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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关于评选201*年度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的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16:32:58 网站:公文素材库

电大关于评选201*年度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的工作总结

XXXX关于评选201*年度省XXXX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

的工作总结

根据XXXXXXXX《关于开展201*年度XXXXXXXX奖学金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湘XXXX校通〔201*〕88号文件精神,自治州XXXX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省XXXX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本校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的程序,完成了初评、政审、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现将201*年度自治州XXXX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如下:一、奖学金开展的基本情况

自治州XXXX参与评选省XXXX奖学金,是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也是探索并构建具有开放教育特点的XXXX学生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因此,自治州XXXX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等,结合自治州XXXX开放教育的特点,制定出《XXXX201*年度“XXXXXXXX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以确保奖学金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把奖学金这一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具体工作由终身教育办负责,为此终身教育办专门召开助学辅导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工作流程和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在第一时间通过学校主页、班级QQ群等形式公开了评定条件、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终身教育办按照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首先印发了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材料给各助学辅导员学习领会;其次召开了专门的评选奖学金工作会议,一强调了此次评选工作的意义,二制订了评选流程,即个人申请,助学辅导员推荐,终身教育办审核确定,三确定了各专业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并把指标分配到各专业。由终身教育办负责对各专业上报的材料,从内容的填写规范性到名额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直到各种材料符合要求为止。终身教育办加大了各项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评审材料准确、有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奖学金学员基本情况及时汇总并在学校主页上公示。申请奖学金获奖初审汇总名单表和评审总结汇报材料以及相关电子稿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省XXXX学生处。

三、主要经验及创新、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采用了差额评选的办法。即在确定总名额的基础上,由各个助学辅导员积极申报,终身教育办严格按照筛选条件进行挑选,并上报学校领导最终确定上报名额。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助学辅导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四、建议及今后努力方向、此次奖学金评选工作中,我校学员和助学辅导员都积极参与评选奖学金活动,上报的学员推荐表比较多,但是迫于名额的限制还是优中选优刷掉了很多也很优秀的学员,如果能在以后的奖学金工作中能够把获奖面扩大,相信对学员的鼓励性也更大,整个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以及带来的良性循环效果将更显著。对开放大学工作的更一步蓬勃发展也将是一个良性刺激。、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校将以此次评选奖学金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工作。

XX大学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扩展阅读: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初稿)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初稿)

开放学院、四系、各县级电大: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开展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电校学[201*]2号)的精神和《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甬电大“201*”10号)的要求,学校将在全市电大系统开展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

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开放教育奖学金制度,是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的发展目标,着眼于在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推进电大的内涵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探索并构建开放大学学生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设立开放教育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各教学点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一)、《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201*年度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二)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评选推荐和奖学金发放工作。

中央电大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中央电大‘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宁波电大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户籍是非宁波大市范围的开放教育在读学生及有关成人统考生。中央电大奖学生、中央电大‘希望的田野’奖学金与宁波电大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不可重复申请,学生每人只能被推荐为一个奖项的候选人,请各教学点按评审要求统筹考虑。

宁波电大按照中央电大批准的中央电大奖学金、中央电大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宁波电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终审并确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发放证书与奖学金,各教学点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将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给获奖学金学生。

附件:一、宁波广播电视大学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

学奖学金试点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二、201*年度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三、201*年度开放教育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四、中央电大奖学金申报系统简介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201*年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为激励广大开放教育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形成电大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学生的归属感,推进电大的素质教育,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机构

宁波电大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任由宁波电大纪委书记陈敏担任,委员由学生处、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四系负责人组成。

学生处是评委会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奖学金评选的具体组织、联络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各教学点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教学点的奖学金初评工作。

二、评选范围

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对象为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在读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

截止到201*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待毕业状态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金额度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四、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表现突出。、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遗留生不在申请之列)。已经获得过中央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已获得学分的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表彰。、同一年度内开放教育其它奖学金获得者不再重复申请。五、申请与评审程序、推荐名额分配。推荐名额为在籍学生人数的2‰,具体根据中央电大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市校根据各教学点在籍学生人数,确定分配名额。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各教学点根据本细则和分配的名额,组织开展奖学金申请与初评工作。、个人申请。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4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二),向所在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基层评选。教学点按照本细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本教学点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点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1*年5月31日前报送宁波电大。、宁波电大评审。宁波电大奖学金评委会对教学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按中央电大下达的名额,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宁波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对有异议的学生,评委会根据核实结果作出裁定。公示无异议后,宁波电大向中央电大报送相关材料。

六、奖学金发放、宣传与监督、宁波电大按照中央电大批准的获奖名单,发放证书与奖学金,各教学点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将奖学金、奖学金证书、奖学金封装纸袋一起发给获奖学金学生,确保奖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各教学点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确保宣传海报、横幅、报道等宣传材料中使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字样,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更不能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各教学点要监控发放过程,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如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领取表、获奖学金学生感言及宣传报道等),确保奖学金试点工作的效果。、各教学点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获奖学金学生的宣传,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和发放的相关信息,发挥获奖学金学生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宁波电大评审委员会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取消评奖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宁波电大评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当选的个人,将建议中央电大收回荣誉证书和已颁发的奖学金,并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七、报送材料

