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通知》(*食药监发[201*]*号)要求,我局于201*年5月5日---201*年12月30日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检查了271家涉药单位(其中批发企业2家,连锁公司2家,零售药店164家,医疗机构16家,村卫生室87家),查处案件18件,涉案金额2600元,罚款8300元,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执法人员158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通过对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使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了《**县关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稽查队、药品器械股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是注重源头监管,强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管理。特别是对生产企业药材、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档案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由于我县**药业公司为新办企业,生产品种不多,未发现违规情况;二是加强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查饮片来源,看购进饮片时索证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确保饮片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查饮片质量,看饮片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虫蛀、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是否掺有伪劣中药饮片,发现可疑,实施监督抽验;查贮藏条件,看是否具有保证饮片质量的温控、防虫、防鼠、防潮设施,是否进行符合饮片要求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加强对信誉较差的供应商供应的品种、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和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验,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饮片抽验8批次,其中不合格品种6批次,涉案金额500元,罚款1500元,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组织全县涉药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召开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中药饮片整治工作要求,学习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企业限期自查自纠,提交整改报告,并与企业签订了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承诺书,共32份,强化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利用**县电视台宣传报道动员会精神,同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宣传整治工作及进展情况,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违法的人和事,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专项整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规范管理水平不高。我县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由于技术人员缺乏,加之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相对落后,难以形成品牌优势,市场竞争力不强,总销售额不大,经营不很理想。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缺乏相关专业人才,不懂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储存、养护不当,调配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甚至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中药饮片,违法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现象。
2、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多。我县中药饮片主要来自四川陈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洪雅县维康医药公司、四川九州通科创医药有限公司、四川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遂宁禅音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君祥药业有限公司、安国市祁瑞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回春堂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额约400万元,约占60%市场份额,其余均来自成都荷花池、五块石等中药材市场。采购中药饮片时未完整地索取供应商资质及采购票据,个别经营企业直接购进中药材或套装于合法企业的包装,有的企业进行中药饮片分装、销售。
3、宣传不够,认识有误区。由于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中药饮片和鉴别假劣中药饮片的意识和能力缺乏,不能正确分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无法维权举报,为企业违法经营创造了条件,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难题。
4、行业自律意识缺失。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加之成都中药材市场活跃,致使企业竞争无序化。超范围、超方式、生产、经营及挂靠经营、掺杂掺假以及分装中药饮片的行为时有存在。
5、因大部分中药饮片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部分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从合法单位购进少量的中药饮片后,再从非法渠道购进大量的同品种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加之量少,无法抽样送检,这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把此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抓源头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储存、销售使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三是查处一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非法渠道购进使用中药饮片案件,追根溯源,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扩展阅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年5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年5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简介:
一、具体工作(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正文开始>>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彭州市工业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局局长刘廷凯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曾维谊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科,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1*201*)》,鼓励我市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市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食药监彭发〔201*〕5号)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省、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了由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动员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成立了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全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商、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广告、价格的监测管理;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由区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1*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离石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二是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28批,不合格16批,抽验不合格率43%;抽验西药、中成药品87批,全部合格,抽验合格率100%。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既保障了临床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麻醉药品现象,确保我区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发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100余公斤。五是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六是开展医用氧使用专项检查情况。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监督抽查和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共现场抽查了2家医用氧生产企业,医疗机构18家,书面检查反馈34家。从检查的情况看,2家医用氧生产企业能严格按照GMP生产要求组织进行生产,辖区内的各医疗机构在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其索取的相关企业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未发现有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的情况。七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检查。201*年5月20日,组织召开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同时,积极依托本地区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共同营造强有力的舆论声势。为进一步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次公布已掌握的明确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名单,共涉及品种302种、假冒批准文号304种,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组织自查,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3家,发现并责令下架产品186批次。八是切实开展邮寄药品检查。采取网格监管模式,严格审核把好药品查验关,强化收寄审查分片负责对辖区内的车站、邮局、货运托运部及重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巡查,有力强化了对邮寄药品的监管工作。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为强化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通过集体认真研究、分析、讨论,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以及《案件协查制度》。一是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有:研究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应急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二是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该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督查内容、督查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以及督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三是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准确、有效,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对在提出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和承办案件协助调查时分别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办事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提出案件协查的方式、制作《协助调查函》的具体要求、特殊原因和紧急协查的办法、案件协查资料的保密要求、承办案件协助调查的要求以及对案件协查的失职、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具体、全面、切合实际。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区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三是完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各种记录文书。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基本做到“各项记录完整,产品证照齐全。用后毁形彻底,临床使用规范”,严防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未经消毒、毁型流入社会。通过专项整治药品市场秩序,我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起了药品监管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四种工作机制。但工作还存在不足的地方,离上级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愿借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之机,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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