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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春季学校卫生集中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18:26:42 网站:公文素材库

2.22春季学校卫生集中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201*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检查

活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市春季学校食堂餐饮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及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组织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于201*年2月6日至20日开展了201*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检查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春季开学正值食源性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的高发期,给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和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201*年2月3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在2月6日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2月6日启动了春季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检查活动;2月8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2月9-20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抽调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卫生监督员6人,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人,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6人,组成3个检查组全面系统开展201*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检查活动。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按照《关于开展201*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次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116所(其中大中专院校5所,中学27所,小学40所,幼儿园44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食堂餐饮安全

116所学校有食堂81个,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管理人员,建

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未发现制售凉拌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有从业人员536人,其中525人持有效健康证明;76个食堂食品留样符合要求,75个学校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登记按要求执行,64个学校有潲水处理合同和台账等,10个学校食堂使用了食品添加剂,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加入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116所学校中有生活饮用水源95个,其中:自备生活饮用水源47个,市、镇水厂直供水48个。19个学校为师生提供桶装饮用水。自备生活饮用水源学校持有效“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29个,直接从事管、供水人员53人,均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均建有生活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配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蓄水池(箱)加盖上锁;45所学校定期对蓄水池(箱)进行清洗消毒,消毒过程和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饮用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符合相关要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现场能出示201*年下半年水质检验报告的学校有43所,检验结果合格的有42所。

(三)传染病防控

通过对全市116所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各学校能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115所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113所学校制定有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2所学校建立了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组织,有专(兼职)传染病报告人,健全了传染病疫情防控制度,108所学校传染病防控记录齐全、规范。201*年3月至12月116所学校组织54974名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查出患常见病学生5925名,未发现患传染病学生;116所学校应建学生健康档案55131名,实建54974名,建档率为99.72%。

(四)教学生活设施卫生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对所有中小学校共69所(其中中学30所,小学39所)进行了教学生活设施卫生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教室人均面积合格有62所,教室照明配备合格的有66所,有学生宿舍的学校23所,其设施设备符合卫生要求,学生厕所均符合卫生要求;有5所学校设立了医务室,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卫生技术人员5人,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5所学校设有保健室,有保健教师12人。

三、针对问题,督导整改通过对学校食堂餐饮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的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堂11名从业人员现场不能出示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蔬菜粗加工间、烹调间地面有菜渣、纸屑、积水,每种食品留样数量不足100克;7个学校未签订潲水处理合同,潲水处理台账记录不规范;6个学校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索证资料不齐或过期;个别食堂卫生设施未正常使用。二是47个自备生活饮用水源均采用人工投药消毒,无法保障饮用水消毒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过期未验换18个;4所学校现场不能出示201*年下半年自备井水质检测合格报告。三是8所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记录不规范,4所学校未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3所学校未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未确定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部分已组织学生体检的学校现场不能出示“体检分析报告”,部分体检表项目填写不完整(无体检时间、体检结果、体检单位等)。四是64所学校未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未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3所学校教室照明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7所学校教室人均面积不符合要求,学校均未进行教室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检测,现场不能出示检测合格报告。五是灾后重建学校除食堂外其它设施均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

四、采取措施,规范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责令立即进行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为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校内食堂餐饮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的自身管理工作。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私立幼儿园食堂餐饮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工作的宣传培训、检测、指导和督促,使其符合相关要求。

(四)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扩展阅读:201*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秋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常州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金坛市卫生局和教育局于201*年2月20日至2月28日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卫生局成立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本次检查共分为三个小组,每小组由教育局1人、卫生监督所2人、疾控中心1人组成,职责明确分工,检查内容落实到个人,保证了全面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的同时,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管理、健康教育进行现场指导。

二、检查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包括启智学校)、幼儿园、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国训中心、学校周边“五小”单位、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确保100%覆盖率。

三、检查结果:各学校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在开学之初能够对照工作要求对校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等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本次行动共出动车辆15车次,卫生监督人员500人次,对全市中学24所,小学30所(含启智学校),幼儿园40所,行业学校及职业学校4所,国防教育学校1所,共计99所学校及幼儿园的87家学生(幼儿)食堂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一)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教育:

1、各学校能够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保持畅通。学校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督导覆盖率达100%,督导内容包括学校卫生技术相关人员、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情况、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情况统计等。学校、托幼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的防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制定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的应急预案,进行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知识的培训,能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和上报,积极开展晨检、午检工作,负责晨检、午检的人员基本上能规范操作,对于因病缺课的师生能及时查明原因。明确了疫情报告人,对发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处理,多数学校预留了隔离观察室,加强了教室、寝室等场所定期消毒工作,并及时进行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同时利用校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防治传染病的宣传工作。

2、各学校能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做好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记录等工作。

3、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全市有寄宿生学校均设有卫生兼安全管理员,制定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学生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有序,并经常保持通风。

4、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相对较好,工作都有开展,全市中小学都能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教材统一,中专以上的学校也都开设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健教台帐、控烟教育检查情况尚可。(二)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管理:各学校能够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管理组织网络齐全,制定并落实了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制定食物中毒的防控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2、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明:所有学校(幼儿)食堂都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大都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3、食品的采购和储存:各学校能够认真落实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加强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和验收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肉及肉制品、粮食、食用油、调味品采购管理,做到有专人验收,并有记录台帐,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使用的猪肉均由定点屠宰场供应,未发现有私宰猪肉和病死猪肉,粮食和食用油均从定点生产企业或正规经营单位采购,并签定了购销合同。对带叶蔬菜加强了农药残留检测,以确保食品原料的卫生安全;对废弃的食用油脂,小型食堂能与养殖户签定处理合同,大型食堂与环保行政部门指定的油脂处理厂签定协议,每天对废弃油脂进行处理。4、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我们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已有55所学校及11所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信誉度标准,其余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均达B级以上。

