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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时间:2019-05-28 18:27:00 网站:公文素材库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内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督导的总结

为加强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管机制,根据《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关于开展201*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1*]49号)的要求,市支队对3县2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并且对辖区内所有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关系到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技术服务行为的是否规范,关系着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支队负责人彭庆为组长、副支队长姚仕平为副组长的内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内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对此项工作做了精心部署,落实了人员,明确了任务,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了实效。二、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按照计划,从10月以来,支队对各县(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情况、辖区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单位的具体监管情况、建档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同时还对我市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9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充分认识了此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和督查工作。使其职业技术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建档率达100。辖区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单位的底数清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体检医师资质不完全符合要求、体检档案建立不够规范,体检场所布局不够合理、部分放射工作人员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等不规范之处,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今后,我们将加强监督单位整改情况的检查,促使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合理利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为人民健康服务。各县(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完善被监督单位的分户建案,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内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201*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督导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内江市(州)

辖区内机构数日常监督次/年年度校验建档情况处罚家数处罚金额(元)职业健康检9查机构(家)职业病诊断1机构(家)1990011100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奚平联系电话:22732

附件2

201*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管工作督导表(供参考)

内江市(州)201*年11月8日一、组织情况

1、市(州)级是否设置独立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科室

是(∨)否()

有无配备专职的卫生监督员有(∨)无()

2、县(区)级有无成立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科室

有()无(∨)

有无配备专(兼)职卫生监督员有(∨)无()3、有无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有(∨)无()

4、市(州)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督查方案

是(∨)否()二、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责令限期整改1家。2、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9家,责令限期整改9家。3、开展对本级和县(区)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落实整改的监督检查情况:

对限期整改的机构是否开展复查是()否(∨)。如有,提供文字材料。

4、对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值守及记录

有()无(∨)三、校验工作

1、职业病诊断机构实施年度校验,应校验1家,实际校验1家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施年度校验,应校验9家,实际校验9家四、档案建立情况

1、目前全市(州)共有16家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其中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9家

2、是否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档案,是(∨)否()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9家五、案件查办工作

1、处罚0家;罚款金额共计0元。(以处罚决定书为准)。2、受理群众举报0起,其中查实0起,处罚0起。3、大、要案查处情况。(提供文字材料)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

施方案通知

作者:高级管理员文章来源:达州市卫生监督网点击数:265更新时间:201*-8-31

达市卫监发〔201*〕43号

关于印发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所):

现将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二○○九年七月九日

抄送:市卫生局。附件:

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年职业放射卫生监督重点检查等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4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卫生责任感和紧迫感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是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基础工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分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技术力量,依法对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对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工作职责、任务、措施、人员和责任到位,确保监督工作方案落实到位。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一)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二)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对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承担卫生厅审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和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检查。(三)监督内容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性,在批准的服务范围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建立和完善情况;(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的以及仪器设备运转情况;(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审查和专家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检测评价报告归档保存和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的情况。(6)人员情况;

(7)201*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性,在批准服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人员情况;(3)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档案资料建立和完善情况;(4)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5)201*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6)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人是否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职业病诊断机构

(1)《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性,在批准服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2)本单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情况;(3)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档案资料建立和完善情况;(4)201*年度职业病诊断情况;

(5)确诊职业病人是否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情况;(6)是否按要求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超出资质范围服务、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无资质而开展相关服务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需要责令整改的,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限期3个月进行改正,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者不改正的,上报省卫生厅依法暂停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或取消其资格并收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3、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档案(首次建档工作应在当年3个月内完成)。监管档案资料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和机构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人员的相关资料及实验室计量认证、仪器设备资料和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料、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4、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地区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201*年10月8日前,将本辖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处罚情况的单位名单、典型案件材料一并上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含电子版);联系人:李月华

电话:5150009传真:5150004电子邮箱DZS188@188.COM

联系地址:达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四大队邮编:6350附表:1-1.201*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检查表

1-2.201*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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