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特兴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特兴镇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自201*年9月成立小额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来,今年又整合部门力量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网络监管平台,完善了“三资”委托代理制度、资金“联审会签”制度等制度,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市纪委和省、市政研室等部门先后到镇上调研,并在市委政研室、决策要情等刊物上发表工作经验文章,市纪委曾宏副书记等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镇农村“三资”领导组,下设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全面负责全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二是全面清理核定。按照“先村(社区)、后村民小组,先资金、后资产资源,先清理公布核实、后确认上报”的原则,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全镇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向群众公布,确认无误后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备案,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三是提供代理服务。建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经“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后,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村(社区)、村民小组签订“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提供无偿代理服务。四是搭建网络平台。建立镇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将全镇7个村、1个社区、217个村民小组的资金往来帐目和159项资产、253项资源的情况全部纳入农村“三资”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网络实时、动态监管。小额资源出让即将到期时或村(社区)、村民小组未按期录入数据信息,系统将自动提示。五是加大监督力度。成立以镇纪委领导为组长的全镇农村“三资”监督领导小组,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管理、“联审会签”民主理财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健全群众监督、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督与镇“三资”监督领导小组监督相结合的监体系,实行告知单制度,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告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扩展阅读: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三资”管理和搭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监管平台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
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20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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