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整治总结
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
市局食品处:
按照总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工商食字201*85号)要求,和市局贯彻实施意见(渝工商办发[201*]62号),我局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认真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把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制定了《201*年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从6月初开始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打好基础在我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对待此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监管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在两个月的整顿工作中,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基层工商所监管巡查的主要任务来抓。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整顿氛围我局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在《荣昌报》
上登载两期公告,印发张贴500余份通告,发放3000余份宣传教育培训资料,多角度、多方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场镇食品经营者的培训面达100%。让广大的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都知晓整治要求,使经营者自觉整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减少了工作中遇到的整治阻力和困难。
三、严格目标考核,确保整治行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年度目标考核,我局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整治工作,实实在在的取得了整治效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局不定期地对各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而且还组织监察室、政务督查室对各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健全监管档案,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资料从实际出发,我局逐步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管档案,如实记录许可证核发情况、日常巡查监管情况、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内容,一户一档妥善保存,以此作为监管履职免责的重要依据,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资料。
五、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统筹食品流通许可、市场主体登记、食品案件查处等内部工作之间的分工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全力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并在县食安季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促进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从而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六、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为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行政指导作用,激励和组织农村
地区各种社会力量,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全民意识,依托社区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借助其影响和力量,在“一会两站”建立基础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设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形成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度,筑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防线,降低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
这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户1837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9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户,捣毁制假售假
窝点个,查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数量公斤,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通过这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掌握了农村食
品市场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有效遏制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基本消除了过期变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销售行为,食品进销台账制度进一步得到了落实和巩固,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管干部尽责意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意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大为好转,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扭转。
扩展阅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1*]29号)的文件精神,我县从201*年11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县食安办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也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
1、利用媒体宣传。县食安办积极协调,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关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拓宽
监督渠道;在《**》开辟专栏,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解读,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2、进企逐户宣传。针对我县畜牧产业发达且养殖相对集中的特点,对特色产业链条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做好宣教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采取进企业、入农户的办法,安排人员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入户核查,与监管对象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逐户张贴《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县工商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要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四是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五是强化日常巡查。要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72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99余户,超市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县质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去执法人员86人次,检(巡)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140户次,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县卫生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乡镇小餐饮店,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专项整治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6户次,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5户,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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