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团队
保险营销团队“主管”五忌主管,团队,营销
业务员都知道展业时有许多忌讳:不能大声讲话,不能和客户争吵,做不到的事不能瞎许诺因为客户是你的衣食父母,在客户面前,营销员必须改掉从前的“恶习”,否则绝不可能签进保单来。
那么主管呢?主管是营销团队的主心骨,主管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他在属员心中的地位。要让属员爱戴,主管也必须约束自己,改掉坏习惯、坚决不碰“高压线”,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精英团队,让属员越来越喜欢你。
一忌:喜新厌旧。许多主管对新人百般呵护,凡事都赔着笑脸,在新人面前主管决不会发牢骚,也不会讲其他属员的坏话。主管们小心翼翼地行事,担心自己稍一疏忽就给新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怕自己好不容易增进来的人因此而脱落了。可主管对老业务员就没有这么多耐心了,许多主管都打着这样的“小算盘”:业务员转正后应该有自觉性,赚钱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所以不愿意再费心费力管理他们了。主管们宁可省下时间去帮助新人。殊不知,这样做非常危险。虽然从表面上看新人转正率提高有利于团队的扩张,但却让老业务员感到自己在主管眼里的地位甚至还比不过新人,总觉得自己不被认可。长此以往,老业务员就容易闹情绪,也不爱参加团队活动,最后就慢慢地脱落了。其实,稍微比较一下就能明白,维持老业务员的成本远远要比增进一位新人低得多,也轻松许多,所以主管们只有改掉喜新厌旧的坏习惯,一视同仁地对待新老业务员,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团队发展壮大,并避免“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严重后果。
二忌:气量太小。气量小且忌妒心又太强,不愿意表扬成绩优秀的业务员,还生怕属员超过自己是主管的致命弱点。这样的团队已经失去了榜样效应,而且纪律涣散,没有凝聚力,到头来损失的还是主管自己。其实,每个人都喜欢被表扬,如果主管把送给客户的赞美也用到自己的团队中来,相信过不了几天,属员们就能发现自己的主管更有人情味了,而且也更容易沟通了,这样能大大地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从另一个角度讲,属员也是主管的衣食父母,只有属员的业绩优秀,主管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所以一定要端正心态,别让属员因为自己的小气量而流失。
三忌:开空头支票。许多主管在竞赛的紧要关头,在冲刺的最后时刻,为了让属员能够最大限度地拉进保单,就许诺诱人的奖励方案。可一旦任务完成,主管却又舍不得自掏腰包兑现奖励,让属员空欢喜一场,等于开了张空头支票。主管自以为达到了激励的目的,殊不知这种假激励害人害己,一次两次也许有些效果,但使用的次数多了,部属就会对主管的诚信表示怀疑,到头来非但失去了与属员沟通的机会,还让业务员滋生出厌恶情绪,对主管越加不信任了。主管应该能认识到,保险营销是一项很艰苦的工作,适当的物质激励非常重要,如果在公司竞赛方案的基础上,主管也能大方地给优胜的营销员以超额奖励,定能刺激属员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业绩。同时,又等于及时给其他属员一个榜样,这样大家才会齐心协力,为团队的荣誉而努力。
四忌:不和属员沟通。属员展业相当辛苦,在外面奔波了一天,大部分时候都一无所获,被客户拒绝,身心已经非常疲惫。受到挫折的属员在第二天开晨会时,很想有个倾诉的机会,让郁闷的心情得以释放。所以主管千万不能漠不关心,一定要在晨会之后腾出时间跟他们谈心,为他们疗伤,让属员也有机会诉说心中的苦闷。更何况,属员也很想听主管的故事,他们想知道自己的主管是怎么做业务的,又是怎么度过展业低潮期的,当主管碰到蛮不讲理的客户时又是怎么应对的等等。因此主管们一定要随时注意属员的情绪变化,及时为属员减压,用自己管理和展业的经验来指导属员渡过难关,激发属员的斗志,为属员克服困难增添足够的勇气,让他们尽快成长。
五忌:把属员当伙计,没有像对待客户那样细心地照顾自己的部属。许多主管认为,属员是自己的部下,应该对自己言听计从,必须能够习惯自己的管理方式,对于自己订立的规章制度也不得有任何违背。这种把属员当伙计的老板政策很容易让属员产生逆反心理,产生抵触情绪。而优秀的主管却始终都能记住自己有两个“客户”,一个是自己管理着的客户,是属员;一个是自己服务着的客户,是投保者。虽然优秀主管在管理方式上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惊人的相似,就是都能像对待老客户那样真诚地对待自己的部属。优秀的主管都有一颗宽容的心,在为自己的客户送去一份保障的同时,也不会忘记要为自己的属员创造一个成长的空间,让属员在自己悉心的照顾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主管一起成长,一起壮大。因为优秀主管的目标是打造精英团队,创造一流业绩。
扩展阅读: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93号]
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201*〕93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现就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营销人员(以下统称为“保险营销人员”)团队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公司应当根据《保险法》以及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不得委托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营销员展业证》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保险营销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二、完善团队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当明确被增员人员的标准、条件、培训方案、计划和业绩考核标准,不得仅以增员数量提供物质或者现金奖励。
(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应明确保险营销人员可以只做业务,不增员和管理保险营销团队,且不得在计酬制度中有歧视性规定。
(三)公司应当与每一个招聘的保险营销人员签署书面委托协议。公司不得接受未签署委托协议的任何人的保险业务,不得向其支付保险手续费或类似费用。公司应对委托协议妥善保管。
(四)公司应对增员保险营销人员的人员予以授权,被授权增员的人员应当是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正式保险营销员,并且没有投诉、误导等不良记录。三、规范增员管理
(一)不得夸大误导佣金收入或者手续费收入;
(二)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人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
(三)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交纳入司费用作为成为保险营销人员的必要条件。被增员人员自愿购买保险产品的,依法享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相关权利,包括知情权、犹豫期内撤单、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等权利。四、规范押金管理制度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以保障保险单证、保险费或客户资金安全为目的向保险营销人员收取押金的,应当征得保险营销人员的书面同意,并在与保险营销人员签订的委托协议中约定押金金额,明确押金的收取方式、收取目的、退还时间与退还条件,不得因约定以外其他理由扣减押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应当向保险营销人员出具押金收据,加盖公司印章,并在公司财务系统中单独核算与管理。五、维护保险营销人员计酬制度的知情权
公司应当提供给每个保险营销人员完整的计酬制度。公司修改计酬制度时,应当及时告知保险营销人员有关调整情况。六、落实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公司应当保证保险营销人员完成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每年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并对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七、建立健全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档案
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基本资料、培训教育情况、业务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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