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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16:06:49 网站:公文素材库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抓好“一个行动”、健全“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落实“四项措施”、夯实“五项基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防止重大以上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1、认真组织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回头看”。按照安监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区县局制定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贯彻“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和降尘八字方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做到整改措施、方案、时限、资金投入、责任人员“五落实”。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且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不得复产。

2、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召开全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家具企业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和防毒、除尘设施技术改造,认真抓好喷漆、涂胶和晾漆等环节高毒物质危害及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治理。督促区县局制定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方案、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标准,至3月底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顿,到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抓好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我市矿山开采、矿石粉碎等企业粉尘危害严重。各区县要督促相关企业参照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和石棉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的八字方针,加强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提升防护能力,减少和控制粉尘危害。二、健全两支队伍,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积极推动各区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区县、镇办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已经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区县局,要根据职责调整后新增职能,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尚未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要借此次职责调整的“东风”,争取独立设置内设机构,充实熟悉业务的人员,以适应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需要。要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加强职业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要依照国家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监管仪器、检测检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等,提高监管效能,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在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陶瓷、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纳入年终考核。规模以下企业由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三、突出三个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6、突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聘请国家和盛市不同层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国家总局有关领导授课,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轮训一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培训形式,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层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7、突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制度,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区县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抓好区县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申报。通过申报逐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矗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分管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扩展阅读:201*年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临汾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省安监局:

20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工矿商贸重点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现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省能源重化工基地之一,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焦炭、化工、钢铁、铸造等行业也比较发达,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多。经过详细的摸底调查,全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约有2192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650家,石油化工企业996家,冶金49家,有色4家,建材227家,机械124家,轻工纺织37家,电力69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36家。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面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市安监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联合下

发《临汾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明确治理范围和治理内容,对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局《关于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函》等精神,对全市木制家具、石英砂、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企业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经调查,目前我市没有石英砂、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企业)。各县(市、区)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机构,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和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摸清底数,分类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整。我市把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水泥制造、冶炼等工矿企业作为重点,结合安全许可、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推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内部自查自整工作,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与治理工作力度。全市自查自整单位599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232家,石油化工企业158家,烟花爆竹企业3家,冶金25家,有色2家,建材40家,机械33家,轻工21家,

纺织10家,建筑施工15家,电力2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36家,工矿商贸其他22家;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达18391人,其中:接触粉尘9773人,接触化学毒物5427人;组织对192家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了检测检验;企业自查自整共查出问题或隐患667项,已整改506项,整改率76%,列入整改计划161项,落实整改资金267万元。通过广泛宣传和自查自整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改善了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

(三)协调联动,认真开展检查和复查。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互通信息,协调与配合,市安监局与卫生部门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在安全许可中,我市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强制条件,促使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20家,占到自查自整单位的92%,发现问题或隐患685项,责令当场整改320项,责令限期整改365项。在县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洪洞、曲沃、襄汾、尧都区、蒲县等5个县(市、区)和15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找出工作中的问

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扎实有效地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条件,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健康工作顺利开展。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和目标,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目前,已进入职业危害申报程序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15家,其中:申报备案企业1家,待审查78家,正在填报企业22家,已注册未填报企业14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不健全。全市17个县(市、区)安监局中,只有曲沃一家单设了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其余全部为兼职。由于机构不健全,导致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市、区)工作不够深入,抓得不紧。

二是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认识不够,开展自查自整的企业只占到30%。大部分生产经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治理投入不足,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治理不到位,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差。

三是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进入申报程序的生产经营单位只有5%。生产经营单位均未进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已进入申报程序的职业危害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

四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备案工作执行不到位。

五是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缺乏,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四、201*年工作重点

职业健康监管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划转到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新的职能,它涉及各个行业和部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切实加强我市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目前市局已经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下一步,进一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划转职能、建立机构、配备人员。

2、加强监管,夯实基础,继续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争取达到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0%的目标,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奠定基础。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深入开展粉尘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行动。要认真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粉尘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矿山等行业和高毒物品(苯)危害严重的家具制造、化工企业为检查治理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

4、营造氛围,强化意识,大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目前一些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意识淡薄、管理人员和工人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匮乏的情况,下一步要重点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制度建设。职业卫生(健康)监管职能划转以后,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再适用,我市将进一步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备案制度,有效实施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的源头监管;在国家《使用有毒物品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出台后,积极推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6、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着力构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对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进行调研和需求分析,实施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安监系统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职业健康技术队伍,完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三是加快市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市将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市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全省安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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