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及网络舆论应对机制
浅谈构建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建立舆情监督领导系统。一是从根本上杜绝涉检舆情的发源。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高检院业务考核实施意见和细则,实施量化目标管理、办案流程管理、内外监督管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切实树立起检察机关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二是各级检察机关要尽快配备专门负责监测、应对、处置网络舆情尤其是涉检舆情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人员队伍。精心构建网络舆情监督组织机构。根据网络舆情监督工作的需要,市级以上检察院应成立网络舆情领导组、网络舆情监测组、网络舆情调查组、网络舆情反馈组,积极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三是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关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富有成效的推行检务公开,实行院务、业务“双公开”,凡是与检察职权相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应当公开。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及时调查核实,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移送后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四是认真抓好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把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为网上宣传、网上咨询问答、网上展览、网上受理、意见征求、在线交流等多功能的统一平台,引导网民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建立舆情分析研判系统。一是涉检网络舆情预测性分析研判。认真研究涉检网络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往往是先有涉检事件发生,后有舆情出现,可能时间很快甚至几乎同时。因此,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控,监测到或收到涉检网络舆情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准确查找网络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对网络舆情发展趋势作出正确判断,对网络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多套跟(回)帖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和音视资料)。二是涉检网络舆情提示性分析研判。采取向党政有关部门和上级院随时联系、日通报、周研判、月分析和重大事件专题研判等形式,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层级研判。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群体的网上舆情信息监控。三是涉检网络舆情动态性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及时研究网络上的重大事件尤其涉检事件,及时准确地把握了解网络舆情事件的动态性发展。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信息的第一时间获知掌控。四是网络舆情反思性分析研判。组织召开网络舆情评析会,总结交流网络舆情研判决策的得失成败。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可能诱发的危机事件,要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建立涉检舆情监测引导系统。一是指派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网评员,负责每天对网络舆情开展日常监测和重点网站、重点论坛的实时巡查,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二是坚持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媒体关注焦点、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那些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涉检网络舆情,通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那些网上举报线索不明晰的网络舆情,及时跟踪深挖线索;对那些经查不实的网络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确保引领主流舆论。三是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出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工作偏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四是明确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处置的责任,把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对舆情引导控制不力、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故、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做好“阳光检察”的新闻发言工作人。即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网络信息,尽快澄清虚假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对民众履行告知义务,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做好负面不实传言的舆论引导,以法言法语、客观评述澄清负面不实言论;依托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和已在乡镇、公安、法院等处建立的检察工作室以及控告申诉部门和每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减少诉求无门引起的涉检涉诉上访事件,减少维权不当引发的犯罪。
建立舆情应急预警系统。一是划分等级,确立“四色预警”。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并区分为红、黄、橙、蓝“四色预警”,建立相应应急预警机制。二是掌握话语权。第一时间上报涉检网络舆情,快速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三是制定预警预案。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上级院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报送和反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三是建立预警档案。在办理案件、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可能诱发网络舆情的要建立预警档案,对可能产生现实舆情危机的情况及早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四是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构建舆情负面应对系统。