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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乡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8 19:27: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江心乡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江心乡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机关作息制度,执行每天上、下午实时签到。

2、依据签到情况,党政综合办公室按月统计、汇总,满勤者给予每月60元的考勤奖。

3、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让人代签。凡发现代签的,一次扣除代签者及被代签者各10元,直至扣完当月考勤奖,并通报批评。

4、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元,当月超过4次者扣清当月考勤奖。

5、旷工每日扣50元,旷工连续达到7天或一年累计达15天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以下待岗处理类同)。第二次再出现类似情况的,报上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备案,由乡政府与旷工者解除劳动关系。6、病假者无医院证明的,每天扣10元;有医院证明的,每天扣5元;病假者只从考勤奖中扣除,扣完为止。事假者每天扣除20元,扣完当月考勤奖后,从工资中再扣。

7、病假、事假者一律使用书面请假。所有工作人员一天之内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2天)由乡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党政综合办公室保存,请假回来应及时销假。凡未写请假条、未经批准行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8、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含临时集中)和集中学习日作为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出勤的重要依据。无故迟到、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9、乡党政班子成员如属到市、县开会、培训,要有上级文字通知或有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并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如所分管工作确需向县直有关部门汇报或下村安排工作,要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凡未经乡主要领导批准或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乡其他工作人员如需到县直有关部门汇报或下村安排工作的,要经乡党政分管领导批准并向所在办公室主任报告,由乡党政分管领导告知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注明事由。凡未经乡党政分管领导同意或领导虽同意,但未告知党政综合办公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责任由党政分管领导承担。

10、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打毛线、接送小孩、买菜等,一经发现取消当事者一个月考勤奖。

11、党政领导值班人员将不定期查岗,发现工作时间不在岗,又无请假手续者,视为无故旷工人员。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乡机关值班表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及处理突发事件,每晚值班人员必须签到,由带班领导负责监督考勤。

2、值班人员需按值班时间按时参加值班,如有事不能当班,应向带班领导请假调剂人员顶班。

3、带班领导应指派当天值班人员中的一人午间值班。每天的值班人员应完善交接班手续。4、值班人员每晚值班费10元,节假日每天值班费20元。

5、无故不值班,一次扣除20元,两次扣除当月值班费。6、值班期内无故不值班,若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日(节假日顺延),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2、学习内容由党委学习秘书负责安排。3、集中学习建立点名考勤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要联系实际,个人学习要有笔记。

5、个人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情况年终通过考勤、检查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四、来人招待制度

1、县以上部门或外商来人接待经乡分管领导在就餐通知单上签字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经乡分管机关领导同意,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开具就餐通知单后,方可在饭店就餐。否则一律不予报销。2、村及乡办单位来人办事误餐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在机关食堂签名就餐的办法处理。

3、来人接待实行对口陪同,其他人员不予参加。4、来人接待就餐由经办人在就餐附件上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乡长审批。5、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一律采取签名的办法。分工包村干部下村指导工作一般不要在村就餐,如确需就餐的,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下村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如违规一次批评,两次通报,三次待岗。6、接待用烟酒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购置入库,经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后方可使用。

五、用车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和外出工作,原则上不安排车辆。2、政府来人、外出确需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派车单上签字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

六、文书制度

1、党委、政府收发文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发,其他人不得擅自拆收,以免泄密和遗失。

2、来文一律先由党政办登记,并呈送主要领导阅示,严禁私自截留文件,或未经登记直接向主要领导传送。阅办文件后应及时交回党政办公室归档,其他人不予存档。3、严格发文手续。凡党委、政府发文拟稿一律使用发文稿纸,由拟办人拟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后,呈党政主要领导签发。文件行文,文书要按行文规则严格把关。

4、各类重要会议发言、汇报材料,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安排党政综合办公室草拟发言、汇报材料。部门总结性上报材料按工作职责,由各部门分别撰写。

5、文字材料的打印,必须经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各办公室电脑必须服从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优先打印公务材料,未经党政综合办公室同意在外打印、复印一律自费;党委、政府材料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校对,各办公室材料自行校对。

