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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察局201*年1-6月查办案件分析报告

时间:2019-05-28 19:03: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区纪委监察局201*年1-6月查办案件分析报告

##区纪委监察局201*年16月查办

案件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全会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年上半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件查办情况(一)信访情况

201*年上半年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

访举报件13件。其中:违反组织人事行为1件,违反财经纪

律1件,妨害社会管理行为2件,贪污贿赂行为1件,其它检举控告类8件;上级交办8件,署名举报2件。

(二)初核部分

201*年上半年度,初核7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6.2%。从违纪的主体来看:涉及党员4人,监察对象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件,一般干部3件,其他人员3件。从违纪的情况来看:涉及违反财经纪律行为3件、失职渎职行为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件。

(三)立案情况

201*年上半年度,全区纪检监察立案7件,其中党纪立案3件,政纪立案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件,一般干部3件,其他人员3件。

从违纪的情况来看,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人,占14.3%;失职渎职行为2人,占28.6%,其中行政机关失职渎职2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人,占14.3%,其中侵犯人身权利1人,占14.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人,占42.9%,其中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3人。

从办理案件的机关划分,区纪委机关(含纪工委)办理5件,乡镇纪委办理1件,区直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1件。二、查办案件情况分析

1、发生在基层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行为所占比重较大。全区今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立案件3件,占立案数的42.9%,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今年1-6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我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有:(1)201*年3月至今,我委办案力量主要侧重对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查处。该案主要涉及多名家电经销商违规骗补,从目前情况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不多。(2)去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基数属历年最高,是历年来平均立案数的4倍,且绝大部分在上半年立案。因此,从历年办案情况看,立案7件虽然较立案平均数有所增长,但与去年同

期相比,仍然下降较多。(3)来信、来访案件可查性不强。相当一部分举报件反映问题线索模糊,事实不清,甚至有个别举报人凭想象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给立案调查造成难度。

三、下半年度查办案件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具体来说,下半年度的办案思路是抓好三个结合:(1)将查办案件与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针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吃拿卡要、上班赌博、失职渎职等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现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将查办案件与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针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新农合等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对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

(3)将查办案件与巡查工作相结合。针对单位权力大、群众反映多的部门,适时进行巡查,从中发现线索。2、加强对乡镇、区直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加强案件的督查与督办的力度,消灭乡镇办案空白点。

3、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较好的协同作战模式,收集

案件线索,交流和反馈有关信息,拓宽案源渠道。

中共###区纪委201*年6月26日

扩展阅读:浅谈如何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小河区纪委监察局调研报告0

小河区案件查办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我代表小河区纪委监察局,真诚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根据市纪委案管室关于本次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将小河区近两年来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一、案件查办工作基本情况

201*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我们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使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年至201*年期间,小河区纪检监察机关初核34件,立案36起,结案42件(含遗留案件:201*年4件,201*年2件),其中区纪委监察局办案23件,镇办纪委办案18件,党政纪处分47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3.8万元。

二、违纪违法案件特点

从这几年被揭露和查处的案件看,我区违纪案件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数量较多。二是违纪违法人员分布较为广泛,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反映,既有镇办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干部,又有城市社区和农村以及基层执纪执法单位人员。三是权力腐败案件突出,腐败行为大多同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结合在一起。四是近年来村级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过去反映较为集中的加

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计划生育问题转向各种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实、发放上。

三、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分析

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并呈上述特点,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腐朽思想侵蚀。封建思想仍对部分干部有极大影响,如某些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就与封建社会经营管理方式上官商不分有一定的联系;一些党政机关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也与封建社会官吏“千里做官为钱来”、“不为发财,做官何来”的腐朽思想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二是思想道德滑坡。少数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不能正确的对待权力、地位、利益,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监督管理乏力。监督的机制还不完善;少数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一些职能监督机关由于各种因素,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四是执纪执法不严。少数单位执行纪律并没有真正落实,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四、案件查办工作主要做法

在案件检查上,突出“四抓”。一抓重点。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我们确定了6个方面的办案重点,即: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案件;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案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失职渎职、商业贿赂等方面的案件。二抓线索。我们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从8个方面寻找案源,即:从“八小时”以外找案源;从新闻媒体曝光中找案源;从公、检、法等部

门定期联系中找案源;从人大、政协定期视察中找案源;从审计监督中找案源;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中,尤其是构建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通过121名廉政监察员来寻找案源;从执法监察、纠风治乱中找案源;从与上级纪委配合工作中找案源。三抓协调。区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交制度》,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以及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公安、检察、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措施进行有效的调查。四抓机制。区委专门研究成立了小河区反腐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全区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信访问题,相互提供案件线索,通报违法违纪线索的查处结果,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途径。201*年,我们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拓宽案源渠道。以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多渠道挖掘案源线索。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出台了《区管干部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区管干部和领导批示的其他重要案件线索,由区纪委案件管理室统一管理。二是提升办案能力。201*年,我们把提升基层纪检机关办案能力作为一项重点来抓,通过专题培训、案情分析、以案代训等途径,帮助基层纪委分析案情,从初核到结案全面跟踪督办,提高基层纪委独立办案的能力,初步解决了镇办纪委无人办案、无能力办案、案件管理不规范的问