一是加大网络宣传的策划力度,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工作亮点,努力形成正面宣传的舆论强势。二是将影响检察机关声誉和形象的不利因素或负面报道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网络舆情调研工作,及时收集、梳理、研判信息。三是有效应对各种舆情信息,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技术在网络舆情引导控制中的作用。有效运用一切网络技术手段包括对IP地址的监测、跟踪、封杀等,及时采用“化、沉、删、正、热”等策略化解涉检舆情危机。四是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引导舆论。在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抢占先机,快速、准确、透明的发布相关信息,占领网络舆论高地。五是大力培养属于检察机关自己的网络“意见领袖”。注重吸纳、培养检察干警中的高水平的网络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和掌握尖端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通过检察业务和网络技能的专业培训,使检察机关网上舆情引导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成为检察机关驾驭互联网的综合性“通才”。六是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查处和严厉打击“网络黑社会”、“网络打手”和“网络刀客”,积极规范、引导和治理“网络推手”,使之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遵法守律。
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来源:宜宾新闻网时间:201*-2-21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胡阳国
检察宣传是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兴文检察院不断采取措施,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去年,
该院共上稿274件。其中,“检察日报”、“中国广播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68件;“华西都市报”、“四川工人日报”等省级媒体采用88件;“宜宾日报”、“宜宾晚报”等市级媒体采用114件,县电视台播放4条,较好地提高该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但由于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宣传工作仍存在质量不高、精品少等问题,为切实扭转当前基层检察院宣传的不利形势,下面结合兴文检察院的具体实际谈点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存在问题
1、单兵作战多,全员宣传的氛围不浓。基层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基本由少数人负责、大量的业务工作人员很少过问宣传,就兴文检察院来看,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政治处和侦监科两个部门,其他部门撰写宣传稿件少。从该院去年省级以上采用的154条稿件来看,政治处撰写55条,占总数的36%,侦监科撰写83条,占总数的53%,其余部门撰写16条,只占总数的11%。在政治处,也主要集中一两个干警身上,由于政治处任务多、事务杂,往往不可能挤出过多的时间去搞宣传,停于写工作动态的多,对需花费较多时间的专题报道涉及少。
2、重机关内部宣传,轻媒体公开宣传。就兴文检察院来看,全院形成的信息稿件大多只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和县级有关部门,很少向新闻媒体投稿,缩小检察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制约了检察宣传的全面发展。
3、宣传形成单一,以文字宣传为主。兴文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大部分仍停留在文字宣传上,对专题片、系列报道、图片等影响广泛、明显的宣传形式很少接触。由于条件所限,开展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的风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互联网上建立“兴文检察”网,也设立“兴文检察”内部网络,但内容较少,更新不及时,没有在各种媒体上形成宣传阵地,致使不能及时、全面地向社会报道检察工作。
4、宣传内容单一,深度不够。检察工作的重点体现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二者缺一不可,
兴文检察院也紧紧围绕这两个方面开展宣传,但内容单薄,影响不大。在队伍建设宣传上,以工作动态居多,在深度报道队伍建设的举措、推出先进典型等方面少;在业务工作宣传上,以单个案例宣传居多,对业务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新举措以及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宣传少。
二、制约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原因
1、思想上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很多领导和干警认为办案是首要任务,宣传工作只是可有可无,不碍大雅的次要工作。产生这种想法有两点原因:一是眼前利益作怪。领导和干警大多把眼光停留在办案上,办案数量多,成绩就显著,特别是自侦部门,办案可追赃,可创收,能收到“立竿见影”的经济效果。而宣传工作是一项软性工作,效果不可能一日而就,故领导和干警都不太重视。二是前途观作怪。检察机关是专业性较强的机关,通过业务工作可能学到具体的法律知识,通过办案能锻炼工作能力,办好案能够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器重,从现实来看,检察机关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都是从业务部门提拔担任的,而宣传工作属检察机关的辅助工作,干好宣传工作,需要比干好业务工作花费更大的精力和时间,但要从此获得仕途上的较大发展,难度较大,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
2、枯燥、清贫的特点难以产生吸引力。检察宣传工作是一种文字性工作,清贫、枯燥、波澜不惊,干好宣传工作必须依靠宣传人员的“坐功”和“笔杆子”。这些是年轻干警难以做到的。一旦看到办案部门车进车出,忙忙碌碌,检察宣传人员难免产生对比思想,从而滋生厌烦情绪。
3、装备、设施陈旧不齐。基层检察院由于经费和条件的限制,致使用于宣传工作的装备和设施比较匮乏,致使许多宣传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制约宣传工作的发展。
