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依法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工作总结
XX街道依法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街道依法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有情操作、积极稳妥”的要求稳步推进,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取缔工作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作一小结,汇报如下:一、调查摸底阶段
根据区残联的要求,我街道从201*年3月开始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进行了调查摸底。各社区利用张榜公告、电话访问,上门入户等方式积极宣传,让残疾车主填写信息卡,摸清残疾车主基本情况。最终,我街道共26户残疾车主进行了摸底登记。
二、动员部署阶段
为保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取缔工作的有序进行,市、区两级领导先后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街道根据两级领导的安排部署,成立包保领导小组、研读政策、积极宣传,为取缔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的准备。
1、成立包保领导小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取缔工作得到了街道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社区干部“一帮一”包保残疾车主,街道分管主任、残联理事长包保各社区的包保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定人定岗,一级负责一级,层层抓落实。2、研读政策。通过市、区两级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街道残联理事组织各社区残联专委专题学习依法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运营的相关文件,研究讨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取缔工作的方法、步骤以及主要的配套政策,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积极宣传。201*年11月下旬,街道、社区张榜公告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工作开展,逐一致电3月26日登记上报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宣传取缔工作的相关政策,发放《致全市广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的一封信》,使此次残车置换工作深入到每户残疾车主家中,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残疾人要为城市管理出一把力的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
1、需求摸底。为了解残疾车主的置换需求,社区包保小组成员以入户走访的方式对本人包保的对象进行了上门走访,让包保对象填写《残疾车主认证申请凭证》,我街道残联根据各社区上报信息,统计计算出本辖区要求残疾人新型代步车16辆和要求折旧补偿金人数10人。
2、残疾认证。根据区残联的统一安排,街道将6个社区分为上午下午两组,分开认证,各社区包保小组成员将认证时间和所需证件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各自包保对象,由街道残联理事以及各社区残联专委带队,统一准备车辆带领辖区内残疾车主前来参加残疾认证。根据专家组的评审认证,我街道共22人符合此次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的政策要求。3、回收置换。为确保置换工作有序进行,并在置换中切实为残疾车主做好服务工作。区残联再次召开的取缔工作会议,根据布置,认证合格的残疾车主由各包保小组成员负责通知交车时间、地点以及所需证件,街道确定在残疾车置换日由分管主任、残联理事长以及各社区残联专委带队,准备好车辆接送残疾车主。由于领导重视,具体组织工作周密,我街道的置换工作井然有序,除了两位下肢高位截瘫残疾车主需当场置换新车以外,其余残疾车主均在政策奖励的前3日内上缴旧车。
4、发放置换金。根据残疾车主的不同需求,街道仔细核对要求置换新车和要求折旧补偿金人员名单以及置换金额,在接到置换金的第一时间通知各包保小组将存折发放至包保对象手中,消除残疾车主的疑虑。据统计,我街道要求置换新车人数16人,发放置换金3100元/人,要求折旧补偿金6人,发放置换金6100元/人,合计86200元。
5、发放新车。对于要求置换新车的残疾车主,由其包保人负责通知时间、地点以及所需证件,发放新车当日由街道残联理事长以及社区残联专委带队残疾车主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车。生产厂家专程到场讲解新车性能和驾驶技艺,残疾车主现场接受培训,并由交警部门当场配发准驾证。对于从上缴旧车到拿到新车这段时间对残疾车主造成的不便,街道将统计出每位残疾车主的等待天数,给予每天30元的交通补偿费。
6、办理社保。根据取缔工作的政策要求,帮助残疾车主办理社保以解决其后顾之忧是此次取缔行动中残疾人可以享受的主要的配套政策,经统计,我街道已退休残疾车主2人,未到退休年龄残疾车主20人,其中已购买社保人员13人,未购买人员7人,根据区残联以及区人社局的统一安排,与未到退休年龄的残疾车主签署自谋职业协议书,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并为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有愿意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填写申请书自愿申请,此阶段工作中,我街道20人全部签署自谋职业协议书,19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居民养老保险,1人申请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四、矛盾处理与再次摸查阶段
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也比较大。因此,社会矛盾不可避免。我街道遵照市、区两级领导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的处理取缔工作出现的突发状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调查处理,我街道取缔工作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一批认证未合格以及漏登人员要求享受同等待遇上。根据区残联的布置安排,街道对辖区有残疾车的漏登人员进行了重新的摸底排查,登记包括第一批认证不合格人员在内的漏登人员共7人,街道针对这7人成立包保组,包保到人,统一口径,多次上门或致电安抚他们的情绪,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上报他们的需求,截至目前为止,我街道第二批上缴旧车同时享受置换金人员4人,其余3人仍待新政策给予解决。
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是改善城市管理、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一项时间紧、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协同工作,我街道基本完成了残疾车的取缔工作,解决了残疾人后顾之忧,增强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维护了残疾人切身利益,推动了全社会的助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扩展阅读:“四小车”非法营运整治实施意见
“四小车”非法营运整治实施意见