七、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政府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一律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办公用品,拟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报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排人员采购。

3、所有采购的物品要登记入库,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由使用人在物品领取登记表中签字领取。

4、政府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关。八、卫生制度

1、各办公室卫生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清理打扫。2、政府大楼的卫生,包括:机关大院、会议室、接待室、主要领导办公室、楼道由清洁工负责打扫。

3、机关食堂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打扫。

4、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九、分级管理制度

1、机关人员工作坚持分工不分家,全乡一盘棋的原则,服从组织分配。

2、党委、政府各部门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多出成效。3、各办公室负责人、组长对本组人员工作不力者有建议除名权,经党委会研究可调动一次,二次调动待岗一个月,三次调动长期待岗。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结果。”

十、财务管理制度

1、乡政府预算内外财务严格执行乡长“一支笔”审批。未经乡长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到财务上调款、报销,否则出纳有权拒付。

2、乡所有部门财务纳入乡财务统一管理,分门别类,禁止私开帐户、私设小金库,违者视同违反财经纪律。3、乡机关各类报销凭证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证明、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4、报销的票据一律使用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且印章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5、各项支出严禁先斩后奏,必须事先由经办人向分管领导和乡长报告,超过1000元,由乡主要领导商定,5000元以上开支项目要报请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6、机关干部参加医疗保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7、凡外出开会一律凭上级部门通知或电话记录,去县开会、因公出差按每人次补助15元(含交通、午餐补助费),去市开会、因公出差按每人次补助30元(含交通、午餐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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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号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乡机关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对乡干部职工的管理,树立政府和干部职工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经研究同意,特制定乡机关管理有关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说明:本制度从201*年3月1日起执行。

*乡人民政府

201*年3月1日

一、机关工作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乡干部职工上班必须签到,早上签到时间为夏秋季8:00前,春冬季及周一、周四8:30前,下午签到时间为:周三、周五下午5:00后。必须本人亲自签到,请人代签者,出现一次视被签人和代签人各记旷工一天,超时未签记迟到一次,全天未签到记旷工一天,有特殊情况如在城连日开会、培训或因参加突击行动等特殊工作(私人问题须履行请假手续)不能亲自签到的必须与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否则视作迟到,因故确需离岗应到办公室说明去向、事由,无故离岗视作早退或旷工。过了签到时间,办公室应及时将签到册收捡,否则按每次20元、10元分别处罚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

3、实行出勤情况日工作去向登记制。干部职工每日签到时必须登记工作去向、事由并在备注栏作好记录,如开会、下村、在家办公等,办公室有权了解干部职工去向,一天不知去向者视作旷工一天,不在签到册中填写去向的每次扣5元。

4、实行考勤抽检制度。上班时间由值班领导督促办公室对乡干部职工随机查岗跟踪考勤。检查中,无特殊工作安排,凡与记录不符的或以工作为由做私事、不知去向、弄虚作假的,记旷工一天,督查人员纵容包庇或督查考勤不及时,要对检查人员(含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实施处罚30元,办公室人员须将检查情况及时公布。

5、实行会议等集中活动考勤制度。凡乡里要求乡干部职工参加的各种会议等活动,必须按时参加,由办公室进行考勤,无故不得请假。清到时间以开会通知所定时间为准。清到未到者记迟到,对迟到人员当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无故不参加整个会议者记旷工半天。

6、实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有事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党

政领导由书记批假,其他干部职工由乡长批假,休完假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未经批准休假一天记旷工一天。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假期不计工作出勤(婚、丧假除外),事假抵公休假,请假时间超过法定公休假超过部分,按40元/天扣发工资。

7、一般按国家规定时间休息,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并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否则不计加班,加班按40元/天计发补助。

8、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必须经书记、乡长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否则按第二条规定办,并且所用经费全部自理。

9、上班时间不得呆在住房,不下村要在乡办公室学习办公,以下村或出差为名,呆在家里或外出办私事每发现一次记旷工一天,上班期间不知去向每次计旷工一天。

10、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制度。凡违反考勤制度,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经济处罚,迟到、早退的每次分别扣15元,旷工一天扣45元,晚上查岗不到者视作旷工半天,乡干部职工每周的周一、二、四必须在乡住宿。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及扣款情况,由监督考核组当日记录备查,按月汇总,当月工资中兑现。