4、人员素质偏低。从兴文检察院来看,全院在岗干警41名,没有一名新闻专业人员,个别干警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但要从事检察宣传工作,也得从头学起,由于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写出来的文章没有理论深度,重点不明确,难以达到宣传报道应有的水平,难以发表。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对策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首先要提高基层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认识,树立抓宣传就是抓形象的意识。基层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时刻关注宣传工作,自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所管部门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抓办案的精力抓好宣传工作。二是提高普通干警的认识。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要引导干警摒弃重业务轻宣传,宣传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制定措施鼓励干警在办案的同时主动抓好宣传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既能办案、又能写材料的骨干队伍。三是提高宣传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看到前途,物质上尝到甜头,切实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每年年初,基层检察院要认真分析自身的工作情况,制订当年的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的宣传内容、重点,细化宣传任务,分解到部门和干警个人,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当年的目标考核,对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完成差的给予重惩,从任务、制度上扭转检察宣传的被动局面。对宣传工作要加强管理,做到领导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形成宣传工作全院“一盘棋”体系,营造“全面宣传”的工作格局。
3、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检察宣传的硬件装备投入。配备必要的摄影、录音、电脑等硬件设施,不断增强检察宣传的科技含量,丰富宣传手段。二是加大检察宣传的奖励力度,对采用的宣传稿件给予重奖,突出奖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采用的稿件,从经济上刺激宣传工作的良性发展。
4、录求外援,开辟宣传新途径。宣传是开放的,多渠道的,要不断摒弃检察宣传对机关的错误认识,主动踏入社会,积极寻求各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利用外部力量提升检察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深入分析各类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用稿特点,积极迎合各类媒体的用稿口味,有意识地改变写作风格,积极向媒体投稿,争取上稿。二是利用媒体记者的专业优势,与媒体记者签订用稿奖励协议,对媒体记者个人宣传或与干警合作宣传检察工作的,给予经济奖励,
从而提高作品质量,提高采用率。三是与适合报道检察工作的媒体合作,开辟检察宣传专栏。建议上级检察院与媒体联合开办检察宣传专栏,创立检察宣传主阵地,从而提高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加强与县级宣传部门的沟通,寻得支持。县级宣传部门是各地的宣传主力军,聚集了各地的宣传骨干,利用他们的写作和地理熟悉优势,在提供素材的情况下,由他们撰稿宣传检察工作,必然提高上稿率。
5、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储备人力资源。第一、基层检察院应设立宣传工作专门部门,利用招录、调入或内部培养等形式,引进或培养几个专职宣传骨干。第二,利用走出去培训、单位内部培训等形式,从单位内部筛选一批写作水平较高的人员,每个内设部门至少一名,分批次系统培训,切实提高整体宣传水平。第三,有计划地招录一批新闻专业的大学生,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带动检察宣传的发展。第四,注重传、帮、带。宣传队伍的培养要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在一定时间内,要相对固定一批宣传骨干,老同志要搞好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切实把宣传工作的“接力棒”传下去。
扩展阅读:检察宣传和舆情应对机制
浅谈构建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田宏英
201*年08月04日16:06:01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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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舆情监督领导系统。一是从根本上杜绝涉检舆情的发源。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高检院业务考核实施意见和细则,实施量化目标管理、办案流程管理、内外监督管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切实树立起检察机关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二是各级检察机关要尽快配备专门负责监测、应对、处置网络舆情尤其是涉检舆情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人员队伍。精心构建网络舆情监督组织机构。根据网络舆情监督工作的需要,市级以上检察院应成立网络舆情领导组、网络舆情监测组、网络舆情调查组、网络舆情反馈组,积极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三是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关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富有成效的推行检务公开,实行院务、业务“双公开”,凡是与检察职权相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应当公开。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及时调查核实,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移送后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四是认真抓好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把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为网上宣传、网上咨询问答、网上展览、网上受理、意见征求、在线交流等多功能的统一平台,引导网民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建立舆情分析研判系统。一是涉检网络舆情预测性分析研判。认真研究涉检网络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往往是先有涉检事件发生,后有舆情出现,可能时间很快甚至几乎同时。因此,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控,监测到或收到涉检网络舆情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准确查找网络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对网络舆情发展趋势作出正确判断,对网络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多套跟(回)帖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和音视资料)。二是涉检网络舆情提示性分析研判。采取向党政有关部门和上级院随时联系、日通报、周研判、月分析和重大事件专题研判等形式,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层级研判。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群体的网上舆情信息监控。三是涉检网络舆情动态性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及时研究网络上的重大事件尤其涉检事件,及时准确地把握了解网络舆情事件的动态性发展。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信息的第一时间获知掌控。四是网络舆情反思性分析研判。组织召开网络舆情评析会,总结交流网络舆情研判决策的得失成败。