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协议(车务段)
安全协议书
甲方:郑州铁路局济源车务段
乙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
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施工的许昌至禹州地方铁路改建工程(郑州局管内Ⅲ标段)工程项目,(合同号:郑工管外施合【201*】02号),需在济源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Ⅲ标段苏桥特大桥53、54、55跨施工相关内容。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在甲方管内苏桥特大桥53、54、55跨京广线施工。天窗点外不影响车站正常的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和车站正常工作。
三、施工期限: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四、安全防护内容;
1.乙方的轨道车在车站停留时应按车站安排的线路停留,防溜措施的采取或撤除由乙方负责,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破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设备的安全。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批准的施工项目和内容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6.甲方车站值班员应做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乙方驻站联络员。
六、安全责任及考核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七、其他事项:1.乙方必须保证其施工车辆技术状态良好,设备齐全,手续完备。严格执行《关于公布大型养路机械运行有关规定的通知》(郑电总[201*]11号)文件的规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指定的区域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越范围作业。列车通过时施工车辆、人员、机械、路料等不得侵入限界。
3.乙方施工车辆在站内作业时
(1)乙方的施工车辆在站内调车作业时,必须服从车站值班员指挥,乙方应加强与甲方车站值班人员的联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车机联控、调车联控标准,并做到没有联控不准动车,乙方应根据命令认真确认信号、凭证,站内动车转线过程中,每经过一条进路乙方司机均要向甲方的车站值班员汇报过标(信号机)情况,确保调车作业安全。
(2)乙方的施工车辆在站内动车、转线时,由乙方驻站联络员向甲方车站值班员提出要求,书面写明作业意图及要求,甲方车站值班员使用无限电调向乙方司机传达,乙方司机在动车转线过程中必须执行调车联控,并按调车信号显示处理。
(3)乙方需要多组(指两组及其以上)轨道车在甲方车站进行作业时,乙方应再施工前一天,主动将施工的那内容和范围,配合施工的轨道车台数、组数、编组顺序及每组轨道车的作业区域起止点(区间写明公里数和米数,站内写明信号机名称)书面通知车站。
(4)乙方在站内或同时跨区间和站内施工时,甲方车站值班员在列车调度员发布的封锁点开始前排通进路至指定的作业地点并按规定将进路上的道岔在控制台上单操锁闭。然后开放调车信号将乙方轨道车放入指定作业区域(不能开放调车信号时按车站值班员的要求办理)。乙方轨道车进入指定作业区域后需要移动时,按施工领导人的指示进行,甲方车站值班员不再开放有关信号机或显示手信号。乙方施工同时跨区间和站内时,甲方车站值班员应将轨道车在封锁点前转入正线。
(5)乙方轨道车经过道岔前应确认进路正确,且轨道车只能在指定作业区域范围内移动,需要超出指定作业区域进、出车站时,必须经过甲方值班员的同意。
(6)乙方在区间施工作业时,施工轨道车组必须连挂在一起整列进出车站。
(7)施工完毕后,乙方驻站联络员应确认所有作业车辆全部返回股道警冲标内方,并确认岔区(区间)空闲,达到放行条件后,方可在运统一46进行销记。
4.乙方施工路料应堆码牢固、摆放整齐,不得侵限,距钢轨外侧距离不得小于1.5m。对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料,乙方应派专人防护,防止意外发生,因堆放、看护不当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对施工废料、污土、污碴及生活垃圾集中妥善处理,不得在站场内随意丢弃。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乙方应保持站容站貌的整洁卫生。
6.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铁路的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凡因乙方人员未遵守规章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乙方人员在站内生火、关闭列车折角塞门、提开车钩、击打列车、偷盗铁路物资等行为,凡因乙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未经允许,乙方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站场,否则,因碰撞机动车辆造成的行车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9.甲方车站应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生活提供方便。10.乙方需要用水用电时,须与所在车站协商解决。
11.乙方需在站场及区间可能危及车站作业人身安全的施工,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通知车站站长。
八、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一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三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甲方车站各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乙方公章)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扩展阅读:车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武汉铁路局武东车务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咸城际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工程,需在武东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1*]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
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防护棚架吊装、撤除及连续梁挂篮现浇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武广客专新乌龙至赤壁北区间DK1265+540(三)、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安全防护:
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员、路外)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1*]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宁北站运转室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46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
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元整()。收款人:武昌东车务段;帐号:320201*109000078126-1001;开户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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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人:胡正刚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5115456109年10月19日联系人:贺双海联系电话:15997983575签订日期:09年10月19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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