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分行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排查报告
河北银行廊坊分行
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排查报告
廊坊银监局:
按照河北银行总行的《关于开展员工违反职业操守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我行对员工违反职业操守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组织
我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员工违反职业操守问题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排查办公室,排查办公室由分行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工作。
二、排查方式
开展排查工作由办公室进行具体组织,我行正式员工63人,劳务派遣员工24人,每人下发一份排查表,在下发排查表时以部门为单位,要求每个部门的成员通过平时的了解互相进行排查,部门领导与下属进行上下级相互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汇报至行领导。
三、排查结果
通过此次大规模的排查:
(一)无一人有章不循、违法违规操作,特别是无管理人员授意、指使或胁迫员工违规操作,如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客户密码、信用卡信息等现象。无一人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揽存。无一人在办理企业开户、大额资金汇划、大额存单质押贷款等业务时不进行真实性审查和不履行贷款三查职责等。(二)无一人在本人正常按揭及个人消费贷款以外建立个人借贷合同关系、参与民间高利贷活动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无一人参与各类融资中介、票据中介等非法牟利活动。
(三)无一人从事超自身经济能力的高风险投资、经商办企业或未经批准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四)无一人不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不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五)无一人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涉及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牟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六)无一人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
(七)无一人与客户关系异常或个人账户与企业账户资金往来异常。
(八)无一人有违反强制性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的行为。(九)无一人有涉黄、涉赌、涉毒或涉及诉讼的行为。(十)无一人有其他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期全国各地屡次发生因民间借贷和集资事件而引发的银行业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加大对员工行为的管控力度,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我行将继续组织员工深入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文件,领会其中的精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行为动态的管理。通过开展员工职业操守、风险合规、警示教育来让员工认识到职业操守的重要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根本上杜绝风险行为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对员工的生活情况、行为表现和思想动态多观察,多了解。出现有违规行为苗头的员工后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防范风险。
(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规范建设。我行将梳理和完善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规范建设。由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明确岗位职责边界、上岗条件和行为规范要求。要求全体员工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管理、轮岗交流和强制休假制度,加强对业务的突击检查。
(三)统筹结合,防微杜渐。在以后的工作中,经常性与贯彻落实市银监局风险排查相结合;与员工日常行为排查相结合;与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相结合,充分发挥案件防控群防群控的作用,全面揭示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关于银行开展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风险排查的通知
关于分行开展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专项风险排查的通知
各部室、各支行、分行营业部:
时值年末,案件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根据广东银监局《转发关于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并组织专项排查的通知》(粤银监发[201*]283号,见附件1)及总行《关于开展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分行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专项风险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行员工(含派遣及聘用的协议员工)二、排查内容及依据
(一)排查内容:员工违反职业操守等不当行为。
1、有章不循、违法违规操作,特别是管理人员授意、指使或胁迫员工违规操作。如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客户密码、信用卡信息;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揽存;在办理企业开户、大额资金汇划、大额存单质押贷款等业务时不进行真实性审查和不履行贷款三查职责等。
2、在本人正常按揭及个人消费贷款以外建立个人信贷合同关系、参与民间高利贷活动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参与各类融资中介、票据中介等非法牟利活动。
3、从事超自身经济能力的风险投资、经商办企业或未经批准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4、不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不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5、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涉及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或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牟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6、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
7、与客户关系异常,或个人账户与企业账户资金往来异常。8、违反强制性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的行为。9、涉黄、涉赌、涉毒或涉及诉讼的行为。10、其他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二)排查依据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6号)2.我员工行为守则(XX银[201*]961号)
3.我员工五禁行为事项识别指引(XX银[201*]563号)4.银行业从业人员应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三、排查方式
(一)组织学习有关职业操守的重要文件。各单位组织员工再次认真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6号)、《我员工行为守则》(XX银[201*]961号)、《我员工五禁行为事项识别指引》(XX银[201*]563号)等重要文件。要求各单位提交学习记录、学习照片、学习心得等相关资料。
(二)组织签署《关于无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承诺书》。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部员工签署《关于无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承诺书》(附件2),内容包括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关于开展员工违反职业操守专项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并确认:本人未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以及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等各类‘五禁行为’事项,承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坚持最高道德标准,决不参与任何违反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行为的活动及其他违法、违纪和违规活动。
(三)开展员工谈话排查。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与本部门或
辖属机构班子成员谈话;其他分管领导负责与分管员工谈话。谈话具体内容:员工本人是否存在违反职业操守行为;是否了解其他员工存在违反职业操守行为;平时参与的社会活动、娱乐活动是否涉及违反职业操守行为;对员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员工远离不当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完成排查后填写《员工谈话记录》(附件3)。
(四)因私出国、出境人员排查。一是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因私获批出国、出境的名单进行统计,供各单位对照排查。二是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排查本单位因私出国、出境的员工;分行法律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协助分管行长负责排查因私出国、出境的各单位负责人。重点了解员工出国、出境的事由和方式,是否按行内规定申报和审批,在境外是否参与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完成排查后填写《因私出国出境谈话记录》(附件4)。
(五)员工经商办企业情况的排查。为排查我行员工有否存在以本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分行通过当地工商局进行查询:一是人力资源部提供抽查单位的员工姓名、岗位及身份证件号码,以便到工商局查询员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二是分行法律合规部向当地工商局提出查询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申请,并对查询结果进行跟踪、核实、反馈。
(六)员工自查互查、单位排查相结合。采用员工自查互查、单位排查相结合方式,通过谈话、观察、查阅等掌握员工的日常行为动态,深入了解员工8小时以外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苗头。要求各单位完成排查后填写《员工违反职业操守行为专项风险排查汇总表》(附件5),分行将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对个别员工进行再次抽查。
(七)内部举报。若员工发现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异常行为的,
应按以下渠道向总、分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我员工检举/堵截案件奖励办法》(XX银[201*]623号)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分行举报电话:分行举报邮箱:总行举报电话:总行举报邮箱:;合规疑虑报告邮箱:四、行动部署
各单位应立即落实本次风险排查活动,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员工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并于201*年1月29日之前上报《关于无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承诺书》、《员工违反职业操守专项风险排查汇总表》、《员工谈话记录》、《因私出国出境谈话记录》、组织学习有关职业操守重要文件的学习记录等相关资料。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分行案件防控委员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联系。联系人:tyk,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转发关于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并组织专项排查的通知
2.关于无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承诺书3.员工谈话记录4.因私出国出境谈话记录
5.员工违反职业操守专项风险排查汇总表6.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7.我员工行为守则
8.我员工五禁行为事项识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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