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可能诱发的危机事件,要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建立涉检舆情监测引导系统。一是指派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网评员,负责每天对网络舆情开展日常监测和重点网站、重点论坛的实时巡查,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二是坚持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媒体关注焦点、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那些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涉检网络舆情,通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那些网上举报线索不明晰的网络舆情,及时跟踪深挖线索;对那些经查不实的网络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确保引领主流舆论。三是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出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工作偏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四是明确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处置的责任,把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对舆情引导控制不力、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故、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做好“阳光检察”的新闻发言工作人。即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网络信息,尽快澄清虚假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对民众履行告知义务,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做好负面不实传言的舆论引导,以法言法语、客观评述澄清负面不实言论;依托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和已在乡镇、公安、法院等处建立的检察工作室以及控告申诉部门和每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减少诉求无门引起的涉检涉诉上访事件,减少维权不当引发的犯罪。
建立舆情应急预警系统。一是划分等级,确立“四色预警”。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并区分为红、黄、橙、蓝“四色预警”,建立相应应急预警机制。二是掌握话语权。第一时间上报涉检网络舆情,快速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三是制定预警预案。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上级院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报送和反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三是建立预警档案。在办理案件、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可能诱发网络舆情的要建立预警档案,对可能产生现实舆情危机的情况及早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四是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构建舆情负面应对系统。一是加大网络宣传的策划力度,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工作亮点,努力形成正面宣传的舆论强势。二是将影响检察机关声誉和形象的不利因素或负面报道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网络舆情调研工作,及时收集、梳理、研判信息。三是有效应对各种舆情信息,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技术在网络舆情引导控制中的作用。有效运用一切网络技术手段包括对IP地址的监测、跟踪、封杀等,及时采用“化、沉、删、正、热”等策略化解涉检舆情危机。四是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引导舆论。在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抢占先机,快速、准确、透明的发布相关信息,占领网络舆论高地。五是大力培养属于检察机关自己的网络“意见领袖”。注重吸纳、培养检察干警中的高水平的网络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和掌握尖端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通过检察业务和网络技能的专业培训,使检察机关网上舆情引导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成为检察机关驾驭互联网的综合性“通才”。六是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查处和严厉打击“网络黑社会”、“网络打手”和“网络刀客”,积极规范、引导和治理“网络推手”,使之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遵法守律。
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来源:宜宾新闻网时间:201*-2-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胡阳国
检察宣传是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兴文检察院不断采取措施,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去年,该院共上稿274件。其中,“检察日报”、“中国广播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68件;“华西都市报”、“四川工人日报”等省级媒体采用88件;“宜宾日报”、“宜宾晚报”等市级媒体采用114件,县电视台播放4条,较好地提高该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但由于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宣传工作仍存在质量不高、精品少等问题,为切实扭转当前基层检察院宣传的不利形势,下面结合兴文检察院的具体实际谈点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存在问题
1、单兵作战多,全员宣传的氛围不浓。基层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基本由少数人负责、大量的业务工作人员很少过问宣传,就兴文检察院来看,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政治处和侦监科两个部门,其他部门撰写宣传稿件少。从该院去年省级以上采用的154条稿件来看,政治处撰写55条,占总数的36%,侦监科撰写83条,占总数的53%,其余部门撰写16条,只占总数的11%。在政治处,也主要集中一两个干警身上,由于政治处任务多、事务杂,往往不可能挤出过多的时间去搞宣传,停于写工作动态的多,对需花费较多时间的专题报道涉及少。
2、重机关内部宣传,轻媒体公开宣传。就兴文检察院来看,全院形成的信息稿件大多只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和县级有关部门,很少向新闻媒体投稿,缩小检察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制约了检察宣传的全面发展。
