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万载县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万载县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
非法采供血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卫生局《万卫防发[201*]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1、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按照计划要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3家,其中二级医院2家,其他医疗机构24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从检查的243家医疗卫生机构来看,基本实行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了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对医疗废物进行了登记,医疗废物暂存点基本符合规定,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和清洁程序、个人防护符合要求,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工作的人员开展了相关知识的培训,有209家单位实行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在检查过程中,并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2家医疗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
2、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此次监督检查共检查了我县2家二级医院,检查发现均设置了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科室,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上墙,开展了本院定期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建立了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均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及集中处置,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
3、学校卫生:此次检查共检查了农村小学150所、农村中学所、县城小学5所、县城中学7所共179所中、小学校。检查内容包括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及生活卫生设施三方面。通过此次检查一是建立了本县学校饮用水卫生台帐,掌握了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并加大了对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且重点检查了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学生健康教育、保健教师的培训、疫情报告制度和专人配备、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学生健康档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了对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进行了现场抽查,监测了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微小气候、学生宿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见附表)
4、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及《201*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我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社会群众举报投诉,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152次,立案查处非法行医4家,取缔4家,行政处罚和没收违法所得4家共计人民币13519.7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且无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或记录不规范,无医疗废物培训相关记录。
2、未组织学校保健教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部分学校未设立卫生知识宣传专栏。
三、今后工作要求
我县将在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以下五个方面:
1、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各类相关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暗访,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发现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要认真追究责任;
3、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点进行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4、继续加强对学校及保健教师《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强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5、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1*]29号),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规范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借助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媒体的力量,发挥联动作用,逐渐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层层监管、逐级落实的工作体系。
万载县卫生监督所
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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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重点监督检查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201*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漯河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卫生局转来的文件后,立即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经济开发区的医疗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0家无证诊所进行了取缔,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将连春威、李禄松二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一直是卫生监督所领导重点关注的工作,接到《卫生部关于201*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后,市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稽查科全体监督人员对《卫生部关于201*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明确了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工作,同时把采供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也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计划要求,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201*年漯河市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施方案》,把经济开发区内的无证诊所作为市卫生监督所的重点打击对象;把市
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的采供血行为和医疗机构临床安全用血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为了保证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市所成立了以陈延风所长为组长,高松耀副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组长负责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与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合衔接;负责解决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碰到的难题等具体工作,稽查科负责具体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行动迅速,打击有力
根据监督所制定的行动方案,稽查科首先对开发区医疗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无证诊所10家,对于排查出的无证诊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其全部进行了现场取缔,并对其无证行医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为了保证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的力度和高压态势,稽查科将无证行医的取缔任务分解到每个监督员,取缔时统一行动,日常工作中,每个监督员对自己负责的无证行医诊所进行重点关注,凡发现重新开门,继续无证行医的,及时进行取缔。在打击无证行医的过程中,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对于多次处罚仍无证行医的连春威、李禄松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取缔与时刻关注相结合;通过卫生行政处罚与刑事移交相结合,有力的打击了无证行医行为,净化了医疗市场(10家无证诊所中
有8家已彻底取缔,有2家转为白天关门,夜间执业状态)。在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卫生监督所又迅速组织了临床安全用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心血站的采供血行为是否规范,血液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废弃血液如何处理;重点检查了各血库以及各医疗机构的血液来源,收发登记,使用登记,临时贮存,血袋处置等。
通过检查,中心血站各项工作相对规范,血液贮存符合要求,血液发放登记齐全,保存完好。废弃血液能按要求规范处置;各血库血液收发登记齐全,保存完好,贮存基本符合要求,血液全部由中心血站供应,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均由中心血站或各血库供应,未发现非法采供血行为。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输血科无专用房间(如六院);个别医疗机构用于贮存血浆的冰柜未及时进行除霜(如市中医院、召陵区人民医院)。
三、长效监管,成效显著
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市卫生监督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并在专项行动中借助公安以及媒体的力量,发挥联动作用。为了能够及时发现线索,市卫生监督所在开发区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中聘请了卫生监督信息员,由他们负责收集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线索并及时上报,同时市卫生监督所对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并
在各医疗机构设置了依法执业公示栏,公示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及依法执业的要求,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投诉举报电话,今年共收集无证行医线索起,市卫生监督所均及时进行了查证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特别是一些流动性无证行医,通过信息员和社会举报,均能及时进行取缔,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为了加大打击流动性无证行医的监督力度,市卫生监督所建立了监督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行医者,及时进行了信息录入,实现了执法信息共享,对流动性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明显提升,并能及时进行案件移送,保证了打击流动性无证行医的效果。通过各项措施并用,我市在打击无证行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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