11、遇紧急突发事件及中心工作,要求全体乡干部职工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行动迅速。由办公室通知参加,无故不到位或不服从安排的记旷工一天,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的记旷工半天。

12、书记、乡长不在乡由办公室登记说明。

二、*乡值班制度

1、实行党政领导周值班制度,每周安排一名党政领导担任值班长,负责对乡机关的考勤、卫生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落实。

2、双休日遵照乡政府安排的轮流值日表值班,按20元/天计值班补助,每班2人。国家规定假日值班,按40元/天计发节假日值班补助。值班人员

必须向区相关部门报平安,有事必须请示周值班领导或主管领导。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正常上班考勤,不迟到、不早退。负责乡政府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

4、值班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好上传下达,处理好电话通知,重大事情及时向领导汇报。值班人员需下村,必须留1人留守电话,如接电话等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当班人员10元。如出现特大失误,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5、由乡督办组随时抽查值班情况,查出违反值班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乡内考勤制度加倍处罚。

三、机关作风生活管理制度

1、干部职工保持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党委、政府领导和集体的威性,严守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

2、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严肃活泼,合作共事,诚恳待人;不允许搞亲疏派别,不准在背后品头论足,闲谈是非。

3、按时作息,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下队时,需在办公室学习或办公,不得呆在住宿处,不准从事其他非公务性活动,一经发现每次扣45元。

4、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听歌等娱乐活动,不允许做私事,干部职工严禁赌博,有赌博现象的每人每次扣50元,情节严重的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5、仪表整洁,养成讲道德、讲文明的好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自觉清扫责任区及住房卫生,不准在垃圾池以外的任何地方倒垃圾。

6、严禁在机关院内放养家禽家畜。

7、所有干部职工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机,外出或因手机无电、发生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联系方式,否则出现一次无法联系

扣发当月50%通讯费,出现两次扣发当月全部通讯费,两次以上按每次50元累计从乡发部分扣发。(将每天时间划分为三段,上午、下午、晚上到第二天上午,每段为一次。)

四、机关学习制度

1、广泛开展个人自学,平时乡干部职工不下队时,都要在办公室自学,每个干部要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规定的必读书目,认真作好读书笔记,每个季度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半年撰写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文章。

2、规定每周的星期五下午为全体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3、全体干部职工在学习日不得请假、无故缺席,如有上述情况,每人每次罚款10元,并当月兑现,全年无故缺席三次,不得评先评优。

4、集中学习时,有专门的听课笔记本,认真听课,不准讲小话,做好听课笔记。

5、乡党委每年组织4次以上理论考试,理论考试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进行待岗培训,培训后考试仍不合格者作为分流对象。

6、各干部职工个人学习计划、记录、考勤、考核等情况及相关材料,归入年终考核量化分。

7、积极宣传、推介廖王坪乡,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有“树廖王坪形象,为廖王坪添彩”的宣传意识。

8、各组各部门除正常向主管业务部门上报必须的材料信息外,还应主动向办公室提供相应的工作材料信息,每月必须一篇以上,部门重大工作必须上报三篇以上信息。

9、办公室必须每月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提供有用信息材料不少于4篇,鼓励乡干部、职工宣传和推介廖王坪乡(正面报道)。凡在区级刊物上发表的简讯、消息每篇奖励20元;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简讯、消息每篇奖励40元;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简讯、消息每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新闻稿每篇奖励150元。以署名的见报(刊)作品为奖励依据。

五、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1、乡机关只保留行政办、计生办两台座机电话,财政所只设立分机,其他办公室和部门不再私自装置电话机,也不准另设分机。

2、行政办电话费由办公室秘书包干,每月按100元标准执行,超额部分由秘书个人负担。计生办、财政所电话只用于工作需要,话费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3、乡财政按上级规定定额发放电话补助。干部职工电话费自行负担,一般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话。