3、宣传形成单一,以文字宣传为主。兴文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大部分仍停留在文字宣传上,对专题片、系列报道、图片等影响广泛、明显的宣传形式很少接触。由于条件所限,开展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的风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互联网上建立“兴文检察”网,也设立“兴文检察”内部网络,但内容较少,更新不及时,没有在各种媒体上形成宣传阵地,致使不能及时、全面地向社会报道检察工作。
4、宣传内容单一,深度不够。检察工作的重点体现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兴文检察院也紧紧围绕这两个方面开展宣传,但内容单薄,影响不大。在队伍建设宣传上,以工作动态居多,在深度报道队伍建设的举措、推出先进典型等方面少;在业务工作宣传上,以单个案例宣传居多,对业务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新举措以及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宣传少。
二、制约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原因
1、思想上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很多领导和干警认为办案是首要任务,宣传工作只是可有可无,不碍大雅的次要工作。产生这种想法有两点原因:一是眼前利益作怪。领导和干警大多把眼光停留在办案上,办案数量多,成绩就显著,特别是自侦部门,办案可追赃,可创收,能收到“立竿见影”的经济效果。而宣传工作是一项软性工作,效果不可能一日而就,故领导和干警都不太重视。二是前途观作怪。检察机关是专业性较强的机关,通过业务工作可能学到具体的法律知识,通过办案能锻炼工作能力,办好案能够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器重,从现实来看,检察机关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都是从业务部门提拔担任的,而宣传工作属检察机关的辅助工作,干好宣传工作,需要比干好业务工作花费更大的精力和时间,但要从此获得仕途上的较大发展,难度较大,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
2、枯燥、清贫的特点难以产生吸引力。检察宣传工作是一种文字性工作,清贫、枯燥、波澜不惊,干好宣传工作必须依靠宣传人员的“坐功”和“笔杆子”。这些是年轻干警难以做到的。一旦看到办案部门车进车出,忙忙碌碌,检察宣传人员难免产生对比思想,从而滋生厌烦情绪。
3、装备、设施陈旧不齐。基层检察院由于经费和条件的限制,致使用于宣传工作的装备和设施比较匮乏,致使许多宣传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制约宣传工作的发展。4、人员素质偏低。从兴文检察院来看,全院在岗干警41名,没有一名新闻专业人员,个别干警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但要从事检察宣传工作,也得从头学起,由于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写出来的文章没有理论深度,重点不明确,难以达到宣传报道应有的水平,难以发表。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对策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首先要提高基层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认识,树立抓宣传就是抓形象的意识。基层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时刻关注宣传工作,自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所管部门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抓办案的精力抓好宣传工作。二是提高普通干警的认识。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要引导干警摒弃重业务轻宣传,宣传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制定措施鼓励干警在办案的同时主动抓好宣传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既能办案、又能写材料的骨干队伍。三是提高宣传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看到前途,物质上尝到甜头,切实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每年年初,基层检察院要认真分析自身的工作情况,制订当年的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的宣传内容、重点,细化宣传任务,分解到部门和干警个人,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当年的目标考核,对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完成差的给予重惩,从任务、制度上扭转检察宣传的被动局面。对宣传工作要加强管理,做到领导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形成宣传工作全院“一盘棋”体系,营造“全面宣传”的工作格局。
3、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检察宣传的硬件装备投入。配备必要的摄影、录音、电脑等硬件设施,不断增强检察宣传的科技含量,丰富宣传手段。二是加大检察宣传的奖励力度,对采用的宣传稿件给予重奖,突出奖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采用的稿件,从经济上刺激宣传工作的良性发展。
4、录求外援,开辟宣传新途径。宣传是开放的,多渠道的,要不断摒弃检察宣传对机关的错误认识,主动踏入社会,积极寻求各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利用外部力量提升检察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深入分析各类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用稿特点,积极迎合各类媒体的用稿口味,有意识地改变写作风格,积极向媒体投稿,争取上稿。二是利用媒体记者的专业优势,与媒体记者签订用稿奖励协议,对媒体记者个人宣传或与干警合作宣传检察工作的,给予经济奖励,从而提高作品质量,提高采用率。三是与适合报道检察工作的媒体合作,开辟检察宣传专栏。建议上级检察院与媒体联合开办检察宣传专栏,创立检察宣传主阵地,从而提高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加强与县级宣传部门的沟通,寻得支持。县级宣传部门是各地的宣传主力军,聚集了各地的宣传骨干,利用他们的写作和地理熟悉优势,在提供素材的情况下,由他们撰稿宣传检察工作,必然提高上稿率。
5、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储备人力资源。第一、基层检察院应设立宣传工作专门部门,利用招录、调入或内部培养等形式,引进或培养几个专职宣传骨干。第二,利用走出去培训、单位内部培训等形式,从单位内部筛选一批写作水平较高的人员,每个内设部门至少一名,分批次系统培训,切实提高整体宣传水平。第三,有计划地招录一批新闻专业的大学生,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带动检察宣传的发展。第四,注重传、帮、带。宣传队伍的培养要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在一定时间内,要相对固定一批宣传骨干,老同志要搞好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切实把宣传工作的“接力棒”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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