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和食用油专项整治总结
横渡镇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和食用油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餐饮
服务环节乳品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石台县餐饮服务环节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站结合全镇实际,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力开展辖区餐饮单位和大型家宴的申报、审批及乳品和食用油专项检查,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为搞好本次的整治工作,我站高度重视,结合全镇餐饮服务环节实际,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明确整治的重点和工作进度,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细化安排,为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按照安排,认真开展整治
为将整治工作有效、顺利、彻底的完成,净化全镇餐饮服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生活饮食环境,我们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开展全面、彻底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留任何一个死角。
本次整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我站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的形式,针对管辖区内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了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整治内容。并根据整治的要求,各包片监督执法人员对监管辖区的监督对象摸底做到了底数清。
本次的整治行动是从4月底开始,整治的重点是检查餐饮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餐具清洗消毒、生产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用调味品采购使用、凉菜加工制作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农村大型家宴申报、审批制度的落实和辖区大型饭店乳制品及乳品原料的使用和登记情况等。。在检查中,辖区没有发现不合格乳制品的现象,做到了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清查率达100%。
三、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信息报送
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方案要求,我站确定了一名卫生执法人员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报送和相关工作协调,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了信息和统计表的日报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经营者的文化素质不同,个别经营单位台账还不够规范,索要的票据、证件不齐全,台帐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个别小型餐饮单位卫生档案不健全。对日常卫生监督文书保存不当,丢失现象严重,不能有效地反映卫生监督到位。
3、由于农村人口较多、收入偏低,加上监管薄弱,因此不法分子经常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的集贸市场和小卖店,这些食品又极易流入餐馆、饭店,成为影响农民生命和身体健康的重大隐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各餐饮单位开展新一轮的专项检查,防治反弹现象,加大对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指导,提高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净化农村餐饮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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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按照都江堰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一)整治范围
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批发)店,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
(二)整治重点1.生产加工环节
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现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2.流通环节
食用油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经销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3.餐饮消费环节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来源;餐饮服务企业自制油情况;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情况;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严格食用油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加强对食用油加工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和抽样检验,督促企业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和成品油检验、出库销售台帐,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加工点和小作坊,依法查处加工劣质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的整治。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经营食用油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督促食用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食用油经销户,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经销包装标签标识、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企业。(三)加强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企业(尤其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使用及自制食用油的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食用油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并加强抽样检测,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年3月31前):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部署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用油来源,为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年4月1日至201*年4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加工销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镇食用油市场。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调组织开展具体专项整治行动。镇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年4月20日-30日):各村(社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法、措施、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到镇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部门要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等违法生产加工食用油、销售或使用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普及食用油的营养安全以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并认真做好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对食用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管档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发现机制和宣传机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确保食用油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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