题。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和办案陪护人员库,实现办案人才资源共享,服务办案工作。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责任,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文明办案水平。建立被调查人权利和义务告知制度,更好地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办案人员依法行政、规范办案。一年来,共组织初核各类案件17起,立案22件,结案23件(含去年遗留1件),共处分违纪人员24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8人。通过做好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使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

六是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近年来,小河区案件查办工作注重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一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查处身边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及时以通报的形式发放全区,并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与规律,进而有针对性的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二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查办案件,及时了解和发现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在认真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建立完善制度提供重要依据;三与纠正不正之风相结合。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热点问题,坚持查、纠、治相结合,做到查案一次,纠正一批,治理一片。四与化解矛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通过查办案件,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协同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治理和解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积极搜索案源。区纪委案件室经常与各镇办和有关委局

加强联系,共同努力发现案件线索,可概括为8个方面,即:从信访举报中找案源;从新闻媒体曝光中找案源;从公、检、法等部门定期联系中找案源;从人大、政协定期视察中找案源;从审计监督中找案源;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中寻找案源;从执法监察、纠风治乱中找案源;从与上级纪委配合工作中找案源,比较广泛的案源为案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组织协调到位。区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交制度》,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以及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公安、检察、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措施进行有效的调查。同时,区委还专门研究成立了小河区反腐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全区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信访问题,相互提供案件线索,通报违法违纪线索的查处结果,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各镇办也加强了与相关委局和部门的联系,形成了合力,对整个办案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发挥了办案的治本功能。查办案件中工作人员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在严肃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实现了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探索办案工作新机制,推进了案件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鞍钢纪委创新案件初核体制,弥补了办案力量不足,提高了案件成案率;海城市纪委实行选择办案人的新机制,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全年超办案指导基数35件。台安、岫岩、铁西区、立山区、公安局、卫生局、国税局、民政局纪委也采取了有力措施,全面超额完成全年办案指导基数;铁东区、千山区、轻纺公司、司法局、交通局、教育局、农垦局、商业局、师范学院纪委都完成了全年办案指导基数。

二是整合办案力量,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在继续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同时,强化了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协调机制,统一调动各方面的办案力量,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去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66件,其中查处局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27人;查处违纪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案件20件,其中十万元以上的22件,百万元以上9件;特别是市纪委查办的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原局长林福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鞍钢公司查办的鞍钢集团公司沈阳薄板厂厂长高旭阳挪用公款、受贿案,市公安局查办的岫岩县公安局北门派出所所长李凤歧严重违纪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县(市)、区也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突破了一批大要案,共查处科级领导干部79人。

三是贴紧中心,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贴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清理检查,取得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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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果。市纪委对干扰和影响经济环境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从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查处严重破坏经济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22件,并对涉及的37人进行了公开处理;台安、铁东、铁西、立山区纪委都结合实际,加大了对热点问题的督察力度。全市在防“非典”期间共查处失职类案件20余件,为取得抗击“非典”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是注重源头防范,扩大了办案成果。各级纪委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整章立制,堵塞漏洞,力求查处一起案件,规范一个方面工作。各单位还通过“家庭助廉”、“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等措施,有效地扩大了办案成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办案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纪委监察局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案件总量完成目标压力大。今年,市纪委给我区的案件目标是19起,至目前,我区仅完成了13起,还差6起,但时间仅剩一个多月。

二是案件成案率较低。有的举报人员只看表面,不知内情,造成了误告、错告;有的对单位领导有成见、有怨气,于是夸大事实或无中生有,造成诬告,这些质量不高的举报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也牵扯了办案人员的时间和精力。

三是办案手段跟不上。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腐败分子作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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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作案人员防调查、防取证预谋性增大,而我们的办案手段、办案技术却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

四是专业办案人员较少。由于机构编制所限,虽然办案工作量增加,但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力量相对不足,不能保证办案需要,特别是专业办案人员比较缺乏。

五是案源相对较少。由于近几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很少发生。单纯就案件工作来讲,确实增加了难度。

以上五个问题,我们区纪委已多次研究,并且已经采取了措施。在今后几个月中,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挖掘案件线索、提高办案技巧、指导基层办案工作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强化手段,重点突破有影响的大要案,努力完成201*年查办案件工作任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为全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办案总体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就是镇办查办案件总量比较少。8个镇办仅有4个镇办完成了一起案件,其它4个镇办不仅没有查案,而且有的甚至连一起案件线索都没有发现。

二是办理有影响的案件少。今年元-7月份,我区大案要案的数量在全市虽然位于前列,但多数是司法机关判决后移送的案件,区纪委监察局和各镇办纪委、区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自身真正查办的有影响的、典型的大案要案少。

