次地推进城乡建设。一是实施“棚草”改造工程,在解决群众“住”的问题的同时,优化环境。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仅今年棚改面积就达到20万平方米,相当于过去前五年的总和,新建了民乐小区、隆兴小区等10个花园式住宅小区,津通公寓、和谐家园等17栋高层楼宇,形成了错落有致、鳞次栉比、风格迥异的现代城市楼体景观。加大泥草房改造力度,大力推行应用节能稻草板墙体材料改造泥草房和鼓励建设农民集资楼,近三年来共改造泥草房9395户、77.8万平方米,农村砖瓦化率由68.2%上升到82.1%,全省“两棚一草”工作会议参观了通河现场,北方十二省、市泥改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二是实施道路升级工程,在解决群众“行”的问题的同时,优化环境。大力推进城乡路网建设,完成哈肇公路通河过境段140.6公里、鸡讷公路通河过境段83.7公里二级公路建设工程和松花江大桥建设工程。近四年来完成农村通畅公路建设316.8公里,通畅公路通乡通村率达到

100%;完成村内道路硬化185.2公里,道路硬化工程村达到90.2%。县城主次干道硬化率和人行步道铺装率达到100%,今年又重点实施了东城口、北城口和商业街拓宽改造工程,总硬化面积达7万平方米。三是实施绿化建设工程,在解决群众“娱”的问题的同时,优化环境。近年来,我们修建了20万平方米的江畔公园、10万平方米的岔林湖公园、8万平方米的人民公园、24个村级公园,开发建设了铧子山森林公园、二龙潭湿地公园,今年还启动建设了6万平方米的文化公园。实施见缝插绿、大树进城工程,移植大树1.2万棵,栽植花卉、灌木100余万株,铺设草坪28万平方米,城区绿地面积达到116.8万平方米,城市人均绿化面积24.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率达到17.25%,彻底消灭了裸土地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城市裸土整治最佳组织奖。四是实施商服建设工程,在解决群众“购”的问题的同时,优化环境。先后建设了大千商贸市场、农资大市场、欧式风情步行街、隆达商业街、地下商业街、商业中心大型停车场,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了有效载体。

三、地毯式管理

坚持把强化城市管理作为创建优美环境的工作常态,实行从地面到空间,全方位、全覆盖的地毯式管理。一是全面营造“洁净”之美。坚持全城保洁、全天候保洁,使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常年始终如一。近年来,我们不断充实和壮大城管队伍,通过安置城镇退伍军人等途径,使城管工作人员

扩充到156人,清扫保洁人员发展到140人。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对公园和绿地的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实行“外包制”,即政府出钱买服务,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对外发包,承包管理,从而补充了城管力量,提高了管理功效。同时,大量的增加了清扫车、清洗车、清雪车、封闭式垃圾运输车等大型环卫装备,提高了环卫工作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了城管力量与环卫任务量相匹配、相协调。二是全面营造“秩序”之美。坚持依法治理和便民服务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各业从业人员有序经营。我们规定和建设了下岗职工就业一条街、残疾人就业一条街、水果批发一条街、出租车停靠一条街等一批经营载体,消除了各类经营场所混乱无序的状态。与此同时,对出室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建、违规停靠等城市顽疾,坚决依法予以整治,实现了退路进市,街面“门前清”。三是全面营造“空间”之美。树立立体化的城管理念,实施对空间的综合治理。我们特别重视牌匾的规范设置,201*年一次性全部拆除了违规设置的牌匾,并坚持牌匾设置审批制度,实现了牌匾设置美观精致、整齐划一。今年我们还大力推进了主街旧楼体节能改造工程,给旧楼体穿新衣、换时装,现已完成旧楼体饰面改造14栋、2.3万平方米。近四年来,我们重点实施亮化精品工程,路灯安装遍布主次干道,按照风格各异、一楼一景的特色设计,对主街100栋楼体实行高标准亮化,使街道亮化、楼体亮化、公园亮化交相辉映,成为城市夜间美景。

在创建全省“三优”文明城市示范县,特别是创建优美环境工作中,我们采取领导包项、目标管理等有效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市场化运作、争取上级支持、出台优惠政策、动员全民参与、科学调度资金等有效途径破解资金难题。我县“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效,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的结果,是省市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和哈尔滨市委“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促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升级,为把通河建设成为“兴安岭下绿洲、松花江畔明珠、统筹发展强县、区域中心城市”而不懈努力。

扩展阅读: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嫩办发[2010]15号

各党组、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1、《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2、《嫩江县201*年创建“三优”文明城市阶段性工作目标》

中共嫩江县委办公室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6日

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县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文明程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城市(以下简称“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为确保全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北方滨水文化城市”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用4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实现社会更加和谐安定,创建更加和谐优美、有利创业发展、适宜人居生活的现代化城市。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1、创建优美环境的重点是实现“五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做到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环保生态、绿化达标。

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的具体标准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城市功能完善,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休闲娱乐区等功能有序布置、整体互动,引导城市各要素有机聚合、集约利用;要结合嫩江实际,依托当地资源,发挥滨水、森林、旅游、民族地区优势,形成特色,力争4年内实现城市风貌特色化目标。

