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县水环境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情况汇报2
林远水环境专项治理月活动
实施情况汇报
雅安市水利局: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县委、政府和各责任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月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得到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现将我县此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县情
林远位于四川西南边缘,雅安市东面,距成都市中心仅100公里,雅安市中心15公里,幅员面积614.27平方公里,辖9镇、11个乡、总人口27万人;森林覆盖率46%;名山盛产茶叶,林远为中国绿茶第一县,蒙顶山被确认为“世界茶文化圣山”。
林远境内有名山河、延镇河、百丈河(又名临溪河)、两合水、朱场河等5条主要河流,多年平均流量分为6.51、4.35、4.9、2.8、1.4立方米/秒;最小月平均流量分别为0.267、0.159、0.249、0.104、0.042立方米/秒,总长132.5公里。名山年平均降雨量1374毫米,水资源总量61180万立方米,年均利用水资源量10240万立方米,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16.73%,占可利用水量的30.2%;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265立方米,为雅安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9%;水能资源可开发量21070千瓦,已开发20750千瓦,开发利用率98.5%;农田灌溉干、支渠15条,总长181公里;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25座,山平塘583口,控制灌面17.16万亩,有效灌面15.5万亩,海拔800米以下农田实现自流灌;全县建有城乡自来水厂15处,日
供水能力达6万吨。城乡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率48%,近14万人饮用安全达标的自来水。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至201*年开展百丈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及今年3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6月水环境专顶治理活动以来,全县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以下成效:
(一)全县城乡15处自来水供水厂(站)水源地均已确界立碑,建立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制水单位供水水质安全、卫生达标,截止目前均未发生一起水源地恶性水污染事故。今年16月,县水务部门组织实施人饮安全工程,解决城乡人口安全饮水1.546万人。
(二)拆除水面养鱼网箱647只,占应拆除网箱的87.7%,取缔肥水养鱼5处,面积近3000亩。
(三)清理河、渠195公里,整治湖(库)13座,清理水面漂浮物及河、湖(库)、渠道淤泥、垃圾276余吨,查处非法采砂(石)2处,整治、整改入河排污口24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3平方公里,沿河绿化美化15.17万平方米。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为确保全县水环境专顶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和牵头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县水务局),按照上级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水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县上成立3个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深入各乡(镇)、村社和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宣传和指导,加强管理督促检查。
(二)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水环境保护意识
为确保全县水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县政府于6月初召开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和总动员,县电视台连续播放水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主题和有关要求,县水务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制作广告、宣传标语、标识、警示牌295个(条),印发宣传资料16687份,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6条。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提前行动
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名山实际,县上将百丈湖、红光水库、各饮用水水源地、县城和乡(镇)集镇地段河道等列为重点整治、整改对象,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百丈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前于201*年11月开始行动,县上成立了百丈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乡(镇)工作职责(其中水面网箱拆除工作牵头组织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开展百丈湖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玉溪河管理局、市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百丈湖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照县政府《通告》要求,采取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责任单位(个人)座谈、帮助落实搬迁地点、签订水面网箱拆除承诺书、制定企业污染源整治、整改计划,帮助解决部分经费等强有力措施,依法有序督促水面养殖和排污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通告》要求,使百丈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水面养鱼网箱已由整治前的738只,拆除至目前的92只,已拆除占应拆除的87%;沿湖水污染排放较重的两家旅游企业投资110多万元,完成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湖边村社组织开展的较大规模的养鸡场(新店镇绿园养鸡
场),已由最初7万余只的养鸡规模,下降到现在的1.8万只规模,且县上已安排对口项目资金30余万元,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该养鸡场的搬迁任务;百丈镇政府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镇政府所在地居民和驻地单位生活、生产废污水整治方案,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林远政府所在地名山河段、百丈镇政府所在地百丈河段、茅河乡政府所在地百丈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整个河段无明显的垃圾堆放,日常管护工作得到加强;茅河乡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河道进行了清障;百丈水库(百丈湖)、虎跳水库、红光水库、深沟水库、观音寺水库等5座水库已取缔肥水养鱼方式,养殖方式已改为生态常规养殖,水库水质和水环境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四川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水库水质通报》表明,经监测,目前百丈水库水质为Ⅲ类综合整治前为Ⅳ(四类)。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除百丈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组织保障、整治措施、监管制度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长效工作监管机制外,县城名山河段、百丈、茅河百丈河段等所在县、乡(镇)人民政府,为确保河道水环境良好状态,均成立了水环境专(兼)职管护队伍,多方筹措管护资金,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水环境保护工作中人力、物力和资金不足的现状。县政府及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各责任单位,在水环境专项治理宣传、整治、整改、人饮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筹措和投入资金达969.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和责任主体对开展城乡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重
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够到位,成效不明显;部分干部、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较差。
(二)水环境问题历史欠账多,需要整治、整改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且无相应的资金保障。
(三)名山河中、下段等水域个别断面水质处于Ⅳ类(四类)以下水质状况,未达到Ⅲ类(三类)水质要求,百丈水库水面剩余养鱼网箱拆除难度较大。
五、建议和意见
(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专项治理宣传、整治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治理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在治理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特此汇报
附:林远“水环境专项治理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林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代拟稿)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林远“水环境专项治理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名称投入人力(人次)投入机具(车辆、船舶、机械)(台次)解决人口安全饮水(人)取缔网箱养鱼(口)取缔肥水养鱼(亩)清理江河湖库库垃圾(吨)清理水面漂浮物(吨)清理淤泥(吨)清理江、河、渠(公里)治理湖、库(座)整治非法采砂(处)整治入河排污口(个)沿河绿化美化(平方米)水保治理(平方公里)印发宣传资料(份)制作广告宣传标语(条)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条)合计投入资金(万元)13.6911.1360012.945.721.290.680.32.20.220.52.82.363150.250.490.2969.77数量68494801546364730001894542195132241517404.531668729536备注注:请各乡镇分别于6月9日、19日、29日前将各时段“水环境专项治理月活动”情况,按此表内容认真填写。并报送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水务局。