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元-7月份,案件数量过半的镇办有新城办、大河办、古荥镇、花园口镇,还有一半镇办没有案件。在设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26个区直单位中,今年有案件线索的仅有法院和计生委。大部分单位不仅今年没有,甚至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位以来就没有过案件线索,也更没有查过案。

四是办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办案人员少、新人多,特别是镇办基层党委换届中新调整的一批纪委书记和区直有关单位新任职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对办案业务了解不够,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原因分析。首先从客观上看:一是上半年需要配合的中心工作较多,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纪委牵头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牵涉了一些精力;二是镇办纪委书记分工太多,精力不集中;三是自去年集中换届后,一些单位的中层还没有及时调整,岗位出现空缺,或调整后新上岗的同志还没有真正进入角色,对办案工作需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这些都会对办案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其次,从主观上看:一是一些同志包括我们的领导同志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将办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办案工作上;二是存在畏难情绪,抱怨客观条件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少,办案凭老思想、老路子、老办法,不能积极适应形势要求认真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思路不开阔,办法不够多,缺乏激情;三是一

些同志对上级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认识上有偏差,思想上有顾虑,患得患失,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等。这些主客观方面的种种因素,影响了我们对既定工作思路的执行,影响了我们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我们查办案件的总体效果。对于主观方面存在的不当认识,我们必须认真消除,对于客观方面存在的困难,我们必须努力克服。

(二)关于今年后几个月的案件查办工作

第一,要重点解决办案力度不够的问题,坚定不移地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保证,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是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对查处大案要案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对于腐败分子,不管他们藏在什么地方,都要组织力量把他们挖出来,决不让他们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治。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上,叶青纯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惩治腐败,如果不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不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中心环节,不摆在首要位置,党风廉政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廉洁自律工作就没有约束力,纠正部门

和行业不正之风就没有强制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治本、抓源头就没有推动力。

领导的指示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增加了信心、增加了动力,同时也增加了压力。我们在查办案件方面必须坚持做到有案必办,有错必纠,必须始终保持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的时间已过大半,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尽快查问题、找差距、找原因、找对策,要认真地梳理一下下半年的工作思路,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迅速扭转案件工作的被动局面。要抓紧时间排查一批可查性的案件线索,抓紧上一批案件。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从办案、廉洁自律、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新闻媒体、审计等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要集中优势兵力快速作战,办案中不要过分纠缠于细枝末节,在主要问题查清情况下要尽快结案,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当年结案率,确实还存在深层次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第二,要认真解决办案重点不突出的问题,集中精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当前要注重查处四个方面的案件:一要查处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二要查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已经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从严查处;三要继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四要查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案件。

查办案件,能够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彰显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下半年,各单位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在自办案件上下大力气,向自办案件要质量。通过办理案件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第三,要坚定不移地突出文明办案,认真解决依纪依法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不够的问题。坚持文明办案,核心是依纪依法,关键是提高能力。一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程序规定。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作出处分决定,包括移送有关部门的案件,都要按照办案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严格备案报告。二是要严格遵守办案时限。加快办案进度,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确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案件,要提前写出延期报告报领导审批并向案件管理部门备案,尽量避免案件超期甚至跨年度遗留现象,确保立案案件当年结案率在95%以上。三是要灵活运用办案手段。对于依法享有的办案手段,要用足用活,特别是要积极使用建议暂停职务、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组织措施,要充分发挥反腐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协同办案的有效途径,增强依纪依法突破案件的能力。四是要做到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办案中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说话办事不要过火,不能越权越法行事;要尊重当事人人格,决不能打骂侮辱当事人,更不能搞逼供;要实

行人性化办案,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尽量照顾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不能盛气凌人、野蛮粗暴,影响形象。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积极探索不用“两规”措施突破重大复杂案件的方法和途径。

第四,要强化办案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严格办案纪律,进一步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要以素质建设为核心,着力提高办案人员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能力。坚持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分析、判断问题,准确掌握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分析和判断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二是准确把握违纪违法活动特点和规律的能力。注意从个性到共性,从特殊到普遍,研究分析和掌握案件发生的规律及特点,对案件线索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找准切入点快速高效突破案件。三是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按程序办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纪。四是正确运用法律、纪律和政策的能力。切实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要正确运用政策,综合考虑调查对象违纪情节、后果、态度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救治大多数的目的。五是有效组织协调办案的能力。善于组织协调发挥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办

案合力。在严格办案纪律方面,要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唱响“十不准”。一是不准打着机关和领导同志的旗号要下级机关为个人谋取利益;二是不准接受下级机关的礼品礼金和超标准接待;三是不准违反办案纪律,擅自打听和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四是不准利用被调查单位和人员为本人和亲友办私事;五是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六是不准对下级机关和涉案单位的人员指手画脚、盛气凌人、粗暴无礼;七是不准干预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八是不准以任何形式为被审查对象说情;九是不准违反程序或越权办事;十是不准伤害被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有强的能力,有铁的纪律,我们这支队伍就会成为一支无往不胜,能打硬仗的队伍,就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服务发展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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