5、食品加工卫生:各学校能够按照原料粗加工、切配、烹饪程序进行操作,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存放和加工无明显交叉污染现象,未发现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未发现各学校有加工凉拌菜或提供冷盘菜现象,能够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制度,大部分学校都能对每天提供的菜肴进行了留样。

(三)生活饮用水方面

各学校在饮用水方面能做到使用自来水,对课间饮用水的保温桶加盖加锁;学生饮用的桶装水能够做到索证:即索取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等。保温水桶和饮水机能够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存在问题:

1、两证管理方面,个别幼儿园在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管理方面,未及时进行换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少数学校的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2、个别学校在食品采购和验收上,把关不严,未和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索证索票资料不齐全,存在标识不全或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少数学校冰箱管理不到位,存在生食与半成品混放、冷藏食品带外包装或无包装存放、未做到定期除霜等。

3、个别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不到位,粗加工、切配、厨房同为一间,无备餐间和餐具消毒间,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不强。

4、少数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有的没有使用专用食品留样容器,有的未标明留样日期和时间,有的留样食品不足150g,有的没有留样记录或记录不全。

5、食品仓库管理不到位:存在摆放杂品、着地靠墙存放食品、存放已拆封的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现象,部分学校的仓库无防鼠防潮设施。

6、有的学校周边存在带学生饭的现象,这将会给学生的饮食安全带来隐患。7、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学校各项检查项目的标准需要进行细化和综合,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力度不够,感冒等人数有起落,部分制度落实不佳,因各种原因,学生体检工作未能完全开展,乡镇学校体检还未开展。学生健康状况监测不到位,造成全市学生龋齿率逐年升高,视力低下率居高不下,营养不良、肥胖、沙眼患病率等统计无法预见。一些学校健教宣传专栏常年被挪用等,各学校台帐不规范,有通病,只有内容没有日期。这些不足之处需要在检查之后进行整改。

六、处理情况

1、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卫生监督员已下达限期改正的监督意见书28份,各学校都能对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对使用标识不全的食品的幼儿园食堂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通报。

金坛市卫生局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一览表

学校名称洮西中学启智学校直溪幼儿园明珍实验学校建昌中学建昌小学白塔幼儿园卫生进修学校华城小学白塔小学新世纪幼儿园白塔中学住建局幼儿园金沙中学华城幼儿园职教中心社头中学华罗庚实验学校社头小学指前小学指前幼儿园岸头实验学校岸头幼儿园存在问题校内副食品商店无流通许可证、剩菜处理不规范未见留样(有记录)留样冰箱内有非留样品的其他杂物。猪肉供应商未提供营业执照、留样未注明时间酱菜无标识、使用炸过有油备餐间内无紫外线灯留样无标签、健康证不全、台帐索证资料不全餐具消毒间未专用、食品留样不规范无餐具消毒间、备餐间等专间设施;留样不规范且无留样记录;学校周边带学生饭现象严重。食品仓库通风不足、加工场所地面积水一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索证台帐不全备餐间内放入生的蔬菜;餐具摆放时间过早无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明、索证台帐不全食品添加剂无专柜存放、自制调味品未注明生产日期留样记录不规范;主食仓库内潮湿剩菜处理不当、学校周边带饭现象严重、校门口小吃摊位较多留样不规范,量不足,无日期、索证台帐不全地面积水现象严重、留样未注明日期索证索票资料不完整,未见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校内副食品店无流通服务许可证,且存在无标识食品一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菜肴着地存放荤素池未见标识、冰箱内用非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食品留样不规范、加工场所25米范围内饲养家禽。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责令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正在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部分落实部分落实已落实已落实部分落实已落实正在落实已落实已落实部分落实部分落实部分落实部分落实河头小学(中塘小学)五叶小学儒林幼儿园汤庄幼儿园经贸局幼儿园河滨小学薛埠小学薛埠幼儿园薛埠中学唐王幼儿园薛埠幼儿园罗村分园罗村小学西小学西幼儿园茅麓中学茅麓小学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花山小学朱林中学常胜小学儒林中学河头小学河头中学河头幼儿园尧塘中学东榭幼儿园三中殷雪梅小学景潭幼儿园金谷幼稚园备餐间内堆放杂物;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冰箱未专用、二更洗手水笼头未及时更换未设置消毒间或消毒区域、留样不规范餐具在室外清洗、留样不规范、台帐不全二更的洗手池水笼头为手动式,留样未注明日期留样冰箱未专用预进间消毒池水龙头已坏,在地上清洗食品原料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及时年审,仓库无防鼠设施备餐间无空调、仓库排风设施已坏食品未留样、消毒间未专用未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留样不规范提供的肉类检疫证明是伪造的,采购的蔬菜就地摆放备餐间内堆放杂物,留样冰箱未专用餐具清洗不干净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堂改建食品留样不规范,农药残留检测不规范,预进间消毒池水龙头已坏校内副食店供应烘烤热狗无防蝇设施食品留样为及时清理,更衣间水池未通留样冰箱未专用更衣室水池不能使用,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冰箱未专用更衣室水池不能使用,餐具清洗在加工区域未留样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存放未做到隔墙食品留样不规范煮调好的菜肴未及时放入备餐间留样冰箱未专用,食品存放未做到隔墙立即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部分落实已落实已落实部分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限期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立即整改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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