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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坪完小11年春国学教研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28 17:05:06 网站:公文素材库

赵坪完小11年春国学教研工作计划

赵坪完小201*至201*学年度第二学期

国学教研工作计划

国学是我国文化长河中的一颗璀璨明珠。诵读经典,是丰富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的有效途径。我校的国学教学研究工作,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使我校的国学教研工作能得到进一步开展,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期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期国学教研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国学教研工作的有序开展,推动我校其它学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学生在学习中吸收丰富的文化营养,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的素质得到均衡发展。

二、基本情况

经过前几个学期的艰苦努力,学生的国学学习呈现出梯队发展态势,可以想象,照此发展下去,六年之后,我校学生在国学知识积累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尤其是对《三字经》、《百家姓》等重点篇目的学习,学生确实打下了比较深厚的基础,为我校本期国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埋下了伏笔。

三、工作措施

1、作好全体师生的动员工作,进一步明确本学期国学教学的总目标和子目标。

2、成立国学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安定

副组长:秦家富彭烈寿

成员:刘玲张忠寿吴仕章黄雪艳吴玉红张建新3、每周各班安排两节课作为国学教学时间。具体情况详见《赵坪完小201*至20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总表》。

4、明确在国学教学方面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国学教学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级:安定二年级:刘玲三年级:张忠寿四年级:吴仕章五年级:黄雪艳六年级:吴玉红5、国学教学准备:

(1)学校在国学教学方面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作中按每节6元标准,按全期18个周计发补贴。

(2)后勤处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在经费上、物质上给以必要的保证。(3)调整国学教学内容,主导思想是扩大教学的范围,主要是《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名人名言、诗词等。形成《赵坪完小201*年春季学期国学教学纲要》,编印各年级国学教学教材。

6、管理措施:

1、国学教学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国学教学的重要性和广泛性,积极探索国学教学的方式方法,有效地提高国学教学效率。

2、教师在国学教学中的工作行为按赵坪完小教导工作计划规定执行,在教学中不得采用放羊式或其它的违规行为。

3、经费兑现:

每月对各班的国学教学工作根据国学教学纲要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用考试方式进行。班级均分在60分以上者按100%比例发放补贴,50分到59分放50%的补贴,49分以下者不予发放补贴。

4、活动组织与开展:

(1)5月25日前后将组织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国学演讲活动。

(2)在国学演讲活动开展之前,各班国学教学教师理当各尽其能、各尽其才为国学演讲活动作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届时开展的活动中,要求每班至少3个节目能上台演出,每个节目按演讲加伴舞加配乐的形式进行。到时差一个节目扣除补贴20元,一个节目不达标扣补贴20元(累计计算不保底)。

(3)具体的活动要求详见《活动安排意见》。本计划未尽事宜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赵坪完小国学教学研究小组

201*年3月

赵坪完小201*至201*学年度第二学期

国学教研工作计划

赵坪完小国学教学研究小组

201*年3月

扩展阅读:房地产企业办理网上业务简明手册

房地产企业办理网上业务简明手册

一、新系统业务功能

因省地税局大集中项目(税费征管信息系统)房地产一体化子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即将于201*年1月1日全面推广,届时所有使用闭环系统自开发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切换到新系统,以网报用户身份登陆统,通过互联网自行办理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及房地产过户相关涉税手续等一条龙业务,目的是优化纳税服务,简便业务流程,用户不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新系统上线后闭环系统将随即关闭,而原闭环系统用户也自动以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继续使用新系统。

二、新系统切换注意事项

1.自开票纳税人必须是网报用户(经过税银库三方扣税协议验签);

2.缴销旧票领购新票。纳税人须将已登记到闭环系统中的未用《海南省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发票代码90411)全部带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缴销,并重新申请领购同类发票,新系统即可自动识别新领购发票的票号段。

3.新系统采用“新老划断”的切换模式。即在旧系统已开具的发票,相应的应纳税款应当另行申报缴纳,不通过新系统申报缴纳。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的,相应的应纳税税款应使用新系统的申报纳税模块按项目进行申报纳税。

4.“先(开)票后(纳)税”的办税模式。开票、申报纳税均在网上通过新系统相关模块自行办理。自开票纳税人每月征收期内须按照上月开具发票的发票金额,申报缴纳相应的税款(系统自动计算

应纳税额)。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上月税款的,新系统自动冻结该纳税人的自开票资格。

5.自开票纳税人作废发票时,须于当月在新系统中自行作废操作,再到征管科进行作废核销,才能抵减当月的计税金额。

6.自开票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手续的,须于开票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手续,再到征管科认定,才能享受减免优惠。

7.房地产销售项目已预缴税款但未足额开具发票的,使用新系统开票时,须按项目提供预缴税款的资料,再到征管科进行认定抵扣。

三、新系统一条龙操作简易步骤(一)项目与房源信息登记

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自助服务”>“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新售项目登记”即可进入登记界面。项目和房源信息登记是新系统一条龙操作的首要条件。

1.调用或输入项目信息。已登记的项目,可以从“项目名称”下拉框中选择。第一次登记时,填写项目信息中的相关文本框信息,填完后,点击“保存”,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