六、招待接待管理制度

1、招待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开据客餐通知单,写明来客单位、人数、用餐数额,陪客人姓名。餐后由陪客人当场签字,作报帐附件依据。严禁先就餐再补票。

2、严格控制标准,一般会议用餐在150元内,来客招待15元/每人的标准。

3、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就餐,确需外出用餐的,必须报请书记、乡长同意,由书记、乡长通知办公室开出通知单,一般按不高于食堂规定标准的50%定点安排就餐,凭通知单结帐。

4、遵从对口接待原则,凡来客按工作分工由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对口接待,安排1-3人陪同,部门例会安排2人陪同。

5、平时个别村干部来乡办事的,可按每人6元的盒饭标准接待,由办公室专项登记,按月开具清单明细以作报帐附件。

6、食堂实行承包管理,承包人必须保证食堂卫生,炊具餐厅要勤洗勤

扫,干净整洁,保证按时开餐,每天早上8:30后停止营业,盈利比例控制在35%之内,由办公室负责监督。

七、财务管理制度

1、按增收节支,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提倡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有效利用资金。按“三重一大”要求审批,开支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2、所有财政无特殊情况,每周审核一次,无特殊情况支出票据必须在一周内审核完,否则一律不报帐。明确每周星期一晚上为审核时间,如遇上级会议等审核领导不在乡,顺延至第二天。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发生的开支票据,在经手人回乡后的第一审核日审核完毕,否则,均不予报账。

3、开支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严禁白纸发票及不合理发票报帐。凡购物发票必须有原始清单,写明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日期等,以作报帐附件。财政所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把关,否则视同责任人实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4、严禁在外签单赊购物品或招待,特殊情况须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并详细记录购物明细、用途、金额、日期、经办人签名以作报帐附件。

5、所有小车油料发票须经小车司机统一签字,并注明加油时里程,否则不予报账。

6、部门经费500元以上的,要写出专题报告,由集体研究同意,在批准限额内实报实销。

7、严格票据管理,严禁多人领票,多人管票,按规定填写票据,收取款项,禁止收款不开票,禁止私设“小钱柜”,占有、挪用、私借、贪污等行为,否则没收违规所得,并处以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8、财政所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做到日清月结,严防失职失误,坚持月报制度。

八、机关小车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必须遵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先公后私、先急后缓、先领导后一般”的原则调配。

2、车辆调配。机关小车统一由办公室调度,各组领导和干部需要用车,先在办公室开据派车单,写清工作内容,到达地点并由值班党政领导签字后方能出车,无特殊情况未履行申请用车手续,办公室不得发放车辆钥匙,否则处办公室工作人员50元责任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需紧急调车,调车人必须电话报告乡长和值班领导,经允许后方可用车,事后需及时补办手续,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3、车辆驾管。(1)乡政府所有公务车一律明确由乡司机和取得正式驾照干部驾驶,禁止任何人无证驾驶,更不允许将车辆借给别人驾驶,否则,予以处罚。无证驾驶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金200元,并处罚将车交给无证者的干部100元,转借他人驾驶,对交车者处罚300元,以上两种情况造成损失,一律由个人负责。(2)司驾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车辆晚上必须要停放到指定车库,锁好方向盘、门窗和车库大门,并将车钥匙交办公室收管。如发现没有按以上程序做好安全防范,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责任金,如出现财产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80%。

4、车辆加油和维修(1)车辆一般由财政所指定人员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并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当场签字证明,所有加油时一律在发票上记好车辆行驶里程。如不按以上程序加油,发票一律不得报账。(2)坚持修车审批制度,所有公务用车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维修的原则,具体程序是:先由驾驶司机向办公室提出修车申请,填报《廖王坪乡政府公车修理申请审批表》报乡长审批,由司机和财政所人员一起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3)乡

