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前山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201*年前山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执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根据伊吾县民宗局现将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乡基本情况
前山哈萨克民族乡东距伊吾县城66公里,西距哈密110公里,总面积1743.91平方公里。海拨高度为3962.9米,最低792米,乡址2140米。前山乡属大陆性高寒气候,年平均降水量200毫米左右,年积雪最大深度60厘米,无霜期60—80天,年平均蒸发量201*毫米。前山乡下辖四个行政村,现有569户,2365人,其中哈萨克族530户,2205人;维吾尔族30户,131人;汉族9户,29人。201*年底牲畜存栏4.5万头(只),201*年人均收入2286元,较上年增收230元。
我乡有一个宗教管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共人。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我乡设立了统战宗教办公室,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及五位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有6所,在职宗教人士13人,其中,伊玛木7人,买曾木6人。各村设有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宗教办公室,各清真寺均由清真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今年全年内没有出国朝觐人员。
二、学习、宣传情况
乡党委、人民政府对宗教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把宗教管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紧抓宗教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宗教人士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江泽民同志视察新疆时讲话精神、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统战宗教会议精神、新修订的宪法、两会精神、地县有关文件、集中整治工作有关文件。主要学习对象是我乡村各清真寺的依马木、买曾木。一年来组织学习3次,共86人参加,在各村、站所组织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学校校长、机关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参加人数35人。乡宗教办在11月22日40名宗教人士,在乡政府附近的
阿依提卡清真寺,进行了朝觐政策的宣传教育,讲清了出国朝觐条件和规定。另外,乡党委、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宗教人士座谈会,对宗教人士进行了谈话。我乡还根据婚丧事简办精神,层层认真落实,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婚丧简办形成了良好的格局。如:今年我乡就有7对新人按照婚事简办精神举行了婚礼。
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认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管理
我乡有在职宗教人士15人,乡党委和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在职宗教人士的管理,领导他们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与他们进行不定期地座谈,及时了解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宗教人士开展的活动实行跟踪监督,坚决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格要求宗教人士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对外来讲经人员的管理,无论外来人员有多渊博的知识,都不能让出自己的位子,不得私自邀请外来人员讲经。每个在职宗教人士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事,严格要求自己,绝不接受外来人员的指使。宗教管理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依法办事制度,坚持对在职人员实行“十不准”制度。我乡各清真寺每周五做礼拜时,严格按照《宗教管理事务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
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我乡共有宗教活动场所6个,按照县民宗局的要求,我乡不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不许进行违法建设、违法搬迁、违法改建。今年我乡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要求维修的宗教场所有1个,报经上级负责单位,通过检查批准,经上级同意,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后,共投资1.2万元,对乡政府附近的阿依提卡清真寺进行了维修。乡宗教办公室对维修的宗教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宗教场所建设的质量,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
五、狠抓统战、宗教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统战、宗教工作制度建设,使全乡的各项制度达标,乡、村制作了制度牌。主要有《清真寺民主领导小组》、《合法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区别》、《“五好”清真寺的标准》、《“五好”宗教人士标准》、《村委会管理宗教场所职责》、《乡统战宗教干事工作职责》、《宗教场所管理制度》、《乡宗教人士情况一览表》等制度牌,并上墙。使宗教管理制度日趋规范化。同时,设立了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与宗教人士进行座谈工作制度,我乡各清真寺都由乡领导干部同其建立联系关系。通过这些制度给各个宗教场所传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各宗教场所的领导干部定期到自己负责的宗教场所察看,通过与伊玛木、买曾木进行座谈,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各种事情发生。
六、爱国主义宗教人士定点培训教徒情况
按照上级单位的指示,我乡的部分宗教人士还培养徒弟,目前,徒弟的学习生活已安排妥当。统一安排徒弟学习宗教知识及法律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15天组织一次法律学习,学习《婚姻法》、《民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普法知识。
七、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个别清真寺管理不严格,各项制度落实措施不强,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确保我乡宗教正规化。
总之,我乡宗教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宗教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开展工作,为推动全乡社会、经济发展,保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前山乡综治办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扩展阅读:崇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年工作总结
崇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民宗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各乡镇、市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八个一”工程和三年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维护和增进民族团结,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围绕全局抓大事,只争朝夕抓机遇,重心下移抓落实,立足长远抓关键,与时俱进抓创新,内强素质抓提高,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出亮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实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目标作出了应有的努力。现将201*年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
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努力探索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路子。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19号)精神,着力解决好民族发展基金问题,不断增进民族团结。坪铺水库201*多移民来我市隆兴、三江两镇民族安置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移民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参与了市劳动、就业部门对移民的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了生产生活能力。