扩展阅读:在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汇报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汇报交流会上的发言
王剑文6.17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经发区向在座的各位领导汇报下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查找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汇报一下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今年以来工作回顾
自3月24日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暨创卫工作再推进动员会议召开以后,管委会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在第一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年度水环境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城乡河道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污水防治成效明显,生活污水入网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水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及时成立了以许金忠为组长,常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简称治水办),并组建了由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开发区(海昌)城管执法分局、上海漕河泾海宁分区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专项整治工作班子,确保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为营造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对开发区机关及辖区内的企业、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3〃22”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活动,参加了“爱水护水节水、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启动仪式和长山河区域水源地保护巡查活动,并
组织开展对开发区制革、印染行业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现状进行全面巡查,营造了人人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发区年度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水环境治理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方案制订、职责分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程局负责雨、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实施河道整治、绿化、保洁工作。招商局负责入园项目准入评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发局负责在建项目源头管控,推进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技术革新进程,查处违规排放企业。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动员和组织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区年度水环境综合治理。并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协同配合制、水污染事件预警制等水环境治理有关工作制度,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1、全面开展了城乡河道清洁专项整治行动。4月28日以来,围绕“三无”目标和“三清”标准,对28条河道(共计30.174公里441347平方米)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清理漂浮物10500平方米、垃圾90立方米、沉船4只,共出动人员470人次、船只126船次、车辆40车次。同时,对11处有环境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6月2日开发区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前已向上级报送了验收申请。
2、大力开展污水管网和河道治理工作。污水管网方面,已完成谷水路、漕河泾大道、临港大道1.905公里建设任务。河道治理方面,基本完成汇大港1.5公里建设任务,总长3.085公里的黄金桥港、郁家桥港、陆家桥港、张家堰港已进场施工。河道绿化方面,已基本完成杨园坝港、隆兴港、桐乡港三条河道绿化
建设任务。
3、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水防治。一方面严格实行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加强对区内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水、废气达标排放。目前开发区的主要排水企业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局联网。在制革企业氨氮治理上,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氨氮治理目前取得明显成效,从5月10日开始调试,5月底出水氨氮已降到35mg/l以下,现已稳定半个月,氨氮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在实施中水会用工程上,也有突破性进展,目前开发区内浙江显昱织染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得伟染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已经完成中水回用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浙江荣鑫纤维等企业的中水回用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即将实施。另一方面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争取工业污水100%入网。做到新开发区块污水管网全覆盖,入驻企业污水全部入网;不断加快原有区块的改造。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沿河工业企业污水直排现象的堵截和查处。
5、完善雨污分流,提高生活污水入网率。一是建成企业有生产废水的,要求必须完善厂区内污水管道,确保雨污分流,管道无渗漏。只有生活污水的企业,逐步完善厂区管道,实现雨污分流。二是新建有生产废水的工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规定,以真正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要求;督促企业在建设时严格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按照要求入网纳管收集。三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入网率,重点是做好新建新村点污水入网。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目前水环境治理方面,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未能像“创国卫”那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个别单位或个人环保意识、法纪观念淡薄,随意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十分普遍。
3、控源截污工作任重而道远。三、几点建议:
1、在水环境治理宣传上,要借鉴创卫时一些好的做法,如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载体进行常态化宣传,以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水环境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不断营造全民治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2、对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建议市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环保、环卫、农经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不断提高威慑力。
3、在污染源控制上,建议市政府要统筹谋划,并在实施封堵、纳污入管、集污外运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污水防治。实施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中水回用,推进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并全面开展对印染、化工、制革等重污染产业的整治,确保污水、废气达标排放;配合环保部门,对长期有环境信访、群众反响强烈、在整治后始终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6月底前完成区内排污口排摸工作,继续加大对沿河工业企业污水直排现象的堵截和查处,年内确保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入网率达到100%。
(二)、确保真正实现城区雨污分流。新建工业、三产项目在设计和施工将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规定,以真正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要求;督促企业,要将生活污水入网纳管收集;结合碧云路西和金三角区块拆迁,加速推进建成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
(三)、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步伐。按照201*年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规划,计划全面完成施带路东延、硖尖路、谷水路、漕河泾大道、临港大道北延等污水主管网建设任务,完成双联路、硖仲路等污水老管网贯通改造任务,配合“二新”工程,完成雨污主管网配套工程建设。
(四)、大力实施河道治理工程。201*年投资约3000万元,计划开始逐步实施黄金桥港、郁家桥港等共八条河道的整治任务,施工总长7857米、新建标准护岸15714米;投资约300万元,计划完成杨园坝港、隆兴港、桐乡港共三条河道的绿化建设任务;同时,将按上级要求积极探索“河长制”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河道防污、保洁、绿化的日常监管机制,并逐步探索水环境工程性治理措施。
(五)、认真做好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长山河水源保护区水体质量的监测监控;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落实减排预警措施,建立污染事件预警工作机制,推进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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