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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实习报告之三

时间:2019-05-28 16:09:32 网站:公文素材库

法学学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实习报告之三

毕业实习第3周报告

专业法学班级法学072姓名徐可欣学号072358

实习工作顺利的进入了第三周,我发觉对于侦查监督的工作,自己随着时间渐臻佳境。在周处长以及刘主任等前辈同事的热心指导之下,我又学到了很多的实践经验:本周的工作首先通过对个别案件的处理和跟进,更进一步强化了我对侦查监督科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经过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王金山、宣玉国的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案件,这是我协助李姐进行的一个案件: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通知书开始,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该案件中先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相关审查,再通过犯罪“四个构成要件”判断该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行为可否被判处刑罚。根据该案件的相关情况,被告人王金山以6000元的价格从一外地人手中购买电雷管10000枚,其朋友宣玉国用于开采铁矿生产,已使用117枚,剩余的9883枚被抚宁县公安局收缴。首先从主观要件上来判断,其购买电雷管的目的是在于开采铁矿生产,本身并不具有侵犯公共安全的主观意思,但是其明知是爆炸物而进行非法买卖,则已经符合了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的主观要件;其次从主体角度分析,本罪的两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达到法定的年龄;客体要件上虽然其购买电雷管的行为目的在于进行铁矿石的开采,但是这种具有巨大破坏性和杀伤力的爆炸物的存在,本身也就意味着对相应的公共安全的威胁和侵害。一旦其被犯罪分子所控制,有可能会危及到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安全,给社会治安留下极大的隐患;从客观要件上看,王金山和宣玉国进行的是非法买卖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对爆炸物进行购买和出售,均以本罪论处。根据以上四个条件的分析,基本上可以认定,二者的行为触犯了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之后即是程序性的问题,通过周五下午我们的讨论,基本形成对案件的认识,最后通过了李姐的审查,将相关的资料和决定发送给公安机关,发送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至此一个案件告一段落,我也对相关业务的进程了然于心。最近这一周我已经渐渐融入这个科室,融入了这个大集体,通过对案件的讨论和与大家的接触,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性的知识,而且也渐渐的开始接触其他类型的工作:我本以为我们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对于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天的工作就是面对一个又一个的案件,简单的重复和叠加。后来发现没有那么容易,不仅要时常进行业务方面的相关学习培训,而且也要配合检察院内部最近在开展的职业化建设工作;不仅要处理日常的案件,而且也要对法律文书进行书写等。工作起来的时候真的没有那么容易,我进一步认识到工作是很复杂的事情,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到了工作岗位上每天的工作内容都基本上是简单的重复,真可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走好每一步,才能获得成就。

扩展阅读:法学学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实习报告之七

毕业实习第7周报告

专业法学班级法学072姓名徐可欣学号072358

实习工作的第七周的顺利开展,让我觉得实习的工作更加的有意义,因为这周我和孙姐一起进行的几个案件的审核有三个案子是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最近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日益严重,相关部门已经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于此我将浅谈一些与此相关的问题原因以及解决措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主客观两方面因素所导致的结果。主观上在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年龄不成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客观上则是由于社会环境和文化潮流的错误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这次的案件中有一个是海港区某官员儿子的强奸罪,典型的“官二代”犯罪现在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潮流。自从“我爸是李刚”事件的传出,官二代和富二代的现象就日益凸显。经济条件好的其孩子被视为掌上明珠,容易使青少年产生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极度容易导致心理脆弱;并且心理上会受父母官员的影响自然模糊法律和特权的界限,视法律为无物;另外一个案件是有关于卢龙县一个穷苦青年参与犯罪团伙的案件,其则代表了那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中走出的青少年,他们的心理发展也是趋于不成熟,尤其是在社会中特别的贫困导致他们处处受到排挤,在小地方接触到的都是同样的人,到了大城市则自然受到屈辱和欺负,越来越凸显的以物质利益为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穷苦的青年有些则会为了经济利益,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更加容易的走向社会的极端。本案中十六岁的张某,以近乎残忍的手段谋害了多家有钱人的子女,以此现象更可以推知其对于社会不公的一种近乎痛恨的不良情绪。此外,社会文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改革开放,文化也日益繁荣。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对青少年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但色情、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着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与之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许多青少年身陷网络,难以自拔,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那么应该如何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的犯罪呢?

1.重视心理素质的培养。青少年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学校要重视并正常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他们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引导他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问题,树立正确的幸福观。2.坚持依法治校,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是涉及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村初中学校应结合工作实际,将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化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依法治教”和“学生管理法制化”,减少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违规性、随意性,切实尊重、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3.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展板、橱窗、阅报栏、校报、校园广播、法制讲座、校园网等加强法制宣传,形成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4.加强校园内部常规管理,争取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要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青少年的培养与教育,不仅仅是学校一个部门的事,社会各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学校定期联系,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学校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加强教育领导,把青少年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实践能够证明,学校加强法制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农村初中学校,只要仔细分析和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坚持认真探索和实践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就能够在新时期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的合格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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