专职司机必须加强小车维护保养。负责所有车辆常规维护,比如进行换机油和其他养护。否则每发现一台次未及时养护扣司机责任金100元。(4)每天车辆回库后,驾驶员要向专职司机报告车辆使用安全状况,专职司机要对车辆状况及时进行检查。车辆因公出现损失,驾驶员如实报告乡司机和办公室,根据驾驶责任情况驾驶员负责修缮费用负担最多不超过50%,如驾驶员隐瞒不报,根据情况个人负担最低不少于80%。乡专职司机当天未检查出,事后发现了损失,找到责任人的乡司机扣责任金100元,未找到责任人的,乡司机按照责任人处罚标准赔损。

九、公文办理制度

1、文稿起草,原则上各组各部门相关的文件材料对口起草、拟稿,党委、政府、其他涉及全面性工作的文件、工作简报、计划、总结、信息反馈、重要情况汇报等材料由办公室拟文。

2、发文审批。文稿拟好后,统一送办公室编号、登记,根据公文性质,由办公室呈书记或乡长签发。

3、打印。原则上文件材料统一到乡打印室打印,打印室负责登记好打印材料的数量,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打印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由办公室核实,否则,打印费不予报销。

4、校核。各组各部门起草的文件材料对口校核,办公室最后把关,其他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校核,校核需坚持五校核:即政策校核、法律校核、内容校核、文字校核、格式校核。

5、装订发放。文件资料要认真及时装订、发放,注意登记、回收。办公室负责将有关文件材料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6、存档。各部门所有文件材料、签字的合同、协议等均将原稿及正式件送办公室存档。

十、收文阅办制度

上级党政机关及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是我乡了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的重要途径,是我乡制定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的政策依据。

1、来文登记。文件材料一经接收,办公室立即按要求分门别类作好登记。要求注明收文时间、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份数、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传阅范围等内容。

2、传阅。做好登记后要填好传阅笺,呈党委书记阅批,阅批后按程序及时传送党政领导阅办。秘密文件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并实行领导阅文签名制。

3、传达。上级机关的文件会议精神,政策规定经主要领导批示后,通过组织学习、电话通知、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全面、完整地向乡干部职工、村干部、群众及有关人员进行传达贯彻。

4、办理。根据领导在传阅笺上的批示,进行分类办理,急件要求在1天之内办妥,一般文件要求在5天内办理,办公室必须按领导批示及时督促拟交办人处理好,如未按期或按要求完成,必须汇报文件批示人处置。5、存档。对上级各种文件、材料,领导传阅办理后及时入柜保存。6、借阅。文件入档后,党政领导或一般干部因工作需要借阅,必须与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并按规定日期送还。

十一、会务办理制度

1、实行会议审批制度。为提高工作效率,注重会议实效,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各组各部门拟召开的会议,须征求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组织有关会务,否则一切会务不得筹备。

2、会议通知。一般情况下,会议发书面通知,各组各部门组织召开的

会议对口由各组各部门拟定书面通知发至参会单位,并送办公室备案。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党政人大联席会、干部职工会、村干部或机关会议提前一天通知,村干部和企业及驻村单位负责人会议提前两天通知。紧急情况,由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临时召集开会。

3、会务准备。各组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会务由各组各部门自行准备,会后办公室督促该举办单位安排人员清扫会场卫生,其他会议由办公室安排。

4、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各组各部门要将会议中的重要的情况信息记录好并递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会议内容整理,会议材料记录归档和向上级反馈信息。每次会议办公室必须安排人做好记录,以便于存档备查。

十二、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1、实行公共财物登记制度。行政办公室对各组、站(所)办公室和乡干部职工住房内的公共财物每年进行登记和检查,登记公共财物的数量,检查其完好程度。

2、公共财物的配备原则。在职在岗的乡干部职工原则上每人配备一张办公桌、一张办公椅,文件资料柜根据部门情况或工作需要予以配备。

3、实行公共财物定量管理制度。办公室对部门办公室公共财物实行配套编号定人定位摆设,未经办公室允许,任何只不得随意搬移。4、实行公共财物和办公用品损坏赔偿制度。各办公室或个人配备的公共财物一经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5、实行公共财物保管责任制。各办公室或住房的一切公共财物要实行爱护和管理责任制度,各办公室主管人或房主为保管责任人,乡办公室与保管责任人签定保管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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