搞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每季度组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开展了宗教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研讨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省、成都市的有关规定,对我市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内线管理,积极加强对市佛协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稳定了宗教队伍。
二、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三级网络,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和疏堵结合工作力度
我们按照省、成都市民族宗教部门的要求,及时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各乡(镇)都按照要求强化和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和宗教工作月报告制度,确定了乡(镇)、村、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干部,较好地发挥了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我局还专门制定了《崇州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崇州市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提供了依据和保证。在宗教工作中,我们牢牢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依法治理“两乱”现象和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妥善处理了三江镇富国村7组、街子镇天顺村22组、道明镇四河村10组共3处乱建小庙问题,及时制止了8月15日晚王场镇中心社区发生的1起河南籍外来人员冒充宗教教职人员、以组织表演为名兜售“开光”纪念品骗取钱财的违法事件。同时,为了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需要,我们根据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会议纪要(崇府阅[201*]14号)精神,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上报审批并及时完善了天目寺筹备开放的有关手续,目前正积极开展筹备活动,待筹备完成后按规定登记发证。
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基督教领域内抵御渗透工作,及时学习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我市现有的1个基督教活动点(位于崇庆路派出所旁)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对活动点执事人员和教友进行了造册登记,详细了解和掌握了有关情况,并及时向成都市委统战部、成都市民宗局作了汇报。
三、认真研究古寺规划设计及维修方案,精心打造我市宗教文化旅游的精品项目
古寺作为街子古镇和我市宗教旅游的一大亮点,市委、市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今年以来,我局把古寺的规划设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1月份,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了上古寺大雄宝殿的落架维修手续,落架维修工程现正在施工之中,预计1年左右时间完成。6月30日,完成了上、下古寺的地形测绘工作。下半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重点做寿好古寺规划设计工作,多次会同规划、建设、文物、设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进入了专家论证、实地踏勘,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反复研究规划设计及维修方案,并于9月20日提出了初步设计方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掌挖古寺宗教文化底蕴,不断完善规划设计方案,按照“一院两寺”的基本思路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尽可能地还原和恢复古寺的历史风貌,使之与自然环境、风景旅游、文物保护相适应,与街子古镇建设相协调。
四、大力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宗教活动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宗教场所活动,积极规范我市宗教活动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三个指导文件(《崇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运作指导意见》、《崇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完善了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人员、资产、财产、安全、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通过建立约束机制和加强监督指导,使各宗教团体、场所的内部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成都市民宗局的关心和指导下,今年我市白塔寺和正东街天主堂分别被评为成都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成都市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先进单位,受到成都市民宗局的肯定和表彰。
我们积极争取市上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大力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3月底,完成了高山寺全长170米、宽10米的道路平整工程,直通寺庙大门。4月初,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了崇阳天主堂和元通天主堂的危房检测,并且及时成立了永圣寺临时管委会,确保了该寺内部管理和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与此同时,大力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队伍建设,认真搞好宗教代表人士的选拔和培养。上半年,我们共引进本科以上学历宗教人才4名,通过引进优秀的宗教人才,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宗教人才结构,稳定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以此来推动和促进我市宗教事业的要求,委派专人分别与我市天主教教职人员及部分教友进行了座谈,详细掌握了他们的思想状况,认真听取了他们对此次换届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了有关思想疏导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确保了换届期间天主教的稳定,从而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六、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机关工作效率
我局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规则,优化了工作流程,改进了工作方法,健全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了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和一般性事务。今年以来,我们共上报审批更改、更正民族成份6人,认真完成了外来少数民族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宗教活动场所夏秋灭鼠防病、寺观教堂安全稳定及旅游环境整治、宗教活动场所“两证”办理情况调研、宗教活动场所证换发等有关工作以及市上交办的其它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宗教教职人员和办事群众服务。
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开通了党政网公文传输系统和民宗局公文传输系统,实现了公文的网上传送和无纸化办公,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确保了信息和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累计上报信息10篇,其中成都市民宗局彩1篇,市人大采用1篇,《今日崇州》采用2篇。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认真登记,及时办理,做实做细,同时做好领导督办件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96件,接待信教群众120多人次,办理领导督办件1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3件,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可。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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