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的具体标准是:解决卫生“脏、乱、差”问题,使全县城市街路、广场、社区面貌明显改观,治理“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区“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街道、社区保洁率达到100%。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以及街巷基础设施达标。

环保生态、绿化达标的具体标准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8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创建优良秩序的重点是营造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良好环境秩序和提高广大公民的文明素质,做到市容美观、市场有序、交通遵章、素质提升。

市容美观的具体标准是:坚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占道经营与摆放、户外广告、临街管线等方面的管理整治。市场有序的具体标准是:经营基础设施保障有力,市场监管制度完备有效,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竞争平等、交易公平的优良市场秩序进一步建立,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交通遵章的具体标准是:有效管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交叉路口阻塞率≤2%、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施,保持通道两侧建筑、树木及水体的容貌和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县市政管理局、县水务局、齐铁分局嫩江站及地铁共同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按时完成城镇园林绿化规划目标。各类公园布局合理,建设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占70%以上,公园设施维护良好。城市道路、广场、江河水体及公路、铁路沿线(沿岸)等地绿化达标,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地面积达30%以上、旧居住区绿地面积不少于25%;积极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严格执行城市绿化苗木养护管理规范和绿线管制制度,无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现象。把城市公园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争取建成3-4个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街心公园和社区公园。(县市政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7、城市水利工程。逐步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加大嫩江水景观建设,加强城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工作,做好滨水城市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二)创建优良秩序。由县市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专项牵头或积极配合抓好3项治理工程:

1、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工程。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鼓励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划线停车。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行走(驶)和乱闯红灯行为。加强出租车、公交客运车辆运营管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杜绝随意变线行驶、调头、拒载等现象。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打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共同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2、城市牌匾广告综合治理工程。规范牌匾、广告设置,取缔一店多牌和违章设置的超大型牌匾,对污浊破损严重、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牌匾要限期整改。加强城市地面与空间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对不符合广告设置规范、无法定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景观的限期拆除,树立高雅、规范的城市景观形象。(县市政管理局、县工商局共同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3、城市马路市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占道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取缔未经批准随意设置的各类占道市场经营,对依法批准的占道市场,做到按指定位置、面积和时限占用道路;取缔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经营,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创造便民、利民、文明的经营环境。(县市政管理局、县工商局共同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三)创建优质服务。由县文明办牵头,会同县政府办、县市政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嫩江银监会、县地税局、县妇联、团县委、机关党工委、县邮政局、县电业局、联通嫩江分公司、齐铁分局嫩江站等部门共同抓好5项工作:

1、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完善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住房配套保障和日用消费的服务设施,改造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美观整洁、品位高雅、方便群众、优质高效,树立各行各业优质规范化服务新形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管理局共同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2、加强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窗口建设。重点抓好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工作效能提升,大力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办好公共服务热线,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无偿代办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备案制、责任追究制,实现政务服务方便、快捷、高效,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县政府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3、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切实加强市民关心的医疗、供热、供水、公交、环卫、金融等窗口服务行业质量建设,全面提升市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服务水平,做到诚信、规范、便捷,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县文明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4、开展文明满意创评活动。结合“爱嫩江、讲文明”主题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服务窗口、文明出租车、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市民标兵和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通过行业推荐、媒体监督、群众评议、暗访考察等方式,定期表彰先进,培育文明品牌,树立文明嫩江、礼仪嫩江、时尚嫩江的新形象。(县文明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四、组织领导

(一)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张崇义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剑利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何伟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苏钟平政府副县长唱贵忠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

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机关党工委、市政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税局、水务局、邮政局、团县委、妇联、电业局、地税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文化广电体育局、文明办、爱卫办、交警大队、地方铁路局、联通嫩江分公司、齐铁分局嫩江站

(二)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修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潘宝杰爱卫办主任

王庆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钟永存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洋文明办副主任

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四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宣传部。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要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切实摆上位置,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要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全县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行业(系统)、文明单位的考核。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各责任部门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测评考核,定期报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合作,主动沟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嫩江镇要积极参与市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与中省市直有关部单位搞好协调配合,切实担负起创建任务,合力推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

(二)科学规划,完善措施。要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与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继续开展“爱嫩江、讲文明”主题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城市发展建设、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切实保证工程效果。要在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工程项目、投资落实到位,县财政和各部门要保证经费,确保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目标按期实现。

(三)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开展全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专题宣传,广泛动员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新闻单位要开辟专题专栏,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要组织开展“三优”文明城市巡展,制作推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图版,加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宣传。县长热线、各窗口服务热线建立创建活动专项信息反馈机制。政府网站要开辟创建活动监督台,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见。

(四)示范带动,逐步扩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各级文明单位要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文明旅游城市和文明示范带结合起来,发挥区域创建、连片创建的综合优势,努力提高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建设整体水平。

(五)跟踪督导,严格考核。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公布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三优”文明城市考核标准,组织全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组织新闻媒体对窗口服务行业进行暗访,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进行暗访测评。考核结果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底前,召开创建“三优”工程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下步工作规划和表彰工作。并适时请县领导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检查和视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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