2.填写楼名信息。在“楼名信息”区中,按“增加”键,即可增加一行楼名记录,填入楼名,点击“保存”即可。

3.填写房产信息。先在“楼名信息”区中点击楼名所在的行,再到“房产信息”区中,增加房产信息(按套录入)。点击“增加”键,即可增加一行房产记录,在文本框中填入相关信息,房产详细信息一定要具体到路段地址、小区(项目)名、楼名、单元、楼层、房号,否则,开具发票或后续房地产过户时,会出现错误。房产信息只填到“发证日期”为止,即填完一套房产信息。点击“增加”键继续增添房产信息。点击“保存”键保存房产信息。

4.初始化每套房产交易信息。点击房产记录行的“选择”复选框“√”,即弹出本套房产的“已售房产信息初始化”的对话框,填写交易情况,点击保存即可,交易信息即显示在房产所在的行记录中。注意,在使用新系统前已部分或全部开具发票的房产,须在本界面的“累计已开具发票金额”中录入之前本套房产实际已开具发票的金额。保存以后,可使用新系统开具剩余未开的差额部分发票。另外,假如受让方是个人的,按“临时征收户登记”键进行登记,按系统提示的内容输入信息,点击“保存”即可生成受让方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5.提交税务机关。只有提交税务机关,才能办理后续的开票、过户手续。提交税务机关后,所录入的信息不得修改。要修改,到税务机关窗口申请修改。

注意:每套房源信息只登记一次,即可进行后续的开票、申报纳税及办理房地产过户等涉税操作。

(二)自开发票

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自助服务”>“房地产交易”>“销售不动产自开票”即可进入开具发票界面。

1.查询。登记房产信息及进行初始化后,可进行开票操作。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出要开具发票的房产信息。

2.选择。点击需开票的房产信息记录所在行(显示红色边框),点击“开票”。

3.进入开票界面开具发票。录入开票金额,核对实物发票和界面显示的机打票号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根据系统提示打印发票。

4.如何补打、作废、重打发票。打印发票出现问题时,如果尚未离开开票界面,需要补打(即内容和票号不变)的,点击“打印”即可;需要重打(即发票内容不变,票号加1)的,点击“重打”;如果需要作废,点击“作废”即可。如果已离开了开票界面,则分别点击“自助服务”>“自助服务”>“自开发票补打”或点击“自助服务”>“自助服务”>“自开发票作废”分别进行发票补打和发票作废。

5.如何调整打印机。首次使用打印机前,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打印参数设置”或“涉税通知”,下载网上自开发票套打控件,点击“安装”后按系统提示,安装控件。接下来在“打印参数设置”界面,设置“横坐标原点”(默认值为10)、“纵坐标原点”(默认值为0),即可进行发票打印。首次打印发票时,建议选用一张A4纸进行试验,确定打印内容是否错位或跳出发票栏线。出现错位时,可自行调整。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打印参数设置”,重新修改“横坐标原点”(每增加1,即打印内容整体往右移动半列,反之,每减少1,则向左移动半列)、“纵

坐标原点”(每增加1,即打印内容整体往上移动半行,反之,每减少1,则向下移动半行),即可进入调整打印机界面。

(三)申报纳税

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自助服务”>“房地产交易”>“销售不动产纳税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纳税界面。纳税人必须于每月征收期内按照新系统提示,分项目进行申报纳税(系统按照上月本项目开票总额自动计算相应税款,包括营业税及附税、预征土地增值税),通过税银库三方扣税协议网上实时扣缴税款。

1.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显示未申报清单。

2.申报。选择要申报的项目记录所在行(显示红色边框),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界面。

3.申报确认。核对本项目本期应纳税额准确无误后,点击“申报确认”,进行实时扣缴税款的操作。

(四)代收代缴买方印花税(暂略)

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自助服务”>“房地产交易”>“代收代缴受让方税款”即可进入代缴买方印花税界面。

(五)房地产交易过户申报

登陆海南省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后,点击“自助服务”>“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过户申报”即可进入房地产交易申报界面。本界面支持开发商通过网上自助办理增量房(新房)先税后证(即过户办税)手续。前提是,一套房产过户前,必须开足发票。系统自动计算并通过网上扣划受让方应纳的契税(只办理3%全额征收契税的情形,受让人享受契税减免税的,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和印花税。

1.填入联系人(即公司经办人)的信息,点击保存,即生成受理号。

2.增加受让人及房产交易信息。分别选择“项目名称”、“楼名”、“房屋详细地址”下拉框,定位要办理过户涉税手续的房产,系统自动显示其他相关信息。一个受理号最多可以办理11户房产过户涉税手续。

3.上载扫描文件。有条件的纳税人可将每套房产的房产证、合同的扫描文件,上载到相应的房产信息中。

4.模拟税款计算。可以查看受让方应纳的税种及税额。5.模拟减免税。可以查看受让方个人享受印花税减免的情况。6.申报。点击“申报”按钮,系统自动通过网上扣划受让方应纳税款。

7.报送资料。网上扣划受让方应纳税款后,开发商即持房产证、合同到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涉税手续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出具税收证明书(《房地产过户税收证明书》)手续,之后,开发商即可持该证明书到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

四、房地产自开票纳税人(新用户)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到征管科进行房地产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可通过互联网自行开具《海南省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发票代码90411)。

1.必须是网报用户(经过税银库三方扣税协议验签);2.做过税务登记的正常登记户(非临时登记户、非外来报验户、非个人);

3.拥有房地产销售项目(须提供预售证、规划许可证、房屋土地权证、施工许可证等房地产销售项目相关资料)。

陈华伟(13518055255)、尚多(13518829090)、何昌恒

(18976516669)、陈海波(130162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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