(一)201*年5月31日前,各教学点向宁波电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

各教学点向宁波电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需通过中央电大奖学金申报系统(http:\/\/ddywxt.crtvu.edu.cn\/py)进行网上填报候选人信息及推荐候选人,并通过该系统打印相关表格(汇总表及候选人申请表),连同成绩单等纸质材料一同上报宁波电大学生处。报送的纸质材料为:、《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一),加盖教学点公章。、《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二)。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奖学金候选人的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的照片位)。、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6、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各教学点从本校推荐候选人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除上述材料外,再将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报送宁波电大。事迹介绍在3000字以内(用第三人称填写),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中央电大将对特别优秀的奖学金获得者事迹进行重点宣传。、各教学点公示情况说明。

(二)各教学点应在201*年10月15日前,向宁波电大学生处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如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领取表、获奖学金学生感言及宣传报道等)和试点工作总结(同时提交电子稿)。工作总结应包括试点开展的基本情况、评审流程和措施、发放方式和监控措施、主要经验及创新、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

八、注意事项、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备。尤其是学生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奖学金申请表中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和学习经历、申请理由及电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应按照要求由申请者本人据实详细填写。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学习经历中应包含当前在电大的学习经历,填写的电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要与提交的获奖证书相对应。、在奖学金申请表的初审意见一栏内,教学点应填写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及已修学分百分比,并加盖教学点公章。、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如学生姓名、入学时间和成绩等)应认真核对,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本细则由宁波电大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一: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二:20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一: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序号学号姓名性民出生别族年月所在教学点入学时间专业本\/专科必修课程其他课程平均分平均分已修学分百分比联系电话12345678910县级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Email:日期:年月日(县级电大公章)附表二: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籍贯教学点学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工作简历和大专及以上学习经历对照奖学金申请条件简述申请理由(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不少于300字,可加附页):一、在电大学习情况1.学习过程(如个人学习过程事例、学习方法以及克服学习困难的经历等)2.学习成绩(包括在校期间的成绩、排名等)3.其他方面的表现(如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学校活动、社会实践等)二、工作和社会活动情况1.工作情况(包括学以致用、工作所获成绩和奖励等)2.社会活动(包括参加社会活动情况和所获社会奖励等)三、电大学习体会和收获1.学习体会(如学习感受和学习心得等)2.学习收获(如电大学习对个人能力提升、职业发展和人际交往的帮助等)四、对奖学金的认识及未来努力方向1.对奖学金的认识和理解2.未来电大学习中的计划、展望等。性别民族本\/专科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专业入学时间职务\/职称电子邮箱此处贴1寸彩色证件照片10电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并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教学点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省级电大评审意见(包括公示情况):省级电大主管校领导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中央电大终审意见:(公章)年月日

附件二:11年度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电大开放教育学习,激发他们在校期间勤奋学习、不断进取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1*年度“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09年秋至201*年春注册入学、户籍为非宁波大市范围的开放教育在校生及有关成人统考生。

截止201*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待毕业状态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注册并通过的课程学分数专科不低于24学分,本科不低于20学分,且通过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同一年度内开放教育其它奖学金获得者不再重复申请。5.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三.评选机构

宁波电大成立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任由宁波电大纪委书记陈敏担任,委员由学生处、开放教育学院、四系负责人组成。

学生处是评委会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具体组织、联络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各教学点成立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本教学点参评学生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上报宁波电大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教学点初评、宁波电大终评的办法产生。.个人申请。5月20日前,学生本人对照申请条件(特别是近两学期的成绩),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教学点初评。5月31日前,各教学点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初选名单报宁波电大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上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注册总人数的0.5%)。报送材料包括: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成绩单。3.宁波电大终评。6月15日前,宁波电大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教学点上报学生材料和评审要求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室批准。五.奖学金额度11年度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分校获奖学生奖学金的50%由各分校承担。六、奖学金发放、宣传与监督、各教学点按照宁波电大批准的获奖名单,发放证书与奖学金,并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将奖学金、奖学金证书、一起发给获奖学金学生,确保奖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各教学点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获奖学金学生的宣传,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和发放的相关信息,发挥获奖学金学生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宁波电大评审委员会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取消评奖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宁波电大评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当选的个人,将收回荣誉证书和已颁发的奖学金,并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成人大专教育励志奖学金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表一: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二: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一:11年度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外来务工人员

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序号学号姓名性别入学时间专业本\/专科已修学分课程平均分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盖章:电大(开放学院、系)附表二: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教育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姓名入学时间户籍所在地性别专业(本\/专科)工作单位政治面貌学号个人在宁波工作期间的突出表现或奖励教学点推荐意见电大(开放学院、系)年月日宁波电大审批意见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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