为维护我县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有力打击“四小车”非法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市区“四小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开展“四小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温州市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为依据,坚持“疏堵结合、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禁止“四小车”非法营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各类“四小车”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巩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打击“四小车”非法营运的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净化和维护公平有序、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消除影响行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促进“平安运输”建设,为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整治对象及范围
整治对象:电动三轮车、外籍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重点整治范围:县城区。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成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效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6月10日至6月30日)
各中队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区域内“四小车”的分布情况和活动规律。将“四小车”经常活动的区域,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并联系有关单位获取相关数据和现场拍摄,为实施全面整治作好准备。
2、集中整治(6月10日-12月31日)
各稽查中队要将稽查工作重点全面调整到“四小车”非法营运整治上来,并将“四小车”非法营运的整治任务列为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在专项整治重点区域,以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为重点稽查对象,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随时稽查、不定期稽查与交叉稽查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分层跟进、适时适度、稳妥推进的措施。从6月10日起率先启动严厉打击电动三轮车和客运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动。9月1日起全面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外籍牌号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工作,指定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中队承担此项整治工作先锋,专门从事打击“四小车”专项整治工作,并牵头组织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每周定期开
展联合集中行动,加强对外籍牌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进行整治,以点带面,全方位全天候推进,不留重点整治范围内时间和空间盲区。
(三)巩固成效(11月1日至12月30日)
采取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方法,注重整治工作回头看,查处一处巩固一处,边整治边总结,不断改进整治方式方法,积累整治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继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五、整治措施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要把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建设“平安文成”的重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治理活动。为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县所成立以叶建慧为组长,诸葛荣峰、季碎平为副组长的“四小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赵文富、朱绍洪、朱和平、王志伟、卓跃德、毛卫军、黄荣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季碎平为办公室主任(兼)。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辖区包干、联合行动”的管理模式,积极依靠当地区、镇政府,加大稽查力度。整合地区力量,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把打击“四小车”非法营运行动作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稽查中队负责本区域内的整治工作。所领导具体指导整治工作和督察整治效率,,
及时解决稽查一线的一些实际问题,所领导平均每周到稽查一线联系工作不少于1次。
3、强化联动,提高效率。各稽查中队要积极主动联系各有关部门,取得支持,整合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有计划、任务有落实、检查有行动、案件有移交。对有关部门的移交案件,各稽查中队要充分重视,做到案件交接手续要齐全,取证要依法,办结要反馈,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
4、依法监管,人性执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取缔无证经营的规定》作出处罚。在执行处罚过程中,确保办案的规范性、处罚的正确性,更要突出人性执法。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处罚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
5、及时统计,按时上报。整治活动实行每日抄告制度。各稽查中队要落实专人对违法当事人的非法营运行为抄告县所整治办公室。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及时统计汇总列出从事非法营运重点监管名单,通报给有关部门,并将该信息登记在案,必要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四小车”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集中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2、讲究策略,文明执法。在整治活动中,各稽查中队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每次行动要有中队长带队,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避免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坚决杜绝因工作疏漏、失误或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发挥现代科技的力量,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装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摄像,有效保证执法的合法合理性。
3、建立预案,确保稳定。各稽查中队要认真分析情况,抓紧制定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还要制定整治期间可能发生的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机制、处置预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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